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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锦集8篇

发表时间:2024-02-03

作文是我们将心中感受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方式,创作给了我们一个独处思考的机会。我们写作文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经过搜寻生日祝福语网小编选取了一篇非常有用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们共同学习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喜欢看书,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在我所看的书中我最喜欢是《100个道理故事》,因为这本书是在我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对我它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本书满含爸爸的期望,这本书浸透爸爸的深情……

这本书是由许多故事组成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从生动浅显的故事中明白一个生活哲理,让我们有所收获有所感悟!

我认真地读完了每一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是《要钱不顾命的人》。故事是这样:有一对夫妇,丈夫年老体弱,不能出外给别人给别人干活挣钱了,所以生活得很贫困。但他的妻子却不体谅他,整天闹着向丈夫要这要那,老头没有办法,十分苦恼。一天,老头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头大象在吃青草,吃完草后飞上天。第二天,当大象吃完草后,又要飞走时,老头紧紧地抓住了大象的尾巴,来到了天国。老头在天国里得到了许多的钱,于是抓着大象尾巴回到了地面。消息传开了,附近的人们看到了都很羡慕,前来打探消息,并希望老头能带他们也去天国,也去得到许多的财富。好心的老头答应了,领他们来到了大象的地方,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抓住尾巴,飞到半路,别人问天上的前有多少,老头用手比划,一只手比划不够,就用两只手,当手一松开的那一刹那,他们掉下来摔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

我们,不要异想天开地想不劳而获,为了钱而不择手段的人是没有好结果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城里给我带回来一本书《三个铜板豆腐》,是几部中篇小说的合集,很厚,有五百多页。起初我字认不全,也没有特别去读,说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六年级的时候,我偶尔翻了翻那本书,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吸引我的,正是同名的中篇小说《三个铜板豆腐》。

它说的故事背景是在我们国家还不富裕的时候,我听到大街上有豆腐的叫卖声,央求父母出去买。但是因为那时候家里太穷了,吃饭都不容易,哪里还有闲钱去买豆腐?

于是,作者在豆腐的叫卖声中不停地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别人把一块块白嫩的豆腐买回家,他想象了很多豆腐的味道,却没有一次能真正地吃到嘴里。

到后来,爸爸终于花三个铜板给他买了一块豆腐,当他把那块香嫩的软糯的豆腐放进嘴里的时候,那种愿望得到满足的眩晕与幸福都从书里弥漫到了所有读者的眼睛里。

说实在的,我向来讨厌豆腐的那种腥味,凡是家里吃豆腐的时候我都不参与,但是看了这篇小说以后,我特意跑去让妈妈去买块豆腐回来。

按照书里的描述,我们买的是嫩豆腐,滑滑的象果冻,混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我对着它想了很多词,最后才挖了一小勺放进口里。虽然我努力做出它好吃的样子,可真的是什么味道都没有,而且依然有腥气,艰难地把它咽下去以后,我再也没有去吃它。

晚上妈妈做饭,把那块豆腐和鸡蛋放到一起做了个汤,这样喝起来似乎美味了很多,但跟小说当中描述的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豆腐是穷人家餐桌上的珍品,所有的美味都是现在物质富裕的我们无法体会的。但越是这样,我越愿意去看它,里面的情节象磁铁一样吸引着我,百看不厌。

如果有可能,你也去看看吧,任大星的儿童文学全集,值得细细品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悲哀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

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

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搞笑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

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爱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这本书是讲的是小男孩约根成长的故事,他因为长得弱小,所以胆小、自卑。面对挫折的时候,他十分懦弱。在朋友玛丽娅的帮助下,他克服了胆小、懦弱,变得自信和勇敢,最后他真正的长大了。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勇敢、自信地克服一切困难,这样自己才能长大。想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我上周在电脑上录入的作文初稿丢失时,我心情一下子由晴转阴,我根本没有勇气去接受这件事。

我最喜欢上董老师的语文课,因为上语文课的时候,董老师就像魔术师一样,把一个个难记的字,变出有趣的方法,比如说鱼字老师画了一条鱼,上面的刀字头就是鱼头,田字是鱼的身体,一个横就是鱼尾巴。老师讲完,这个字就像刻在我的脑子里一样,永远也忘不掉了。老师读课文的声音很动听,我也想和老师读的一样棒。

过年的时候,在农村,千家万户都要贴春联。除夕的那天晚上,人们都不睡觉,按照传统要守岁。到凌晨一二点钟的时候,天空中还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礼花、噼噼叭叭的鞭炮声,可热闹了!初一一大早人们就挨家挨户的拜年。小朋友们穿着新衣服,拿着大人们发的压岁钱高兴的蹦蹦跳跳的。我最喜欢过年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是人类提高的门路”,想必大家都很爱读书吧!下面,我来为大家先容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里讲了一个无邪、可爱的小主人公——金铃。具体资料是“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尺度的重量级选手。”哈哈,读到这里,我我就会禁不住哈哈大笑,同时还觉得,这个金铃根本就是我的原型,数学成绩进步不上去,身材胖,也刚过11周岁生日。我俩真是太有缘了。【WwW.ZF133.Com 趣祝福】

当我读到第五部门,我就很迷惑,为什么家长就觉得去哪个学校上学很重要,岂非是还怕丢了面子吗?仍是怕影响孩子的前途?我以为呀!还不如让孩子自己选择合适的学校,不能强迫他们。我有读到第六部门时,又想为什么数学这么难做呢?想到这里,我便想起了我们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决心信念,什么事都能完成的!

这本书,让我尝到到了知识的甜味。也是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糊口是多么夸姣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多读书,多做数学题,争取在六年级的学习生活生计中争取更大的提高,收成更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欢动物,写了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是动物小说大王。

书中主要讲母狼紫岚想要自己的孩子继承公狼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但最后三个儿子都遭遇厄运而死亡,女儿把他赶出家门,最后为了保护女儿与金雕同归与尽的悲惨故事。

紫岚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爱长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强,身上有黑桑的霸气,紫岚有好吃的总是先给他吃,剩下的给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壮有力。但是黑仔的胆量太大,这让他还不会捕食,就被老雕给吃了。

紫岚只好培育次子——蓝瑰儿。希望现在都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是四肢粗壮有力,且霸气出众,并带领着众狼干掉了黑熊,成为英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兽夹,紫岚不想让猎狗笑话他,不得已将他咬成两半,带了回去。希望又交给了双毛。

紫岚还想培育双毛。在这个过程中,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还跛了一只脚,才让双毛从懦弱胆小,脱胎换骨成霸气十足。可双毛却在争王位时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觉得紫岚要是不让孩子们去争王位,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学习是我们的米饭、蔬菜,而课外书却是有营养的五谷杂浪。我爱看课外书。我爱《狼王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叫笑猫,20xx年,5月12日下午2点1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中。亲爱的虎皮猫,亲爱的孩子们,亲爱的爷爷奶奶,黑旋风,阿黄和阿黑,你们在哪里?无论你们在哪里,我都一定要找到你们,生死不离!”本段话是此书的男主角笑猫的誓言。而这段誓言来源于一场始料未及的大地震。

这本书是杨红樱创作的《笑猫日记》系列当中的第十本,但它并不是此系列书中的最后一本,她还会无限制的连载下去。杨红樱阿姨写的每一本书都充满了爱的味道,当然,这本书也不例外。从书中一些不经意的言语中,甚至闲语,都能够透现出无限的爱。单单只看简介,看一些图片,都能领略到书中,蕴藏的简单,而又细腻的爱。书中的每个角色都有一股永不言弃的傻劲。不过,这些人对待朋友和家人都抱着一股决心与爱心。

虽然,这只是一本幻想类的小说,大多是作者编撰出来的,并没有真实性。不过,这里面也有一件是从真人真事改编来的。在一摊废墟当中,抢救人员发现一位半跪且还是趴着的年轻母亲,她的身体僵硬无比,看得出来,她保持这个动作已经很久很久了。因为被压的缘故,这位母亲已经没有了呼吸。再将她从废墟中带出来的时候,在她的身下,有一个三、四个月大的婴儿。在这个婴儿的棉被中,抢救人员发现了一只手机,当打开手机后抢救人员惊呆了。手机里面有一条早已写好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是: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还能活着,一定要记得“我爱你”。一一永远爱你的妈妈。作者从这件事中,体现出了母亲对自己孩子无私的爱。

从这本书中我得到的关于人生的启示:团结的力量,总是比个人的力量要大,它能把一群人捆绑在一起,使这一群人在困境中逃生;永恒的友情是一剂救济良药;只要有决心,没有什么战胜不了。信念能使人在逆境中突破。而这种信念就是对未来充满信心,永不放弃。因为有爱,所以不放弃。因为不放弃,所以爱越变越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