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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防震工作总结集合9篇

发表时间:2023-12-22

防震工作总结。

通过栏目小编的耐心思考和修改,这篇“防震工作总结”终于完成了。接下来的内容只是供参考,请大家认真阅读。我们都有写文件或文章的经验,每天在完成工作任务时都会接触到范文,范文的用词精确,值得我们仔细推敲。

防震工作总结 篇1

为切实做好抗震减灾工作、预防重大突发事件和其他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将有可能发生的灾害所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同时也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尤其是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提高师生在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时的应对能力,我校制订了防震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预案并进行了实际演练。

一、领导重视,演练活动组织到位。

为了确保演练活动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校园防震应急演练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部署演练工作。会上,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成员首先从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增强防震安全意识,在学生中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抓住这次演练机会,提高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领导还着重强调,对于这样的大规模的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各年级要层层落实,以确保这次演练活动顺利进行。

二、筹划缜密,演练方案安全可行。

为了使得演练方案安全可行,领导小组认真研讨,对演练方案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使演练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方案中就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对象都作了具体的说明。要求班主任教育学生,听到校长的宣布后,全校师生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命令,立即快速、安全进行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不得拥挤、推搡,不得重返教室,更不得喧哗、开玩笑;如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帮助一起逃离危险地。要求各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到达规定的位置,完成各自的任务。

三、师生参与,演练效果呈现良好。

5月3日下午14:30分,校园里警报铃声长鸣,防震演练活动开始。在场教师指导学生有秩序地迅速撤离。到达目的地,各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报告校长。各班向校长汇报,校长对演习活动进行简要总结。校长宣布防震、消防逃生演练活动结束,请各班有秩序地回到教室,要求班主任就本班参加这次演练活动立即进行分析、小结。

这次活动全校110多名师生参加,学生从教室撤离到操场(安全区域)只用了一分多钟,演练按预案进行,整个演练过程既紧张、激烈,又有条不紊。

这次演练活动不仅落实了我校应付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而且也提高了我校实际应对和处置实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更进一步增强了师生防震安全意识,真正掌握在危险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提高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个演练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防震工作总结 篇2

“安全重于泰山”,学校的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艰巨工程,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为了提高广大师生在遇到灾难时应急逃生能力,检验我校防震应急逃生疏散工作的实际效果,做到当灾难来临时不慌不乱、安全有序的撤离,20xx年10月24日,我校开展了防震减灾应急逃生演练。现将本次活动的总结如下:

一、成立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指挥小组

组长:贾玉江

副组长:王先喜胡志勇

成员:轩俊坡霍增良孟祥斌邢方园霍志岩李献

奇王栋

二、周密部署、妥善安排

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演练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本次应急演练活动开展前,我校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首先,10月21日,我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房寨中学防震减灾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了演练的具体时间、程序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些问题。在周一的例会上,政教处主任轩俊坡与全体教师共同学习了房寨中学防震减灾应急疏散预案,具体安排了应急演练的活动。其次,10月22日,利用校会时间,对全体师生进行了防震相关知识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明确了当地震来临时应该怎样做。同时,教育学生在应急演练的过程中不要大声喧哗、打闹、互相推扯。注意安全、优秀、快速的撤离。最后,我校明确了本次演练过程中每位老师的职责,每个教室、每层楼道都由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疏散工作。全体教职工各司其职,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过程顺利、效果显著

10月24日10:20分,我校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始。警报响起,同学们都按照正确的姿势,双手抱头,躲在课桌下。警报解除,全校学生通过指定的楼道安全、快速、有序的撤离到学校操场。各班体育委员分别向演练总指挥汇报各班学生的人数情况。

通过本次的演练活动,使广大师生学习了防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了他们应对灾难、自我保护的能力,为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四、汲取经验,及时总结

演练完成后,政教处主任轩俊坡主任针对本次的应急演练情况作了总结。绝大部分同学都能够安全、快速、有序的撤离到指定的位置。但还是有个别同学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撤离到指定的区域。另外,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在平时要掌握必备的应急逃生知识,但遇到灾难时要沉着、冷静用自己的智慧为自己争取时间,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五、经过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

我校本次的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获得了圆满成功。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同样要看到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存在个别同学安全意识淡薄、应急逃生知识欠缺、演练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问题,这些都是我校今后工作的方向。安全无小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更加的努力,保障全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防震工作总结 篇3

为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今年我镇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党委、政府非常重视,真正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紧抓实。调整充实了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国土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7次召开新窑镇防震减灾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防震减灾工作。为增强防震减灾工作战斗力,降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党委、政府从机关单位抽调了5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了4支应急抢险队伍,同时在各村成立了以总支书记为队长,民兵和青壮年群众为队员的应急抢险小分队。

二是强化宣传,增强防震意识。

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栏、手机短信、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地震科普知识普及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各中小学校普遍开设地震知识讲座,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培训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在各中小学校开展防震避震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应急避灾能力。今年上半年,全镇共张贴防震减灾宣传标语200余条,出黑板报48期,印发防震避险宣传单20XX余份,开展地震知识讲座6次。

三是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的防震理念,组织国土、安检、民政等部门对全镇13个村的地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今年7.23特大暴雨之后,排查出13个不同程度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共有滑坡点9处,威胁着148户678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党委、政府已向地质灾害隐患地带群众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并落实了专人负责24小时监测,一有险情立即上报。同时,组织中心学校等部门对全镇10所小学的危房进行了全面排查统计,目前全镇小学共有d级危房132平方米。计划在两年时间内,全面完成中小学危房排除任务,保证学校校舍安全性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加固民居,提高抗震能力。

根据农村民居抗震性能调查统计,全镇85%以上的民居均不具备抗震能力或抗震能力底,原因是绝大部分都是土坏房,屋梁直接担在山墙上(土墙),特别是山区群众,家庭贫困程度深,住房极为简陋,不具备抗震性能。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各方资金,大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工程。在项目安排上,我们坚持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作为实施的重点对象,优先考虑,确保新建和加固改造的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不低于6级地震的能力。在工程建设中严把“三关”、做到“四不准”,即:严把材料质量关、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把验收入住关;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准验收。目前全镇已新建基本具备抗御不低于6级地震的能力的安房580。

五是完善制度,提升救援时效。

完善修订了《新窑镇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启动应急预案的方法、步骤,明确在应急行动中的职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效果。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及时充实抗震减灾应急队伍及应急小分队成员,建立应急队伍信息库,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利。严格值班制度,在汛期及历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时期,要求各村及相关部门实行值班制度,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及时上报各种突发性自然灾害。

虽然我镇在防震减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缺乏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各项工作开展难度大;

二是村镇建筑民居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达不到抗震要求,全镇大部分群众还居住在抗震能力低或不具备抗震性能的房屋内;

三是社会公众防灾意识有待加强;

四是紧急救援体系不够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防震减灾制度,健全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对群众的防震知识教育,提高群众防震意识,减小灾害损失,将镇防震减灾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防震工作总结 篇4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建设、民政、卫生、公安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对地震进行监测和预防。

国家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从事防震减灾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震减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对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为依据,并充分考虑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防震减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震情形势和防震减灾总体目标,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布局,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救援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震情跟踪、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地震应急准备、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五条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十六条 防震减灾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震情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逐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第十八条 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地震监测台网规划。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级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级地震监测台网组成,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水库、油田、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条 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建设质量。

第二十一条 地震监测台网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运行。

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报送地震监测信息的单位,应当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单位为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条件。

第二十二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海域地震活动监测预测工作。海域地震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及时向海洋主管部门和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等通报情况。

火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利用地震监测设施和技术手段,加强火山活动监测预测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设施遭到破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确保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不能增建抗干扰设施的,应当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地震监测信息研究结果,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作出预测。

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研究提出的地震预测意见,应当向所在地或者所预测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书面报告,或者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进行登记并出具接收凭证。

第二十七条 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组织召开震情会商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形成震情会商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经震情会商形成地震预报意见的,在报本级人民政府前,应当进行评审,作出评审结果,并提出对策建议。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全国范围内的地震长期和中期预报意见,由国务院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意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除发表本人或者本单位对长期、中期地震活动趋势的研究成果及进行相关学术交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

第三十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当地的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增加地震监测台网密度,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三十一条 国家支持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

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快速判断致灾程度,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对发生地震灾害的区域加强地震监测,在地震现场设立流动观测点,根据震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地震活动趋势作出分析、判定,为余震防范工作提供依据。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收集、保存有关地震的资料和信息,并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三十三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形式进行。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审定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三十六条 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应当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

第三十七条 国家鼓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地震小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图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重大建设工程;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抗震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水平。

国家对需要抗震设防的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给予必要支持。

第四十一条 城乡规划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十二条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支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 国家发展有财政支持的地震灾害保险事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核电、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四十七条 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四十八条 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十九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一般或者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发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第五十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二)迅速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和接收与救治;

(三)迅速组织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四)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者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五)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六)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一条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十二条 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地震震情和灾情等信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准确、及时发布。

第五十三条 国家鼓励、扶持地震应急救援新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调运和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装备,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建立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充分利用消防等现有队伍,按照一队多用、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相应的装备、器材,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在实施救援时,应当首先对倒塌建筑物、构筑物压埋人员进行紧急救援。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快速、高效地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使志愿者掌握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技能,增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第五十七条 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协调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活动。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的统筹调度,并根据其专业特长,科学、合理地安排紧急救援任务。

地震灾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外国救援队和医疗队开展紧急救援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五十八条 国务院或者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为地震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的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财政、建设、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承担。

第五十九条 地震灾区受灾群众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应当根据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安置。

第六十条 过渡性安置点应当设置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区域。

过渡性安置点的规模应当适度,并采取相应的防灾、防疫措施,配套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

第六十一条 实施过渡性安置应当尽量保护农用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防震工作总结 篇5

xx学校防震减灾总结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增强了全校师生的防震减灾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在地震中的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和抵御、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灾难来临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我校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震减灾演练方案》,动员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防震减灾活动,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供安全保障。现就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1、以班级为单位,动员发动全体师生收看“知识守护生命”大型公益特别节目《开学第一课》。让广大学生了解“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不屈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抗震救灾精神的内涵,感受抗震救灾精神就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引导学生体会“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是中国人民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把自己的成长与祖国和人民的事业联系在一起;体会“不畏艰险、不屈不挠”是中国人民泰山压顶不弯腰的英雄气概,培养自己不为困难所压倒的大无畏精神;体会“以人为本、尊重科学”是对人民的高度关注、对科学的高度尊重,珍爱生命,热爱科学,勤奋学习,追求真知。

2、结合“品德”课、班队课,组织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事迹。让广大学生在了解“抗震救灾英雄”事迹的基础上,认识到在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坚强勇敢、团结互助、乐观向上”的品德是当代小学生应该继承和发扬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当代小学生健康成长应该具有的宝贵品质。引导学生学习“坚强勇敢”的品德,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气馁,不惧怕,有战胜困难和挫折的信心和勇气;学习“团结互助”的品德,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尽自己所能帮助别人,服务集体;学习“乐观向上”的品德,努力在各种环境下,坚定对生活、对未来的信心和希望,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3、学校各部门精心安排,认真准备,努力营造“防震减灾”宣传氛围。学校组织《地震基础知识》专题板报,向学生介绍地震知识及防震要领,并利用学校小广播进行宣传;各班级也利用黑板报出版防震减灾基本常识,利用班队会组织学生学习《地震来了怎么办》等相关科普知识,提高学生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让全体师生明确防震减灾的重要性。

4、学校在10月16日举行了“防震减灾演练”活动。为了使得演练方案安全可行,演练开始前,学校对这次演练的具体操作程序、疏散要求与注意事项作了一一讲解。演练活动中,全校老师组织到位,保障有力;全体同学积极配合,服从命令,在不到3分钟的时间内,师生全部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紧急而有序地从教室撤离到操场中央空旷地带,没有发生任何互相推挤或踩踏事故,整个演练过程井然有序,不仅增强了师生们的防震避震的安全意识,还提高了广大师生在地震中的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和抵御、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演练活动结束,各班有秩序地回到教室,班主任就本班参加这次演练活动立即进行分析、小结。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园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结合学校的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全校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灾难来临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xx学校 x年x月x日

防震工作总结 篇6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落实了20xx年防震减灾工作。按照县委、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现将总结情况综述如下: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了做好我局的防震减灾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单位其提供在人员为成员,由本公司统筹负责全面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计划。明确指挥机构职能,做到防震减灾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档案备份完整。落实防震减灾领导责任制,并积极参加县上召开的防震减灾会议,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资源整合、快速反应。

我局规范了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制定防震减灾应急预案,成立防震减灾应急抢险队伍,在完善各项基础性资料的同时,建立了我局地震应急工作联络机制,紧急情况下,能够保证信息畅通、责任落实到人。

宣传工作到位,利用各种会议、资料、展板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宣传,认真开展了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在公路沿线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升了群众在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2、进一步规范防震减灾日常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根据新的情况和实际情况改进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防震工作总结 篇7

自“5.12”汶川地震发生以来,我校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学生防震意识,提高小学生防震减灾自我救护能力,领导十分重视防震科普宣传,结合学校第二课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防震科普知识成为我校期未校本课程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又发挥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的社会功能,“小手拉大手”,极大地提高了我校师生的防震减灾意识。通过五年来的宣传教育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建章立制、强化宣传

(一)成立由刘旭亮校长任组长的“黄花园小学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防震减灾专题会议,制定“黄花园小学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并要求渗透到各自的工作中。

(二)成立黄花园小学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政教主任班建平担任组长,结合学校实际,把每学年开学第五周定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在此基础上,逐步强化了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的模拟演习与宣传教育工作。

二、具体操作形式:

(一)模拟地震情境,制定应急预案:

1、根据我校建筑物结构和人群分布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

2、责任分工,当堂任课教师为各班的主要具体疏散责任人。教学楼每一楼层再有一位教师负责。

3、当听到防震预报铃声后,各班主任、当堂任课教师首先保持冷静并尽快做到:拔掉电源,组织学生有顺序地跑到室外的空地上,并且远离电线。

4、如果来不及,要躲在狭窄的地方或坚固的'桌子等下面,并尽可能地找到一些物品保护头部,震后立即发出呼救。

4月27日,我校组织了防震减灾演习活动,提高了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让学生又一次身临其境地体验了防震避险,加强了这方面的安全自护自救能力。

(二)防震宣传教育形式

我校采取了专题报告、科普橱窗、地震知识竞赛、黑板报等形式强化了学生的安全自救意识,宣传了有关知识:

1、每学期各年级以班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地震知识竞赛活动。

2、每学期组织安排一次全校各班的防震宣传黑板报评比。

3、少先队辅导员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全校学生集合的时间,反复变换方式向学生介绍地震的成因及过程,受到学生的欢迎,较好地宣传了防灾自救知识。

(三)制定学校防震减灾地震宣传活动的计划如下:

1、认真制定各学期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

2、每学期组织一到两次防震减灾专题知识讲座,内容主要是针对学生。

今后,我校将继续开展校园防震减灾宣传、演练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常规化,提高全校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自救互救、疏散救援的能力,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灾难来临时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防震工作总结 篇8

1、每个同学都要认真总结本次演练活动,认真思考:通过本次演练你有哪些收获?有什么不足?只有总结好每次活动的经验教训,才能不断提高我们在危难中迅速逃生,自救的能力。

2、把我们这次在学校学到的防震知识和技能向父母亲、兄弟姐妹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防震知识,提高防震意识;建议同学们也在家里组织一次防震疏散演练,提高全家人在危难中逃生,自救的意识和能力,为创建平安家乡、和谐社会作贡献。

防震工作总结 篇9

认真落实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取得了积极进展,圆满完成了省、市地震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有力地推进了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为我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发挥了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防震减灾知识重在宣传,贵在普及。为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根据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在往年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基础上, 进一步健全了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制度,与邻近各中小学建立了联系机制,将测震和办公的地点作为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履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的义务。

为了对广大公众进行防震减灾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我局还在今年的“三月科技之春”、 “”汶川地震三周年纪念期间,数次到乡镇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报道,加大了对彝区 -1-

彝族同胞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散发地震知识宣传资料_0余份并回答广大群众有关地震知识的咨询,以警示人们正确对待地震现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提高公众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协同有关部门在民建小学、荞坝中学、下溪乡进行了紧急疏散演练,取得了预期成效,增强了广大师生和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今年5月份我局还组织全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全县各乡镇的乡镇长及防震减灾助理员学进行了地震知识讲座,大大提高了我县领导干部的防震减灾意识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切实搞好依法行政和综合管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环境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已转入到法制的轨道。我局组织职工学习全国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法》电视电话会议的内容和精神。为强化我县的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我们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工业集中区、拟建工程、电站建设和旧城改造提供数据和参考意见。继续配合省地震局在我县的数字化测震仪建设工作,协助国家六部委完成了马边gnss基准台的建设和仪器安装调试,进一步增强了我县的监测能力。

在防震减灾管理工作方面,为了适应新时期、新条件下地震工作的开展,我办对职工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及其业务管理措施进行重新修改和添加,专门制定了职工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积级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使我办工作管理体系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用性进一步加强,约束力和创新力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我县政府和市地震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完成了县地震台磁化房维修改造工程,建立了马边县乡镇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制度体系,清理申报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

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两个项目,进入了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修订完善了《马边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预案》、《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地震应急预案》和《马边彝族自治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协助省地震局完成了我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的调研工作,积极收集我县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我县建立了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加强预案和相关制度的管理;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制定地震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开展不同形势的地震应急演练,今年九月顺利通过了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县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专项检查。

三、提升震情研究力度和预报能力

积极完善“马边及邻区短期震情预警指标研究”课题,并加大力度研究“马边地磁异常对应临震的研究” 课题,这些课题的完成将使我县的地震预报和监测工作有一个质的提高。289a.COM

强化震情值班制度,单位要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震情、灾情上报制度,通过一切手段作好震情、灾情的速报,并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截至今年11月20日,我局测震仪已记录地震420余次,地磁仪获取并上报省、市地震局地磁磁照图325张,数据资料8286组。

认真处理和分析各类资料,报表上报准确无误,及时为上级提供连续、完整、可靠的观测数据。根据所获取的资料和预报经验,总结预报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台站在临震预报方面的优势。

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收集各类观测资料,并作图进行分析。现并已完成和提交了《马边及邻区_年度地震趋势预测报告》、《马边及邻区_年下半年震情趋势意见》和《防震减灾简报》8期等震情趋势性文稿。

参加上级组织的震情研讨会,提交书面材料和报告。今年共按时参加市级震情会商会2次,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1次,地震预报分析会3次。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提高我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通过县防震减灾局的努力争取,在马边县委县政府及市防震减灾局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今年我县向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争取到了两个防震减灾建设项目:一是将马边彝族自治县列入全省第二批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县的项目,此项目主要是监测信息节点技术系统的建设和救灾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以及地震台站相关配套的基础建设,用于我县防震减灾局共享全省的地震监测信息以及地震救灾应急指挥的协调统一;二是马边地磁台站项目列入了中国地震背景场探测项目。此项目主要是用于地震前兆的监测和地震预测研究的应用。年内这两个建设项目将正式启动。

这两个项目国家、省、市共投资两百万元左右,建成后将对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地震监测、预报、研究以及地震救灾、应急指挥能力有极大提高,我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能力将更上新台阶。目前,我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20万元。

五、_年防震减灾工作安排

_年,我县防震减灾工作将继续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省、市地震局的指导,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政和作风建设。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认真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改进管理与服务。

(一)做好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加大针对城市城郊结合部居民聚集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和

教育,进一步推进地震安全农居工程工程建设。

(二)继续强化震情研究和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力争地震短临预报有更大突破。_年下半年在做好常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地震短临跟踪监视工作,依靠科技提高预报、救助水平,努力探索地震孕育发生发展的规律,力争地震短临预报有更大的突破。

(三)继续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努力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督促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各级乡镇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地震短临跟踪监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安排,制定好地震短临跟踪监视工作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乡镇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制度体系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在短临跟踪过程中要严格“内紧外松”,确保社会稳定。

(四)全面启动实施数字化改造重点项目,提升防震减灾的能力与水平。积极配合省市地震局加快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早落实、早实施、早见效;积极协助配合省地震局进行中国地震背景场探察项目马边站的建设。

(五)健全完善我县地震应急工作机制和稳步推进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提高我县应急救援工作能力。

(六)完成省、市地震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