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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网野狗读后感(模板十一篇)

发表时间:2026-03-04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红瓦》写了“我”林冰在油麻地中学与马水清、谢百三、刘汉林等朋友的故事。最后我们宿舍中只有马水清和谢百三两人上了高中。

红瓦房为初中部,黑瓦房为高中部,这些年来一直如此。这地方的人总是对还在茅屋里读小学的孩子说:好好念书,先进红瓦房再进黑瓦房。在他们看来进红瓦房是一个理想,进黑瓦房则是一个更大的理想。红瓦房、黑瓦房是两个台阶――人生的两个台阶《红瓦》文学的灵魂其实就在油麻地大学,稻香渡、大麦田里。

淋冰和他的朋友在无边的田园里玩耍,在篮球场上竞争,在快乐中学习知识,这真是一种享受,也是我喜欢的学习方法。

坚持一种严肃的,对文学怀有一种敬畏之心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这是《红瓦》教给我的。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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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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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珍从小就爱吃药。她在她父亲的后院缠着他问问题。那是因为他父亲的后院里有很多草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小时珍一天天地长大,他八岁时,后院的草药全被他认完了,但是他认为这还不够,还要继续人,他爸爸没办法,就只好带他去山上见识见识各种草药,父亲每次实地讲解草药以后,小时珍都记在心里,而且他的记忆力很好,父亲再问他时,他都能回答正确。就这样,李时珍长大后,把《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

读完《李时珍》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很多知识,特别是知道了李时珍从小热爱医学,爱得如痴如醉,平时总是缠着父亲不放,勤奋学习,记住了很多花草的药性、用途。李时珍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这样耳濡目染,为民行医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的,他的勤奋努力,让他把前人写下的《本草经》修改成了《本草纲目》,真是了不起。

我要向李时珍学习,从小培养一个好学生,努力学习,争取进步,将来为人民服务,为父母争光,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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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野狗的作文:菲儿

天色渐渐变暗,乌云像赶集似的压向低空。一声闷雷过后,大雨随之倾盆而来,劈头盖脸地往下砸,天地间形成层层雨帘,一条条银线鞭打着吃力地迈动着脚步的人影。

我静坐窗前,呆呆地望着四处躲雨的人们。

“砰砰砰”一阵像抓门又类似踹门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我回过神,赶紧起身拉开门,环顾四周,却连半个人影都没有。一定是谁家小孩的恶作剧,我寻思着。正欲转身关门,“嗷呜”一声传入耳中,我循声看去――一只野狗蜷伏在墙角,浑身湿漉漉的,雨水顺着它发抖的身体不住地向下滚落。它用那澄澈的双眼悲哀地望着我,似乞求;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吠,似诉苦。我的心软了,把它抱进家门,为它生火取暖,它又是几声低鸣,似感激。之后,它便顺理成章地入住了我家,并有了个好听的名字――菲儿。

一段时日的休养后,它变得生龙活虎,身上那股野性渐渐显现出来。

它对我家养的小鸡似乎很有兴趣,每天都蹲在家门口,久久地凝望它们。邻居好几次提醒我们,要小心狗,狗会咬鸡的。我们不以为然,坚信菲儿不会那样做,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后来,它不再满足凝望,开始追赶它们,让它们叫着四处逃窜,而它却站在土坡上一副睥睨天下的样子;再后来,它会一下子扑到它们中间,露出锋利的犬牙,伸长了舌头,狂吠一通,弄得鸡飞鸭叫,连带着整个村的禽兽都叫了起来,虽无伤亡,但让原本静谧的村庄不得安宁。

“终究是野狗,野性难驯,用铁链拴了吧!”妈妈跟我商量着。

我不同意,央求妈妈再给它次机会,架不住我的撒娇,妈妈只得同意了。

我叫来菲儿,一段义正辞严的说教后,菲儿低下了头,讨好的在我身前身后磨蹭,我才停止了喋喋不休,自此过了一阵风平浪静的日子。

这天下午,我放学回家,菲儿和往常一样跑出来迎接我,老远我便嗅到了一股血腥味,只见它身上布满了血迹,一只腿微跛,我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我冲进鸡窝,郭然有数只小鸡毙命,地上那殷红的血狗脚印赫然在水泥地上泛着血光。而它却在阳光下悠哉游哉地闭目养神,还不时咂咂嘴,我怒火中烧,抄起一根木棍,大叫一声,向它挥去,它哀鸣着拖着伤腿跑到池塘对面“不解”的望着我,我流泪了,我不该相信一条“狗”。

自此,它被打入了冷宫,一条粗壮的铁链套在了它的脖子上。它反抗性地叫了两声后便默不作声,是自知罪孽深重还是无声抵抗就不得而知了。

家里顿时安静了许多,菲儿沉寂了一段时日后,开始往外跑,可是铁链拉住了它的脖子,它就绕着树干转,几圈后,铁链绕在了树干上,令它动弹不得,它便“嗷嗷”地嗥起来。我连忙去帮它解开,可是不一会儿,它又故伎重演,次数多了我也烦了,便不再理它,让它长点记性。待它叫得更响、更惨、更哀时,才去解救它。这样几次后,它发怒了,它的野性爆发了,它血红着眼,不断地咆哮,然后用嘴使劲地咬那铁链,好像要把这可恶的禁锢咬断才肯罢休……

当夏夜的昆虫合力奏响自然之歌时,菲儿一反常态,它静静地趴在铁栏门边,竖起双耳似乎在聆听着远方潺潺的流水,疲惫的眼眸映射出被月亮冷色的光晕笼罩下的那片茂密的森林――荡漾着绿意的森林充满了自由的气息,在月光的洗礼和轻风的抚摸下,(作文大全 )摇曳着自由之影的森林,演奏着自由交响乐,仿佛在召唤……

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可怕的黑暗像贪婪的恶魔企图把整个世界吞噬掉。疯狂的雨点拼命地向下坠,似乎想早点摆脱天空的束缚。

“嗒嗒嗒”外面传来菲儿晃动铁链的声响,就着一道划破长空的闪电,我看到树下的菲儿――全身湿淋淋的,雨打得它睁不开眼。此情此景,我忆起菲儿出现的.那天,天空也这样下着雨,心中便生出了几许怜悯,我撑着伞去解开了系在它颈上的链子,想带它进屋避雨。可我刚一解开,它就飞也似的从门栏缝中挤了出去,如离弦的弓箭,头也不回,转眼便消失在一片雷雨茫茫的夜色之中。我想去追,可一踏出门就被密集的雨点和那明晃晃的闪打了回来,我只能遥望那无尽的黑暗兴兴叹……

整整一晚,我难以入眠,脑中闪现的全是菲儿的好。上学时,它十里相送,未了,还咬着我的裤腿不放;回家时,菲儿似乎早就嗅到空中飘浮的我的味道,大老远就摇着尾巴扑上身来迎接。对那群鸡鸭它一直都是和它们嬉戏疯赶的,早上将它们从鸡痴中轰出来,傍晚再将它们赶进笼中……菲儿一直在努力的扮演着一个“家”狗的角色,而我又何曾给予过它丝毫的信任?

终于,天亮了,雨小了。我沿着昨晚菲儿逃窜的脚印,仔细追寻着,追寻着……

断崖下,我看到了它,它早已没了呼吸,身上沾满了泥土,到处都是荆棘留下的烙印,它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勾勾地望着眼前的森林,我不禁悲从中来,浑身不可遏制地战栗,从菲儿的眼中,我读出了它对自由飞蛾扑火般的向往,可是它却生生委屈着自己留在我身边,或许只是感恩于我那举手之劳的救助,然而我送还给它的是什么?是无情是冷漠还是不明真相的冤屈?

拖着沉重地步履回到家,妈妈告诉我村里又有几家死了鸡鸭,是几只黑野狗干的,我们冤枉菲儿了。我大声号哭着给菲儿铺垫了一个更舒适的“家”,我相信我的菲儿一定会回来的。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大晚上的还是睡不着,我想,我还是写点东西吧。

昨晚上和妈妈看的归来,然后一直到现在,精神都有点恍惚的感觉。脑海里还不时回响着郎朗弹的那首跟着你到天边的钢琴曲,那首歌的谱子虽然简单,也太太太洗脑了吧!

其实归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催泪,我在刚开始的时候掉了几滴眼泪,因为那个女孩挺好看的。后来一直猜测着剧情。有一幕我最喜欢,男主角在钢琴前弹着女主角最熟悉的钢琴曲,清瘦的背影,旁边坐着烧水壶,窗边,阳光照进来,照在绿植上面。女主角渐渐认出他来,将手搭在男主的肩上。男主一震,停了弹奏,头一低,颤抖着抽泣,眼泪簌簌地往下掉。随后,男女主顺理成章地拥在一起,女主将头靠在男主颈里。轻轻闭上眼。

这一幕我哭的最多,因为我认为这次是真的好了,男主终于可以回家了。结果还不是这样,女主又精神不对了。

陆焉识,冯婉喻。爱情就是长久的陪伴吧,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盼君归来,一诉衷肠。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在陪伴中等待。

其实,我对这里最感触的并不是爱情,而是父辈的归来。我觉得,这部电影也代表着父辈文化的归来吧。我们这一代人,往往就像片中的女儿那样,试图否定,否定父亲,否定传统保守的父辈文化。其实,正是这样的父辈文化撑起来一片天,所以,当我们试图全盘否认父辈文化的时候,其实自己反而被这个时代所抛弃了。

妈妈说这个电影的结局太真实了,她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苦,她说,一旦大团圆结局了,反而是一种虚构的美化。

我不置可否,却还是想要是电影是个大团圆结局该多好,笑着哭泣,这是开始看电影的时候就在期待的一刻,却一直等到影片结束。我知道,我肤浅,我没经历过那个时代,可我真的太想看到两位老人含泪相拥。

人总会期待苦后甘甜的吧。我想,以后就要多看看喜剧片了,快乐一些,不要老看这样的发人深省的悲情片。明天我要笑着面对众人,今天,让我流尽泪水,今夜,让我心里着实痛一回。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最难过的时候,都会先想起你来呢?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怎样的青年人才能称作为现代青年呢?我相信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答案,我心中的现代青年浓缩下来就两个字“独立”.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有自己独立的主见,还要有能够独立的经济能力。但现在的青年人要做到“独立”二字又谈何容易呢?有多少人在读书这条道儿上走着,从小学升入中学,又从中学升入大学。父母毫不吝啬把自己的血汗钱给自己的子女读书,只是盼望着自己的子女有点出息,别像自己那样给别人做牛做马,没有文化让人欺。有多少父母怀着这美好的愿望为自己的子女无私的付出着,最终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泡影,在求学的过程中不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的钱,而自己的子女却没有学到一样求生的本事,无法在社会上安身立命。依然还要向自己要钱生活才能过活时,父母接受着这样的事实会何等的心酸心痛,一切的辛苦付出,却毫无意义的回到了原点,这不免让人感到残酷。

书中的周世良作为一位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读上书,能够今后靠读书能出人头地,毅然的卖掉了家中的地产,把自己所有的金钱和心血都投入到了自己的儿子周计春身上,可是他临死前不仅没看到自己的儿子成才,反而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变成了社会的寄生虫,一个只会靠骗女人钱而过活的末路鬼。而这种悲剧在当今社会还在继续的上演着,并且越来越有燎原之势。

周计春本是一个爱读书、爱学习的上进青年,小学只读了一年就进了初中,初中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家乡的人都称他为神童,觉得他以后肯定能成为了不得的人物,正因为周计春有着这么好读书的先天条件,他的父亲周世良才能不顾一切的把所有的精力和家产全放在周计春身上,但一个人要成才不是仅靠天分和聪明就能决定的,要想靠学问来获得成功那也许要花费几十年甚至是一生的努力,而一个人在追求学问的过程中诱惑实在是太多太多,任何一个诱惑只要你抵挡不住,以前所有付出的努力都会前功尽弃。周计春从前也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农村孩子,可去了北平便无法抵御都市、金钱与美色的诱惑,整日的沉迷于享乐之中,妄想着只要和拥有着百万家产的千金小姐孔令仪结婚就会拥有一切,读书和奋斗都不需要了,吃喝玩乐当然是比读书舒服的。他从来不去想一个千金小姐又怎会看的上一个农村来的穷书生呢?孔令仪只是把周计春当做对付冯子云的工具和打发时间的工具罢了,因为冯子云教授看不起她,觉得她是一个只会花钱的无用青年,孔令仪觉得在冯子云那里丢了面子,为了让冯子云好看,因此她要把冯子云最得意的弟子周计春变成一个只会游手好闲的人。孔令仪勾引周计春只是为了报复冯子云获得快感罢了,可周计春还真以为孔令仪是喜欢上了他,也是孔令仪经常给他钱,带他出去享乐,给他做名牌衣服,再加上孔令仪姿色的引诱,在孔令仪身上获得了无数的物质享乐,他当然认为孔令仪对他最好了,甚至为了她为了金钱可以连自己的父亲自己的未婚妻也抛弃了,他的父亲被他活活的气死,他的未婚妻菊芬也受他的牵连而上吊自杀。

周计春花着父亲的血汗钱不仅没有学到有用的知识,成为社会上的有用之才。为了金钱,为了美色,甚至连起码的人性与道德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已经完全不能称其为人了。张恨水在书中谈到他是非常不赞成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之旧观念的。他说他发现不少西装革履的青年,皆为父母血汗之资所得,这些青年耗其父兄血汗挣来之钱,如泥沙掷去,劳逸相悬,亦良为不平。可这些人却高谈阔论,高谈理想,高谈主义,高谈自由,以现代青年自命,不免让人感到可笑。

张恨水的《现代青年》给予我心灵上很大的震撼,是一部所有年青人都应该看的优秀的作品,也许你也会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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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读完了一本好书——《当幸福来临时》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名叫哈令卡的十二三岁女孩,她是个生活在孤儿院,在那上六年级的女孩,她性格孤僻,没有一位好朋友,但在一次偶然的抱打不平,让她重获了尊重和友谊——在募捐母亲康复会的活动中,因为哈令卡募捐的的款数最多,所以她获得了母亲康复会的奖励——一次去什切城公园远足的机会,还附加一个冰激凌和餐馆一顿饭。当来到什切城公园,她面对精美的石刻雕像……哈令卡认识到这样使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积极面对所要发生的一切,才能使得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美好;只有敢于尝试和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知道生活中的无限乐趣。就能收获未发现的欢乐和友谊。

✹ 漏网野狗读后感 ✹

最近,总有一些野狗在我家门口走来走去,不知在干什么。

刚开始,我并不在意。后来,它们竟开始撒野了:在一个角落拉一坨绿绿的玩意儿;在墙角撒一泡臭烘烘的液体……以致我放学回家得留点神,不然胡的'话,踩上后果不堪设想。好在妈妈经常用水在冲,让我可以避免这种尴尬。

可是,狗狗们的活动越来越频繁,终于让我忍无可忍,一场人狗大战便爆发了。

每当有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我就偷偷地拿来水枪射,淋得它们活像“落汤狗”。但后来,野狗们都学聪明了,在我回屋拿水枪的当儿,就逃之夭夭。

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易”,狗又开始撒野。擒贼先擒王,我们开始寻找“狗狗”事件的原因。经过几番周折,我总算弄明白了——原来是邻居将小狗养大后不喜欢它们了,就在街上一扔,扬长而去。

而找到根源的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因为邻居家里还有很多狗,简直是“狗满为患“,更别提“回收”野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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