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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合同(通用六篇)

发表时间:2023-12-28

土建合同。

伴随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日益重要,合同签订的主体必须包括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制定合同需要遵循一些重要原则。经过生日祝福语网编辑的精心挑选,为您搜集了《土建合同》,相信这篇文章会使您对某些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

土建合同【篇1】

房屋土建施工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将自己一栋四层半房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从基础开始至天面以下的主体和批灰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建,乙方同意承包此项目工程建设,双方具体再次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条款规定如下:

一、造价:每层每平方米伍佰陆拾元整。

二、承包内容及说明:

1、基础为承台基础,钢筋为φ14@150*120。倒二级承台,第一级承台2米×2米×0.5高。第二级承台1.0米×1.0米×0.4高,基础柱用8φ18。(注:如改成板式基础地下室应另做计算)

2、地梁用4φ18,规格240×450。

3、一至二层为框架结构,砼柱用8φ18,二至五层为砖混结构,构造柱钢筋用4φ14,一层层高4.0米,二层层高3.5米,三至五层层高为3.2米,楼顶为平屋面(注:砖为多孔优质页岩砖,砌18公分墙)。

4、钢筋:一层主梁用3φ18和2φ16(超过5米用3φ20和2φ16)次梁用2φ18和2φ16,挑梁用3φ25和2φ16,二层框架主梁用3φ22和2φ16(注:内容超过4.5米改用3φ25)。次梁用3φ20和2φ16,封闭式挑梁用3φ20和2φ16,看梁用2φ20和2φ16,厕所梁用4φ16,圈梁用4φ14,三至五层,层层倒圈梁,构连柱上

5、板筋全部为Φ8,规格为150×150,如主筋跨度横直超过4.2米,改为120×120。螺纹钢筋全部用柳钢。罩筋全部用Φ8@200,倒砼用海螺42.5#水泥,其他砌墙批灰用32.5#芦笛普通水泥,沙子全部用全州河沙。砌墙和批灰标号为C5,砼标号为C20。

6、楼梯板平面步级和天面倒板不批灰,但要求一定要平,线条直,并且倒板平面接口要求抹平。

三、造价内不承包项目:

1、室内外水电安装。

2、厨房里一切附属工程(如无烟灶、菜台板、水池等)。

3、门窗、地板砖、内外墙瓷砖、腻子、室内外水沟、水池、化粪池、天面装饰墙、隔热层、防水层、女儿墙等附属工程。

四、计算方式:按每层的天面面积计算,飞檐面积结半,阳台面积全算,如出窗台也应算全面积。

五、工程质量及责任:

l、乙方在施工中,购料及用料搭配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并进行施工和管理,并且隐蔽工程浇灌必须经甲方看过同意再施工。

2、生产安全,如造成安全事故其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另由于施工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

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保证混凝土密实不露钢筋,梁咸水平,每层楼面用木板抹平。

4、保质保量,不得偷工减料,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5、建房所有材料按合同书执行,材料上涨与下浮与甲方无关。

6、甲方责任:处理好周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运输的一切材料不受任何人干扰;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和材料堆放;如中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所有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六、付款方式:

l、基础完工后按占地面积预付每平方米肆佰元整。

2、完成每层现浇叁天内甲方按每层造价的75%支付给乙方,(但每层平均扣除原付基础款。)内墙批灰到一半后付总造价的10%,批灰全部完工后付总造价的13%,余下2%满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一周内再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否则违约方付全部责任,验收结算付清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工期:签字日起八个月完工,除雨天。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土建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一栋集资房工程对外发包,乙方有意承包。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内容:房屋主体制工程及外墙四面瓷砖,层数七层, 每层330平方米左右,按甲方图纸施工,如有局部不详或改动,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购买钢筋、水泥、石灰、砂石、红砖、铁丝、铁钉、扎丝,乙方负责施工及脚手架,新模板、撑子、马钉等材料,如模板接口透明胶,由甲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要求:

1、按图施工,装模尺寸准确、平整,接缝防漏,要求楼板面和梁柱成型平整光洁,达到可以直接刮888胶的要求。

2、钢筋布筋扎接准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按规范施工,混凝土配比准确,灌浆,震捣密实,无蜂窝麻面,收浆平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返工。

4、工程单价:完工验收合格,按楼面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壹佰叁拾元结算。

五、工期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有个固定施工人员。装

六、付款方式:

1、每完成壹层主体工程可支付 工程款。

2、主体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七、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做好安全防护,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结算已完成工程量后中止合同。

2、第一层装模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元,购买新模板及材料,每层工程支款时抵扣。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如乙方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或乙方中途退场,作乙方违约中止合同,甲方有权另行施工队伍,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百分之七十结算。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土建施工合同范文三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 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住在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合同规定,希望栓方法严格执行,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 平方米,总造价约为 万元。

第二条 乙方承包范围

工程地下车库、电气工程等及相应室外管网、道路工程(土方挖运、地基处理、门窗、地暖、电梯、消防工程、铁艺栏杆、楼宇对讲由甲方直接发包,但其中的预留预埋部分任由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包括施工阶段工作和保修阶段工作。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工程施工。(但其中钢筋、商品混凝土及各种设备

第四条 工程工期

工程地下车库开槽时间为施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地下车库开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第六条 结算依据

1、执行湖南省(1)一般土建工程综合取费,(2)土石方、建筑物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特大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费综合取费。(3)安装工程综合取费。

2、人工费调整按每个定额工日上调元整)计算,人工费上调部分只计取税后金,不参与取费。

3、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湖南省取,即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测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水停电费和临时设施费。

4、如果钢筋混凝土墙面、顶棚的表面观感、垂直度、平整度等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达不到抹灰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标准。

5、双方约定按上述结算依据计算完毕后,按实际建筑面积单方工程造价下浮15元(每平方米壹拾伍元整)后的工程造价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确认的工程结

6、土方挖运、地基处理、楼宇对讲系统,有甲方直接发包,乙方必须配合进行施工,乙方不收取配合费,防线、照明费用由乙方自理,清槽钎探、槽底夯实费用计入乙方工程决算。由电信公司、燃气公司、电力公司等政府指定货垄断进行施工的工程不计配合费,电梯安装按安装费 (不计电梯设备费用)的3%计取配合费(如使用乙方材料、设备及水、电等,据实计算费用)。其余甲方发包的工程按发包工程造价的1%计取配合费。

7、所有甲供材料及甲定乙供材料均按1%计算采保费。

8、材料价差依据甲方认价单结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1、第一次付款在三层结顶后七日内,第二次付款在八层结顶后七日内,第三次付款在十三层结顶后七日内,以上三次付款每次付款金额均为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60%;主体结构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质量合格后七日内,付至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外贴内抹完成一半付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外贴内抹工程全部结束付当期已完工作量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后余额的70%;全部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付至预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等后余额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至预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款等后余额的85%;竣工决算完毕后十日内,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无任何质量问题按本补充协议“售后服务及保修金退付条件”执行(注明:付款基数为甲乙双方核对数或根据最后两层楼已核对完工程单方造价作为付款基数)。

2、地下车库第一次付款在主体结构封顶后七日内,第二次付款在安装工程

3、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

根据国务院、建设部最新颁发的法规,由于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发商同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双方合同约定,由乙方在施工中垫付的资金应即时安排到位,在甲方开始支付工程款后,乙方须保证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具体条款补充完善如下:

(1)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执行对每批次支付审批分二次执行的办法,第一次支付后,乙方完成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完成农民工工资表签收后,报甲方财务部审核再支付二次余额,农民工领取工资时,甲方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公司代表应在领取单上签注。

(2)乙方上报的农民工工资表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一经核实,甲方将扣除报表总额的10-30%的违约金;

(3)因乙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甲方负连带责任,甲方在完成支付后,按支付总额加扣30%的乙方违约金;

上述(2)、(3)条的违约金,甲方先记账,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1、乙方委派到本项目部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2、为加强落实施工管理工作,乙方须委派公司主要领导人

目部常务领导,且每月25日-30日须对乙方当月施工管理工作、施工质量问题,与甲方、监理配合等方面进行工作回访,并至少参加每月末的周协调会议,同甲方、监理公司进行沟通,听取对乙方的意见,不断改进乙方的工作,为按期按质完成工作创造条件。若乙方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沟通等,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3、乙方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须准时参加每周的工程协调会及甲方或监理方组织的各种临时性会议。在每周工程协调会及各种临时性会议中,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缺席,若无故迟到或旷会,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人的违约金。

4、为维护甲方、监理对工程现场的绝对领导,乙方不得与甲方、监理发生无原则的冲突;若发生冲突经调查核实,确属乙方原因,甲方将扣除乙方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称职或不服从管理的项目部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乙方须予以配合。

5、若乙方对甲方、监理的管理产生异议,乙方有权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领导反映问题。

6、乙方在夏收、秋收过程中,不得以种种理由减少施工人员,并保证进度目标不受到影响,否则甲方将针对未完成计划扣除1000-5000元违约金。

7、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好现场的围墙砌筑和装饰工作。 8、因甲方手续不全造成主管部门给乙方的经济处罚,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证部分

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展开前,必须提前申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资料给监理进行审核,经监理审核,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经甲方确认的技术资料,乙方须按其内容施工,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将视实际情况会同监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无论进行何种工序时,均必须按照“样板先行,然后展开”的原则进行施工。乙方须提前进行“样板”施工,经乙方自检后,报监理、甲方进行检验;在“样板”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无论大小,乙方均无权私自进行处理。乙方必须如实向监理公司反映,经监理公司、甲方查明,确认方案后方可处理。若乙方私自处理,一经查实,监理公司有权代甲方扣除乙方500–3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进行返工。4、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建安材料,甲方按附件二中的种类进行认质认价。材料进场实行甲方、乙方、监理公司三方会签制度,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到工程上,否则造成的一些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设备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采购的主要材料使用在工程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返工、更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扣除乙方违约金,第一次发现扣除20xx元,第二次按第一次扣款金额增加一倍,第三次在第二次基础上再增加一倍,依次类推。

6、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全权监理,实行全程质量、进度等监督。监理对施工单位每下发一次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500元,如果下发的是工程整改通知书,附带扣除违约金1000元,如果下发的是暂停施工令,附带扣除违约金5000元,且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在下发监理通知前将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作为预警,不扣除违约金。

第十条 安全文明施工

1、为体现乙方企业形象及精神面貌,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或扣除最终结算造价的3%工程款。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噪音及粉尘。若遇干燥、起风等天气,乙方应自觉安排喷水降尘。若乙方工作不到位,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除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将扣除乙方500元/次违约金。若政府部门对乙方进行停工整改处罚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充分体现甲乙双方互相协作、共同发展原则,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迎接各种检查,并无偿为甲方制作2–3条标语,内容、大小由甲方指定,并按要求悬挂。

4、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扣除违约金50元/人/次;模板绑筋后,发现现场一个烟头扣除违约金50元;现场及施工区发现大便一处扣除违约金200元;小便一处扣除违约金100元;其它执行甲方文明工地管理制度。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条款。坚持安全第一,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及成品保护。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含第三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生一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另扣除乙方10000元违约金(对甲方直接分包的工程,如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风险部分

1、施工期间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乙方须保证在30天内不得停止施工,否则扣除乙方5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

2、因非乙方原因,在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内,乙方承担相应停工损失;凡在一周内停水、停电超过48小时,则甲方按实际停工时间作顺延工期处理,所延误工期计入顺延日历工期中,产生的误工费用按甲方现场签证计算。

第十二条 廉政管理条件

1、在双方合作中,甲方除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要求自身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秉公执检,管理好工程项目。中润地产在公司管理中坚持反腐倡廉,严禁公司职员索贿受贿和接收任何形式的馈赠,一旦发现,公司将对职员给予严肃处理。

2、乙方要本着对本单位负责、对甲方员工负责的精神,精心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抓好施工建设。严禁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送礼,请吃请喝,更不允许为达到自身利益,拉拢腐蚀甲方人员。

3、双方约定:甲方如有人员利用职权向乙方提出个人无理要求,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提出书面或口头反映,甲方一经核实将对甲方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乙方不论何种理由(包括婚、丧、病等)向甲方管理人员提供贿赂,请吃请喝或报销个人消费等费用,甲方一旦发现将视乙方违约,甲方在核实实际费用的基础上扣除10-50倍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严重警告、缓付工程款或清退出场的处罚。

第十三条 资料和图纸的提供

甲方:协议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五套土建、安装施工图纸(不含竣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该图纸和资料须满足工程备案和维修要求(竣工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绘制、整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若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以甲、乙双方书面签证为准。

若工程决算完毕后,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应付未付款项的利息,或按市场价计算的等值房产抵顶工程款。

乙方:

1、延误工期,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20日,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造价的5%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外,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除外)。

2、工程竣工后,乙方须按甲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工程竣工备案所需的各种证明材料,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竣工备案滞后,每拖延一天,按工程预算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转包此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 工程决算

1、主体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将主体工程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主体决算的初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其余部分决算报送甲方,甲乙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对该工程决算的初审。

2、工程决算由甲方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工程决算工作在双方完成决算数额初审,并对初审完成认可意见后,由甲方在十五日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初审结果进行最终决算审计,进入决算审计阶段,时间为两个月内,甲乙双方派代表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接,并完成双方代表在审计报告上的签字,甲方以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式审计报告额为工程决算额。

(2)、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证是具有合法资格和资质,政府认可的事务所,届时由甲方向乙方送达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证明。乙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资格如有异议应在甲方送达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

第十六条 工程保修、售后服务及质保金退付

1、保修年限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其他部位为五年 。

(3)、装修工程为二年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为二年。

(5)、供热系统为二个采暖期。

(6)、其它项目保修年限甲乙双方协商。

本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计算。

2、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是在乙方完成竣工相关手续,正式移交甲方后,乙方向业主直接服务的阶段。“售后服务”时期,乙方应集中安排至少三个月的时间现场挂牌服务;

(2)、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乙方针对售后服务合同条件,在集中服务期应建立专职服务队,制订售后服务办法及相关标准和服务程序,直接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落实,或解释、或维修,以达到业主满意为标准。在维修期内,甲方委托物业公司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乙方与业主签订维修到期协议,甲方根据乙方与业主协议退付保修金。

3、质保金退付

本工程各分项工程的质保金按防水工程和其它工程分两次分别退付,退付时间为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退付条件详见本条第2款。

第十七条 其它

1、向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如办理开工手续的费用等,依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费用。

2、争议解决办法: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甲方提供水源电源,乙方安装好水电表,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根据实际数量和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建设单位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篇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一、

工程地点:三十里铺桥南二、

工程范围:土建三、

工程单价:660元第二条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第二条施工准备一、甲方在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

一、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现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

第三条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人民币10000预付款。

二、施工期间,甲方应按乙方的进度,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三、工程完工办完交工验收后,甲方应将工程余款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安全施工一、乙方负责现场的各种管线的协调和安全开挖。

四、如因乙方施工造成管线的损坏,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因甲方安装工作不及时造成沟槽浸水损坏等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及有关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七、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广汉市小汉镇小南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

二、工程地点:广汉市小汉镇小南村

三、承包方式:劳务

四、承包范围

1、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自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土开始到竣工验收过程的土建装修部分;并包含为完成承包内容内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其他性辅助工作。

2、现场临建的搭拆(临建材料由甲方供就,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架的搭拆及

3、小型材料:扎丝、铁钉、胶带、焊条、铁丝。

五、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六、工程面积及单位:

1、此工程总面积约 平方米

2、工程包价:包干价27万元(大写:贰拾柒万)。不包括各种税金及费用必须出具劳务发票

七、付款方式

1、按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得80%支付

2、交工后总款付至90%, 余款一年内付清。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每个单体工程向乙方提供叁套完整图纸,并进行图纸交流,如有变更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及周边关系的处理,给乙方造成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期限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给乙方配备现场施工用电、用水及生活用电、用水。

(4)、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钢材、商品砼、水泥、大沙、石子、砖、加气块等)。

2、乙方责任:

(1)、本工程由曾前禄 担任项目负责人。

(2)、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配齐各种技术人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协调,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负责人保证吃住在现场。

(3)、上报施工队的人员名单,包括资质及各种上岗证件,保证农忙季节不停工。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

(5)、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如:塔吊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

(6)、严格规范施工,保证每个分项工程符合标准,凡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为因素造成罚款乙方自己承担。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大小事故,均有乙方全部承担。

九、施工安全施工生产目标承诺: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2、轻伤事故控制在五人以内。(每个栋号)

3、杜绝重大设备、火灾事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随甲方与建设合同同步实施。

十、安全合同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若因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工程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书面材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乙方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操作人员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布置的要求,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工时喝酒寻衅闹事。

十二、其它:

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临建设施由甲方出资,乙方承建。

十三、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内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废止,本合同书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本合同书条款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当地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合同【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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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承包合同模板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木工工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承包方式:

包清工

(1)乙方自理的材料包括:圆盘锯、电钻、刨床、电焊机、铁钉、铁丝、手据、锤子、三级配电箱以后出箱电缆、灯架、灯管、手持电动工具、

(2)甲方所提供材料及用具:塔吊(塔吊司机的工资由甲方支付)、职工的安全帽、对拉螺杆(含配套的螺杆、螺帽、山形卡)、钢管、模板、各种扣件、生胶带

2、乙方的施工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文件、会审记要(含二次结构及附属工程)以内所属工种的施工(承包范围内原则上不存在点工,其它事宜另议):模板配模、模板安装(含承重架搭设、粘贴生胶带)、模板体系加固、由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及必要的文明本标化施工义务、每次浇完砼安排一到二名技工配合施工员放线、部分场外运输(运距200m内)、场内运输及卸车、场内二次搬运和落手清工作、模板的拔钉和保养并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后浇带和变形缝清理、轴线位移和炸模处理工作(炸模凿除、漏浆清理)、工程结束后清理周围材料按要求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到位、浇混凝土时安排不少于2名专人负责值班。

三、工期要求

按照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1)承包方按照公司项目部的的可行性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人力、物力、财力不济导致工期延误处以500~1000元每天的罚款。

(2)承包人必须按项目总工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项目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项目总工提出的措施改进,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实施细则如下:

a、高于市场价(技工按200元每天、普工按100元每天)组织人员进行进行点工作业,发生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分出部分工作量由其它班组作业(划出的工程的单价为乙方承包价的1.1倍),产生的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当乙方进场的劳动力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将下达追加劳动力的书面通知,在下达追加劳动力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若乙方不能按要求组织工人进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木工工程量总价20%的罚款。

(4)乙方进场的自理材料数量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因乙方所进场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人民币,工期延误一周后(含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木工工程量总价15%的罚款。

(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5%以上;

b、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因天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c、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当地行业标准的优良工程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没有接到变更通知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的设计内容,若因擅自改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包括误工费用、管理罚款、业主罚款)

(2)施工过程承包方相关施工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中不得出现重大技术错误,若因承包方相关人员没有熟悉图纸造成的所有施工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操作,承重架的搭设宜参考项目部的模板施工方案进行搭设,确保模板支撑体系的绝对安全。若因乙方无视模板施工方案的安全计算数据,随意放大安全计算数据导致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把乙方所完成工作量的剩余款项全额扣除,造成伤亡事故的依法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安全要求

1、承包方所有雇用的工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承包方不得雇用童工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新工人进场后承包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工人的花名册,将所有雇用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一份附上其本人的正规照片3张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处。

4、承包方雇用的人员中途退场或完工退场后的3天内须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员。

5、施工作业过程中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带班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工人戴好安全帽,在安排劳动任务时应考虑职工的安全(例如:不安排年龄偏大或身体不好的工人从事高空作业或劳动强度大的作业);

6、承包方应按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做好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职工的安全和休息,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堂和住宿。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在工地食堂就餐,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及煤油灶、煤气灶。如发现者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元,对承包人每次罚款50元。宿舍内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墙上不得乱涂乱画,发现一次罚款整个宿舍每人一次10元,承包人罚款100元。严禁不上班家属和学龄前儿童进入工地。一律不安排家属宿舍。班组在职工放假后,认真清扫宿舍移交项目部。

六、合同价款

木工工程承包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木工工程量以各单位工程的建筑施工图,参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面积乘以1.03的系数计算。)

七、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①每名职工每月发放生活费元(进场满30天后发放),乙方的班组长负责据实编制现场从业职工花名册,经项目部核实后直接发放到每位职工手上。②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乙方所完成产值的%(含已发放的职工生活费),余款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时付清。③中间退场职工(含现场上班不满30天的临时工)的工资由乙方自理。

八、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措施

1、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成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项目部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押右手拇指指印 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承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有效身份证号码: 有效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土建承包合同模板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新时代项目工程木工班组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特与乙方签订本施工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人工挖孔桩护壁模板,地梁模板,主体工程模板(包含在基础部分的柱、梁、墙模板),构造柱、压顶、过梁及其他小型构件模板,屋面刚性层模板,室外工程模板(台阶、散水),模板、钢管、扣件进场的清点,模板使用完毕的堆码、清点出场,扣件、钢管的收集、清点出场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安全通道及各种防护的搭设安装及拆除,并提供钉子、铁丝、内衬、双面胶等。

三、承包单价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以模板的展开面积(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基价表

土建合同【篇5】

发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派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总工程师:

质量负责人:监理人:(全称)

地址:

总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

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拟修建  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可研文件名称、文号:。

1.4初设文件名称、文号:。

1.5工程规模: ;

建设任务: 。

1.6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

2.2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三、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承包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3)。

3.2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人民币小写万元)。其中:永久工程 万元;临时工程  万元;安全措施费  万元;技术措施费  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4.2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4.3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4.4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 。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  年月  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5.1.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

期限:。

5.1.5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

期限: 。

5.1.6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5.1.8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5.1.9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

5.1.14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其它责任:5.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  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

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

5.2.4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2.6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其它责任: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

6.4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

监理人的指示

七、质量

7.1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  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7.6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  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名。

8.6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8.8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计量

9.1.1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 支付

9.2.1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 %,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  %。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  %,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③ 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 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 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 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

%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 %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完工结算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最终结清

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 。

9.2.8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整风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时,取其绝对值大于  %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

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    。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变更

10.1.1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

10.1.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 转包与分包

10.2.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11.1.2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累计不超过

元。

11.3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

11.8索赔的处理。

11.8.1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 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  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 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①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个月。

14.2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2.4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8.其它材料

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现场代表:(签名) 项目经理:(签名)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年 月日

《廉政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施工廉政合同

项目法人(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建设工程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除本施工合同有规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监督单位:(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土建合同【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石翁镇财政所院内新建房屋一栋,建筑面积165,甲方将该工程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有关具体事宜经双方商定后达成如下承包合同。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一、工程概况

楼房一共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65㎡,层高3.6米,建筑总高度7.2米。

二、承包形式

甲方以全包工的形式承包乙方,所有泥工、付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木工、架子工及所有架子树拆完归堆,场地清理一并在内。

主体工程工期为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X年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三、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所规定的安全标准操作施工,切实把好用电、用水、机械操作等安全责任关。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溶化车间土建工程、蜡模车间土建工程、机加车间土建工程(依设计施工图纸及乙方预算书说明内容为施工依据)。

四、工程内容

乙方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基础工程、正负零以上的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外墙工程(打底抹光)、内墙打底抹光、楼面捣制、平屋面随捣随光,地面捣制及所有材料的搬运,清理落水灰、施工现场清理等一并在内。

本分包工程开工日期是 年 月 日,若遇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建设方变更计划或施工图,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工期每推迟一天。

五、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规模施工,决不允许偷工减料与浪费材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如未按甲方图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在合同解除前。

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本合同车间工程一次性包死价款为63万元(陆拾叁万元),二层砖混办公、宿舍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整(500元/㎡),以实结算。

六、承包单价

按国家建筑工程标准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 八百五十元(小写元整),合计 十四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小写:。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单位、工地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负责收集土建工程所用的材料证明书合格证书,如质量不合标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

七、付款方式

该工程于年月年月工,工程款的结算: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一年保修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乙方应遵守有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科学文明施工,确实加强安全管理。乙方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

八、本合同一式希共同维护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