劳动关系培训总结(精品二十篇)
发表时间:2026-05-06♛ 劳动关系培训总结 ♛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受劳动法保护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的',但在实践中却存在很多用人单位为规避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如何来确认劳动关系呢?现在的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
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证明是有限公司职工,担任工作。年月日约时分,在从事工作时,由于,导致右手压伤,经医生诊断为:。 特此证明 证明人:年月日 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人,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于年月聘入公司,从事工作,与伤者是关系。 于年月日时分许,本人在发现伤者在作业时特此证明! 年日 工伤事故证人证言 证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员工,和_________是同一 车间同一组的同事.在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点左右,我看见以上为事实经过。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盖手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性质认定申请人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底哪些材料能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条例》没有明确。根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材料来分析,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能直接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 1、劳动合同书。这是最规范的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2、聘用合同书。有不少用人单位因图方便或有其它目的,不和劳动者签定要件齐备的规范的劳动合同,而只是签一个条款简单的聘用合同。这种合同虽然不规范,但实质类似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是可以的。 3、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另一类是能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 1、用人单位给职工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 2、申请人在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的工资表。 3、与申请人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两个以上的工友或同事出具的书面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的工伤赔偿协议书。指在发生工伤后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了时签定的协议书。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总结 为进一步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马办(2007)18号《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要求,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和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企业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以人为本、利益兼顾、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效地促进了职工权益的实现和企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核心工作来抓,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建立和规范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厂务公开、职代会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纳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类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和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提高措施。经常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积极投入创建活动。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我公司工会领导一直对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十分重视,尤其是在收到上级有关创建工作的意见后,更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根据文件精神专门召开了由公司党支部、行政、工会参加的联席会议,建立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活动的领导小组,并认真落实,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具体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台帐。 二、认真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首先,通过签订两个合同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进一步建立确保企业劳动关系长期和谐稳定的有效机制,单位和职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中详细规定了包括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保险、劳动安全等事宜在内的具体条款。同时坚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化建设,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全体职工与用工单位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安全设施、休假等事宜;切实为职工缴纳五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同时对女职工也相当关心,每年由工会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女职工活动,为公司的全体女职工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尊重和保障职工权益,努力维护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公司领导相当重视安全工作,经常召开各部门的安全会议,根据岗位不同,逐个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和所在部门的职工签订了不同责职的《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100%。公司按规定每年提取一定的职工培训教育费。积极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成人的各种教育培训,对完成学业拿到中专、大专、本科正式文凭的给予一定报销;同时对于岗位需要培训技能的费用给予100%的报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定了23个涉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职代会和制度制定小组多次反复的推敲和修改,终于出台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制度,并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由公司工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和旅游活动,增加了公司的和谐氛围和凝聚力。今年公司开展了职工去无锡旅游和知识竞赛、三八妇女节的跳绳比赛以及全市羽毛球、摸奖比赛等。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有益活动,提升了企业职工的素质。 四、坚持以职代会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确保职工民主管理、参政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持续发展。企业依法加强和健全工会组织,公司入会率达到100%,女职工组织和经审组织也相应设立,定期召开职代会,;同时,加大企务公开力度,确保职工群众知情权的落实,采用企务公开栏和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为职工参与民主监督、管理提供扎实的依据。根据制度规定,在每年初严格按照公司企务公开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针对企业效益、业务招待、盐政执法等等主要事项在公司职代会报告,坚持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企业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工会内部组织的各项制度,促进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公司劳动合同协商小组等组织;根据上级工会有关创建活动的相关要求,成立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制定并完善了工会内部机构和工会委员会的基本责职,建立了工会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工会经费独立建帐、专人单独管理。公司认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康杯”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今年李丽萍同志被市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 XX公司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自查情况报告 近期XX公司工会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社会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我们组织了专兼职工会干部,确保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工会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够考虑到职工的权益,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使每位职工都感受到工会就是职工的家。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积极主动协调好劳动关系和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规范依法与本单位全体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续签、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我公司针对每个部门每周由各部门领导召集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大到经营方针,小到作息制度均能做到征求职工意见,真正让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我公司按照国家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做好各种社会保险工作,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建立完善公司政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在企业安全管理的作用,通过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大力支持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活动,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关心职工生活,不断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职工生活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职工就能理解,使之增强干劲和工作热忱。通过在职工队伍中不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同志们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也把自己作为集体的主人翁,说主人话、办主人事、尽主人责的人多了,形成了一支各方面都过硬的职工队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公司始终以“做实、做新、做大、做强”工作方针和构建“和谐企业”目标为指引,把劳动关系和谐贯穿于企业的各项工作中,通过“三步走”工作方法,即领导干部深化学习,全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统一思想,明确构建和谐企业的发展思路;突出重点,努力处理好企业发展的“五种关系”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创新推动和谐,以公正求得和谐,以稳定保证和谐,以文化孕育和谐,着力打造和谐企业,实现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推进企业健康发展“双赢”。 XX公司 2011年X月X日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是用人单位对符合特定情况下的劳动者支付的类似于补偿性质的款项。违约金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在用人单位违反终止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同时请求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如何处理的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正确区分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法》在这里对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2种情况: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终止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终止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作为期限的终止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定终止。 2、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时,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止。法律为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容许依法或依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分别规定了在一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程序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二对于劳动合同的终止程序,法条规定的很明确,这里应把握两点:一是提前通知对方。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终止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是应征求工会意见。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二、目前常见的有关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问题 1、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要避免两种概念混淆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其带来的后果都是终止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再存在,这是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共同之处正是由于这一点,人们往往把两者概念混为一谈而不区别,在处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不能正确应用有关法律法规,而引发劳动争议因此,正确区分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两个不同概念是非常重要的。 2、终止劳动合同所引起的商业秘密保护问题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合同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的行为一在终止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领取劳动报酬,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是劳动者忠实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一个体现,也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一种体现;而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面临着重新就业和择业,就需要用自己的特长和知识而新的用人单位就可能利用劳动者在就业市场处于明显劣势地位,暗示或者引诱劳动者出卖商业秘密,否则就不予聘用相要挟如果是这样,对于失去劳动工作的就业者来说,似乎处于两难的位置了 3、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不同其可替代的程度也有不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意见,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劳动法》在赋予劳动者辞职权的同时,要求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规定的宗旨是为了让用人单位能在30日找到人来顶替该辞职的劳动者的原工作岗位,使用人单位的生产、生活不致受到影响。可实践中又出现了新的难题,由于每个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不同,其可替代的程度也会不同例如,在我们交通系统的高级持证船员和高级长途客车驾驶员,这种人才决不可能在一个月内能找到。单位为培养他们除花费财力和物力外,还有个时间问题;而一个物业公司的保安,可能几天就可以找到替代者。《劳动法》对所有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统一赋予30天的预告期,显然不太合理。 4.劳动者的工资被拖欠的问题。 现在用工、务工形式的多样化,给就业带来了方便但是,由于许多劳动者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签了不平等或者违法的终止劳动合同,以至于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特别是身在异地的打工者,经常会遭遇工资被拖欠和发生工伤事故又得不到合理赔偿的问题因而容易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三、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 1、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终止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是通过终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制度。终止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从源头上规范了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终止劳动合同thldl.又是劳动保障工作的基础工作、通过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对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好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保持社会稳定,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非常重要意义首先,要加强劳动管理部门的'工作,由其全面组织、实施终止劳动合同的签定、备案、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其次,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程序依据《劳动法》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合同制度的要求,从劳动者择业和就业,单位用工到终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录用备案.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劳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每个环节的时间、条件、要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用工单位、劳动者、劳动管理部门都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运作二再次,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促进用工单位自觉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规范,并要严格依法 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弱势群体”一方的劳动者在签定劳动合同应注意“只忌”,一忌不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我国劳动力市场总的格局是供大于求,一些劳动者认为只要能找到一个:作就是大好事,不愿或不敢去考察用Z:单位的资格,但他们经常是因为忽视这个问题而受骗上当签汀的终止劳动合同要交劳动合同管理部门签约,以便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二二忌合同内容不全终止劳动合同的内容通过主要条款体现出来亡是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者和 用工者权利义务的具体化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下忌接受损害自身权益的非法条款常见的情况有擅自延长试用期和向劳动者收取“押伞按法律规定一律视为无效条款对劳动者也没有约束力二虽然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纠纷,但这会给劳动者增加不少麻烦二笔者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就坚强了对企业外来用工、务工的监督和检查了对外来用工、务工人员比较多的企业。要求公司与工会合资成立就业服务中心,由该中心聘用外来用工、务工人员.配备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使劳动合同的管理规范和科学 3、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要理清、把握准确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有相同之处,都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消灭,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再存在但是,它们确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区别:一是造成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况不同它们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亦不同。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带来的法律后果不同,即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规定不同解除必须补偿,终止可以补偿,也可以不补偿。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执行,解除的程序也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4、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预告期要具体和细化 如前所述,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对所有劳动者统一赋予30日的预告期,显然不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应针对不同人才和工作岗位规定不同的预告期对于高级人才的辞职期应适当延长,可以在30日,甚至更长时间,而对于普通的劳动者的预告期可以缩短至20日甚至更短时间二同时。也可以赋予劳动合同的双方在一定的法定范围内有一定的商定权,可以在订立终止劳动合同时,双方就予以明确、 5、终止劳动合同所引发的商业秘密保护要权利义务应对等 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首先遇到的是择业、就业的问题,按照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补偿(仅指对应保护商业秘密),劳动者才负有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如单方要求劳动者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这对劳动者的择业也是一种限制,甚至是一种权利剥夺因此,笔者认为在劳动立法中,应该同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规定一样。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对应代价是劳动者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前提,至于补偿多少,法律应规定一个最低限额。具体由劳功关系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6、要在实践中继续完善《劳动法》,完善劳动合同的制度 《劳动法》已颁布实施10年了,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现今的用r_主体,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使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应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来观察和分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现状.切实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把握未来通过对重点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方法和建议,使劳动合同制度不断得到完善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规范依法,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须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只有依法才能使用一: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这样双方的合法利益才不会受到浸犯。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硕士论文格式赔偿,不同于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硕士论文格式经济补偿。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主要适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和参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则主要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提示; 1、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好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合同期满、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破产遣散等。开除、除名、辞退、提前解约的主要原因一定要写清楚。 2、失业人员从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失业手册(临时合同工带上用工审批表)或流动人员就业证(农民合同工带上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有关手续。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 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二、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所以,虽然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劳动关系建立后,双方在职责上则具有了从属关系。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使用者,要安排劳动者在组织内和生产资料结合;而劳动者则要通过运用自身的劳动能力,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并遵守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这种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具有很强的隶属性质,即成为一种隶属主体间的指挥和服从为特征的管理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则是无组织从属性。 三、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 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不可须臾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说是一种人身关系。但是,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物质待遇。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以劳动力交易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一般情况下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都是看他们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要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具有上述几种情况的,则可以看做他们之间订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更多劳动关系方面的知识,欢迎到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一、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至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一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而已。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干预性质,同时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事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约定,体现了契约自由的本质属性。 二、雇佣关系概述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 (1)雇佣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不具有隶属性,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双方既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一方为自然人一方为单位,且以双方都为自然人为常态。雇佣关系主体之间具有普遍的平等性,雇佣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雇佣合同的履行,均可由主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是自由协商确定,相互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例如,某钢铁企业为清理厂区草地,以日工资100元,日工作8小时为条件临时招用几5名农民工,一农民在工作中不慎被场地上的推土机碰伤致残,该案中,尽管劳动者施工当中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但并未成为该单位的成员,不必遵守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两者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因此,双方所形成的是一种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2)雇佣关系具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双重属性。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出卖劳动力,雇主支付工资报酬,具有财产属性。雇佣关系的财产关系应与承揽关系中以交付劳动成果为内容的财产关系相区别。雇佣关系还具有人身关系的性质,表现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未经雇员同意,不得将其劳动力请求权让与他人;同样,雇员未经雇主同意,不得让他人代为提供劳务,这是由劳动力直接依附于劳动者人身不能分离的本性决定的。 (3)雇佣关系受国家的干预程度较小,更加注重意思自治,体现契约自由原则。我国劳动合同法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对雇佣关系的规范有限,雇佣关系主要由民法调整,且对其规范比较笼统。 三、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之区分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例如: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办公大楼,与车主李某有口头协议,由李某为其运送沙石。李某雇佣司机黄某为该公司运送沙石。在公路运输过程中,黄某驾车违章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使小轿车内人员伤亡惨重。交警部门认定黄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从主体来看,本案中李某和黄某均系自然人,属个人雇佣,黄某和李某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系用人单位的成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例如,赵某经某企业负责人孙某介绍,被招聘为锅炉工工作至今,但当时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某天工作时,由于锅炉出现故障造成赵某大拇指缺失。赵某认为,双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自己一直在锅炉岗位上工作至今,有企业负责人孙某出具的证明,这足以证明与企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要求给付工伤赔偿。企业认为,赵某不是其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负责人孙某所出具的证明,只能证明被告当时受伤的情况,而不能证实被告是单位的工作人员。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赵某被被告方招用为临时工,在被告方从事锅炉工作,被告方给付原告一定的报酬,判决原、被告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同时支持了赵某要求被告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诉讼请求。本案是关于用人单位雇佣临时工的一个案例,法院最终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是合理的。因为原告虽然不是被告单位的正式员工,但在被告处定期领取报酬,与被告形成了人身隶属关系,也当然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支配,但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不具有约束力,劳动者不需要遵从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奖惩管理、晋升管理、工资晋级管理等,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三)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范畴,所维护的“劳动利益”是一种社会利益。因此,在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较多权利,承担较少义务,而用人单位承担较多义务,享有较少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在保障最低标准之上与劳动者协商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其对雇佣关系的规定比较宽泛笼统,主要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对雇佣关系主体几乎没有最低保障的限制。 (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而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 (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者侵权造成劳动者身体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则适用工伤保险进行赔付。 (六)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许多方面受到国家的干预,体现国家的意志,须以国家法定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为内容。比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所给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要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干预。再如,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如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而在雇佣关系中,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如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内容等是通过双方的自由协商来确立的,贯彻的是私法中的“契约自由”精神,用人单位也非必须为劳动者办理工伤、养老等劳动保护,除非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国家公权利对雇佣关系的干预相对较少。 (七)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地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劳动者没有成为用人单位一员的主观意图,用人单位也没有接纳劳动者成为单位内部职工的意图,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的地位处在同一个平台上,劳动过程主要依靠劳动者独立完成,劳动内容也并非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例如某电器厂为打扫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临时请几个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打扫清洁卫生,约定报酬每日80元。劳动过程中一劳动者在不慎从高处摔下受伤,双方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双方所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因为在这一法律关系中,虽然劳动者与该电器厂均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但他们这种关系不具备长期、持续、稳定的特点,是以完成某一任务为目的,事完即结束的临时关系,不具备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 对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并没有一个绝对的、一成不变的标准,而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的用工形式和关系将不断涌现。因此,对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不能停步,应紧跟时代变迁的步伐,为正确判断社会关系,解决劳动纠纷提供科学参考。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总经理。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法院(201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销__________人民法院(201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的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二0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分别为劳动法和民法调整,对两种纠纷处理有不同的程序,权利义务规定也相差甚远。多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用工关系尤其是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关系中,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双方往往没有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用工性质,在审判实践中,概以雇佣关系对待,不利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公正审理两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审判指导意义。
一、劳动关系概述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运用劳动能力,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自然人。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是成为劳动者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则是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对劳动者承担相关义务的相对方,主要类型有(1)在中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乡镇企业等。(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事业单位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也有权使用劳动者。(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
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是劳动者的首要义务。由于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动行为,所以,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者,在要求劳动者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完成劳动行为提供条件,包括生产场所、机器设施、劳动工具等。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但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就业问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又有特别紧密的联系。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入自己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同时,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二个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任何二个用人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至于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灵活就业者,比如作家、自由撰稿人、小时工等,他们可以和不同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笔者认为灵活就业者在本质上并没有违背劳动关系排他性,因为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上是相互错开的,依然符合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只不过这“同一时间”更为灵活、更为具体而已。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归属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组织指挥下,为了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劳动的。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劳动关系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强制干预性质,同时当事人双方对劳动关系的具体事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自由约定,体现了契约自由的本质属性。
二、雇佣关系概述
雇佣关系是指经约定在雇员与雇主之间产生的由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当前我国雇佣关系的主要形式:家庭帮工、农民帮工、承包人用工等以完成特定劳动事项为限的雇佣形式、合作型雇工形式、人力资源代理形式等。另外,在建筑工地和家庭装修用工,装卸搬运工,企业帮工等临时用工中,雇佣关系也大量存在。
从历史上来看,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并无太大区别。在罗马法中,雇佣契约被包括在租赁契约中,当时租赁的'含义远比现代法上的租赁范围要广,包括物的租赁、雇佣租赁和承揽租赁。《德国民法典》将雇佣契约真正从租赁关系中解放出来,认为雇佣契约是一种广义上给予服务的合同,并将其称为“雇佣合同”。在19世纪,雇佣合同被视为“全然自由的对等的人格者之契约关系”1受民法的调整,严格遵照契约自由、平等协商及等价有偿原则。但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大工业的兴起,资本家占据了绝对的经济强势地位,而劳动者处于经济弱者地位,资本家便以此压迫工人,导致雇用合同的附合化。为了修正传统民法只保护形式平等,忽视实质平等的不足,19世纪初期,在西方国家陆续产生了一些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具有公法性质的劳动法规。从雇佣契约中逐渐分化出劳动契约这一独特的类型,雇佣契约的大部分以劳动契约的形式出现。2由劳动法调整的这部分雇用关系,就被称为劳动关系。因此,从历史的角度看,劳动关系和雇用关系的规范对象基本是一样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工运动的兴起以及社会利益的提出,具有社会化色彩的劳动法对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雇佣关系进行调整,才使得作为劳动法调整之后的劳动法关系与受传统民法调整的雇佣关系拥有了不同的品性,相互区别开来。3现代意义上的雇佣关系具有如下自身的特征:
坚持以人为本 共建共享和谐 淮汽集团出租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客运出租的公司,现有员工610人,出租车243辆,年运输旅客100万人次,先后荣获江苏省、淮安市客运出租“先进单位”等称号。自2003年公司改制以来,本着“服务民众 贡献社会”的宗旨,着重于内部管理、和谐劳动关系,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健康、快速、和谐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主管部门对我们关心帮助和业务上的指导,得益于将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得益于企业秉承“诚信为本,责任至上”的企业核心理念。劳动和谐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最终达到企业和员工互利双赢。 下面将近阶段为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文化氛围的几方面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识学习,提高认识 在工作之初,有人认为,这是个费力不讨好的事,企业也没必要太认真,能过得去就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全体管理人员都认识到了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加强管理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劳动关系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企业和个人联系的纽带,也是双方利益得以保障和实现的基础。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劳动者就业是与社会相联系、实现自我价值的前提,而劳动关系状况决定了就业的质量和个人发展的空间。所以,从各方面来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职企互利双赢 公司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中,注重保护、调动和发挥好企业经营者与职工双方积极性,依法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到互利、双赢,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目标。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按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及时签订、续订集体合同,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杜绝了违约现象发生;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依法确定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和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并按标准支付了职工工资。认真做好职工疗休养,定期安排职工旅游。积极参加淮安市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大社会保险,实现养老金和失业金的领取发放与社会完全接轨,为职工办理了大病医疗救助,按时足额交缴各项保险费用。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关于医疗期内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及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的管理规定,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真诚依靠职工促进和谐发展 重视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积极创造条件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和水平。 坚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主动关口前移,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把落实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作为推动和谐关系建设的切入点,热情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去年,节日走访和日常帮扶相结合,全年共发放慰问、救济金及物品3万元,涉及人数410人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规和标准,持之以恒地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卫生体系认证工作,着力整治安全薄弱环节,从关爱生命、本质安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爱护职工角度,抓好安全生产 二、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将民主管理融入企业管理中 首先,以实现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为目的,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司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制度、职工提案办理制度、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建议直报制度、公布领导年薪收入制度、重要事项票决制度、点题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民主管理体系,促进了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调整充实职代会内容,认真行使职代会对企业重大决策审议、审查和决定权,近年来先后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职工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职工企业年金制度方案、经营者年薪制实施方案、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集体合同、“十一五”发展规划等重要方案。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全部采取票决制,并将决定权交予职工代表,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其次,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企务公开融入企业管理中。纳入文明创建、“四好”领导班子创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等单项工作的考核中,部门之间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通报。旗山矿坚持企务公开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并进,查找问题与持续改进并举,确保了企务公开管理体系高效运转,荣获了“全国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利用季度企务公开巡视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每季度确定一个视察重点内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工会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以来,集团公司工会先后组织了五次季度企务公开巡视和三次异地巡视,监督各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真实掌握职工对企务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集团公司纪委高度重视企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干部招聘、经济适用房分配、物质设备招投标、工程项目廉洁论证等重大事项,促进了“阳光工程”的有序运行。集团公司党委组织(人事)部为充分发挥党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组织党代表对大项目工程、物资比质比价采购等情况进行巡查,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 四、几点启示 2、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将民主管理纳入企业管理范畴。工会组织要深入研究职工的所想所思,调节好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真正成为联系职工的桥梁,注重把“情感维权”融合于企业发展之中,坚持与完善职工代表大会,落实企业平等协商的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以此为基点,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保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知情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从制度上防止企业侵犯职工权益,培育职工忠诚企业的理念,增添职工对企业的感情,激发其强烈的归属感。 3、加大协调劳动关系的力度,营造企业团结和谐的发展局面。一要做到超前参与的原则,积极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摸清职工的思想动脉,重视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配合党政把企业矛盾化解于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要重视预防为主、加强群众性的劳动执法监督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企业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督促行政纠正违章现象,排除各类隐患,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保证集体合同的持续履约和兑现。 4、充分发挥工会组织送温暖、定向帮扶、定向解困的作用。企业工会要根据不同帮扶的对象,建立多层次的帮扶预警长效机制。(1)建立和完善以“送温暖”工程为核心,突出帮困扶贫的生活保障机制,积极为职工排扰解难,当好困难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责任人,第一报告人”。(2)、建立职工困难户档案、成立“企业职工困难补助基金会”、以及开展“结对子、一帮一”送温暖行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难。(3)、建立完善的协调和服务功能,及时掌握信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公益援助和志愿者活动,弘扬社会美德,形成长效的帮扶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选准活动内容的载体、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实际性贴进实效性,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架设精神桥梁。如在组织“创争”活动中,要注重挖掘职工个人的潜能,使人人争当智能型职工,在生产经营上有所创新。通过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升华职工有一个趋向一致的价值观,满足广大职工的各种精神需求,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确立“强企报国、造福职工”的思想观念和敬业精神,激发职工参与企业各项活动的积极性。 一、抓福利,提升员工幸福感,共建企业和谐之家 三是积极为员工解难事办好事。公司针对公司员工大部分为外来人口,孩子上学、职工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困难,派专人为在天津购房的员工以企业投资的名义办理落户,现已为103名员工及家人解决了入津户口问题;利用评定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的契机,为8名员工家庭办理了红印户口;按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为60余名大学毕业生办理了落户手续。在员工生日、婚丧嫁娶、子女中高考、困难帮扶等事情上予以帮助,如:公司为过生日的员工赠送生日礼品;给子女参加中高考的员工带薪陪考假;给予生活困难的员工特殊补贴;给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员工带薪假期及补贴等等。通过这些工作解决了员工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稳定了员工队伍,增强了员工在企业在保税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五是坚持职代会制度。每年把《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到职代会上讨论、审议,让员工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六是以人为本,实施“关爱工程”。公司创新开展以送责任、送理念、送培训、送安全、送温暖、送清凉、送健康、送快乐为内容的“八送”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关爱工程”,不断提升员工的幸福感,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抓培训,增强员工素质,引领企业和谐进步 针对近年来公司发展比较快,人员流动频繁,新员工增加的实际。公司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采取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 一是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公司都派专人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等方面培训,通过培训让员工对企业进一步了解,提升企业队对员工的吸引力。 二是为在职员工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公司都制定员工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邀请老师进行授课,通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设备、安全生产、企业管理等内容的培训。三是建立学习型组织的文化氛围,为员工成长提供平台。鼓励员工不断学习,提升工作技能,根据考取的不同技术等级给予不同的奖励,为获得初级技能等级每月给予50元技能津贴、获得中级技能等级每月给予150元技能津贴、获得高级技能等级每月给予300元技能节帖,在工资中予以兑现。每年将有发展潜质的中青年干部送到清华、北大等高校进行深造。对重大任务中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奖励等,为员工成长提供平台。 四是通过主题活动提升员工技术技能。积极开展“导师带徒”活动,鼓励新老员工一对一进行技能传授;举办 “劳动竞赛”、各种培训和技术比武活动,让员工在学习和工作中提升了综合素质,增加了干劲,涌现出一批技术能手和学习标兵。如:史永革同志获得“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有9名员工获得九三集团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41个集体和个人获得保税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五是创新培训形式引导员工进步提高。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参加体验式培训和家庭日活动,引入团队健康理念,从在活动中锻炼身心素质,加强团队沟通,增强团队凝聚力、打造健康和谐的团队,激励着员工怀抱“感恩之心”投入到企业团队的共同目标。 三、抓安全,强化制度落实,促进安全和谐发展 公司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在保税区安全标准化预评估中获得A+等级,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二是落实安全检查和制度。坚持“逢九”安全检查,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引入6S现场管理模式,对各种作业现场实行目视化管理,并结合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根源处规范了员工的安全行为,提高员工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 三是通过安全活动促进员工安全意识。坚持每年开展的“安康杯”竞赛和“岗前安全誓言”、“每人一天安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我为安全生产提建议”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活动,保证了职工的身体健康、平安,保持了员工思想稳定,实现全员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的思想转变。自建厂以来,公司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公司被保税区评为“安康杯安全生产月优胜单位”。精炼车间、成品车间分别被保税区命名为“安全生产示范岗”。 四、抓文化,提升企业软实力,营造企业和谐氛围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支撑企业发展的精神支柱。自2009年,公司着手实施了企业形象战略工程。九三集团天津公司为了达到内增合力、外塑形象的目的,提炼了“诚信为本,责任至上”的企业核心理念,“业精夺魁、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勇于创新,精细管理,追求卓越,诚信务实,争当全国油脂行业排头兵”的企业目标等。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打造九三集团天津公司的特色文化,提升了企业发展的软实力。一是努力打造学习型团队。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积极引导员工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钻研技术,走岗位成才的道路。 二是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的理念和管理。天津滨海新区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一些世界500强的企业纷纷在此落户。公司先后到京瓷太阳能公司、津酒集团、SEW公司学习他们的工作理念、管理模式、设备管理、维护和保养等知识。 三是把廉政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先进文化可养廉”,还可以增强广大干部员工诚信责任的意识。公司充分发挥好廉政文化的导向、教育、凝聚三大独特作用,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政治保证。 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企业凝聚力。公司每年都组织开展“为全体员工过生日”、“职工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30余项,成立了篮球、羽毛球、技改革新、文学创作等8个兴趣活动小组,并坚持开展成果展示。 五是融入本土文化,不断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公司在注重内增合力的基础上,努力塑造外部形象,融入本土文化,积极参与天津保税区、滨海新区、天津市组织的各项活动。还通过《天津日报》、《渤海早报》、《天津一轻报》、《滨海新区工会通讯》等报刊对企业和产品进行广泛地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九三集团天津公司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扩大了影响力。经过8年的精心打造,公司与广大员工上下同欲,同舟共济,将劳动成果转变为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动力,员工把个人价值融入到更大的企业价值中去,体现了对“诚信为本,责任至上”企业核心理念的诠释,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融合与和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建设和谐企业的道路上快马加鞭继续努力,带领广大员工为企业和区域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多做贡献,为区域的和谐进步再立新功! 一、以充分发挥工会在民营企业中的积极作用为主线,继续巩固和谐的劳动氛围。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领导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尽快适应公司新的管理模式,并使员工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维护长源形象,顾全公司利益”的爱岗敬业精神。 2、充分发挥教育阵地的作用,要求各工会小组适时将员工凝聚力在一起,通过参加各种学习和开展多项文体活动,不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树立“用户致上,服务第一”的思想观念。 3、继续借助工会的品牌活动“双创” 竞赛活动作为实践“服务企业”的主渠道。在全公司范围内大力开展“双创” 劳动竞赛活动,鼓励全员参与。要求各工会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围绕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以提高干部员工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将“双创”竞赛活动和“创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员工树立降本增效的观念,围绕“三提高”即“提高水质、提高供水安全性、提高回收率”和“三降低”即“降低能耗、降低漏耗、降低药耗”等主题,在全公司员工中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通过广泛发动、有效激励,使员工的思维活跃起来、思路开阔起来、思想凝聚起来,为公司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二、以职代会为主载体,继续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双赢。 1、认真履行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向职代会报告履约机制。今年由于公司在组织构架、人力资源及工资等方面有大的改革,2月份经公司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将3月份召开的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推迟至公司改革完后,现在公司总的模式已定,我们预定6月下旬召开2009公司《集体合同》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会议,7月上旬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2、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今年我公司仍以三级会议制度为厂务公开的主形式,通过召开三级会议,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了公司内部的各项工作情况,使厂务公开工作基本落到实处,同时也维护了员工的知情权。 3、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工作机制。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依法维护职工和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发展。今年我公司将总结去年继续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企业和员工之间搭建起平等协商的平台。 三、通过落实公司《员工福利制度》,开展送温暖工程活动;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来实践“服务员工”。 1、员工是工会组织的服务对象,真心实意为员工解决问题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通过落实公司《员工福利制度》,深入开展送温暖工程,切实关心员工生活。逢年过节走访生活困难的员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坚持慰问生病住院员工,使他们感受到企业的关心和组织的温暖。 2、从源头做起,从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和调处全过程介入做起,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我们多年来实践所总结的经验,我将继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和劳动争议调节力度,把“双维护”落到实处。为依法维护职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合作共事,共谋发展,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保驾护航。我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了五种社保,且无欠费记录。 3、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搞好劳动用品配备与安全生产及卫生大检查。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公司工会经常与行政一起下基层对公司所属各部门不断地深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安全生产上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监督,督促和协助部门解决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工会小组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保证员工身心健康,为企业发展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四、以创建“优秀职工之家”活动为助力,以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目的,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今年是我公司的改革年,我们将借此契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积极创办职工之家。以创建“优秀职工之家”活动为助力,以创建“优秀职工之家”活动的标准为目标,来衡量自己的工作,从而达到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目的,为全面提高工会的领导能力、工作能力;提升工会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不断开拓长源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淮汽出租公司 和谐劳动关系措施 一、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公营车政策。通过劳务代理,建立长期、稳定、合理的劳动关系: 1、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劳务代理公司,建立符合市劳动部门要求的劳动关系(公营车建立劳务代理劳动关系,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 2、公营车驾驶员按照公司员工的待遇,享受特殊奖励、劳保待遇。 二、开展形式丰富的各种活动,加强交流与沟通,促进管理的关系的合理、和谐。 1、召开驾驶员座谈会,加强公司与从业人员的相互交流,促进管理关系的和谐。 2、举办安全、营运知识竞赛,通过竞赛,促进规范经营 3、组织参加各种公益活动、社会交流活动。 20120519 苏HZ0372等6辆车参加“爱心之旅”活动,帮助18名孤儿参加活动。20120607淮汽26辆爱心车,参加义务高考服务活动。义务接送考生62名。20120302交警与的哥互换岗位,体验生活。交流感受。开展学雷锋活动。4、20120625351杨柯亚讲解营运知识(拼客投诉成因及解办法),预防投诉 三、预防、教育培训为主,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服务。 1、严格安全会纪律,从业人员至少每月参会一次,不迟到、早退,认真听讲。 2、路查中,现场交待驾驶员经营中注意事项,规范经营。 3、为预防违规经营,加强营运知识培训,将经营中遇到的问题编成试卷,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4、安全管理中,注重人员资质审查和日常安全部件检查,切实关注从业人员的行车安全。 5、在投诉处理中,驾驶员无责的,坚决维护驾驶员的权利。 6、对事迹突出的人员,享受员工待遇,实行特殊奖励。 7、对在安全、经营、治安工作中的先进,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奖励、表彰。 8、改善会议室环境,购置大屏幕液晶电视、空调等设施,改善安全会条件。 9、为从业人员维权,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促成燃油附加费的产生,为经营者减轻了经营负担。 10、油补发放按照政策执行,本着谁使用随享受的原则进行发放,维护使用者的权益。 11、对典型的好人好事进行奖励和表彰、宣传。 12、丰富驾驶员的业余生活,举行象棋、掼蛋比赛,并向优胜者和参与者发放奖品。 13、维护在经营中被无良乘客殴打的驾驶员权益,积极维权。对受伤驾驶员进行慰问。 14、对每月评选出的3辆最佳车辆进行奖励和表彰。 15、车辆标识标识损坏的,免费粘贴。 16、请消防专业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自查报告 为了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做为开发区一家四星级酒店,我们深刻认识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的重大意义。我酒店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力度,广泛发动,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加强对XX酒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 酒店工作领导小组。本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由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工程总监,餐饮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为组员。酒店副总经理任督察组组长。财务部经理、水会经理任督察组组员,结合酒店质检工作下大力气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及监督进行层层分工。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活动要求 1、认真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社会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我们组织了专兼职工会干部,确保酒店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工会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够考虑到职工的权益,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使每位职工都感受到工会就是职工的家。 2、狠抓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劳动合同制度,积极主动协调好劳动关系和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规范依法与本单位全体职工(包括 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续签、变更、终止劳动合同;认真制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并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放低姿态,共商解决良策,及时化解矛盾。几年来,我酒店未发生因劳动关系纠纷引发的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3、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我酒店针对每个部门每个月由总经理召集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大到经营方针,小到作息制度均能做到征求职工意见,真正让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我酒店按照国家工资制度,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做好各种社会保险工作,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4、建立完善酒店政务公开等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在企业安全管理的作用,通过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大力支持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活动,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深入开展“学习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抓好职工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在加强对职工培训的同时,还多次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对技术过硬的职工给予奖励。通过这些活动,充分调动了全酒店职工的积极性,发挥了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了企业的发展后劲。 7、关心职工生活,不断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职工生活本身就是最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职工就能理解,使 之增强干劲和工作热忱。近年来,我酒店围绕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我们积极开展扶危济困活动,在开发区政府的号召下,我们酒店工会在今年百年不遇的大旱中,在青海玉树地震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向灾区捐款,捐款额累计达到2万余元,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职工我们设立爱心基金进行帮助,每逢节日我们多次到家中慰问,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帮助和解决。通过在职工队伍中不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同志们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也把自己作为集体的主人翁,说主人话、办主人事、尽主人责的人多了,形成了一支各方面都过硬的职工队伍。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的完善提高,把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部分, 并充分发挥我们酒店的专业优势,更好的为顾客服务,更好的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大酒店 2010-9-1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二):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三):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_________同志是我公司___________部门职工,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职,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状况,经公司研究决定,从______年___月___日于以__________________终止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四):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个人电脑号 ,因 原因于 年 月 日与我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五):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年_____ 月参加工作, 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取如下其中一项打“√”):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4、用人单位破产;
□5、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掉、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与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该同志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_____________ 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取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月份,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七):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 ,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因于
年月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八):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技巧培训总结 劳动技巧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职业人士,在工作中拥有良好的技能和技巧是非常重要的。为了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许多公司会组织劳动技巧培训。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劳动技巧培训进行详细的总结,强调其重要性以及如何从培训中受益。 一、 劳动技巧培训的重要性 1.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学习和掌握更有效的技能和技巧,员工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 2. 提高工作质量:劳动技巧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掌握更高水平的技术和知识,从而提高工作质量。 3. 提升职业竞争力:拥有专业的劳动技巧可以使员工在职业市场中更具竞争力,获得更好的机会和待遇。 4. 提高员工满意度: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感受到公司对其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增强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工作满意度。 二、 劳动技巧培训的内容 1. 基础技能培训:包括基本的沟通技巧、团队合作、时间管理、问题解决等,这些技能是员工工作中必备的基本素质。 2. 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和员工的需求,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如软件操作、设备维护、销售技巧等。 3. 领导力培训:针对具备管理职责的员工,培养领导力和管理能力,包括团队管理、决策能力、问题解决等。 4. 软技能培训:培养员工的社交技巧、表达能力、创新思维等,使其在工作中更加全面发展。 三、 劳动技巧培训的实施方式 1. 内部培训: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培训,由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教学,针对公司的业务和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2. 外部培训:员工参加由专业培训机构或高校举办的培训课程,能够接触到更广阔的视野和更高水平的培训资源。 3. 在线培训:通过互联网平台,员工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在线培训,学习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并与其他学员进行交流。 四、 劳动技巧培训的效果评估 1. 考试评估:通过考试评估员工在培训中的学习成果和掌握程度。 2. 实践评估:通过工作实践中的表现,评估员工是否能够将培训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3. 反馈评估:通过员工的反馈调查,了解培训效果和改进的空间。 : 劳动技巧培训对于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自身竞争力,并提升工作满意度。公司应该积极组织和推进劳动技巧培训,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实现共同进步和发展。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彭人劳发[2013]180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镇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内涵,并狠抓“创建工作”的落实。目前,我镇创建和谐劳动关系镇已初见成效,现将有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镇的基本情况 隆丰镇地处彭州市北部近郊,属“天府之国”腹心地带。省道彭白公路、新彭白公路西线、新彭白公路中线纵贯全境,是通往国家级白水河自然保护区及省级风景名胜丹景山、九峰山的重要之道,境内有正在建设的西南最大的四川石化基地。隆丰镇素有“兰花之乡”“大蒜之乡”和“川剧之乡”的美称全镇幅员面积51.1平方公里,人口约4.7万人,辖20个村(社区)。这里,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享有“川剧之乡”、“兰花之乡”和“大蒜之乡”的美称。全镇辖18个村,2个涉农社区,24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13500户,全镇总人口4.7万余人。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共有23户,纳入创建范围企业23户,职工总人数643人,签定劳动合同643人,劳动合同签定率100%,参加社保594人,社保参保率92.38%。极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协议签定工作。18个村、2个涉农社区分别成立了联合工会委员会。 二、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的主要做法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我镇根据上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中心,以促进本辖区内的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树立形象,规范用工,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机构、通力合作、周密筹划创建工作。 我镇成立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创和领导小组名单),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创建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连续召开协调会,对创建的任务、步骤、措施进行研究,并建立和完善了情况通报制度,定期碰头制度等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明确创建目标,大力推进。 我们在总结过去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乡镇、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切实有力的推动《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创建单位的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建立健全既能有效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双方长效机制。经努力本辖区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合同等都达到了创建的要求,本辖区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三)健全制度,促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联席会议,各企业汇报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会法》、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开展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二是企业自查制度,各企业对照实施方案的的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的整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检查制度,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的履行情况,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四是评比制度,对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进行定期考评,创建活动的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四)突出重点,狠抓创建工作落实。 一是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坚持宣传教育与监督并重的原则,鼓励和指导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大对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推进集体合同的签订;三是建立良好的工资发放机制,在本辖区内开展“诚信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承诺”活动,提高企业的信用度,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上门宣传和服务;五是积极组建工会组织,辖区内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各村建立了联合工会,各企业不断改善劳动者生产环境和生活福利条件,努力营造关爱职工、关爱生命和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车间宣传,现场为职工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面对面接受职工的咨询,倾听职工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建议;二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为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等群体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使他们主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三是举办培训班,为企业主和员工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及开展创建活动的有关活动内容。 (六)加强指导严格监督,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抓出成效,我们定制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一、加大工作目标督查,我们根据《彭州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人劳发[2013]180号)和《成都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街道(社区)、乡镇考评细则(试行)》、以及其他创和的文件精神、配套设施、给各创和单位下达了目标任务,把创和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二、职能部门加强帮助和服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企业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联系、帮助、服务。镇工会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完善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劳动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教育、有效协商基层工会组织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帮助企业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就医、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其他职能部门也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提供重点服务。经过不断努力,本辖区内企业基本上实现创建的要求。辖区内各企业规章制度合法健全,劳动用工范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正在全面推行,《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整个辖区内形成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奉献企业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四方共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成果,确保辖区内企业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建立工会组织、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均达到100%。无拖欠工资发生、无集体劳动争议发生。 (二)总结辖区“创建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本辖区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三)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和谐劳动关系“四个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和彭州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乡镇(社区)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在企业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活动。 一、工作完成状况。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劳动关系股紧紧围绕局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主线,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方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工作。现将20xx年劳动关系股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三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总结经验。及时对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整改对在推广过程中发现好的工作方法及时记录,少走弯路,提高工作进度。使业务水平和经办潜力进一步提高,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我股透过建立劳动关系QQ群指导企业备案,减轻了企业工作人员在软件操作中的困扰,受到了广大企业劳资人员的好评。今年全县新增用工备案企业95户,实现了对用工单位11000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状况的动态监管。 (二)劳动用工备案年度审核工作。 按照《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沧人社字【20xx】7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实际状况,5月份我股完成了全县250家已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的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年度审核工作。年审工作是用工备案中的重要环节,能够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企业薪酬调查。 6月份我股按照市局的要求对我县两家企业进行了薪酬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数据,我股采用的抽样调查的办法,对同岗位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全部调查,同岗位职工人数50人以上250人以下的调查50人。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创新制度建设,劳动合同管理日趋完善。 我股全力构建劳动合同制度信息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模式。透过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软件的使用,使我县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到达了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在软件推行过程中我们多次深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受到企业的好评。 (二)主动靠前服务,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 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延伸服务”原则,面向企业,主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规范用工和依法维权意识,“零距离”服务企业。一是建立“劳动用工备案”服务群,随时解决企业在用工备案和法规运用方面的问题。二是深入企业,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引导劳动者透过合法途径维权,营造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 (三)加强业务学习。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和企业用工状况,我们经办人员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不断学习,透过业务经办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为今后深入推进备案工作打下了基础。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为期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 乙方奖金为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另_____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关系培训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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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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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二、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三、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
处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隶属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即当事人成为该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员工(以下统称职工)。因为用人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劳务关系中,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隶属关系。如某一居民使用一名按小时计酬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不可能是该户居民家的职工,与该居民也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
四、 当事人之间在承担义务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等为职工承担社会保险义务,且用人单位承担其职工的'社会保险义务是法律的确定性规范;而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不存在必须承担另一方当事人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居民不必为其雇用的家政服务员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资料共享平台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五、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
用人单位具有对劳动者违章违纪进行处理的管理权。如对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或者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记过、记过失单、降职等处分;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处理虽然也有不再使用的权利,或者要求当事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不含当事人一方取消当事人另一方本单位职工“身份”这一形式,即不包括对其解除劳动合同或给予其他纪律处分形式。
在支付报酬方面的区别。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分配关系通常包括表现为劳动报酬范畴的工资和奖金,以及由此派生的社会保险关系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报酬由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当事人得到的是根据权利义务平等、公平等原则事先约定的报酬。
当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交叉时的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者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劳动关系培训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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