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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发表时间:2023-12-25

第一本书作文。

“愿你能活的没心没肺,不负好时光,不做痴情郎。生日快乐!”生日是一个最特殊最难忘的日子,在这天送上最热烈的生日祝福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有没有更好的可以充分表达情意的祝福语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第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1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匪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老师,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2

有一次,我在开心书店看中了一本书。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千零一夜》,我特别喜欢可是却得用十六元五角才能买到。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倒好,把我训斥了一顿:“你在家有课本,在学校有老师,要什么课外书,还要花那么多钱。”听了爸爸的话,我难过极了,我大声的哭了起来。“爸爸呀!你根本不懂女儿的心,我并不是在乱花钱,我实在学习呀!”

从那以后,我就想:我要用自己的钱买书。我开始了自己漫长的存钱之路。我把爸爸每周给的两元钱存起来、妈妈让我卖盐的钱我存起来、爸爸让我买烟的钱我存起来。

有一次,我为了能够存下2元钱,中午,我饿着肚子。当我看到其他孩子热乎乎、香喷喷地吃着可口的饭菜时,我悄悄地来到了操场上。我就这样饥肠辘辘的在教室呆了一个下午。这件事我没有对妈妈说起过,我要用自己的努力,买下我心爱的书。过了一段时间,我居然存够了十六元五角钱。我要买回自己的书……

周日,我来到书店,郑重地递上那十六元五角钱,买下了那本自己生命中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3

要放暑假了,我们正想着如何玩这个暑假,丁老师突然增加了一个不可能完成但一定要完成的任务!

考试考完,老师开始布置作业,原本要跟以前一样过暑假,但现在,丁老师加了一项作业:编书,丁老师在在上面讲着,这什么世道,我才几岁啊,就要编一本书,编书干什么,多累啊,没事找事啊!

我一直玩到暑假最后,还剩3天,啊,书给忘了,这可怎么办啊,只有3天了,我赶紧告诉妈妈,联系我们家的电脑专家:小舅,小舅也被吓着了,做一本书?你吃饱了撑着啊。

小舅立即去买下载软件,我上楼,打开电脑,把所有的作文拉出来,精心挑选,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这个要修改等等......

小舅回来了,安装了一下,布置了一下封面,目录,每篇都要精心弄、弄、弄!

弄了2个多小时,小舅才布置了2篇,我气死了,小舅一直在那儿说别吵,很难弄的,经过了2天的漫长时间,终于把我梦寐以求的书做完了,我拿了回来,小舅看了,说:“切,这也叫书,软不邋遢的!”我也看了看也真是的,真不好看,真伤我自尊,我心中书想像大作家的书一样那样好看,华丽。

我的第一本书就这样完成了。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4

书,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牢牢地占满了我的生活空间:书桌上摞着书,三个书架上全是书,床上摆着书,地上放了好几箱书。看着这么多的书,我真记不起来哪本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一定在这里!可是,他在哪个书架上哪个书箱里呢?我到陈列着旧书的角落里寻找。最终,一本装帧精美、略显陈旧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它不是很厚,开本较大,棕色封面,中间有一个卡通的米奇头像。头像上方的一行字告诉读者,这是为纪念迪士尼在中国畅销十周年而发行的漫画书。是爸爸从深圳给我买的。

轻轻地翻开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儿童欣喜若狂地从刚出差回家的父亲手里接过一本漫画书,兴奋地跳到床上,兴致勃勃地开始看。那个小孩儿边看边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那个小孩儿,就是我。

第二天,我就把这本漫画书带到了幼儿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漫画中的快乐。但是,回家后我却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因为原本崭新的书已经有多处损坏。书角层层卷起,书脊也有破损。

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崭新,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放弃下楼和小伙伴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以至于我把每一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最喜欢庇兄弟盗鸭堡的故事了。愚笨的庇兄弟在贪吃、心急、无知等的驱使下最终以失败被捕告终。还有唐老鸭开万能搬运公司的故事,最后它由于吓破了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些小故事虽然情节简单,却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幽默的种子。

这本书给童年的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也让我养成了喜欢阅读的好习惯。每当父母给我买了新书、新杂志,我总是把其他事放到一边,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旅游时也必定逛当地的书店。我的这第一本书的书名是《让笑声飞翔》。我的悦读生活告诉我要“在书香中飞翔”!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5

在我小小的书箱里,躺着一本破旧的《格林童话》。他平凡的身躯已无人欣赏,他最平凡的故事也无人愿读,可它承载的不仅仅是故事,更是童年里最美好的回忆。

说起这书的“身世”当然是最支持我看课外书的妈妈买的了!那时我把它睡午觉的心情弄没了。大概现在不生我的气了吧。

长大了,我还是常常翻开它,一遍又一遍的阅读。《白雪公主》是它的第一件衣裳,也是我看过的第一个故事。每当看见文中的小插图时,总能勾起我的回忆:大班,我常常借助拼音来反反复复地读它,却总是使我眼泪“哗哗“地流,心里总想着:白雪公主好可怜!现在想想,实在好笑。

穿着华服,却要在十二点之前回家的《灰姑娘》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呦!上面还有几滴油呢!我还深刻的记得,那时,我在吃香喷喷的白米饭。前面烤鸭在向我挥手,包公鱼在汤里愉快的游泳,萝卜在盘子上兴奋地跳舞。我却对他们不理不睬。“来来来,

吃个红烧!”妈妈夹了一块肉,“拍!”调皮的妹妹把它的家打翻了,油争先恐后地向我跑来,我以火箭发射的速度拿开书,可“灰姑娘”还是被弄脏了。我把眼泪压回去,用纸迅速擦干它,可是,“灰姑娘”的华服还是那样。当时我心里可难受了`!可现在想起来,幸好我滴了这几滴油,因为它让我又珍藏了一段童年的记忆。《格林童话》还收录了我许多回忆,在这里就不一一呈现了!

话说《格林童话》的价钱,它值十元钱,没错,只值十元钱。但它收藏了我童年的快乐,伤心,生气,每当顺心或不顺心时,它总是默默地听我诉说,分享我的快乐,安抚我的伤心,平息我的怒火。虽然我把它吵醒了,可它从来没有生过气。它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说说,回忆一本值多少元呢?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6

我读过很多的书,种类也各式各样,有小人书、绘本、漫画、小说……在这些书中,我读的第一本让我触动的书是《西游记》。

这本书我看过很多个版本,最早是看绘本。晚上妈妈给我读故事时,就常常读这本书。没事做的时候,我也经常拿着这本书看。我最喜欢的就是书里的孙悟空,他本领高强,打遍天下无对手,在天宫里偷吃蟠桃,放走天上的神马,最后和二郎神斗智斗勇。被抓之后,刀砍不死,雷劈不死,最后把它放进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了几十天,也没伤着它分毫。一读到这些内容,我就兴奋不已,恨不得自己也能变成他。

在我看来,《西游记》就是一部孙悟空的成长史,他从拜师学艺,到上天当弼马温,一直到大闹天宫,在山下困了五百年后,就跟随师傅和师弟开始了取经的艰难历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取得真经,获得了成功。看到了这些内容,我对孙悟空的喜爱和敬佩又加深了几分。

后来,我看了原著,每一个章节都有非常多的细节描写,每一个故事情节都像真实存在的。就比如孙悟空和二郎神斗智斗勇的故事,原版用了很多的诗词,透过这些文字,我仿佛能够看到孙悟空和二郎神打斗时的身影。

看《西游记》也教会了我一些道理,比如:做人要有几个朋友,没有朋友的人会很孤独,最重要的是有困难时,朋友能出手相助。就像每次唐僧被妖怪抓住,孙悟空打不过,就去天上找他的朋友下去降妖。

《西游记》是我看到的第一本书,书里精彩纷呈的故事情节和生动形象的描写,让我不得不喜爱它。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7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8

古人云“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小时的我不知道什么是书。直到我开始上学,认识啦一些基本的字。慢慢的,阅读过的书也越来越多。但最让我难忘的是我的第一本书《水浒传》,它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

记得在我小学放学的一天,我背着书包回到了家里。妈妈对我说有惊喜给我,我已经迫不及待了。但妈妈却说吃完饭才给我,我快速的端着碗,狼吞虎咽吃完了饭。急忙向妈妈要惊喜。只见妈妈用一只手,从黑色的袋子拿出一本厚厚的书。我用我的手接过了书,差点掉到地上,还好我急忙接住。一看,原来是《水浒传》,我便拿着翻了翻。

晚上,我把它放在枕头边。第二天便把它带到了学校。虽然相对于别的书重那么一点,但我还是愿意把它背着。在学校还没上课,我就看了看书。里面的情节别提有多精彩,老师什么时候来的我都不知道。“上课。”老师大声的叫着。正沉醉在武松打虎中的我连忙站起来。上课了,但我还是无法认真听课。就拿着《水浒传》躲在桌箱里看。不知过了多久,发觉老师不讲课了。周围都安静下来,我抬头看了看。只见老师用拿大大的眼睛盯着我,眼珠都快掉下来了。我突然间发觉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老师走到我的跟前,收走了我的书。“把你的家长叫来。”她愤怒的对我说。

第二天,我把妈妈叫到了学校。在回家的路上,我非常害怕。怕被妈妈骂,就一个人慢慢地走在妈妈的后面。回到家后,妈妈不但没骂我,还对我说:“虽然阅读课外书是好的,但上课应该认真听课。”说完,便从她那黑色的子里拿出书来给我。我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连忙接过书。又开始阅读起来。

我和我的第一本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忘记我的《水浒传》。更不会忘记我们之间发生的哪些事。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 篇9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的成长则离不开书的陪伴。

从我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对新奇的世界充满了好奇;而幼年的我,对书,竟充满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新鲜和喜爱。那时,便喜欢手捧爱书认真地“钻研”起来,对着书中的图画痴痴傻傻地看着、笑着,置身其中,仿佛书中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彩色的绘本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一次,父亲下班回家,为我带回来了一本图文并茂的《三字经》,这便是我第一本带有文字的书了。

初次接触到这本书,心里充满了满满的新奇感,迫不及待地打开,兴致勃勃地翻阅,那架式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囫囵吞枣。不一会儿便已翻到了末章,没多久就失去了最初的热度,扔下书,正准备出去玩耍。却见父亲笑盈盈地向我走来。孰不知,“厄运”正在向我招手。父亲微笑地看着我说:“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过哦,下周我捡查”,拍拍我的肩,父亲转身又去忙他的工作了。

我怔在原地,思绪混乱……现在想来,那时的感受大约如同少年鲁迅要看迎神赛会时被父亲留下背书的痛苦。唉!父亲的要求,只有遵从。接下来的一周,是我记忆中最为痛苦的一周,每天清晨,捧着那本《三字经》反复地读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嘴里不停念叨着,像小和尚念经一般。恐怖的周末悄然而至,父亲如约检查了我的背诵。我结结巴巴,磕磕绊绊的开始漫长的背诵,当最后一个字从嘴里嘣出的那一刻,我长舒一口气,感觉如释重负。还有完成任

务,的一丝兴奋与喜悦的。父亲也流露出赞许的目光,夸赞我的记忆力好!

时间飞逝,我在幼儿园,一次幼儿园比赛中,凭借《三字经》的流利背诵,博得满堂喝彩并一举夺魁,成为了班级和年级的“小名人”,初次尝到胜利的果实,好不自豪。不得不说当年父亲的强迫背诵让我打了一些读书的底子。

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而今对于书籍的涉猎范围亦渐渐变广,对于书的喜爱程度也更进一步。我如痴如醉的畅游于书中,任紫气东来,任太阳爬上云端,落叶飘然而下。我沉醉于书中,感受“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体悟“卧薪尝胆数十载,三个岳甲可吞吴”的坚韧毅力;惊叹“谈笑间,看樯橹灰飞烟灭”的绝代风华。我融入书中,听窗外西风如诗,看书中人生如戏。在书中看红楼,惜黛玉才思;观三国,喝诸葛谋略;阅西游,叹师徒磨励;读水浒,赞梁山仗义。在书中,我收获颇多,融入其中,受益匪浅。

现如今,细细回味为我开启阅读之门的《三字经》,感慨万千,是它奠定了我读书的底子,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让我体验到了成功的自信;是它教会了我待人接物的礼仪,懂得了为人处事之这本经典之作,将永远伴随于我。

漫漫时空隧道,书如万条金丝,紧紧地包裹着我,为我的成长之路披荆斩棘,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为我点亮心中的明灯,为我点醒做人的原则,为我点清生活的意义。这万条金丝时刻牵动着我的灵魂,拨动着我的心弦,为我打开一扇厚重的大门,让我快步走向色彩斑斓的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