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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经典6篇

发表时间:2023-12-20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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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1)

为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市场管理,严厉查处资源回收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吸取近期我市发生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横栏镇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安全专项治理方案》工作要求,我村开展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安全专项治理大检查。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积极贯彻和响应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市场管理,宝裕村以党委书记麦炳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梁东连为副组长成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全面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安全专项治理,及时了解掌握情况,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企业管理,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二、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做好宣传发动

切实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横幅、电话、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我村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认真耐心地宣传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三、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对一些无证经营和违法经营的.单位加强走访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辖区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的消防安全、环保等问题进行检查。有效控制再生资源的违章回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我村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多为家庭作坊户,集中程度低,管理难度较大。下一步,营造良好的再生资源回收环境,加强对单位的管理。取缔无牌无证的经营单位,有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建设和发展。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2)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按照《**区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25号),我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提升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基本情况

围绕应保尽保,《将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90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1-3月期间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数4户7人;新纳入低保对象数3302户4417人;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数68人;重点对象排查人数7924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3350人,其中包括临时救助163人、低保3181人、特困供养6人。

二、疫情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3月12日,市政府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510元/月.人提高到542元/.人,提高6.2%。

截止2020年3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68612户、112252人,累计支出资金1.2亿元,月人均补助水平362.3元/人。1-3月全市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06户、1292人,累计新纳入低保对象3016户,5155人。经过各旗县区自纠自查,市民政局督查、入户核查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并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疫情期间简化工作流程,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疫情期间,为了使贫困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全市救助工作秉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切实履行好民生兜底保障职责。优化简化各项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受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时,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根据情况也可以取消信息核对环节,由所在村委会(社区)出具困难情况证明,提高工作时效。

(三)密切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自3月3日至今,各级民政部门利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工具组件网络交流平台,对低保人员进行抽查,旗县区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数不少于10户,市民政局每天抽查低保户不少于18户,保证了解疫情期间所有低保家庭生活状况,不漏掉一户,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306户,旗县区民政局共电话随访低保家庭848户。

(四)印发了《**市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挂牌督战实施方案》市民政局成立6个挂牌督战组对全市9个旗县区农村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情况进行排查。

三、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继续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确保整治实效得到进一步巩固。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困难群众进行摸排,尤其是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发生特殊群体的“脱保”“漏保”问题,要以专项整治的高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健全监督排查长效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经常性、阶段性地对全市社会救助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开展自查、互查,严防弄虚作假,确保社会救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139号),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一季度大部分旗县区能够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个别地区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时发放。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专项工作部署,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制定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解决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治理重点

(一)作风问题。

1、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2、认真梳理社会救助政策规定,重点检查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杜绝出现不担当不深入调查“一刀切”现象。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出现的“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4、严肃查处临时救助出现的求助无门,守住不及时现象。

(二)“漏保”问题。

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存在的“漏保”问题。重点落实支出型贫困对象、低收入家庭及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落实问题

1、杜绝出现近亲属低保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2、查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不落实问题。3、纠正低保行政文书应用不规范问题。4、重点筛查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和重病户。

三、工作安排

民政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从2020年4月15日开始,至2020年5月7日结束。今年的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排查阶段(2020年4月15日-4月20日)

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梳理民政部门出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完成任务时间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按照方案要求,围绕专项政治重点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整治,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压实包村干部(驻村干部)排查责任,确保对象排查全覆盖。压实街道办事处抽查责任,确保对所辖村(居)抽查全覆盖,确保村村到、户户到。充分运用好群众信访投诉开展排查,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畅通举报热线。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7日)

四、工作总结

1、经深入调查我街道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

2、我街道实现了按市级统一格式长期公示低保。

3、低保、特困人员行政文书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实行。

4、对现有低保户、已脱贫享受政策的重病、重残户入户调查,自4月中旬我街道民政办公室共入户调查现有低保户335户和已脱贫享受政策重病、重残户,共新增4户重残户。共新增困难群众14人,现我街道低保户达到336户,526人。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街道积极整改,谨遵“民政为民”的宗旨,按照省、市、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工作要求,继续为更多群众服务。

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出发点,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把集中整治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现就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一)开展全面排查,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从去年以来,会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动员部署,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了全面排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认真研究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聚焦解决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加大清理纠正力度,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6月至11月,全市共排查农村低保对象2.97万户、6.49万人,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831户、6109人,新纳入低保1861户、5093人,其中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78户、130人;排查重点对象3.02万户、6.32万人,其中新纳入低保686户、1415人,新纳入特困对象207人,临时救助908人次。通过主题教育期间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聚焦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通过民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构的共同努力,专项治理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累计开设低保信息公开网址11个,设立投诉举报热线11个,通过群众信访、门户网站、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对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截止到10月底,已办理或处置22件,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对尚未办理或处置不到位的,建立了工作台账,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我们坚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关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二)密切协作配合,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加强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总结和案例收集分析,每月收集到县市区上报的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截止到11月,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9条,查处通报农村低保失职案12起,有1名乡镇民政干部、11名村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没有及时上报死亡对象信息,造成低保人员死亡后继续领取救助资金,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

三、规范完善政策,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一)强化资金监管,封堵社会救助制度漏洞。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针对县市区救助资金保障压力大,有关救助政策碎片化、与脱贫攻坚政策衔接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供给,跑好“最先一公里”。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金等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二)认真自查梳理,规范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教助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及民政部、省民政厅印发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检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检查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纠偏率达到了100%,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了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三)坚持效果导向,强化专项治理整改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大整改力度,对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目标,紧盯不放,持续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加强对整治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指引,接受社会监督

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设置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在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农村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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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的通知》,(吉教安[2017]3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我们坚持把搞好教育、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首先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我们利用周一升旗、学生集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还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从而形成了 学校校长直接抓,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学校 成立了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护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今后,我校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工作水平。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4)

乡镇关于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建立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现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宣传,落实到户。

我镇高度重视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迅速进行工作布置,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涉林农户等具体人员身上。全镇共召开村组、村民会议2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1360余份,张贴森林防火警示标语300余张,将林区和林缘范围内禁止用火的要求传达到各家各户,利用村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宜城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2000余次,努力营造自觉抵制野外违规用火的社会氛围。

二、节假日期间加强值守。

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全面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火情报告制度,每日值班人员在微信群中汇报当日巡查情况;对于山林较多的村严格要求多人值班、领导带班制,不定时对山林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保证随时有火必灭。

三是强化管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由镇驻村领导组成的督査组深入各村,对各村辖区内农业、工业生产进行严格检查,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林区,做好防火物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源头上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把防火职责落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地块,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村实施方案操作性不强。实施方案照搬照套,没有结合本村的特点规律、人力、物力情况进行统筹考虑。

二是分工不具体。过度将专项行动交给村委会实施,导致一些违规用火只是口头批评,起不到警示作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正。

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求各涉林区村(社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制,严禁野外用火;

二是继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宣传,利用微信群、村组会议对森林火灾危害进行强调,时刻监督村民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三是持续进行由镇领导带头的督查、巡查工作,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对易发生火灾的高危地区,组织村组干部不定时巡逻。

四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探索责任追究范围,方式,方法等,加大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的遏制因野外火源引发的森林火灾。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5)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4月10日,在全镇干部职工、村主干会议上,我们专门组织学习了鼎政办[2003]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关于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使全镇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认识到当前多数的民房火灾原因都属房主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导致的。为了加强多用途民房安全管理,首先镇政府成立了以郑真兴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公安派出所、企业站、村建、广电、文化等部门组成的多用途民房消防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次4月17日专门召开了职能部门会议,要求各部门就如何加强多用途民房的管理进行专门研究布署,制订具体的、可行的管理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第三,设立村级民房消防安全调查员。明确各村文书为民房消防安全调查员,对本村辖区的民房消防安全工作深入调查,上报《多用途民房基本情况表》。

二、广泛调查,重点防患。

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村具体查。自查的重点为人口聚集场所,用电用火和消防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改变民房用途等三个方面,要求各村于4月20日将自查结果上报镇安办。二是部门联合查。4月25日,镇政府组织安办、企业站、村建所、公安派出所根据各村上报情况深入实地调查,并对其间发现的如网吧、歌舞厅、茶厂、百货商店、竹器厂、鞭炮经营点等多用途民房进行了登记,下发限期整治通知书6份。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

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大,我们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农村黑板报和宣传栏的作用, 要求各村在调查和整治两个阶段开展两次宣传活动高潮。镇上在宣传工作开展中共发布了《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多用途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200多份,确保了每个自然村的村民都能看到公告的内容,使群众了解到民房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如:生产或仓储车间与住宿区不能混合使用,疏通口要保持畅通,重要生产企业和娱乐场所要保证消防设施,电线设备要经常检查,达不到耐火等级的民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等。通过宣传群众的民房消防意识有新的提高。

四、落实责任,有效监管。

明确各村支书、主任作为民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民房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好两个关,一是把好审批关。把消防安全情况作为审批的第一道关,今后凡需报批的生产经营或服务企业,应事先拿到镇安办签署意见,对违规报批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是把好跟踪管理关。对有关部门要全程跟踪民房火灾的安全管理问题,尤其是擅自改变或增加用途,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变,擅自增添货物及其他设备的,要按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制止、整改或停业处理。

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篇6)

XX区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了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力的原则,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省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长春市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二道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粉尘涉爆治理工作,并制定方案、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扎实推进XX区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查摸底。摸清全区涉爆粉尘企业底数,二道区安委会制定了《区粉尘和液氨专项治理方案》,经初步摸底,涉及粉尘涉爆企业2家。

(二)强化教育培训。为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XX区把专业培训作为此次大检查的先导,通过培训让各镇街开发区及涉及的行管部门人员和企业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按什么标准查。

(三)督促整改隐患。大检查初期,XX区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对粉尘爆炸的危险性有了一定认识,涉及到的企业均在第一时间主动实施停产整改,严格制定了自查自改工作方案,组织本企业人员或者聘请相关专家,按照《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和《涉粉尘企业安全隐患检查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排查治理中,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切实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强化监管责任,实施包企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包企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与企业签订《隐患治理责任书》,做到了一对一盯守、一对一监督、一对一指导,把责任落实到人头。

(四)及时执法跟进。认真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在执法过程中,查企业是否按自查表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执行监察指令的企业,不论企业性质、行业类别、规模大小,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检查出的问题企业将立即进行整改。

二、取得成效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XX区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各企业对粉尘爆炸危险性的认识明显提高。因粉尘企业不属于高危行业,长期以来大部分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危险性认识不够,安全监管力度不足,到粉尘企业检查很少;多数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甚至安全管理人员对粉尘爆炸机理、爆炸下限、危险程度等了解不够,甚至是一无所知。通过大检查宣传发动,XX区各部门对涉爆粉尘企业的认识进行了重新定位,强化了监管力量和监管措施,粉尘企业对自身存在的爆炸风险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做好粉尘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二是对粉尘安全管理能力有较大提高。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培训和专家现场技术指导,涉爆粉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粉尘企业的厂房设计、通风除尘、电气配备、防火防潮、防雷防静电措施等方面的规程及要求有了基本了解,对本企业如何自查、如何整改、如何加强安全管理有了进一步认识,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改进措施,安全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得到加强。三是摸清了底数。通过逐级反复排查和统计,辖区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基本摸清,粉尘企业的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工艺流程、从业人员等数据基本健全。四是整改了隐患,查出各类隐患问题 6项,现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加强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工贸行业粉尘作业条件,深入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相关企业员工的安全能力。要加强企业粉尘作业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能力和操作水平。

XX区安监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