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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集锦七篇

发表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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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1】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XXX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安委?2011?8号)和《XXX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市安委?2011?5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2011年5月初至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我市“打非”专项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6月底,我市共组织督查组5个,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企业253家次,排查隐患2289个,己整改到位2044个,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75起、(其中: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12起,取缔非法砂石厂30家,打击黑车78辆,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停产整顿(整改)指令书103份,对煤矿实施行政问责12人,实施经济处罚60余万元,按要求封闭设计范围外井口15个,对关闭煤矿和采石厂乡镇和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专人严防死守,确保全市无非法开采现象发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加强工作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2批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颁证。公安部门严格民爆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初步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审批提供民爆物品,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的问题。组织国土、经信、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非煤矿山“打非”专项执法行动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9家,检查发现隐患135处,整改隐患126处,督促落实整改资金92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9家。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根据XXX省、XXX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X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安监、经委、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全市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16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40家加油站、1个油库、3家氧气充装站和1家燃气供应公司等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进行了“打非”专项检查,共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83条,下发整改指令书38份。对燃气公司LNG(液态天燃气站)建设进行了“三同时”安全审查;对13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违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取缔,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施跟踪监督,建档登记,随时掌握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真正做到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根本上提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彻底扭转我市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4、交通运输领域。全市交警、交通部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各种违章作业车辆1800台次(特别是酒后驾驶、超速),查处无证无牌车辆78台次,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53起,下达整改指令15份,同时加大了对乡村公路桥梁的巡查力度,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45处,目前已全部悬挂了危险警示标志。6月份,市交通、交警、安监、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我市事故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逐点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进行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领域。市规划建设部门从5月初到6月下旬,对城区45个在建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查,共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检查5次,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5人(次),排除安全隐患70处,对存在问题工程项目发出了整改通知书7份,通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建筑市场秩序,有力的遏制了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可控状态。

6、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市公安局开展了涉枪涉爆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重点整治非法制造爆炸物品、非法买卖、私藏爆炸物品以及存在非法小煤窑及其他非法矿山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市消防部门抓好易燃易

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关文件的精神,尧都区煤炭局根据市煤炭局要求,在全区煤矿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就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收到市煤炭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内容、方式等。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行动中,各煤矿企业利用板报、标语、电子墙报、会议等各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浓厚氛围和浩大声势。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尧都区煤炭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区煤炭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明确了各相关股室、队的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整合技改督促推进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结合。

四、全面检查,严厉打击。

(1)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因违规违章行为被处理处罚过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排查,并逐一建立了档案。

(2)局机关股室、队部门联动,集中整治,全面检查。此阶段,还针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了“雨季三防”和机电设备专项检查。

(3)开展“回头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进行巩固和提高。11月中旬到年底,结合安全隐患集中整改百日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进行打击。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检查、纠察人员860余人次,检查、督查煤矿、涉煤企业300余次,监管煤矿执法覆盖率达到100%,全区煤矿未发生一起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全面清理整顿储煤场,共清理取缔非法储煤场200余个,查扣非法煤炭产品3285吨;加强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深入开展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杜绝了非法违法生产煤炭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

1、约谈解决了金裕达煤业生产系统采面支护与规程不符的问题。

2、和盛煤业基建项目与生产系统火工品混用,管理混乱,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规范了火工品管理。

3、挂牌督办了金辛达煤业掘进头循环风作业的重大隐患,督导企业科学合理调配风量,构筑了风桥,完善了通风系统。

4、督促解决了恒晋煤业东区水仓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5、进一步健全了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了图纸资料、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夯实了煤矿基础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矿井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

六、下阶段工作打算

1、建立举报制度,要求各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打击,绝不姑息。

3、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3】

根据会议要求,山西煤监局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工作总结。

一是快速部署,制订方案,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安委明电[20xx]7号和5月5日视频会议要求,与省煤炭厅联合组织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20xx年“打非”的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是迅速行动,组织督查,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与省煤炭厅联合下发了晋煤执法[20xx]941号,从6月20日至30日,组成十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及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的打非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指导。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监察,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与在建整合技改煤矿安全专项监察有机结合起来,从4月7日至25日,分六个检查组对113个建设矿井进行了检查。

四是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与省煤炭厅、国土厅联合下发实施方案,从8月1日到11月10日全省开展百日大检查,其中督查内容明确要求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的复查,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是多管齐下,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在申报审查安全专篇时,如整合包内应该关闭的矿井未关闭,坚决不予受理审查,主体矿井不得办理任何许可事项;要求各分局将“打非治违”工作与监察执法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列为“三项监察”必检内容,做到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和汇报。

六是开展“回头看”,定期对前段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复查。对已经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范围、检查内容

(一)重点范围:

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运行管理

(二)重点内容

1、严厉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⑴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照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⑵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⑶工程项目安全防护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严厉打击河道内非法、违法采砂行为

⑴在河道内淘金的;

⑵在河道内无证采砂的;

⑶未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要求采砂的;

⑷在河道内弃置采砂尾堆的;

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砂石堆场(码头)的。

3、严厉查处农村水电站违规、违法行为

⑴未按照要求进行年检的;

⑵违规操作、规章作业的;

⑶安全隐患整改未按照隐患整改落实“五到位”的;

⑷违法在水库、水电站管理保护范围进行建设生产经营活动。

(三)重点工作分工

1、河道管理中心负责中小河流治理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2、水利股负责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打非治违”工作;

3、水土保持局负责水土保持项目施工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4、电力股负责农村水电站建设与运行中的“打非治违”工作;

5、水政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河道采砂运行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7、质监站负责水利工程招标以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打非治违”工作;

8、办公室负责全县水利行业“打非治违”综合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水电站等重点范围内的非法行为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特别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针对排查摸底情况,及时研究,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强化整治效果,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月—8月)。对“打非治违”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水电站隐患、在建水利工程隐患、河道采砂安全整治、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四)第二轮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月)。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责任。切实抓好水电“打非治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严厉进行打击。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确保安全。

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5】

区上成立由分管安全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经济和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对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工作方案。

二、分工负责,明确职责

按照各参加单位工作职责,在联合执法检查中落实分工负责。

(一)区安监局负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采矿是否越界或违规乱采,特别是铜矿探矿点的备案情况,《采矿许可证》是否有效。

(三)区经济和商务局负责检查供电线路安全,查是否有偷盗电行为。

(四)区环保局检查企业是否办有《排污许可证》,排污是否达标。

(五)区工商局检查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情况是否有超范围经营。

(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检查企业是否有违法使用民爆物品。

三、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经过联合行动,取得了“打非治违”的实效,所有探矿点全部停止作业,未发现有私挖乱采的企业违法行为。特别是“5·11”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后,区安监局立即采取措施,于5月14日晚召开非煤矿山企业紧急会,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治隐患,加强了对矿山开采情况进行大整治,督促企业矿山实施分层开采,保持的开采坡度,对废弃矿山进行打围设警戒带和警示标志。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防治,在制砖有限公司试装粉尘捕集器,待取得成效后,在非煤矿山企业中推广。经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由企业自身评查,经所在镇检查合格后,再经区安监局检查合格后才可以复产,现全区17家非煤矿山企业经检查合格有9家复产,其余8家仍在进行停产整改。

四、存在不足及整改

(一)由于非煤矿山企业业主文化素质较低,普遍存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规范,在今后应加强对企业检查指导,逐步规范。

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6】

*月**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月**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资料和时光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信息、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透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累计信息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贴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透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内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光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打非治违个人工作总结【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市联社根据《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XXX]18号文件精神,从现在起至12月底,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内的所有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第二季度安全检查工作,重点突出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

1、共性内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建设项安全设施规定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2)消防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擅自关停,或者消防人员、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3)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进行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4)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存在“三超一改”的;危险工序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5)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向市社综合业务科上报的重点监控商场、门店逐一检查落实,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反馈信息。

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抽查的不同方式对各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系统“排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全面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联社成立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联社黄品清主任担任组长,监事会李世桓主任,罗有邦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三区办和各科长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甘启超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国芝、梁海存、杨伟英为工作人员。各单位要相应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把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好整改,注重实效。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基本摸清本区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确保本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