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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分享

发表时间:2023-12-17

河长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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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xx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

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xx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

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xx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xx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xx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

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xx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xx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xx河重点河面打捞。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xx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xx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xx河干流和xx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xx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xx水库、xx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xx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2015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

强化xx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

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xx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xx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xx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xx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xx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2

一、我市省骨干河道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省骨干河道11条,分别为流域性骨干河道长江,区域性骨干河道季黄河、夏仕港,重要跨县河道靖泰界河,重要县域河道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

我市东南西三面环江,境内长江岸线长52.3km;闸外江港堤防长95.69km,其中主江堤50.653km,港堤45.037km。沿江共建有通江涵、闸、站140座,其中节制闸34座,套闸2座,涵洞91座;穿江、港堤排涝站13座。我市境内港道密布,沟河纵横,现有港道95条,多为南北走向,沟通长江。其中夏仕港为通南地区引排河道之一,长13公里, 沿线建有涵洞49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9座;夹港、上六圩港、下六圩港、十圩港、罗家桥港、安宁港及横港组成全市“六竖一横”骨干水系,总长123公里。其中夹港长14公里,涵洞60座,排涝泵站3座;上六圩港长16公里,涵洞59

座,水闸1座,提排泵站24座;下六圩港长17公里,涵洞92座,水闸3座,提排泵站69座;十圩港长22公里,涵洞54座,提排泵站17座;罗家桥港长18公里,涵洞25座,提排泵站5座;安宁港长10公里,涵洞13座,提排泵站2座;横港长26公里,涵洞2座,水闸10座,提水泵站9座;季黄河长15.2公里;靖泰界河长53.4公里,涵洞41座,水闸9座,提排泵站11座。

二、推行“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方法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去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政府出台了《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方案》,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全市范围内河道“河长”。今年由于人员调整变动频繁,及时对11条省骨干河道河长进行了调整。“河长制”实行分级管理、一河一长的工作机制。建立了市“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制定了河长工作职责、“河长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扎实开展11条省骨干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并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

2.不断完善河道管护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制订《靖江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实施意见》和农村环境“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办法,明确了管理目标、管理标准、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使河道管护做到有章可循。修订完善河道保洁、工程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并便于操作。二是基本建立全市河道管护网络。明确市堤防管理所、市江河堤闸管理处为流域性河道长江的管

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为一、二级河道的管护单位。市河道管理处通过签订管护责任状、协议书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委托10个乡镇水利管理站对全市一、二级河道进行管护。全市共落实骨干河道管理人员42人、堤防、河道保洁人员61人,巡逻艇1艘,保洁船8艘。三是落实配套保障资金。2014年,我市共落实省骨干河道和一、二级河道长效管理资金228万元,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及省骨干河道管护经费386.9万元。四是全面完成“一河一档”工作。截止2014年11月底,已按照考核内容完成11条省骨干河道“一河一档”的编制工作。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管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管护归档需求,加强巡查日记等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管护资料日趋完备。

3.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坚持“五无”管理

河道管护必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阻水障碍物;河坡石驳挡土墙无杂草,无垃圾;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耕翻种植,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倒乱扔,栏杆无藤蔓牵游;河道内无未达标的污水、废水排放;河道出水口流水畅通;河道工程设施(如栏杆、挡土墙、台阶、宣传牌等)无损坏,启闭机械运转正常等。

4.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我市实行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市对镇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知督查和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杀回马枪式复核相结合。市水利局定期对各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市河道管理处和堤防管理所等单位积极推进“日巡、月评、季考”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管护报酬挂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保洁员实行末位淘汰制,不能胜任的坚决予以辞退,有力的促进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三、“河长制”管理实施的效果

1.长江堤防管理力度加大

2014年共制止、拆除违章搭建26起、清除江堤堆放物8处,开展重载车辆上堤行驶整治52次,实施24家单位擅自占用江堤防汛通道整治,清除耕翻种植220亩,清理内坡杂树杂草166亩,清除坟包、坟头227个,蓄意破坏江堤林木、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力开展白蚁防治工作,对我市33.4km白蚁危害段全面治理,重点治理段3260米,共清杂110556平方米,设置引诱坑18667个,引诱桩1352处,埋设灭蚁药20000包,查找到地面指示物地碳棒12处,挖除成年蚁巢5处,实施上九圩港至合兴港段1280米的堤防灌浆,灌浆累计进尺3584米孔,解决白蚁危害、堤防窨潮渗漏等隐患。

2.河道管理有效加强

全面推行“河长制”,在省骨干河道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面上二级河道的管理。建立农村河道“四位一体”综合管护和“河长制”互补机制,全市河道实现“无盲点、全覆盖、精细化”管理。重点加大了秸秆禁烧期间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村民随意向河道抛投秸秆情况。清除城区河道生活及建筑垃圾650吨、杂草1500吨,打捞漂浮物2400吨,清理出水口28个,查处违章违规行为14起、损坏河道公共设施8起,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开乱挖10起。

3.依法治水工作扎实推进

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起,确保了水事秩序稳定。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行动65次,拆除非法采砂船的采砂设施5条,抓获不按规定停靠的采砂船只5条,处理4条非法采砂船只,有效遏制了长江非法采砂势头。

4.水资源管理严格有效

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紧扣三条红线,创新举措,节水管理取得新突破,饮用水源地顺利达标,水生态建设稳步前进,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5.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全年组织检查活动29次,整改安全隐患22处,组织35人次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

6.涉水建设项目监管不断强化。

今年以来对靖江市上五圩港务、新天地港务、靖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沿江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闸站、护坡、堤防连接及补偿工程等水利专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工程严格按水利批复要求建设。组织沿江企业涉水工程专项验收工作,目前江苏华澄重工有限公司已具备验收条件,正在进行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七是水情调度卓有成效。重点围绕防汛防旱、“四城同创”加强引排水工作,全年沿江各闸共引水5.72亿立方米,排水14.98亿立方米;十圩闸全年排污3.5亿立方米;下六圩泵站提水0.71亿立方米;城区泵站调水冲污0.63亿立方米,确保全市骨干河道和重点区域河道水质稳定。八是水质监测工作逐步推进。根据河道管理工作需要,水质监测工作成为一项基础工作,委托泰州水文局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河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发布河道水质监测报告,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3

一年来,xx市水利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水利厅、市文明委和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精神文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全市水利现代化建设,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大运河遗产保护等工作,认真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创建机制,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xx市水利局党组非常珍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自觉融入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一是与实践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市水利局机关始终坚持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以政治素质的提高促进文明素质的提升。局党组采用集中上党课、集中教育、党小组活动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20xx年,及时部署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文明标兵”活动,要求党员率先承诺,带头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抓好重大水利工程、文明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标兵,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是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市委市政府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进入“第一方阵”的要求。在各项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市水利局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认真搞好组织分工,深入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解并搞好督查。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科学制定落实意见,同时专门成立80人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局机关与蒋王社区、江都区花彭村等开展了结对共建活动,定期开展走访交流,给予经济扶持,为共建单位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受到当干部群众好评。在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中,负责车流人流集中的文昌岗文明交通执勤活动,志愿者不管刮风下雨,严寒酷暑,每天准时到岗;多次组织志愿者认真清理包干主干街道—念四路的卫生。积极开展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先后参与了保护大运河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南水北调清水廊道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多次组织志愿者清理城市河道垃圾,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生态、水环境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2000余份。积极搞好有关资料搜集,较好地完成了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全部的测评资料,为文明城市创建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与机关能力作风建设相结合。在抓文明创建工作中,市水利局自觉把创建工作与机关能力作风培养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的要求,定期组织道德讲堂活动,请专家教授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学精典、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讲座,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形象意识。积极开展“四位一体”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层层实行公开服务承诺,局主要领导亲自走进行风热线,听取群众意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正规有序的工作秩序、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在全市12个参评部门中满意达96·8%,名列第二名。邀请社会各界的7名同志担任行风作风监督员,负责行风和作风监督。每年还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委员视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通过能力作风建设,水利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推进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文明创建推动各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市水利局坚持做到“两结合两促进”,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进水利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20xx年共完成水利投入20.8亿,一大批重点工程顺利建成并发挥效应,为改善民生,打造世界名成作出积极贡献。

1、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积极推进

20xx年,积极协调征迁矛盾,切实抓好安置小区工程建设和28个已开工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切滩1050万方,运河西堤防渗加固13公里,新建护坡20公里,复堤加固35公里,龚家涧节制闸、施桥港闸站、滨湖排涝站等23座建筑物工程。完成投资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

南水北调工程成功通水。围绕省委省政府“工程率先建成通水,水质率先稳定达标”的要求,完成高水河整治、沿运闸洞堵漏、里下河水源调整等xx境内工程。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市区仪扬河、仪征泗源沟、仪征胥浦河、江都红旗河治理等工程相继完成,疏浚河道29.66公里,加固堤防46.71公里,拆建加固涵闸41座,泵站9座,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市区古运河、瓜洲运河、高邮横泾河等治理工程正在实施。完成宝应宝射河上段重点区域治理工程。

长江治理工程力度加大。扬中河段嘶马弯道(江都段)崩岸整治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维护了长江扬中河段河势稳定。

水利血防工程快速推进。广陵区新砂滩、扇子圩水利血防工程建设投资过半;夹江水利血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省发改委批复,初步设计已报省水利厅审查。

城市防洪整治工程进展顺利。瓜洲片区骨干水系整治一期工程、广陵食品工业园绕城南河整治工程顺利完成,公道引水河南侧洼地治理工程、杭集圩骨干排水河道整治二期工程稳步推进。

2、农村水利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0xx年度我市农村水利建设重点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全市农村水利土方完成3300万方,完成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51万人。农村水利建设共完成投资7.9亿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84亿元,地方配套4.66亿元。

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计划任务超额完成。20xx年度计划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920万方,实际疏浚县乡河道210条,村庄河塘2360条(面),土方2150万方,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累计总投资1.6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3550万元。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基本完成。20xx年度全市重点县总投资1.97亿元,涉及广陵、邗江、宝应、仪征、高邮、江都6县(市、区)。追加高效节水灌溉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专项工程总投资341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2750万元。目前除邗江区重点县完成85%外,其余各县(市、区)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接近尾声。20xx年度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计划改善灌溉面积11万亩,年均节水5000万m3以上。目前宝应宝射河灌区已完成建设任务的90%,邗江沿湖灌区改造项目完成施工任务的8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即将完成。江都区浦头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省以上投资300万元。目前建筑物工程已基本完成,植物工程完成95%。

3、积极做好防汛工作

坚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认真抓好汛前安全检查和险工患段的加固除险工作,加快中小型水库的试收工作,61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通过险收。6月份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市第三期乡镇级防汛防旱指挥长培训班,共有70余人参加了培训。积极做好高温抗旱水源调度和防洪调度工作,充分发挥城防处和润扬河管理处的作用,搞好水源调度。积极做防涝抗台风工作,认真搞好风情、水情、汛情跟踪监测,及时通报并采到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了安全度汛。

4、稳步推进河长制

去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文件精神以及市领导要求,今年10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水利局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市财政专门落实了市级河道管护专项经费,广陵区政府、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出台“河长制”相关意见、落实了河长,其他各地已将意见报政府审批。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成功申报国家首批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成功举办了第七届运河名城博览会及《水生态文明城市的路径和方法》论坛。认真抓好节约用水和节水型企业、学校、社区等载体创建工作,认真搞好水资源费和工程水费的征收工作,全年累计征收1038万元(本级)。

5、加强基层水利(务)站建设

20xx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4年底,全市乡镇水利(务)站建设达到“机构健全、定编定员、职能明确、财政保障、能力提升”的目标。目前宝应县已将水务站经费渠道调整为全额拨款;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明确该区水利服务中心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报批,经费由景区财政全额负担。其它县(市、区)还需加快步伐,积极推进乡镇水利(务)站达标建设。

6、推进法制建设

根据“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市水利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xx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年度学法制度》等,印发了《xx市水利局20xx年度学法计划》,对年度学法活动进行了安排。有70多名从事水利法制、水行政管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法制培训。有4名同志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抓好河湖执法和汛期清障行动,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水政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出动执法艇60多航次,参加省厅组织的联合行动2次,支队到沿江各地督查或组织联合打击12次。支队立案查处采、运砂船只10条次,罚款50万元,维护了全市良好的长江河道禁采管理秩序。

三、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强化班子建设,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服务活动。按照省水利厅“三解三促”、市委市政府“三下三联三交”、“四有一责”总体部署,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结对帮带工作。先后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奔赴仪征、宝应4个乡镇,12个村,开展“三解三促”、“三下三联三交”活动,积极给挂钩帮带村镇搞好水利项目扶持,环境整治支持,以及做好康居村和小康村建设等,先后派出年轻干部驻村挂职帮扶,较好地落实了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扶贫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积极开展“三关爱”活动,对宝应县小官庄镇5户村民、广陵区5户特困对象进行长期帮扶、资助4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继续学业,对有实际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原下属改制单位的有困难的干部职工及时给予救助,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二是以廉政为重点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针对近几年来水利建设项目多、投资量大、工程建设项目点多线长的特点,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局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各工程建设处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和建设、施工、监理、财务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前往xx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接收反腐倡廉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水利厅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出台十九项规定。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积极抓好问题整改,严格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和干部安全。

三是班子成员严格自律,自觉接收群众监督。局党组成员坚持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凡时涉及到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经费支出、人员调整等,都要集中上会研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活动,自觉接收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认真实行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敏感问题及时通过会议、公示栏公示,及时听取群众意见。领导干部坚持改进学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心贴心地帮助基层解难题、抓落实,确保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和各项重大任务的圆满完成,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问题,为干部职工树立榜样。关心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市水利系统“情注水利歌唱祖国”文艺演出,营造了团结、活泼、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4

12月8日,市水务局邀请二十余家媒体,采访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情况。局建管处、宣传处、海淀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陪同。

采访组先后来到海淀采访北旱河、南沙河的“河长制”实施情况及生态环境治理情况,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涉及到的拆迁问题。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段的重大挑战。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为了使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得到更切实的保障,20xx年6月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以建立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及巡查、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为重点,落实区、乡镇街道属地政府河湖环境“三查三清三治”(查污水直排、查垃圾乱倒、查违法建设;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治黑臭水体、治面源污染、治两岸生态环境)的管理责任。

目前,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设已基本完成,制定了《北京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通报制度,将全市88座水库、425条6414公里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每月对2298个点进行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双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监督整改。河长制实施以来,水环境污染问题较去年同期减少60%,河湖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

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广播电台、中新社、法制晚报、京华时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中国水利报、新京报、京郊日报、中国环境报、经济日报、劳动午报、北京娱乐信报、千龙网、北京时间共计二十家媒体参加集体采访。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5

11月24日-25日,中央电视台河长制工作采访组在省水利厅陪同下,到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专题采访。

采访组听取了我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查看了丁万河、徐运新河的管理情况,就河长在河道综合整治、后期管理工作中发挥的协调、督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采访,对我市的河道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市境内河湖水利工程众多,有微山湖、骆马湖2个天然湖泊,中小型水库72座,大沟级以上河道1233条。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被列入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市”契机,突出河湖长效管护,创新体制机制,搭建管护平台,提高管护效率,落实管护责任,倾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河长制”管护制度 保障徐州“水更清”的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在省规定的97条骨干河道基础上,全市1233条大沟级以上河道、72座中小型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护责任范围。通过在媒体公布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明确河长职责、管护单位、监督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全市形成协调有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统筹推进、合作治水的联动机制。

为强化河湖长效化管理,在河长制基础上,我市还按照统一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机构、职责、经费和标准,市级成立市区河道管理处,各县(市)区分别成立河道管理所,全市河湖都有专门的'机构监督管理,为长效化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市场化保洁,坚持政府购买服务,把适合市场经济运营的部分全部交由市场参与竞争,招标选择优质企业实施专业化运作,城区河湖管护资金落实到位,实现了市场化保洁养护全覆盖,农村河道坚持因地制宜、“以河养河”,积极筹措资金,管护效果大大改善。坚持标准化管护,制定了《徐州市河湖保洁质量标准》,实行分等级、标准化养护,主要河湖实现每40分钟巡回保洁一次。推进综合化执法,整合市、县水政执法力量,组建市级水政监察专业大队10个,完善县级大队11个,健全基层中队56个,实现了全市河湖执法范围全覆盖。落实考核化评比,先后制订了徐州市“河长制”考核办法、市区河道考核办法等,建立市、区、物业公司三级考核制度,并按照考核等次拨付管护资金。

我市先后被列为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市、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市,20xx年先后在水利部召开的全国河长制工作座谈会、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全国河长制与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6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__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__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__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__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7

近段时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经我委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会议强调:河道管理和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靠严实的考核问责和有力的宣传引导推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落细落小落实落地。会议还明确了工作目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经费到位、工作方案到位、公示牌到位、制度建设到位、河道档案到位以及全力推进重点治理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被追责。经我委多次开会专题研究部署,总河长、河长亲自调度河长制工作,全区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现将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区范围内共有两条河流,其中蒸水河4.3公里,柿江河2.5公里。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优美”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两条河流的水环境整治,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效率搭建工作机构。市政府3月份部署工作以后,我们迅速建立了以区、街道(办事处)、村主要领导为“河长”的三级“河长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为促进“河长制”工作快速实施,先后印发了《高新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新区“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等文件,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三大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截止5月20日,高标准落实了人员、机制、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为河流保护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7年年度下拨工作经费28万元。今年财政预算50万元工作经费。

(二)广宣传形成保护共识。把宣传教育作为强化河流保护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河流的共识,为“河长制”的推进提供舆论保障。组织区环保局与城管大队等部门一起,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开展了保护“生活河”倡议活动,同时还组织街道(办事处)、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共向村组居民、周边小区住户和沿河散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同时,将“河长”公示牌的树立作为一个重要的宣传载体来对待,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醒目位置树立了多块“河长”公示牌,广大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多举措提升河流环境。一是洁化河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强化河面保洁,投入10万元购一艘船和清洁设备随时打捞河面上出现的漂浮物,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随时监督,确保河面时刻保持洁净状态。二是净化河水。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提质改造工作力度,我区原有7个排污口,经排查三塘处的污水官网排污口已没有,现阻截了蒸水河其它6个排污口,且将高新区段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坚决做到污水零排入。三是美化河岸。对区内河道采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将13个砂场和1个搅拌站全部迁离蒸水河岸拆除构建物6300平方米,投入6000千万元加大对蒸水河岸风光带的投资建设力度,硬化河道边坡,河岸植树种草,为市民提供舒适的江边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客观上:由于高新区现阶段人员编制有限,可用于专职进行“河长制”工作的人员欠缺,导致相关工作进展较慢。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有些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相应的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排除一个非官网污水排污口,堵截六个污水口的排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高新区将继续严格按照 “河长制”目标管理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扎实有效做好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高新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长效治水。开展水环境大排查工作,对可能威胁河道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地毯式搜查,对存在的隐患出台对应解决方案,建立覆盖全面、监管严密的水污染防患防控体系。

二是坚持全民治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治水工作。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坚持创新治水。坚持“可游,可赏,生态休闲”的河道治理理念,依托高新区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推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示范性沿江风光带。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8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上级相关安排部署,镇党委、镇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镇政府就该项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李登明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镇党委书记李登明担任镇级总河长并对新政内所有河流每月巡查一次且辖管嘉陵江新政段,镇长罗雄林、人大主席罗志远为镇二级河长分别辖管环山河与小洄溪保证每月至少四次巡查,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任村(社区)级河长每天巡查一次的河长制,形成了镇、村(社区)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宣布由镇党委成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王俊分管,成立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设立在水利办。

二、开展调查摸底

为全面了解辖区基本情况,镇党委、镇政府安排分管领导镇党委成员、人武部长、副镇长王俊带领镇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就辖区河道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形成了《镇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建立了一河一档,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形成了《镇“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形成了问题台账,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镇党委、镇政府制定了《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措施,为河长制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四、扎实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巡河。镇党委书记李登明、镇长罗雄林牵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社区)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河检查,形成巡河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

2、设置河长制公示牌。由镇河长办牵头,统一制作了镇河长制公示牌1个、村(社区)级河长制公示牌10个,辖区镇、村(社区)2级河长制公示牌已于11月20日全部安装到位。

3、开展污水沟整治。镇党委镇政府已组织各村修建污水处理池,阻止污水直排入河。

4、进行河道清理。由各村(社区)组织人员60余人次,就辖区河道岸边垃圾进行清理,打捞河道漂浮物近1.0吨,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近1.5吨。

5、落实河道保洁人员。由沿江各村(社区)设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现设有专职保洁员4人。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镇在河长制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工作经费不够、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等打捞不彻底、沿江砂石料场较多、采砂船污染、农村(社区)面源污染等问题。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9

武义县召开县乡级河长履职情况汇报会,听取县乡级河长前一阶段履职情况汇报,梳理和总结该县20xx年“河长制”工作,部署20xx年“河长制”工作。市委常委、武义县委书记钟关华强调,“五水共治”永远在路上,全县河长要身先士卒、率先垂范,锁定“可游泳”目标,履行好“管治保”职责,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为“五水共治”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新宇主持,县政府副县长、县治水办副主任李杨勇通报了全县“五水共治”工作情况,4位县级河长、8位乡级河长代表分别汇报了各自履职情况。

一年来,武义县坚持以“生态发展、绿色崛起”为统领,紧紧围绕“提水质”要求,自我加压、负重拼搏,勇于创新、扎实工作,通过打好“清三河”、截污纳管、垃圾分类减量化、农村“两乱”整治等系列组合拳,该县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河道水质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明显加强,武义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通过了省级“清三河”达标县验收。

钟关华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武义县“河长制”实施成效。他指出,过去一年,全县各级“河长”按照“河长制”要求,尽心尽职,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努力,全县“河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就继续从严落实“河长制”工作,钟关华强调,要加快进度,冲刺“可游泳”目标。要安排最强的力量,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全覆盖、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污口整治三方面工作,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把项目建设抓紧抓好。要凝聚合力,带领一班人治水。要系统谋划干、身先士卒干、发动全民干,带领整个团队,带动沿河群众,齐心协力开展治水工作,形成群众主体、干部示范、领导带头的“全民治水”格局。要精细治理,深化全流域治水。要加强“毛细血管”治理,加强信息化应用,创造性地开展治水,实现“六小行业”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减量化、农村“两乱”整治四个全覆盖。要奖优罚劣,实行严格化监管。要严肃督查、严明责任、严格管理,深化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防止“三河”反弹回潮。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新宇强调,当前,全县“五水共治”已进入巩固提升阶段,各级河长履职上不能停,思想和干劲上不能松。要继续发挥好河长的领衔作用,再接再厉履行好河长职责,助推治水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巩固好“清三河”成果。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水质提升,从紧抓关键环节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三方面入手,常态化开展河道会诊,集中开展“低小散乱”企业专项整治,加快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全面推进绿色发展,把治水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0

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经我委多次开会专题研究部署,总河长、河长亲自调度河长制工作,全区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现将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区范围内共有两条河流,其中蒸水河4.3公里,柿江河2.5公里。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优美”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两条河流的水环境整治,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效率搭建工作机构。市政府3月份部署工作以后,我们迅速建立了以区、街道(办事处)、村主要领导为“河长”的三级“河长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为促进“河长制”工作快速实施,先后印发了《高新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新区“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等文件,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三大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截止5月20日,高标准落实了人员、机制、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为河流保护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宣传形成保护共识。把宣传教育作为强化河流保护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河流的共识,为“河长制”的推进提供舆论保障。组织区环保局与城管大队等部门一起,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开展了保护“生活河”倡议活动,同时还组织街道(办事处)、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共向村组居民、周边小区住户和沿河散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同时,将“河长”公示牌的树立作为一个重要的宣传载体来对待,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醒目位置树立了多块“河长”公示牌,广大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多举措提升河流环境。一是洁化河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强化河面保洁,租用一艘船随时打捞河面上出现的漂浮物,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随时监督,确保河面时刻保持洁净状态。二是净化河水。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提质改造工作力度,将高新区段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坚决做到污水零排入。三是美化河岸。对区内采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将13个砂场和1个搅拌站全部迁离蒸水河岸,同时加大对蒸水河岸风光带的投资建设力度,硬化河道边坡,河岸植树种草,为市民提供舒适的江边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客观上:由于高新区现阶段人员编制有限,可用于专职进行“河长制”工作的人员欠缺,导致相关工作进展较慢。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有些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相应的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堵截七个污水口的排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高新区将继续严格按照 “河长制”目标管理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扎实有效做好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高新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长效治水。开展水环境大排查工作,对可能威胁河道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地毯式搜查,对存在的隐患出台对应解决方案,建立覆盖全面、监管严密的水污染防患防控体系。

二是坚持全民治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治水工作。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坚持创新治水。坚持“可游,可赏,生态休闲”的河道治理理念,依托高新区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推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示范性沿江风光带。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1

泰顺之美,在于山,源于水。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是泰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追求,也是36万泰顺人民共同肩负的历史使命。去年以来,泰顺县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实施“五水共治”打造“美丽浙南水乡”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护水、治水、美水”为突破口,以建设“生态之城,生态水乡”为目标,全面推进“五水共治”。从温州火车站前往泰顺的车上,我们一次次的被泰顺的好山好水所吸引,而从泰顺市水利局副局长口中,我们了解到了很多关于泰顺在五水共治中的工作情况。

一.部门联动,完善机制

泰顺县政协成立“五水共治”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五水共治”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工作,泰顺县司法局成立司法行政服务“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依托“河长制”,对全县2条市级河道、43条县级河道、176条乡级河道实行“一对一”管理,并成立13支乡镇河道保洁队,落实100多名村级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日常保洁和监管。

二.加大宣传,舆论先行

1.县委宣传部、水利局、住建局、环保局等各部门联合开展“五

水共治、法治同行”主题法制宣传,利用乡镇集市日和重大节日,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法制节目视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 “五水共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如与县法院联合开展了“开好一次庭,上好一堂法制课”系列活动,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增强了“五水共治”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促进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巧的有机融合。

2.通过《联谊报》及市县级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泰顺政协网站、《泰顺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等宣传载体,宣传报道反映“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的实施情况;加强“五水共治”民主监督的.宣传报道。

3.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助力五水共治。司法局成立了包括3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律师在内的“五水共治”法律援助监督指导团,对受理的“五水共治”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评估、会诊。着重排查该县以“三库三网三站”(即珊溪水库、文祥湖水库与樟嫩梓水库,城乡供水管网、垃圾收集网、污水处理网,甲家渡、垟溪、龟湖电站)为重点的“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在“五水共治”专项行动29个重点村(居)、11家重点企业和3处农民工集中居住区设立法律援助便民点,使“五水共治”法律援助工作更接地气。

三.公益活动,我在行动

各组织联合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开展“青春助力治水·建功美丽泰顺”治水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开展该系列活动“一条暴走的小鱼”公益活动、“小鱼治水,保护母亲河”活动,投放鱼苗7.5万余枚。

四.治污先行,治污在我

治水并非只是一朝一夕,而在五水共治中,治理生活污水便成了泰顺的重点。为加快治理,相关部门缩减了治水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前完成县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评审,并计划三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80个村,改造提升195个村、长效管理287个村、新增受益农户51124户,其中今年新建27个、改造提升6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并做好相关设施的配套长效管理工作,同时完成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当然,在和陶局的交流中,他也表示泰顺的五水共治也存在一些困难。

1.五水共治资金投入大,成效慢。

2.五水共治存在与地方经济相冲突的可能。陶局表示,为了更好地开展五水共治的工作,他认为在五水共治与经济发展相冲突的情况下,应当以五水共治为重点。

3.人民对于五水共治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依旧有待提高。我们都知道“五水共治”是一场攻坚战,没有旁观者,都是践行者。治水不单单是政府的事,也不可能由政府大包大揽、一包到底,必须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参与。但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却是一个难点,也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只有当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五水共治以及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时,五水共治的工作才算是有了质的飞越。

感受:

在向陶局学习五水共治的措施和经验时,我们更多地了解了五水共治,更多地了解了泰顺在五水共治中的工作。泰顺的青山绿水需要的是每一个人去保护。在这个美丽的城市里,我们看到的是潺潺的溪流,我们看到的是清澈的河水,我们更看到的是泰顺人民五水共治的决心。在泰顺的两天里,我们去了几个乡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岭北。那里不仅山清水秀,绿树成荫,更有古廊桥、古民居、千年古道等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一下车,便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那样的清澈,那样的响亮。在部分乡村我们也看到了污水进化处理工程的工艺流程图,上面详细写出了污水处理的流程。在青山绿水的环抱下,在五水共治如此浓厚的氛围下,我们有理由相信泰顺县可以在今后变得更美丽!

  


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是全面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第一年。今年以来,我厅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紧密结合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水利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一)分解落实法治水利建设任务。

1、制定《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实现依法治水,自2013年6月起,我厅即着手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相关制定工作,历经1年半时间,经多方征求意见,于2014年12月份正式发布《江西省法治水利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规划纲要》提出“将法治贯彻于水利改革发展的始终,推进各项涉水事务法治化”,全面提升各级水利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并从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水利观念等7大方面,明确26项法治水利建设工作任务。

2、制定并印发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根据《法治江西建设20xx年工作要点》、《江西省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水利系统20xx年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水利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的主要任务及责任承担单位:一是进一步做好水事立法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三单一网”制度;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提升水利依法治理水平;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六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七是健全矛盾化解机制;八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九是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求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能力建设。

(二)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1、积极填补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破解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水资源浪费等水安全问题以及水资源管理、水权制度等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西以平均每年至少出台1件水事立法项目的速度,着力填补相关水事立法领域的空白,相继完成《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江西省水文管理办法》等3件省政府规章制定或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待20xx年3月第二次审议。

2、强化水事立法项目储备。近年来,我厅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对水事立法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着力推进立法项目储备,在已有7件省级地方性法规、5件省政府规章的基础上,将《江西省湖泊管理条例》《江西省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项目纳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将《江西省用水总量控制办法》《江西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项目纳入省政府规章项目库。

3、以课题研究为先导筑牢立法基础。根据《江西省水利厅政策研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江西省湖泊保护立法可行性研究》、《江西省农村供水制度研究》、《江西省水权水市场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等20余个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政策研究成果对水利立法、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

(三)努力保障社会公正。(读书笔记吧 WWW.dsbJ1.cOm)

1、认真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三单一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江西政务服务网)工作要求,省水利厅于2014年底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xx年以来,通过省水利厅各处室部门梳理,厅法规处汇总查漏补缺,以及与省编办审核组沟通协调相关梳理项目,完成省水利厅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省水利厅权力事项168项,最后对外公布142项(不含19项行政审批权),含行政处罚78项,行政强制1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权力事项34项(含备案、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等事项)。权力清单公布后,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布置,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开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解决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8月17日,责任清单经第4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8日对外正式公布。对形成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已编印成册发至厅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厅直单位。

2、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2014年,我厅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下放10项,调整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今年以来,我厅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赣抚平原灌区超计划用水审批和在赣抚平原灌区利用灌区水利工程设施、渠道水域从事水产养殖等经营活动许可),下放5项(按省政府赋予赣州市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要求,单独下放给赣州市3项水务管理权限;将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且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项目,以及单站装机规模10000千瓦(不含)以下的新建农村水电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下放至设区市和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9项,并在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印发《水利厅工作规则》《省水利厅党委议事规则》《江西省水利厅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等制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厅政法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对提交厅长办公会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厅政法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今年以来,厅政策法规处累计审查各类行政决策文件80余件次。按照中央及省有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省水利厅厅本级组建了以厅政策法规处为主体,吸收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除与华邦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外,还将部分省内高等院校法律专家、律师以及全省水利系统内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吸收进来,打造一支懂法、懂行的高水平法律顾问队伍,为厅本级乃至全省水利系统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公信力。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省水利厅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布等必经程序。在制定《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赣信用等级升级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以厅名义印发、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以及代省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清理结果将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继续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有效维护水事管理秩序。

1、大力查处了违法水事案件。针对全省上下高度关注的共产主义水库和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拦汊筑坝,省水利厅多次督促两水库所在地市、县政府,要求加快拆除整治进度,并多次派员对拆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办,大力推动拆除整治工作。共产主义水库完成12座非法拦汊坝的拆除,恢复水域面积2800余亩,占非法违占面积的70%;峡江水利枢纽库区非法围汊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未再新增一起非法围汊,水库所在地政府正在组织编制开发利用规划及分类处理办法,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全面开展全省深化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鄱阳湖区违法围堰及其他河流非法侵占水面等情况进行了巡查、督查,全面掌握全省各河湖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组织各种规模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993次,参加检查8909人次,检查河道累计590条,检查河道长度累计约16530公里,检查湖泊水库累计2636个,检查湖泊水库面积累计约15241平方公里;检查涉河湖活动2097处,提出整改措施562条,完成整改460条,拆除违章建筑3901平方米;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07起(其中:违法建设34起、违法采砂452起、水工程案21起);省厅挂牌督办大案要案3件,直接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76起,通过这次活动,有效维护了我省良好的水事秩序。

3、创新联合执法机制。一是针对涉水执法涉及面广,执法难等问题,各级大力整合内部执法力量,加强与涉水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创新部门间协作机制和交界水域合作机制,省水政监察总队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渔政局、省地方海事局建立省级涉水行政执法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涉水信息,商讨研究涉水管理措施,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与交界水域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与湖北、安徽水利部门建立了长江鄂赣皖省际交界水域采砂管理区域合作联动机制,明确了三省间定期会商制度、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和非法采砂查处等工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沿江社会稳定;九江市、都昌县、星子县与上饶市、鄱阳县、余干县共同建立了鄱阳湖交界水域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向省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报送了《江西省水利厅涉及刑事犯罪立案追诉标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相关负责同志在全省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详细分析讲解;与省检察院、省住建厅、省交通厅联合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水利部开展非法河道采砂追究刑事责任研究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所采纳。

4、积极探索水利综合执法。推荐南昌市作为全国水政综合执法试点市,认真按照水利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创新水行政执法模式,整合原水政监察队伍河道执法职能、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水保监察执法职能、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的城市供节水执法职能,组建水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大队),统一水行政执法和处罚,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2014年以来,市级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1480多人次、执法车船1300多台次,巡查执法服务项目70多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0多起。

5、全力做好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我省的水事纠纷现阶段主要体现为采砂和侵占水面纠纷。目前全省采砂、河湖管理,尤其是赣江中下游及鄱阳湖采砂、河湖管理,已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治到逐步规范。但受利润驱使,一些敏感区域的非法采砂、非法围湖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交界水域。为此,省水利厅双管齐下,积极预防化解涉水矛盾纠纷。认真贯彻采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有关规定,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采区开采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采砂许可方式的规范,依法依规做好河道采砂许可工作,防止因采砂许可不当引发纠纷矛盾;严格按照赣综治办〔2013〕18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全省重点水域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排查,建立定期排查与重大节日活动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突出问题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调处机制。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以调处南昌县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丰城市、新建区与余干县、都昌县与鄱阳县、余干县与鄱阳县等涉砂矛盾纠纷为重点,指导全省范围较好地化解和控制涉砂矛盾纠纷。目前。新建与余干因鄱阳湖余干02号采区纠纷得到有效控制,新建、南昌县与丰城交界处的锦江口采砂纠纷得到较好化解,南昌县与余干县大沙荒湖围堰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五)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