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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

发表时间:2023-12-18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此日一到来,年龄长一长;蛋糕来助兴,心愿来达成。”每一个都把自己生日看得很重,礼轻情义重,送上生日祝福语已经成为生日祝福的“标配”。在众多的生日祝福语中,如何让自己的祝福语“脱颖而出”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实用”,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供大家参考。

2020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进一步强化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担当实干、主动求变,付出了许多努力,经受了各种考验,推动X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取得了新成绩。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心一意跟党走。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总书记在X考察调研时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理解好、落实好,做到信仰不变、方向不偏。精准服务市委“五个中心”发展战略,坚持重要情况、重点问题、重大敏感案件向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对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到与党同心、与法同心。推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X实际、检察办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业务必强政治、选干部必重政治”,引导检察干警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增强政治能力,做到服务大局、护航发展。

全心全意为人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向“逆行者”、小微企业和贫困村民捐赠防疫物资X万余元,参与社区、村组排查X人次,劝阻家庭聚会、走亲访友X人次,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把握法律政策,在依法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劣药品、医用材料等违法犯罪的同时,综合考量疫情时期的特殊背景,监督撤案X件。把“米袋子”、“菜篮子”等民生问题摆在首位,监督行政机关销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X斤,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帮助X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多年的“血汗钱”X万余元。

诚心诚意受监督。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决议、决定,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拓宽代表委员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优化营商环境、庭审旁听等活动X次,走访代表委员X人次。自觉接受系统内巡视监督和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排查各类问题X个,制定整改措施X条。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接待律师案件信息查询X人次,复印、刻录案件材料X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众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X条,重要案件信息X条,终结性法律文书X份。深挖特色亮点,讲好检察故事。依托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X篇,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对群众通过“问政X”反映的问题,开展社会调查X人次,处置网络舆情X起。

(二)增强法治自觉,努力把服务X大局作为重要使命

助力市域建设有温度又有颜值。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投入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污染、城市道路安全等问题整治,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X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X件。部署“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养殖废弃物X吨,修复被污染土地X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村民生活品质。继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为脱贫政策实施、脱贫产业发展“法治体检”X次,解决法律问题X个,脱贫率X%。坚持办案与救助相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受到侵害的贫困群众实施司法救助X人次。

助力经济发展有环境又有质量。以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依法打击郭某等X人以医院发展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X亿元、国家工作人员肖某等X人组织、领导传销X余万元等案件,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惩治肖某等X人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杨某等X人暴力阻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提升平等保护质效。坚持想在前、做在前,对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履行的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X件次。严格把握涉企案件的办理尺度、力度和温度,对生态养殖合作社建设过程中超标准采伐林木的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用于酒店经营的黎某等X人依法不起诉。

助力社会治理有生机又有秩序。稳妥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X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X”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X人次,促成息诉罢访X件。坚持少捕慎诉,依法不批捕X人,不起诉X人,对侦查、审判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X人,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体现现代司法文明。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法治进校园活动X场次,到当事人所在地宣布不起诉决定X人次。

(三)增强检察自觉,着力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把服务“六稳”、“六保”落到实处。批准逮捕X人,提起公诉X人。紧扣“六清”要求,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了X等X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X等X人宗族恶势力团伙犯罪,管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X起重大案件,打财断血近X万元。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X件,适用率达X%。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X人,起诉X人。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X人。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监督立案X件、撤案X件,追捕X人、追诉X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X份,并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积极推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初查工作。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X人,依法纠正脱管、漏管X人,依法监督对X名利用怀孕和哺乳逃避刑罚执行,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的罪犯进行收监,对X名判处实刑但没有收监执行的罪犯进行收监。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X起。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X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X件,民事执行监督X件,支持起诉X件。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正在排查一批案件线索。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解决行政诉讼中“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事前沟通和抄报上级检察机关审批备案制度,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X件。其中,向法院发出行政审判执行程序改进的检察建议X份,向行政机关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X份,推动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办证难”问题,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对超容积率、违规扩建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委托专业机构,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工程造价评估。组织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聚焦英烈权益保护,部署开展“X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纪念碑碑体严重侵蚀、管理不善以及破坏英烈纪念设施等违法情形,监督开展全方位保护管理。共摸排线索X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X件,采纳率X%。

(四)增强改革自觉,尽力把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平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构建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设机构,将原有的X个部门精简合并为X个专业化办案部门和X个综合行政部门,核准政法专项编制X个,实现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有机融合。岗位交流中层正职X人,检察干警X人,实现了有序交流、平稳过渡。突出实干实效,重用X名“80后”干警,打造“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对所有人员进行分类定岗,其中,员额检察官X人,检察官助理X人。在市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有序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工作。按期晋升X人,择优选升X人。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厘清办案检察官的职责权限。其中,检委会研究决定X件,占X%;检察官独立决定X件,占X%。入额院领导严格落实直接抓业务、办案件的要求,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X件。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率X%,审查办案时间平均缩短10天,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定期调度检察监督办案质效。对标对表X项考评指标,制定《检察人员业绩考核工作办法》,明确X项公共职责、X项个人岗位职责。特别是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质量指标、效率指标和效果指标,规范计分规则和方式,把任务目标通过考评传导至办案一线、压实到每个检察官。今年来,我院检察业务考评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综合排名位居全市“第一方阵”。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X起案件实施流程监控,对X起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了用权任性、权力出轨。

(五)增强管理自觉,竭力把检察队伍管严管实

固本培元正思想。将政治理论和检察工作、检察理念和个案办理结合起来,引导检察干警持续更新、转变司法理念,运用“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客观公正立场”等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具体检察工作。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引导检察人员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关心困难干警,体现人文关怀,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大力推进文化育检,提炼具有X检察特色的品质精神,为检察人员思想教育注入精神动力。组织干警参加全省健身气功比赛,荣获集体一等奖、个人第二名。鼓励干部职工创作检察纪实漫画和文艺作品X幅,见证检察抗疫始末。其中,X幅作品在省、市获奖。

苦练内功重自强。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培训”,用好学习强国、中检网、检答网和干部教育培训网,组织网络学习X课时,实现在线学习常态化。分层分类开展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选送X人参加无人机训练、信息化应用等专题研修班,实现“培训促进工作、工作引导培训”的良性循环。组织办案人员旁听庭审X场次,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指标等专项培训X次,着力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依托文明实践所、创廉洁单位等活动平台,打造“一业一人”品牌效应,塑造新时代X检察专业化、职业化形象。其中,X人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X人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X人获省、市表彰。

从严治检硬作风。严格落实干预司法记录报告制度,确保公正司法。坚持不护短、不宽软、零容忍,开展廉政谈话X人次,约谈X人次,检务督察X次。依托统一应用业务系统,加强对司法办案全程、实时和动态监管,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扎紧廉洁办案的制度“笼子”。持续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工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找准教育、管理、监督、惩处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推动全面从严治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思想认识跟不上。面对多重改革叠加的大背景,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不够,对如何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考不深。二是检察理念跟不上。特别是对“疑罪从无”等新理念,检察人员在宣讲培训、理解执行上还有差距。三是担当作为跟不上。员额动态管理、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案责任追究等制度还不健全,司法行政部门“空心化”问题严重。这些问题,集中反映我们还缺乏“越是艰难越向前、干事创业敢担当”的精神。四是队伍建设跟不上。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既会办刑事案件又会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复合型人才较少;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继续紧盯问题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1年工作打算

检察事业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紧扣市委“五个中心”发展战略,把检察职能行使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以问题为导向解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X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以“信仰、信念、信心”引领检察工作,永葆检察机关政治本色。用心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在X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彰显的真理力量,用情体会蕴含其中的为民情怀和人格力量,坚持不懈以“跟着学”强化“跟着走”。牢牢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提振信心、坚定信念,以实干实绩展现新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激励干警在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中深刻理解总书记赋予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以“同心、同向、同步”谋划检察工作,树牢检察机关大局意识。紧扣市委“十四五”规划,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在识变、应变、求变中时刻保持与市委同心。树立“一盘棋”和“打硬仗”思想,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加大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时刻与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向。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以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同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以“做优、做实、做好”推进检察工作,明确检察机关价值追求。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和降低“案-件比”为重点,推动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情形,推动检察建议成为预防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利器”。全面提升检察官运用民法典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能力。注重从乡村治理、法治保障等方面入手,找准检察工作和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理顺监督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把办案质效抓上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不懈抓好环境和资源保护。紧盯房地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公益诉讼最佳状态”的理念,以最小的司法资源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四)以“民生、民利、民情”定位检察工作,彰显检察机关人民属性。严厉打击医疗、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实现长效常治。继续抓实疫情防控,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确保战“疫”工作在检察环节不打折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逐步建立更为明确、更加严格的办案规范和运行模式。严格落实群众来信答复制度,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在市域社会治理中贡献检察智慧。

(五)以“干净、干事、干练”砥砺检察工作,塑造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扎实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整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整治司法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完善员额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退出、检察官惩戒、权力清单等制度,做到权责明晰、权责统一。构建科学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抓实抓细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把降低“案-件比”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检察官。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执行力建设,营造察真情、说实话、出真招、办实事的工作氛围。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3

我院招录工作在省院政治部、院党组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经过半年的认真工作,基本完成了考录工作任务。现将考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这次我院公开考录工作人员3名。其中,法律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1人,司法会计1人。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院的统一部署,考录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严格进行。我院考录报名于2005年2月10日开始,于2月25日结束。主要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做了严格审查,期间共有30人通过了报名资格初审。其中法律专业13人,报名与录用比例为13:1;计算机专业9人,报名与录用比例为9:1;司法会计8人,报名与录用比例为8:1。2月26日,在省院政治部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中,30名报考人员全部通过资格复审。3月29日至30日,我们组织30名考生在郑州参加了由省委组织部和省院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我们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18人进入面试(9名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并报省院审核。4月21日,我们组织18名考生在义马市检察院进行了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对考生的言谈举止、交际能力等进行统一测评,尽可能做到评分标准的客观、公正。面试结束后,我们根据考生的有效成绩,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了6人进入体检。5月28日,我们组织4名考生进行了体检(2名考生放弃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省院审核。6月18日至22日,我们分别到郑州大学、河南农业学院、河南省豫西建筑工程公司,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了解等形式对3名考生的德、能、勤、绩及适应拟录用职位要求的情况和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了考核审查,将考核材料报省院审核。二、主要做法和措施(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省委组织部、省院《关于印发〈河南省检察系统统一录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后,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考录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院党组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市委有关领导汇报,并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取得他们的关心和支持。为加强对考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市院检察长为组长,市委组织,市人事局、市纪委、市院政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考录工作办公室。政治部领导把考录工作作为政治部年度的中心工作之一,要求通过这次公开招录工作,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针对本次考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部领导多次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部署考录工作计划,制定考录工作纪律,成立了咨询、资格审查、宣传等工作小组。从而为考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考录工作每一阶段结束后,我们都及时向院党组、市委组织部的领导进行汇报,并结合具体实际,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要求,使考录工作始终在公正、健康、有序的轨道上进行。(二)积极完善方案,严密组织工作           根据《河南省检察系统统一录用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招录工作的每一环节认真研究、反复讨论、严密论证,最后出台了招录实施方案。同时,根据这一实施方案,在招录的每一个阶段都研究制订了配套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包括《考生报名流程》、《报名审查须知》、《体检实施意见》、《面试工作方案》、《考核实施方案》等),这些方案为每一阶段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和方法以及要达到的效果,还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途径和办法,从而使得开展工作始终做到“有章可循”。在每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我们都做到事先有准备、事中有落实、事后有总结,并全力做好服务工作。每阶段工作开展前,我们将工作分解为若干方面,指定专人落实,实行“谁受理,谁负责”的责任制;每项工作结束后,我们及时做出书面总结,对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如实纪录,同时为下一阶段的工作也做好准备。我们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始终。工作中坚持“五公开”,即录用政策公开、录用指标公开、资格条件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用结果公开,从而提高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三)严肃人事纪律,加强监督制约公开考录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杜绝可能出现的亲情、关系、权力、金钱等多方面的侵蚀,我们采取了多项措施严肃纪律。一是在思想上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严守人事纪律,严格约束自己,“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二是在每一阶段的方案中对工作人员的纪律问题做了具体的规定。三是在组织措施上对面试、体检等关键环节实行了全封闭式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在工作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保证在考场警戒区内同外界断绝一切通讯联系。面试工作中,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人事局等单位抽调了部分领导和业务骨干担任考官,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体检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每阶段工作完成后,我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4

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改制失误不要轻易立案

2006年01月12日 11:12 中国消费网

“对在改革开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失败,要慎重对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只要是从有利于发展出发,总体上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没有徇私舞弊、中饱私囊,没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不要轻易立案。”昨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机关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这些指导性意见还包括:———对为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渎职犯罪,要依法从严查办。

———对项目、工程、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必须由犯罪嫌疑人继续完成的,视情况可以缓拘、缓捕,必须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要报告党委或商有关部门做好接续工作。———对一般过失犯罪,或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较好的,只要不妨碍案件的查办,可以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情节轻微、后果不特别严重,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已经开始造成实际损失的犯罪案件,在及时立案查办的同时,要报告党委政府采取必要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和防止损失扩大。

———对利用刑事司法权进行不正当或恶意竞争,打压竞争对手,遏制对方发展,逃避债务责任的行为,要高度警惕,严密核实,严防刑事司法权被利用,构成犯罪的,要按管辖依法处理。

———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时难以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坚持把依法严厉惩治渎职犯罪与保护、支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机统一起来,维护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编辑:王彦艳)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5

导语:

 

2008年上半年,我院探讨室在市院探讨室的特别精确教导下,在我院党组的精确批示下,紧紧抓住省院目标办理方案,为方案中的工作内容为工作重点,帮助以其他临时性工作。在探讨室全部干警的竭力下,鞭策了目标办理方案中各项工作的进展,获得了较好的成绩。

1、查察委员会工作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查察委员会1次,探讨案件1件1人。本年,探讨室在当真做好查察委员会办事工作的同时,珍视从案件的实体检察入手,富裕阐扬探讨室的本能机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检察,并构成检察定见。

2、参加省院案例钻研环境

中断如今,省院构造的二次案例钻研,我院扫数参加,并且在第一次案例钻研中,我院的案例钻研定见遭到了省院的表扬,获得了我院带领的富裕必定。

3、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探讨室.的一项紧张工作内容,具有必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探讨全年工作筹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探讨室工作的重点,放在紧张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富裕变动其他科室的自动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分干警当真探讨,联合本部分工作中实际碰到的题目当真撰写,到如今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探讨室,并建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当中。

同时,我们自动的和x日报(xx版)获得了关联,并争得他们的赞成,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办理基准数,如今正在进一步的美满当中,篡夺在六月末扫数结束。

4、法律档案工作(大学生范文网 1467.COM.Cn)

2008年根据法律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查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律档案工作的珍视程度,院党组布告、查察长x同志亲身调集交易部分的建档干警和法律档案的详细当真部离开会探讨,注重阐明白法律档案工作紧张性、必要性,探讨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典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细致的阐明。在本年的工作中坚定履行“谁主办,谁当真;谁考核,谁当真;谁审批,谁当真”的问责制,确保法律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院交易科室干警人数和办案环境,本年共为17人建立法律档案17本,此中,公诉科2人2本、民行科2人2本、控申科2人2本、侦察监督科2人2本、反溺职侵权局2人2本、监所科1人1本、反贪局4人4本、院带领2人2本。

到如今为止,我院共进行法律档案查抄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精良以上等级。

5、工作中存在的不敷

固然我们的工作获得了必定的成绩,可是间隔市院和目标办理的要求另有必定的差距。一是调研工作的根本数根本上能够获得保险,可是加分项另有必定差距,特别是在课题方面还存在差距。二是调研文章的质量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档案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xx县院探讨室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清当前的局势,从重点和难点入手,抓住目标办理踩分点,篡夺周全结束各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6

导语:

各位代表:如今,我代表最高人民查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发起定见。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布告的党中间精确带领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查察院当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集会精神,深切贯彻落实科学成长观,坚定“强化法律监督,保护刚正公理”的查察工作主题,紧紧环绕保增加、保民生、保巩固这一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忠厚践诺宪法和法律付与的职责,连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本身法律活动的监督、强化查察步队构筑,各项查察工作获得新进展。

1、坚定环绕中间、办事大局,保险经济安稳较快成长

面对严峻纷乱的国表里经济局势,最高人民查察院及时探讨查察工作中碰到的新环境新题目,订定出台办事经济安稳较快成长的法律文件,教导各级查察构造为经济构筑供给法律保险。

出力保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险当局投资安定。

依法进攻毁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告状私运、金融欺骗、不法策划等犯罪怀疑人42473人。根据客岁各级当局较大幅度增加大家付出、加大投资力度的环境,互助有关部分加强对民生工程、地动灾区灾后规复重建等庞大构筑项目资金利用的监督,自动防备和依法查究腐败贿赂、失职溺职犯罪。

会同有关部离展开工程构筑范畴凸起题目专项办理,严明查究产生在地皮出让、筹划审批、招标投标等关键的职务犯罪案件6451件。深切促成办理贸易贿赂工作,在资本开辟和经销、产权交易、当局采购等范畴,备案侦察触及国度工作人员的贸易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触及大家长处的民事案件,鞭策、赞成有关部分和单位践诺职责、提告状讼。

出力加强对能源资本、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保卫。

环绕增进能源资本节省和生态文明构筑,依法进攻毁坏环境资本犯罪,告状不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庞大环境混浊变乱等犯罪怀疑人15137人;深切展开查究风险能源资本和生态环境溺职犯罪专项工作,备案侦察不法承诺征用地皮、环境监禁失职等溺职犯罪案件2966件。环绕鼓励和保卫自立立异,加大知识产权法律保卫力度,告状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怀疑人2695人。

出力保险企业平常策划成长。

从有益于保护企业平常出产策划、有益于保护企业职工长处、有益于保护经济社会秩序巩固动身,依法妥帖处理触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划一保卫各种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柄。

精实在用法律,严厉辨别民事胶葛与经济犯罪、合法收益与犯罪所得、企业不典范融资与不法吸取大家存款的边界。在坚定严厉依法办案的同时,注意改革办案方法方法,谨慎利用逼迫办法,谨慎拘留收禁企业涉案款物,最大限度禁止给企业平常出产策划带来感化,保险企业健康成长。

出力办事农村改革成长。

高度珍视涉农查察工作,摸索建立乡镇查察室、查察关联点和聘请查察关联员等机制,把查抄工作深切到农村和农民中去。展开查究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究产生在征地补偿、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和农村根本办法构筑等关键的职务犯罪案件,备案侦察涉嫌职务犯罪的农村基层构造人员7175人。依法严明进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进攻制售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能坑农害农的犯罪,保护农民权柄,增进农业成长,保险新农村构筑。

2、坚定法律为民,结壮做好保险民生、办事大众工作

坚定把法律为民作为查察工作的根本动身点和落脚点,出力办理法律实践中触及大众长处的热点难点题目。

坚定惩办侵害民生的犯罪。

珍视进攻和查究产生在社会保险、工作就业、征地拆迁、侨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测验等民生范畴的犯罪。自动参加食物药品安定专项整治,告状制售有毒有害食物、药品的犯罪怀疑人507人。依法同步参与庞大变乱查看,备案侦察紧张失职溺职造成国度和人民长处庞大吃亏的国度构造工作人员1075人。加强对人权的法律保险,备案侦察涉嫌利用权柄履行不法拘禁、攻击谗谄、毁坏推举等犯罪的国度构造工作人员478人。会同有关部分及时探讨美满相干法律解释,坚定依法进攻人民大众反应猛烈的利用手机网站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手机短信欺骗等犯罪。

加强对特别群体的法律保卫。

践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操行查看、分案告状等轨制,加强教诲、感化和拯救。坚定进攻侵犯农村留守白叟、妇女、儿童的犯罪。严明进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告状拐卖、拉拢妇女儿童的犯罪怀疑人4017人。会同有关部分订定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定见,加强残疾人控告、申诉等权力的保卫。依法妥帖处理涉军案件,切当保护国防长处和军人军属合法权柄。高度珍视涉港澳、涉台、涉侨案件,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柄。

美满和落实法律为民办法。

开通全国联合的12309举报德律风,履行24小时接听,纯熟大众举报渠道,进步处理举报效果。加快查察流派网站构筑,践诺网上受理信访、法律询问、案件查问。展开查察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黉舍”活动,强化文明欢迎室建立活动,践诺下访寻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办法,当真听取、及时受理大众诉求,为大众排难解纷。

 

3、当真践诺批捕、告状等职责,尽力保护社会和谐巩固

坚定把保护社会和谐巩固放在首位,精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进攻犯罪的同时,更加珍视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进攻各种刑事犯罪。

严明进攻境表里敌对势力的渗入渗出倾覆毁坏活动,依法办理乌鲁木齐打砸抢烧紧张暴力犯罪案件,坚定保护社会巩固、人民长处、民族联合、国度安定。互助有关部分加强国庆安保工作,集结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凸起治安题目,严明进攻黑恶势力犯罪、紧张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福寿膏犯罪,增强人民大众安定感。全年共承诺拘系各种刑事犯罪怀疑人941091人,拿起公诉1134380人,别离比上年裁减1.2%和0.8%。

对渺小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

坚定当严则严、该宽则宽,既有力进攻犯罪,又裁减社会抵拒。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渺小的初犯、偶犯、过错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胶葛激发,犯罪怀疑人朴拙悔过、补偿吃亏并获得被害人包涵的渺小犯罪案件,依法决议不批捕或不告状,以表现法律人文关怀,兑现法律结果与社会结果相联合。

加大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力度。

高度珍视大众信访反应的题目,美满信访工作程序,践诺信访督察专员等轨制,办理大众信访421306件次。展开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1395件重点、疑问信访积案,逐案分析关键,综合采纳释疑解惑、教诲疏导、救济救济等办法,已化解息诉1269件。最高人民查察院还向部分省区派出巡回接访工作组,当场欢迎来访、督办案件,使一些疑问积案获得有效化解。

珍视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法律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法律中大略激发的不巩固身分加强分析,及时把题目办理在抽芽状况。践诺查察文书说理轨制,对不批捕、不告状、不抗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工作。自动展开刑事被害人救济工作,共救济糊口生涯确有坚苦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嫡亲属285人。在办理民事申诉等案件时,互助赞成人民法院、基层调整构造依法进行调整,竭力促成当事人两边自愿和解。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7

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市检察院“贯穿一条主线,建设四个中心,实现一个目标”的总体思路,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清形势、转型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范监督行为提升监督水平。成立由侦监、公诉、执检、民行及案管条线骨干力量组成的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推进组,积极协助市院完成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出符合X检察实际的《X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规程》《X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案由与立案标准》。以学习北京、X先进经验为切入点,结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的特点,完善办案程序设计和配套设施保障,使监督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效力。建立从线索移送、立案初查、证据固定、审查认定、监督处理、结果反馈等全过程跟踪的案件化办理机制,在全市就该项工作先行先试。同时,推进全院各业务条线按市院要求开展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市院提出的打造“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X行政检察品牌要求,单设行政检察(公益诉讼)部,选配综合素质高、办案能力强的干部到工作岗位,充实办案力量。设立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平台和X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优化工作渠道。建立X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把全县的网格员纳入公益诉讼联络员,加强对检察公益信息联络员的培训。明确办案重点,针对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土地资源管理、国有资产保护、安全生产与互联网领域侵害公益等六大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以公益诉讼为手段,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履责。坚持诉前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相结合,探索完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机制,真正实现双赢、多赢与共赢,确保办理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服务。进一步完善与中国人民银行X县支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防范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出台X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法治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法制化水平。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黑恶势力犯罪无处遁形。与公安、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黑恶案件线索移交、通报、跟进、排查机制,严查“保护伞”。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犯罪事实和证据,实现精准打击。加强对违规收脏、有偿陪侍、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案件进行类案分析,关注社会治理乱象,找出问题症结,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全面实施认罪认罚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全面监督、全面简化”的认罪认罚多元化刑事指控体系。突出公诉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环节,将案件分为认罪与不认罪两种类型,实现程序分流。召开公检法司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席会,各部门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切实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六是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与县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民政及社会公益组织签订双向合作机制,丰富未检工作形式,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合力。联合教育部门,组织一次全县范围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宣传为主题的汇演活动。每月利用检察开放日,邀请未成年人到院观感体验,培养崇尚法治的好习惯。

七是进一步强化乡镇检察室同步监督、司法所同步执行,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全覆盖。利用派驻乡镇基层检察室职能,完善乡镇检察室配合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机制,按照与县司法局会签的《派驻基层检察室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检察室坚持每月到司法所核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抽查工作档案和深入村组走访调查,切实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能。建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到日常管理再到出矫的全程监督,在对社区矫正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继续依托代寺检察室,进一步发挥法治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

八是完善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深化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力资源配置,采取员额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1:1:1的人员办案组合方式。总结“捕诉合一”改革成果,优化检力资源配置,提高捕诉质效。实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牵头办理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等案件,以实际行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

九是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打造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工作平台,突破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壁垒,实现行政执法信息面向行政监察监督的全面及时共享开放,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全覆盖。成立行政检察办案指挥中心,加强业务指导和组织指挥,推动完善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引入无人机助力办案,从不同视角、高度对违法事实航拍取证,并建立无人机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无人机在采集、固定证据上的作用。

十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十类特殊人群”管理办法,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通过深入开展“六个一”学习活动,依托与X大学法学院共建的“教育科研实践基地”平台,采取集中学习、与高校联合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警的政策法律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检察官领军带头作用,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建设一支能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的检察队伍。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8

20__年度,法警大队在_的指引下,在市院法警支队和我院党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主题,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全国第二次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和市院李副检察长在司法警察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协助办案质量,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各项职责,坚决完成检察长和支队交办的事项,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精神,增强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及市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坚持星期一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领导的讲话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贾春旺、张常韧同志在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学习高检院王振川副检察长纪检组张振海副组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定达同志和祁副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培训班结业典礼暨法警支队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增强做好司法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的讲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充分体现了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视,我们以认真学习讲话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行法警职能,重视司法警察建设,规范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管理,使每位干警深刻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更好的服务于检察事业的发展。

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必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我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司法警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重视学习培训,练好基本功。今年我院有一人参加最高院培训,并顺利晋升一级警督,12月份,有5人参加市院组织的集训,锻炼了自身素质。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自大队成立以来,法警队从政治建警的高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法警认真学习第二次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联系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深化先进性教育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引导法警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畏艰险、顽强拼搏的精神,确保这支队伍思想纯洁、政治坚定。

三是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有机统

三、认真履行好司法警察职责,确保办案安全

我院法警队坚持把参与办案、履行职责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把办案安全作为唯一生命线,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有关法规,加强了与检察业务部门的配合,协助反贪追捕逃犯3次抓获3人,依法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35人次,押送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1人次,参与保护犯罪现场4人次,执行传唤14人次,参与搜查9人次,执行拘传6人次,协助执行扣押查封15人次,协助执行逮捕、监视居住8人次,完成检察长交办任务45人次,认真做好中央重要领导莅腾安全保卫、重大节庆日安全备勤等工作,为保障我院安全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参与协助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院的规定办案,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

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我院积极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重点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规范化建设标准》、《安全办案意见》、《警衔管理细则》和保山市检察院关于司法警察办案规则和量化考核标准,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我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在警务值班、编队管理、用警派警、警务协作以及责任事故追究等方面加强建章立制工作。逐步建立一支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能力较高、工作机制健全的司法警察队伍。充分利用办案工作优势,确保办案安全。

五、存在问题

(一)司法警察人员不专职,有些司法警察事情太多,导致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还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能保证工作的绝对专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我院的法警部门还没有真正得到县委、政府的认可,只是在业务上履行了部分法警职责,并非是检察院二级科室。

(三)履行职责的程序和看守不规范,导致责任追究不明确和办案安全的隐患。

(四)没有专门的办公经费,装备和警务保障不到位。

六、明年工作计划

20__年,我们会在院党组和市法警支队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法警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找路子,不断开创我院法警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警用装备和警务保障尽快落实到位。司法警察的装备建设直接关系到法警工作的质量,现代装备是提高司法警察实战能力、全面旅行职责的有力保障。我们目前有部分装备,还有一些需要配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法警总队,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现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特别是检察长和分管法警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要着眼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参与办案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要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立足本地实际,实施分类指导,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以推动司法警察工作的整体发展与进步。

各级司法警察部门,要充分利用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扎实工作,力争尽早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各省级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高检院政治部拟在适当时候,对各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保障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各级检察院应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工作机构,按规定的编制比例配齐、配强司法警察,切实落实编队管理的要求。

(二)录用警员严格。省级检察院法警总队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录用司法警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社会优秀青年中录用司法警察。

(三)队伍素质良好。司法警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业务水平过硬,基本达到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要求。

(四)法警待遇兑现。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福利待遇。

(五)办公设施完备。重视对司法警察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基本达到: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划定警务办公区;有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基本械具和警车、通信、电脑等办公设施;有放置警械具、资料、档案的文件柜。

二、警务实施标准

(一)履行法定职责。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办案,履行下列职责:(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2)执行传唤;(3)参与搜查;(4)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实施跨区域警务协助;(5)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6)送达法律文书;(7)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8)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9)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健全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和制度。

(1)警务值班制度。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处置各类问题。制定安全预案,能够机动、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2)编队管理制度。省级检察院和分市级检察院及机构单列的县级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做到警力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

(3)严格派警制度。认真履行派警令手续,非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警力。科学调配警力,实行跨区域警务协作,积极协助兄弟单位完成警务任务。

(4)安全办案制度。实行办案责任制,保证办案中不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等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枪、械具管理,认真履行领用、借还手续,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杜绝发生丢失、损坏和违规使用等问题。

(5)信息沟通制度。注重上下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情况,无隐瞒或者拖延不报的现象。

(三)明确执法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通知》等规定,严格区分司法警察与检察官、书记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应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不得由其他人员代行;凡因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因其他人员代行司法警察职责发生办案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教育培训标准

(一)政治教育到位。注重对司法警察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坚持教育的登记考核制度,督促教育落实,保证教育效果。

(二)思想工作经常。及时掌握司法警察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组织司法警察完成训练、参与办案等各项工作中,坚持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斗志,立功受奖面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比例。

(三)业务培训落实。坚持分级、分类搞好初任培训业务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高检院对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侧重学习有关法律理论、检察业务及警务知识;省级院对授予、晋升三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及专业技能培训;分市院对授予、晋升警司以下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进行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省级院和分市院按每两年的间隔,组织专业技能比赛。注重学历培训,不断改善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力争到2005年,90%以上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0%左右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四、日常管理标准

(一)内部关系融洽。与上级机关和内部处(局、室)之间关系协调,密切合作。团结协作好,领导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部属,部属尊重、服从领导,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工作,努力实现领导的工作意图;同级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警容风纪严整。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按照要求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做到妥善保管,整齐穿带,不得佩带其他与司法警察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注意仪容举止,讲究礼节礼貌,自觉维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秩序井然。加强检察机关重大公务活动的警卫和警务工作区的管理,严控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室内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等物品统

一、整洁;柜内文件资料种类齐全,统一规范,保管良好,放置有序,使用方便。

(四)警衔审批严格。法警部门负责承办警衔的评定、调整、审查工作,审批由政工部门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拟授予、晋升警衔的对象进行考试及考核;.能够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时限、程序、条件逐级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做到严格把关,认真负责,无警衔审批工作中的违规问题发生。

(五)实行警务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权力、责任和义务,公开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执法中的形象良好,无办人情案、关系案,无骄傲蛮横、吃拿卡要,无滥用械具等问题的发生,实行文明执法、文明办案。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通知

来源: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期:96-08-1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权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四章

警务保障

第五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已由1996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实现对司法警察的科学管理,提高司法警察的素质,保障司法警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依法参与检察活动。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

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第二章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

(一)保护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的现场;

(二)执行传唤;

(三)参与搜查;

(四)执行拘传和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

(五)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六)送达法律文书;

(七)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履行职责。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武器。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检察活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设法警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设法警总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设法警支队;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设法警队。

第十三条

司法警察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警局管理各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

(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指导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五)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五条

法警总队和法警支队管理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制定所辖院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

(五)管理或协同管理警司以下司法警察的警衔;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协调跨区域的重大警务活动;

(八)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

法警队管理本院司法警察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落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二)制定司法警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

(四)管理司法警察的警务工作;

(五)组织司法警察进行训练;

(六)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

(七)组织司法警察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七条

担任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人民警察中等专业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民族自治区域和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司法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辞退的。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录用司法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新录用的司法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评定授予相应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

第二十条

司法警察的调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意见;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不同职务的司法警察最高服务年龄为:科员、办事员不超过四十周岁,科级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副处级不超过五十周岁。司法警察达到最高服务年龄后,根据本人情况和工作需要转换适当岗位。

第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警察有计划进行政治、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警衔标志、臂章、警号,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必须携带警官证。

第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奖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警务保障

第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公安部统一监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警用标志、警官证、制式服装、警械为司法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和训练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得到保证,并列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等装备设施应有计划地改善,加强司法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第五章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4年8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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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号:[2002]高检政发第249号

颁布日期:200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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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知)

关于印发《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2002]高检政发第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法警总队,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现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特别是检察长和分管法警工作的领导,要重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要着眼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参与办案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要将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立足本地实际,实施分类指导,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切实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以推动司法警察工作的整体发展与进步。

各级司法警察部门,要充分利用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利契机,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扎实工作,力争尽早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各省级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高检院政治部拟在适当时候,对各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保障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各级检察院应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工作机构,按规定的编制比例配齐、配强司法警察,切实落实编队管理的要求。

(二)录用警员严格。省级检察院法警总队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做好录用司法警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社会优秀青年中录用司法警察。

(三)队伍素质良好。司法警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纯洁,业务水平过硬,基本达到熟悉法警职责,懂检察业务,懂办案程序,会使用枪械具,会擒拿技术,会微机操作的要求。

(四)法警待遇兑现。司法警察的职务分类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福利待遇。

(五)办公设施完备。重视对司法警察工作基础设施的投入,基本达到:有固定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训练场地,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划定警务办公区;有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基本械具和警车、通信、电脑等办公设施;有放置警械具、资料、档案的文件柜。

二、警务实施标准

(一)履行法定职责。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参与办案,履行下列职责:(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2)执行传唤;(3)参与搜查;(4)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实施跨区域警务协助;(5)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6)送达法律文书;(7)参与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活动;(8)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9)执行检察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健全办案机制。建立健全履行职责的保障机制和制度。

(1)警务值班制度。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处置各类问题。制定安全预案,能够机动、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2)编队管理制度。省级检察院和分市级检察院及机构单列的县级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做到警力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

(3)严格派警制度。认真履行派警令手续,非经批准,不得随意调动警力。科学调配警力,实行跨区域警务协作,积极协助兄弟单位完成警务任务。

(4)安全办案制度。实行办案责任制,保证办案中不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自残、逃跑等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枪、械具管理,认真履行领用、借还手续,做到安全保管、正确使用,杜绝发生丢失、损坏和违规使用等问题。

(5)信息沟通制度。注重上下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情况,无隐瞒或者拖延不报的现象。

(三)明确执法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能作用的通知》等规定,严格区分司法警察与检察官、书记员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应由司法警察履行的职责,不得由其他人员代行;凡因司法警察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因其他人员代行司法警察职责发生办案事故的,应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教育培训标准

(一)政治教育到位。注重对司法警察进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时事形势和政策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确保受教育面达到100%。坚持教育的登记考核制度,督促教育落实,保证教育效果。

(二)思想工作经常。及时掌握司法警察的现实思想,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疏导,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在组织司法警察完成训练、参与办案等各项工作中,坚持进行宣传动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先创优和竞赛活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斗志,立功受奖面不低于本单位的平均比例。

(三)业务培训落实。坚持分级、分类搞好初任培训业务培训、晋升警衔培训。高检院对授予、晋升一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侧重学习有关法律理论、检察业务及警务知识;省级院对授予、晋升三级警督以上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着重进行法律知识、检察业务及专业技能培训;分市院对授予、晋升警司以下警衔的司法警察进行培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重点进行检察业务和专业技能培训。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省级院和分市院按每两年的间隔,组织专业技能比赛。注重学历培训,不断改善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力争到2005年,90%以上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0%左右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四、日常管理标准

(一)内部关系融洽。与上级机关和内部处(局、室)之间关系协调,密切合作。团结协作好,领导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部属,部属尊重、服从领导,积极支持、配合领导工作,努力实现领导的工作意图;同级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齐心协力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警容风纪严整。严格执行着装规定,按照要求佩带警衔标志、警号、胸徽、帽徽、领花、臂章等,做到妥善保管,整齐穿带,不得佩带其他与司法警察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注意仪容举止,讲究礼节礼貌,自觉维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三)办公秩序井然。加强检察机关重大公务活动的警卫和警务工作区的管理,严控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室内办公用具摆放、图文像表悬挂(张贴)、衣物鞋帽放置等物品统

一、整洁;柜内文件资料种类齐全,统一规范,保管良好,放置有序,使用方便。

(四)警衔审批严格。法警部门负责承办警衔的评定、调整、审查工作,审批由政工部门按规定程序研究决定。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拟授予、晋升警衔的对象进行考试及考核;.能够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时限、程序、条件逐级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做到严格把关,认真负责,无警衔审批工作中的违规问题发生。

(五)实行警务公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群众公开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执法权力、责任和义务,公开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畅通,执法中的形象良好,无办人情案、关系案,无骄傲蛮横、吃拿卡要,无滥用械具等问题的发生,实行文明执法、文明办案。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10

        文章标题:2007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___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7年1月13日在县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___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2006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坚持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相结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我院积极参与“平安___”创建,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56件461人,经审查对符合逮捕条件的批准和决定逮捕184件289人,侦查机关撤回49件105人;共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1件707人,经审查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57件556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4件14人,侦查机关撤回52件145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打击重点对准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适时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活动36次,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嫌疑人89人,起诉162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人数的30.8和28.4。如周兰花抢劫杀人案,“3·16”太阳城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9·27”县城永胜街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等,均从快作出审查决定,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涉毒”和损害弱势群体利益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决定。共批捕“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嫌疑人110人、起诉177人,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9人,批捕损害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犯罪嫌疑人18人、起诉20人。如对流窜三省抢夺40余万元的山东籍犯罪嫌疑人胡现国、多次贩卖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周红霞等,依法从快批捕,予以严惩。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严把程序、事实与证据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联系沟通,确保案件质量。对疑难复杂案件,在审查批捕时主动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案件讨论;与县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检察人员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意见》,派员两次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针对案多人少的实际,通过科学调度力量,实行分类办案、简易案件流程提速、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等,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审慎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全年共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犯等类犯罪的17名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如在审查批捕陆某、张某等人抢劫案时,发现两嫌疑人系未成年在校生,为初偶犯,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两人被判处缓刑。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在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尝试建立“对话”和“补偿”机制,给予犯罪人非刑罚化和轻缓化处罚。如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蔡某某轻伤害一案,经我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在给予被害人一定经济补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后,我院依法对蔡某某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实庭观摩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检察建议工作,全年共发检察建议书11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被团省委、省检察院联合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积极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强信访接待示范窗口建设,全面排查梳理疑难信访,采取检察长预约接待、巡回下访、健全信访预警和应急机制等措施,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减少重复访和越级访。全年共接访62件,办结62件,办结率为100,疏导处理群体访、告急访2件。同时依法维护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真做好3件申诉案件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共发现和纠正对监外罪犯矫正措施不到位等违规违法行为28人次,促进了社区稳定,我院被市综治委表彰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二、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工作部署,克服举报线索减少和案件突破难、取证难、追赃难等情况,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其中贪污案3件3人,贿赂案6件7人,挪用公款案2件3人,5万元以上大案5件7人,科级要案1件1人,为国家挽回直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11

1.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2.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4.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査。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5.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査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6.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7.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8.对各级人民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9.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査,纠正错误决定。10.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11.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12.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13.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14.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15.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16.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17.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18.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9.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20.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21.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22.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23.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篇12

四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各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扎实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源头治理等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四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834件119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769件107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1114件1590人,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677件904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63件551人。所受理的案件中,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分别为29人、38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分别为39人、5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嫌疑人分别为58人、75人,侵犯财产犯罪嫌疑人分别为144人、162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分别为926人、760人,其中,涉毒犯罪案审查批捕852人,审查起诉735人,分别占受理总人数的71.2%、46.2%。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运用不批捕、不起诉、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20人,不起诉65人。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注弱势群体。20xx年4月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股”,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8人,批捕6人,不捕2人;办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11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向同级人民法院起诉2人,报上级院审查起诉6人。开展心理辅导12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17人次。与云南镕城集团龙陵有限公司和县职中“正能量汽车修理厂”成立了2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检察股被县妇联确定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点。

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综治维稳责任单位职责,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抽调人员组成应急队,参与县域内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介入重大安全事故14件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危害食品药品专项监督和缉枪缉爆专项整治工作。办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及来信来访251件次,建成开通了高检、省、市、县院三级视频接访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4.1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年来,我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贪腐斗争的决策部署,借全国上下“打虎”声势,坚决打击“蝇贪”,以打促防,惩防并举。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5家。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积极开展预防法制讲座36场次,受教育2880人次。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20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0份。开展贿赂犯罪档案查询9820人次,预防咨询32件次。与云南永昌硅业有限公司开展了“敬廉崇洁润我心”检企共建活动。20xx年3月以来,充分利用“龙陵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共组织92个单位3399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注重从源头防止司法不公。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34人,监督撤案10件15人,建议追捕40人,追捕到案23人,纠正漏诉5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76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7人。经审查,对认为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件7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案管部门对案件全程、动态、适时进行跟踪监督,共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7份,接待律师阅卷156件次,办理律师网上预约7件次。

强化刑事执行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5件,监督监管场所一般违法行为84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5人,监督检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83人。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中脱管59人、漏管43人,监督执行机关收监21人,纠正管理矫治不当等一般违法行为126件。共受理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监督案件3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采纳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3件、执行监督案件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90件,终结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件。

强化自身监督。强调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每年“两个会议”后,均原汁原味梳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20xx年,县人大组织对我院20xx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结果为“满意”。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邀请“两员”对我院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0件次,参与出庭观摩和评议20次,邀请“两员”和代表委员参与本院重大活动66次。强化政法各机关的制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达成共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9次。案管部门审查执法业绩档案2930份。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989条,重要案件信息57条,法律文书334份,让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四年来,我们始终不渝地抓班子带队伍、抓规范促业务、抓基础强科技,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组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定“四个自信”,不断转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自觉服务于“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龙陵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着力加强班子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及“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班子和队伍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厘清问题清单,明确权利责任,切实解决为官不为、权力履行不充分、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20xx年以来提拔任用实职正科3人,实职副科8人,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着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党员学习培训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等学习活动,并以县委确定我院为“基层党建示范点”为契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目标管理,开展“文明单位”“六星党员”及“业务标兵”等争先创优活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彰显。目前,我院有党员干警41人,党员干警占全院干警人数的87.2%。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整治了自身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修改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着眼于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108人次。目前全院47名政法在编人员中,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大学本科学历39人,大学以上学历占95.6%,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逐步提高。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反对成果,弛而不息抓好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规范司法行为、执法监督、检务督察和检察权运行风险防控机制,使监督执纪全覆盖。全院干警中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目标部署,我院作为检察系统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已开展了入额检察官初选、确定了各业务部门检察官权力清单、梳理上报机构及人员编制上划报告,现正在核定检察官单独职务系列等级。

着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了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两房”建设;建成了远程提讯、侦查指挥、视频接访等系统,科技强检步伐进一步加快,办案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开展好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同时,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民情恳谈、建档立卡、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组织干警捐款慰问困难群众,多方协调资金190万余元,用于改造村组道路、活动场所、人畜饮水工程和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了农村脱贫致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