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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案(优选13篇)

发表时间:2023-12-26

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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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方案(篇1)

为切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资金兑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坐态为导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猎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省财政厅根据省农业农厅提供的

按照省辖市、有关县(市)耕地确权汇慈面积分配资金情况将资金下达各地。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当年未使用完的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四)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陵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货等合同(协议)参照上述排除法调整后的面积兑付补贴资金。

(五)补贴面积的核实。村委会对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将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登记、汇总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乡镇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按《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各乡镇政府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组织编印全县《清册》,送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清册》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款固定兑付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同时,各省辖市、各财政直管县(市)农业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转结余资金等)于7月31日前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国有农场负贵对照《清册》内容做好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舞议后,由国有农场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农场总部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国有农场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六)补贴资金的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行“一折(卡)通”办法凭付给补贴对象。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慈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款固定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字样。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和补贴对象补贴存款固定折(卡),可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政策、兑付补贴资金,事关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工作,并根据《河南省财政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办农20XX29号)要求,做好《清册》等补贴信息的归集、整理、存档。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补贴资金,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兑付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等。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根据《河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办农C201836号)要求,做好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做好资金调度接,确堡补贴资金供应。承担补贴资金兑付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农户存取补贴资金。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补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衬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透规向享受补贴农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理解了解补贴政策,为补贴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政策咨询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市、县(区)、乡(镇)都要设立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在补贴资金兑付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策咨淘渠道畅通。要高度重视网络典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五)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补贴信访理制度,社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信访案停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凡发现在落实补贴策工作中在虚作假、挪用、领、套取补贴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补贴方案(篇2)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及金额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二、补贴对象、范围及认定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政府进行确认。

三、补贴资金兑付程序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上户调查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政府。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四、职责分工

(一)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审计、监督。

五、监督管理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XXXX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补贴方案(篇3)

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12小时补助100元。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12小时补助50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

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4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 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对出差、 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 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十、本暂行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补贴方案(篇4)

一、发放原则:

20xx年10月31日前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发放福利。

下列人员不享受此次福利:

(1)已调离学校的职工;

(2)停发工资的职工;

(3)不履行劳务输出合同者。

二、发放标准:

1、6月1日-10月31日期间入校的'职工发大米一袋、稻米胚食用油一桶、木耳一袋。

2、8月31日前退休职工的福利由退休办发放。

3、离岗休养的职工发大米二袋(40斤)、稻米胚食用油一桶、面粉二袋(20斤)、木耳二袋(500克)。

4、除以上教职工外,其他在职教职工(含9月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每人发放大米二袋,食用油两桶、面粉二袋、木耳二袋。

三、发放时间与地点:

1、12月8日(周二)下午14:00至9日(周三)上午12:00以前,各基层工会主席负责到校工会办公室领取《20xx年职工年终福利领取卡》。

2、12月11日(周五)-12月17日(周四),教职工凭福利领取卡到金花校区教三楼东头教职工活动室领取。

具体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2:30-18:30

周六、周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各基层工会要在12月10日(周四)前务必将福利领取卡按规定发至本单位教职工,并提醒立即在领取卡上自己填写有关信息,福利领取卡务必妥善保管,丢失概不负责。

2、请教职工务必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福利领取卡前往领取福利。

3、在校工会登记自购福利的教职工请在12月15日以前,领取福利时一并交款购买,逾期不予保证。

4、在校工会登记购买福利的离退休职工请在12月15日以前交款购买,逾期不予保证。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做好组织发放工作,确保本次福利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补贴方案(篇5)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XX〕225号)和《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南县20XX年耕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思府办函〔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严格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导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保护耕地地力,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袁子福(乡党委委员、提名人大主席)

刘强(乡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

王自然(乡党委副书记)

刘浩澜(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亚(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乡长)

陈令(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周廉海(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员:王琨(乡综合办负责人)

刘天华(三道水财政分局局长)

郝明祥(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杨朝柱(乡人社中心负责人)

王超(三道水派出所所长)

李波(乡交管站负责人)

刘廷贵(乡安监站站长)

王羽溪(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杰(乡市场监督管理站负责人)

王儒桂(乡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张友(乡林业环保站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袁子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郝明祥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舒成玲、田维勇、田仁友、邹炳宣、吴洪琴等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平稳过渡。对20XX年起新增的集中统发补贴对象,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20XX年底前已在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可继续沿用,在条件成熟时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

(二)坚持公开透明。补贴资金发放全环节阳光操作、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三)坚持精准高效。严格核准补贴对象信息,核减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后,以实际面积发放补贴,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不予补贴情形:一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高速建设、水库建设);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县人民政府认定,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和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以20XX年12月底前全乡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更新数据为依据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我乡以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面积为依据发放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20XX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5.71元/亩。结合中央和省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量,根据核减退耕还林、撂荒等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面积综合测算,并围绕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对发放标准适当调整。

五、发放步骤

(一)召开乡级发放政策培训会(20XX年4月28日前)。乡政府组织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支监三委及相关单位召开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政策培训会。

(二)召开村级发放政策培训会(20XX年4月30日前)。各村(社区)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村支监三委、村民小组组长召开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政策培训会。

(三)数据核实(20XX年5月12日前)。各村(社区)组织村支监三委、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村民小组组长核实数据: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二是20XX年以来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面积;三是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面积;四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等不予补贴的数据。同步填写《思南县农户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核减表》(详见附件1),核准经农户签字确认后(一式两份)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由乡级审核存档,县级抽查。

(四)登记造册(20XX年5月15日前)。各村(社区)将核减承包地确权面积范围内不予补贴情形后的实际补贴面积录入《思南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详见附件2),并反馈到各村(社区)核实。

(五)村级核查(20XX年5月24日前)。各村(社区)要逐组逐户核实《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中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确权面积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号等基础数据,切实做到“一人一卡”发放补贴。核实后进行一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及时收集第一次张贴公示发放清册中错、漏、误相关信息并纠正,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审核、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组汇总表》(详见附件3),同步将《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数据汇总后上报乡农业服务中心舒成玲处。

(六)乡级审核(20XX年6月2日前)。根据各村(社区)报来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清册数据,经农业服务中心农经站舒成玲汇总完善《三道水乡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附件2)并进行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统筹部署,核准补贴面积,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义务指导、监管实施、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及政策咨询解释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田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让群众详实了解政策,为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分局、乡林业环保站等部门要联合组建专项督查组,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指导,重点检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精准,补贴清册是否按程序公示,补贴程序是否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

(四)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疏于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村(社区)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补贴方案(篇6)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与2021年农

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1年农业机械化推进年行动方案

各村(居)、科室、企事业单位:

___年是镇党委委、政府确定的“农业机械化推进年”。为扎实开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年”活动,大力提升我镇农业机械化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和市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动员会精神,根据《市__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和《古溪___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落实有效举措,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农机化各项工作,确保“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主要目标

___年,全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___%,基本实现稻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___%以上,确保通过省、市验收。

三、实施步骤

“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共分五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___月)。成立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古溪___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意见》、《古溪镇“农业机械化推进年”目标管理考核意见》、《______》,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农机化目标任

务,签订责任状,全面部署农业机械化推进年各项工作。

2、购机、育秧及培训阶段(3-___月)。各村(居)成立农机合作社,___购置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等机具;签订农机作业协议,落实机插育秧、___农机手等工作。其中,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农机专业合作社___组建任务,插秧机、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完成___%以上;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插秧机推广任务,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完成___%以上,全面签订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协议。

3、秸秆还田及机插秧推广阶段(6-___月)。重点抓好机收、机还田、机插秧等工作,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农机维修服务,全面完成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作业田亩任务。

4、农机合作社规范管理阶段(8-___月)。接受水稻种植机械化省、市验收。全面完成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推广任务,___进行秋季农机作业。同时,加强机库建设,强化农机具保养入库。___检查全年农机作业情况,兑现补贴资金。

5、总结验收阶段(___月)。

202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根据州农机局、财政局《___

一、补贴计划及补贴重点

___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___境内生产的且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在当年的均视同全年有效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为使更多农牧民受益,一户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或自带动力的农业机械数量原则上不超过___台。享受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机械补贴数量不超过___个标准棚配置(标准棚配置为:___台卷帘机、___台热风炉等)。每个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资金上限为___万元。

根据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购买对增产效果显著、农民增收潜力大的农业机械。引导养殖小区配套养殖机械设备。农机购置补贴___用于补贴动力机械、畜牧机械、林果特色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11大类___个小类___个品目机具和深松作业补助。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并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办法参照自治州农机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的《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州农机字[___]___号)执行。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贴资金总量的___%补助资金选择

适宜深松作业区域实行深松作业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自治区、州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指导意见和市农机深松作业申请补助程序执行。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按照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210马力及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5行及以上自走式棉花收获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___万元,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按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和小麦联合收割机分别补贴。

(一)___年度市第一批中央补贴资金___万元(含园区),应补尽补机具为:

1、动力机械:重点补贴2马力以上的拖拉机、70—90马力段机具,与特色机具相配套的3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

2、耕整地机械:430以上液压翻转犁、联合整地机、动力驱动耙、深松机、旋耕机、微耕机、开沟机、筑埂机、起垄机、圆盘耙。

3、种植施肥机械:大中型条播机、大中型穴播(铺膜)机、免耕播种机、根茎类播种机、移栽机、残膜回收机。

4、田间管理机械: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烟雾机、修剪机、割灌机、埋藤机。

5、收获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青饲料收获机、搂草机、割草机、压捆机(捡拾)、草籽收获机、籽瓜捡拾脱籽联合作业机、自走式辣椒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茎秆收集(收理)机、甜菜切缨机、甜菜收获机、啤酒花收获机等等。

6、收获后处理机械:玉米脱粒机、葫芦(籽瓜)取籽机、粮食清选机、种子清选机、玉米剥皮机、葵花籽剥壳机、粮食干燥机、果

蔬烘干机、种子包衣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7、排灌机械:灌溉用过滤器、喷灌机。

8、畜牧水产养殖机械:铡草机、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饲料搅拌机、颗粒饲料压制机、饲料加工成套设备、禽类饲养成套设备、牲畜防虫浴疗机、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剪羊毛机。

9、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挖坑机、平地机。

10、设施农业设备:卷帘机、加温炉、烟气电净化二氧化碳气肥机。

11、其他机械:沼液沼渣抽排设备、固液分离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二)___年度市财政扶持农机化发展资金___万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残膜回收机补助___万元。计划推广3架残膜回收机具,政府给予单台___元的补贴(弹齿式残膜回收机工作幅宽在___米及以下的补助___元/架,___米-___米的补助___元/架,___米及以上补贴___元/架;秸秆还田及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工作幅宽___米补助___万元)。

2、农田作业卫星导航设备补助___万元。计划改制加装___台,每台改制费用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农牧民自筹___万元,农场主自筹___万元,不包括农业园区小农场,一户农牧民仅限改制加装一台导航仪,改制动力机械的户口需在本人名下,动力机械无户口的不予改制加装)。

3、推广配套机采棉种植超宽膜田管机械补助___万元。计划改装,配置高地隙轮胎___套,每套___万元,市财政给予设备价格___%的补助。

(55马力及以上拖拉机改装加宽加高轴补助___%,配套高地隙窄轮胎补助___万元;55马力以下拖拉机改装加宽加高轴补助___%)。要求市农机推广站确定棉花标准化示范基地,解决机采棉种植管理不配套问题(要求现场改装、加宽、加高机型,验收核实人机合影及签字之后给予补助)。

4、畜牧养殖业、流动浴羊机械补助___万元。计划补助大型牵引式、自走式饲料搅拌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每台补助___万元(市财政累加补助标准不超过机具价格的___%);计划补助青贮饲料取料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每台补助___万元。计划购置___台流动浴羊池,单价___万元,市财政补助___万元。

5、推广果粒烘干设备补助___万元。计划购进推广烘干设备___套,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套补助___万元。

6、配套农业部《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推广采棉机、自走式玉米去雄机、番茄收获机等补助___万元。计划购进玉米去雄机___台,采棉机___台,番茄收获机___台,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

7、建立农业综合机械化信息管理及培训平台,市财政补贴___万元。

8、农机安全监管培训费用、加装安全反光标识______万元;

9、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___万元;农机市场服务体系建设经费___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市场管理,政策制度、宣传信息形象上墙等牌匾制作及自治区315现场会召开等费用)。

10、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补助___万元。一是___万亩保护性耕作深松技术推广机具和机械作业费补助。按照要求深松达到45厘米,市财政每亩补助作业费___元,计划购置深松机具___台,市财政单台

补助___万元。二是酿酒葡萄专用弥雾式打药机推广,计划购置___台葡萄专用弥雾机,其中___吨弥雾机,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___吨弥雾机,单价___万元,市财政单台补助___万元。

(三)暂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具:

1、动力机械:30马力以下(不包括30马力)的两驱、四驱拖拉机;

2、耕整地机械:327以下(不包括327)的液压翻转、气动、单向犁。工作幅宽___米以下旋耕机。

3、单膜铺膜播种机和16行以下条播机。

4、背负式小麦联合收割机、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装载机、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网围栏、保温被、设施农业的土建部分(指用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温室大棚地基、墙体等)。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经销商确定

(一)补贴对象确定

___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___。

补贴对象的认定,属乡镇管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在乡镇辖区外的由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定,对北部荒漠站在市辖区内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___,由其提供承包、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市农机局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确认其补贴对象身份。对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补贴;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___优先补贴。

(二)受益对象确定方法

1、按照补贴优选条件,各乡镇人民政府___召开补贴人员确定会议,进行现场确定。

2、所有应补尽补和重点补贴机具,在申请人员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直接确定为受益对象。

3、所有受益对象确定时,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确定,不同乡镇辖区人员之间不进行对比。

(三)经销商确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通过相关媒体、网站发布信息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经销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厂家直销的可直接在网上注册,注册时在厂家名称后加(经销商),生产企业登录系统选择确定经销商。

自治区农机局将公布已列入黑___的经销企业和个人___,该类企业及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报名。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常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工作,所有农牧民都享有报名的同等权力,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牧民农机购置补贴的报名申请登记。

(二)受益者确定。报名截止后,由乡镇人民政府___召开乡镇财税所、纪检办、信访办、农业综合办及农机管理站、村委会等部门

共同参加的补贴受益者确定会议,对申请人资格、购机意向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实,在报名申请登记表中根据优选条件选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

(三)受益者确认及公示。市农机局对乡镇报送的补贴对象___、补贴机具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乡镇重新确定,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受益对象到乡(镇)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

(四)机具选购。补贴对象按照市农机局审批确认的机具规格型号,一般应于___日内在自治区公布的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商议价格,自主购机。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票据及所买卖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机具验货。市农机局根据订货情况,设点集中开展供货、验货、核查、登记、挂牌等全程服务。购机农牧民和经销商要按照市农机局规定的时间,在市农机市场或指定地点___交接货物,在本市以外购买的机具也必须到指定地点验货。所有购置机具没有固定的永久性铭牌或铭牌标注信息不完整的,市农机局不予验货,不予补助。经销商必须当场出具正式___,___上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及机架号、实际销售价格、机具生产企业、购买人姓名、地址及___件号等信息。市农机局___做好验收、拖拉机拓号、喷字喷号、农机具打钢印、人机合影、登记、报户、挂牌等___。

(六)机具核实。机具核实以乡镇为主,市农机局派人参加。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受理购机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手续。乡镇人民政府___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委会现场逐台核实补贴对象所购机具情况,要见人、见机、见票,填写核实结论,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核实达到___%,坚决防止出现“空套”现象发生,若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究责任。

(七)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核实机具已购买到户后,乡(镇)人民政府在《审批表》中填写审核意见,经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资料,主要包括:《审批表》、人机合影、铭牌照片、___复印件及___复印件,报送市农机局。市农机局按照核实情况对验货信息和补贴目录,再次对补贴标准核实后,市农机局、财政局分管领导在《审批表》填写审批意见,由市农机局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市农机局财务协同银行及时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卡(农民)。

(八)补贴资金公示。补贴工作结束后,市乡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本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___网站或农机部门网站上公布,并确保___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即时启动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机具能够及时到位。充分发挥深入基层、就近服务和就地监管的优势,做好补贴对象确定、机具核实、补贴申请汇总审核、公示等工作。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要求,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自主购机,直补到户”操作程序》等要求,___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在村公示不少于___个工作日。对应补尽补的机具和价值较低的机具可将购机信息

上报与公示同时进行。乡(镇)要及时___现场核实机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购机户资料和信息。

(三)___息,接受监督。按照《农业部___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___》(农办机〔___〕___号)要求,各乡(镇)要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操作程序、补贴额一览表、___电话、资金规模等。要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___“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乡(镇)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市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___%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局。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申请购机者如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补贴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补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科技之冬”培训,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同时要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市农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逐机上报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将对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约谈告诫,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将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对于存在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产销企业,要按规定取消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

(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风险意识。各级各部门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收受受益对象和企业的钱物和费用;不得强行向受益对象推荐补贴产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受益对象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兑付手续。

补贴方案(篇7)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关于印发《市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和《市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总结我区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实施方案。

一、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通过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鼓励种粮农民多产粮、产好粮,促进粮食的稳定发展与规模种植,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是:

(一)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的原则。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变为“耕地补贴”。

(二)严禁对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烟叶、蔬菜、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地进行补贴。

(三)补贴向粮食主产地和种粮大户倾斜。种植粮食的同一地块,享受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大户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与享受种植粮食服务大户并列补贴。

(四)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办法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五)补贴兑现及时,保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春耕生产。

(六)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

二、资金分配原则和办法

(一)对镇乡(民族乡)、街道补贴资金的核定

(二)补贴款划转和兑付

区财政局向区邮政储蓄银行制发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拨款通知(代为批复镇乡、街道的文件),同时抄送区农发行,区农发行收到区财政局拨款支票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拨出资金。区邮政储蓄银行收到资金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存折帐户,确保补贴资金于5月31日前兑付到农户手中。同时,镇乡邮政储蓄所要及时告知所在镇乡(民族乡)、街道财政所农民补贴资金到帐情况,由财政所在补贴资金到帐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通知书,通知中应明确补贴项目、亩数、标准和金额等,让农户切实体会到国家对种粮农民的关怀。

区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辖邮政储蓄所兑付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方式,必须是将补贴资金直接存入区财政局提供的补贴对象存折账户。不论何种原因,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不得发放现金,也不得集体代领或委托代领。

区邮政储蓄银行对能够兑付部分及时兑付,对不能兑付部分,由镇乡(民族乡)、街道及时查明原因重新审核上报。

三、强化措施、严肃纪律,确保直补工作的圆满完成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稳定和充实工作人员,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镇乡(民族乡)、街道政府主要领导和住村干部对本地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负全责,要成立农资综合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资综合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二)完善制度,加大宣传

要进一步完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村(居委会)两级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各级审核责任。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的宣传,做到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粮食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做到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强化督查,兑现奖惩

各地要根据直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联合区纪检部门等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补贴政策的行为,区财政局将停止拨付或邮政储蓄银行停止兑付补贴款。追究相关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并收回补贴资金。各镇乡(民族乡)、街道、村组,不论补贴金额大小,一律不得集体代领补贴资金。对严重违规的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将依据《财政违法违纪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触犯党纪、政纪或法律的,按规定移交纪委、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对落实补贴政策不到位的镇乡(民族乡)、街道,将直接扣减补贴工作经费,对违反补贴政策、农民举报反映属实的镇乡(民族乡)、街道,明年在分配补贴资金时将直接扣减10-20%。

(三)及时兑现,抓好落实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审核补贴工作,5月31日前向区财政局、区农业局报送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区级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汇总审核兑付补贴工作,6月10日前将补贴面积、资金汇总表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总结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两家盖章后分别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在综合直补工作期间,从下到上建立周报制度,每周三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将农资综合补贴工作进度和动态落实专人分别上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局,以便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

由于今年农资综合直补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矛盾,各镇乡(民族乡)、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农资综合补贴中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预报、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和排查隐患,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

各镇乡(民族乡)、街道应妥善保存好直补工作档案,随时供农户查询和上级检查。

补贴方案(篇8)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资金来源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中央、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依据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统一补贴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程序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责,实行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负责制,并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农技、财政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补贴发放方案,负责数据复核汇总、及时发放补贴和补贴数据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相关数据、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监管、重点绩效工作评价,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补贴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债务和欠款。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抓好宣传培训。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级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五)序时推进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快补贴发放进度,6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6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管录入任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及时了解补贴资金发放动态,各乡(镇)、街道从5月开始每周二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进度。

补贴方案(篇9)

一、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1、保持政策稳定,突出补贴重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遵循“稳定补贴面积、提高补贴标准”原则,资金分配的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

2、坚持公开透明,分配科学合理。核定补贴规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资金分配程序科学,操作规范,方法简便,通俗易懂。

3、完善资金兑付办法,年度补贴一次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继续通过涉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为全县种粮农户和农垦农场种粮职工。

三、分配办法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要求,结合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水资源分配方案和粮食生产能力,年粮食直补资金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以粮食播种面积和配水面积为分配依据,按照注重实际、兼顾公平、符合政策、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办法为:粮食直补资金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进行分摊;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实际配水面积进行分摊。

四、具体要求

1、县上成立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和其他有关事宜。

2、各乡镇要加强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宣传工作,并根据县上下达的资金数,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分解到各农户,按社编制农户分配花名册;按乡、村编制汇总表,逐级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要分乡(镇)村、社三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农垦农场要将补贴资金分摊到职工种植户,编制种粮职工分配花名册,并在场部和连队进行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3、各乡镇、农垦农场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务于月日前将分配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档报财政局审核,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花名册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各农户的卡或折,月10前完成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的发放工作。

4、月下旬,县财政局组织人力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抵扣、集体代领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经办人员违规操作、表册内容填列不全、不实或不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补贴方案(篇10)

为了切实发挥员工食堂服务及保障作用,为员工提供卫生、营养、健康、便捷的就餐服务,现对公司员工食堂运营管理提出如下建议,请领导审批。

一、运营方式:

员工食堂采取公司自主经营,自行采购,独立核算,收支平衡,财务审结的经营方式。

二、定员、用工方式及薪酬

1、定员:

食堂共定员1人(厨师兼服务员)。用工人数可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或食堂运营情况调整。

2、食堂用工及薪酬:

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工资500元,绩效考核500元,合计月工资2500元。

三、伙食标准

食堂提供中、晚餐,每人每餐4元。品种为1大荤、1小荤,1个素菜、清汤1份。

四、食堂管理

1、食堂平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2、成立员工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公司主管领导及员工代表组成(暂定5人:办公室2人,生产工人3人)。负责对员工食堂制度建设、卫生、日常用品、水电使用、饭菜份量、质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做到伙食提前公示。制定一周菜谱,于每周一上午公布,饭菜品种要丰富营养,并努力提高烹调技术,力求使大家吃饱吃好。

(一)食堂人员及卫生管理

1、食堂服务工作人员应坚持文明服务和微笑服务,使用文明语言,态度和蔼可亲、服务周到细致。

2、食堂人员工作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留长指甲、戴戒指上岗,工作时应将头发臵于帽内,工作前应用肥皂及流水洗手。

3、餐厅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清洁,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蟑螂、老鼠、苍蝇和其他害虫及孳生条件。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5、食品存放应实行“四隔离”:生与热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海产品与肉类隔离。

6、餐厅人员必须每半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入职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餐厅从业人员在上岗时,如出现发烧、咳嗽等有碍于卫生的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7、厨房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补贴方案(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xx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xx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xx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xx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xx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xx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xx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补贴方案(篇12)

一、补贴作物范围、标准、方式和对象

(一)补贴作物范围。水稻、玉米在全县实行全覆盖。海南农垦单列,地方农场和海南农垦划归地方的种植的水稻、玉米纳入我县的良种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补贴标准,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良种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民及划归我县管理的农垦农场的种粮职工手中。

(四)补贴对象。种植水稻、玉米良种的农民和农场职工。

二、推介优良品种

水稻推介的主要品种为:

玉米推介的主导品种为: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严格落实种植面积。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将本县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1、村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申报、登记、核实、公示、造册。每造水稻插秧结束后,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村委会会同村民小组以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为依据逐户调查核实,农户申报面积与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有变化的要书面说明增减原因。村委会将核实、核对的结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分户张榜公示7天以上,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进行确认、登记,汇总成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建立档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所辖各村委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特别对申报面积超过该行政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数据录入计算机,同时进行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的汇总结果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3、县审核汇总上报。县农业局负责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旱)田面积总量的,进行重点核实,并书面说明原因,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县属地方农场参考农户的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并上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按照以往申报程序落实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核实面积,由所在县农业局、核实面积并进行汇总。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将各乡镇(农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品种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按时上报省农业厅和财政厅。上报时间要求,早稻面积统计截止到4月底,5月底前上报;晚稻面积统计截止到8月底,9月底前上报;玉米统计当年收获的面积,9月底前上报。汇总上报的材料要分列到乡镇和县属农场。

4、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县要与省农垦总局做好沟通衔接工作,以免造成良种补贴核实面积的漏报。

(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省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拨的补贴资金后,按照省农业厅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局核定的各乡镇、县属地方农场、农垦系统转由我县管理的农场的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下拨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年底前认真总结当年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并书面上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

(三)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各级有关部门对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表格、数据、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等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局保管。发放补贴资金的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项目补贴面积的核定、计划安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放、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监管及拨付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水稻良种补贴面积的申报和审核。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部门协调,保证按时完成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工作任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资金。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得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税费、债务和欠款。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县财政局应安排所需配套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重要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抓好政策宣传、强化监督检查。县农业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开展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为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县农业局会同县农技中心、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治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补贴方案(篇13)

县乡镇孕产妇住院分娩补贴项目自 年6月份正式启动以来,我们在上级部门的领导、支持下,以紧抓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为重点,切实强化了队伍管理规范了管理程序;以做好宣传、培训、验收工作为支撑,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工作水平;以加强网络建设、健全急救功能、强化经常性监督为保障,完成了全力以赴、不辱使命的铮铮誓言,筑就了妇幼健康的坚实“靠山”。

一、突出重点,抓好了两个关键

一是抓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制度落实这一关键。

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用制度提高效率,用制度明确职责,用制度强化程序,用制度严格奖惩。因此,在我县,凡是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意见都能在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凡是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安排的工作都能在第一时间落实,凡是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的内容都能够不折不扣地执行。

二是抓好了职责落实这个关键。

我们通过把各项工作任务量化分解,明确到主管领导和责任人,从而切实做到了对各项任务、各个程序、各个环节的督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逐级抓落实、上下一盘棋,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打好基础,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做好了项目宣传工作。

我们通过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出动6辆宣传车,抽出16名专门人员,走村窜巷、赶绠撵会,发放了20多万张宣传页、2万多个印有项目补助主要内容的宣传手提袋、5000多个塑料盆,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了解的住院分娩“为啥补”的问题;通过投资10万元在 县 大道等繁华路段制作醒目的“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等跨路标牌及在主要医疗服务机构的门诊大厅、产科病区等处制作主题突出的宣传版面,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不知道的住院分娩补助“补什么”的问题;通过在县电视台作专题讲座、开专题栏目,解决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如何补”的问题。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使群众的保健知识和保健意识显著增强,群众知晓率在95%以上。

二是做好了项目培训工作。

我们围绕产科急救与转诊、产后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病、正常产处理、异常产的识别与处理等产科前沿技术,将 年定为“学用年”,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本着紧缺啥补啥的原则,选派优秀师资进行菜单式点学授课,达到了培训内容上求新的预期效果;通过采取互动式、观摩式的教学手段,达到了培训方式上求活的预期效果;通过组织技术小组分批赴县、乡有关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指导,达到了培训质量上求高的预期效果。通过学用结合,我县近千名受训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力素质得以明显提升,相当一部分已成为急诊急救的能手、善解难题的高手、项目开展的强手。

三是做好了对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验收工作。

我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了6名专家,分别在去年的 月份,对全县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验收,有17家已成为广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婴幼儿保健方面可以信赖、值得托付的放心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有效提高了医疗安全指数。

三、精准实施,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是完善了三级转诊网络,确保在畅通“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中发挥好作用。

为让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作用发挥最大化,我们在村级保健队伍中,健全了孕产妇护送小组;在乡级保健人员中,完善了乡级卫生医疗网络;在县级保健队伍中,建立了 县孕产妇急救中心,并成立了设有专人、专车、专线的急救队,24小时值班,确保了“绿色通道”运转畅通,有良好

的技术保障。同时, 县妇幼保健院还率先在全县开展了为婴儿免费洗澡、为婴幼儿免费体检、为孕产妇免费送“月子饭”等相关服务项目,让完美服务时刻呵护、温暖着每一位妇女儿童。

二是定期开展了督查活动,确保发挥好督导作用。

我们按照督查制度,将项目工作督查情况引入激励和监督机制,通过奖勤罚劣,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项目实施以来,已进行监督指导206人次,接受市级督导9次,对存在的问题,均为相关医疗机构量身定制了服务改进措施并监督其整改彻底。

三是组织有关专家发挥好蹲点指导作用。

我们通过组织市驻县的项目专家到有关医疗机构蹲点调研、制定指导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项目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已举办现场观摩接生全过程2次,组织危重疑难病例分折、查房26次,承担专题讲课5期,培训人员89人次。四是实行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公示制,发挥好项目资金作用。我们通过实行县级平产最高限价750元、乡级平产最高限价550元的标准公示,杜绝了高收乱收。通过确定300元的补助标准和一系列财务制度的实施,确保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转。

四、项目目标工作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县完成了以下目标:

1、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

2、产前检查覆盖率达到90%;

3、新法接生率100%;

4、高危妊娠管理率100%;

5、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

6、对妇幼卫生人员“三基”考核率(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达80%以上;

7、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率达100%;

8、孕产妇档案管理率达100%;

9、新生儿出生缺陷工作合格率达100%

10、新生儿死亡率降低到3.74‰;

11、无一例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总之,通过大家的积极努力,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得到了顺利实施。目前已经补助人员12260人,降消项目补助资金367.8万元,救助资金达613万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分娩得到补助的有5762人,占补助人数的47%,5762名农村孕产妇住院生孩全免费,享受补助资金316.91万元,县直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得到补助的有6498人,占53%,享受补助资金357.39万元,其中 县妇幼保健院贫困孕产妇平产全免费300人,享受补助资金22.5万元,异常分娩的产妇全免费30人,享受补助资金6.9万元。仅 县妇幼保健院就救助特困孕产妇330人,免收费用29.4万元,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省市县给予肯定。

今后,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妇女和儿童生命安全的好事做细、做实。为 县妇女儿童健康做好坚强“靠山”,为全面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