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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05

停工通知精华八篇。

如果您是从事办公行政工作的话,那么您一定会经常看到各种公告通知。编写公告通知的目的在于与大家沟通相关情况,但要达到高质量的公告通知,也是需要一些技巧的。我们将不断整理出高质量的内容,以供您参考!

停工通知【篇1】

进博会停工通知

尊敬的全体工作人员:

大家好!根据上级通知,经多次研究和商议,为了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顺利进行,我司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工作,全力投入到准备工作中。特此通知,请各位员工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

国际进口博览会作为中国政府举办的重要商业活动,旨在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促进自由贸易,推动经济全球化。自2018年首届进博会成功举办以来,每年都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上千个参展商和数十万名国内外观众。这个盛大的国际盛会,为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确保第四届进博会的圆满举办,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和准备工作。

一、工作时间调整:

从即日起,全体员工开始停工,期间不再进行正常工作。但是,为了保障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将设立专门的进博会筹备小组,由相关部门的骨干员工组成,负责各项筹备工作的协调和推进。筹备小组成员将被调整到进博会筹备工作中,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博览会场地搭建、展品运输安排、参展商对接等。

二、工作内容调整:

在进博会期间,我们将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到展会筹备工作中。各位员工将从事与进博会相关的工作,如展馆的布展、设备的调试、参展商的沟通和协调等。这是一次非常宝贵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希望大家积极主动地融入进博会筹备工作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和责任:

作为进博会筹备小组的成员,大家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首先,要充分了解博览会的宗旨和意义,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其次,要相互配合,共同协商,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最后,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工作记录和总结,以备后续工作的参考。

四、工作安排和周边支持:

进博会筹备小组将按照具体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配,力求发挥员工的个人特长和优势。各部门也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如协助调取相关资源,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等。同时,为了保证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精神状态,我们将提供丰富的岗位培训和专业指导。

尊敬的各位员工,进入进博会筹备阶段,是我们公司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转折点。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阶段,每个人都将承担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希望大家能够高度珍惜这次机会,准确把握自己的工作重点,做到心无旁骛,为办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能充分理解工作的重要性和进博会的意义,全力以赴,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圆满成功做出贡献!

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祝好!

公司领导

日期

停工通知【篇2】

公司各部门:

经公司领导决议,我司对20xx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xx年春节放假自20xx年1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12月31日下班前务必切断水、电源,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节日期间,全体员工需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状态,以确保紧急情况联系畅通。

四、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请在1月x日下午6点前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合部。

五、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最后预祝全体员工春节愉快!

XXXX公司行政部

20xx年12月30日

停工通知【篇3】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全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即日起:

1、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地一律停工,不得擅自开(复)工,何时开(复)工以通知为准。

2、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全县公共场所实行一周临时管控的要求,全面实行封闭管理,在临时管控期间做好人员管理及停工留守人员的疫情宣传、防控工作,非必要不离玛、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所有企业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让我们携手并行、守望相助、众志成城,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扎实的举措,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阻击战”!

2022年7月20日

停工通知【篇4】

尊敬的业主/住户:

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舒心的'节日,我司将在节日期间暂停园区内一切装饰装修施工(包括单项工程施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2月2日(大年三十至正月初六)在此期间所有施工车辆及装修人员禁止入区进行任何装饰装修活动。期间物业服务中心暂停受理任何装修申报备案手续。

二、请将装修材料整齐放置在各自单元室内(注:别墅区域请将材料放置在花园门柱以内,不可放置在车位或人行道上;洋房区域禁止将任何私人物品堆放在户门前、电梯前室楼梯、消防通道上),贵重的装修工具、物品等请自行做好保管工作。

三、装修垃圾请及时清理并放置在我司指定的位置,禁止乱堆乱倒等违规现象。

四、请装修单位节前做好室内安全检查工作,离场前请关好水、电、燃气闸阀及门窗,清理烟头等易燃物和着火源,对施工现场做好围闭等相应的安全防范工作。

和谐社区,您我携手共创!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祝新年愉快、阖家幸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停工通知【篇5】

尊敬的名苑广大业主/住户:

举国欢庆的新春佳节即至,为了您能度过一个安全、温馨和舒适节日,管理处将安排好节日的有关工作,并请阁下在节日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春节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即农历大年三十至新年初七),小区暂停一切装修施工行为,各装修单位须在假期停工前清干净施工现场,做足安全防范措施(有关通知早前已发至每个装修负责人)。

2、春节期间到小区的访客较多,届时业主请配合保安部同事的工作进行测温及查验穗康码,及时确认来访人员身份(如有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小区的住户/前来小区的亲友,敬请先向本地卫生防疫机关报备、检查,按政府部门要求妥善安排,确保家人与邻居健康。)。

3、当您外出或离家时,请注意检查、关紧户内的门窗及水、电、气等总阀,以防发生电器火灾或其他事故。

4、请告诫、引导您的家人/儿童不要在小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擦炮),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危害他人及不必要的损失。

5、当您与家人或亲友欢聚时,请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影响您邻居的'生活与休息。

6、请有序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检查车门、车窗是否锁好,贵重物品及车辆证件、车匙不要放车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停车千万不能堵塞消防通道与邻居门口!

祝广大业主有一个开心团圆、平安欢聚的春节假期!

xxx

20xx年xx月xx日

停工通知【篇6】

同事们:

据国家关于20xx年春节节假日时间的具体安排,公司对春节放假时间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1月x日至20xx年1月x日,7天为春节假期。

2、春节放假期间,如需要正常上班的部门,请部门负责人于1月x日之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备案。

3、春节放假期间全体员工及领导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联系畅通;

4、春节放假期间,未经批准,非值班人员(除部门负责人外)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部门负责人批准,经同意方可进入公司;

5、春节放假期间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员工,应事先知会部门负责人,并协调处理好放假期间的本职工作;

6、春节放假期间监控中心对公司财产的安全负全责,请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监控中心值班长并负责关好办公区域的门、窗等;

7、春节放假期间在公司值班人员一律禁止使用电脑以外的所有电器及办公设备。

8、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员工应注意安全。

祝全体员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停工通知【篇7】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环保防〔xxxx〕2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xxxx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治理的需求,现将xxxx年高考期间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xxxx年5月31日晚22:00起至6月21日晨6:00止),本市范围内禁止涉及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

二、高考(xxxx年6月7日至6月9日)考试时段,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

三、各区生态环境局应提前告知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合理安排工期,做好停工准备,上述时段内一律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四、市、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在考试时段内加强考场周围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对违法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

您好!

春节将至,为保证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春节,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安静、优美的小区环境。自20xx年1月24日起在“玉溪二小区、兰溪瑞园、玉溪一小区、福禄瑞园、新兴瑞园”小区内装修户开始停工,(停工期间停止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工人禁止进入小区,应急抢修除外),至春节后大年初七即:20xx年2月7日允许开工。

请小区正在装修业主做好节前停工准备,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工人离场后关好屋内燃气、水电门窗,提前做好装修报停备案。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从小区防火安全出发,春节期间小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需燃放的业主可到小区外市政允许的区域燃放且注意自身安全。

在此华瑞物业全体员工恭祝广大业主春节快乐,阖家幸福!

停工通知【篇8】

尊敬的业户/装修负责人:

您好!

为确保业主及所有住户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定于中秋节假期期间全区装修单位暂停施工,停工日期定于: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9月17日止。鉴于安全管理,请各装修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中秋节期间禁止所有装修工程车辆、装修人员及施工材料进入苑区施工;

2、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的,请在20xx年9月15日前清理完毕;

3、未完成装修工作的请做好现场围蔽;

4、装修现场请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及关好门、窗;

5、停工前关好水、电、气阀;

6、易燃易爆物品带离装修现场。

7、中秋节期间,9月15日~17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园区内禁止一切装饰装修行为,且物业服务中心暂停办理一切装饰装修相关业务。

请各装修单位积极配合,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特此通知!

xxx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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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飞通知(精华八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小区禁止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飞通知 篇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配合政府要求,以及让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新源物业温馨提醒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为了使小区有一个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将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严格遵守、相互提醒;

二、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全的居住环境,要靠全体业主共同维护,新源物业再次呼吁:切勿随意燃放烟花,尽量做到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和爆竹!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xxxx小区

xx年xx月xx日

禁飞通知 篇2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又到旺季,首先恭祝大家节日快乐!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让节日充满年味,平添许多节日的欢乐。愿大家在欢快燃放之际,勿忘文明燃放、安全燃放,让大家在爆竹声中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鉴于此,禁止广大业主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请您在园区西门,集中燃

放点燃放,届时物业服务中心会在上述指定地点做好防火、防爆准备。

现将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许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

2、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指定地点燃放,严禁在阳台、露台、屋顶、楼道处燃放。

3、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管指教下,千万不要让他们自己燃放,当遇到引线燃后不响的情况时,不能马上跑去查看,防止突然爆炸。

4、节日离家外出时,要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飞进屋内引起火灾,大风天气,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为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业森林半岛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再次提示您禁止在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衷心感谢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长期的理解与支持!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飞通知 篇3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谐的新春佳节,物业办温馨提示您:春节期间严禁在楼道点旺香、小区内任何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大家自觉遵守,互相提醒,以公共利益为重。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安全、美好家园!

通知人:

时间:

禁飞通知 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体现我们市民的良好素质,请您和家人、朋友,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带头遵守禁放规定、主动遵守禁放规定。请您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将家中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并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1、xx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再设立销售网点。

2、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示范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元以上5元以下罚款。

4、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5、法律、法规对燃放烟花爆竹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6、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x政发[20xx] x号)同时废止。

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飞通知 篇5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谐的新春佳节,物业办温馨提示您:春节期间严禁在楼道点旺香、小区内任何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大家自觉遵守,互相提醒,以公共利益为重。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安全、美好家园!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飞通知 篇6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还会产生巨大的声响造成噪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加重清洁工人的负担。春节将至,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青清净静”魅力x县。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飞通知 篇7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根据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规定,不在禁限放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中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更高水平富强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飞通知 篇8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宁骏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社区付出的努力。

通知人:

时间:

执法通知(精华二篇)


现如今,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转发通知的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执法通知 篇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xxx

xxx

执法通知 篇2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的通知》(财办会〔x4〕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网上调转工作,确保信息化调转工作有效开展。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通知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供热通知精华五篇


“值得纪念的日子,世界因为有了你而更加美好,生日快乐!”每一个人的生日,都和他的父母、亲人、朋友有着重要的意味,发送生日祝福语是最常见的祝福形式。您觉得之前的生日祝福语太普通了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供热通知精华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热通知【篇1】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来源:本网讯发布时间: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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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价格〔2008〕241号

各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缓解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给供热企业带来的困难,确保冬季用热,维持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依法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市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采暖用热价格由26.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30.40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托幼园所、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采用集中供热方式采暖的用热价格按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采暖用热价格按面积计费的由26.4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调整为38.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按热量计费的由54元/吉焦调整为82.66元/吉焦。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三、非采暖用热按热量计费的基准价格由54元/吉焦调整为82.66元/吉焦。供用热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在上下浮动20%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四、按流量计费价格可根据按热量计费价格换算执行。

五、分户计量试行价格。分户计量试行价格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为12.1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量热价为36.25元/吉焦。

试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也可按非分户计量价格缴纳热费。

六、各供热企业要严格执行供热价格政策规定,保证供热质量,对违反价格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

八、各区、市可在不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集中供热价格标准之内,结合当地实际按规定自行制定价格。

供热通知【篇2】

陕西省物价局 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转贴 2006-7-11 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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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县(区)物价局、供电(电力)局(不含榆林),省水利厅、投资集团公司、农电管理局,有关发电企业:

为了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国家计委以计价格〔1999〕1153号文对陕西电网电价作了适当调整。经与省级有关部门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陕西电网电力价格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网电价

1、蒲城电厂、新力有限公司、宝鸡第二发电厂新增电量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3元(基数电量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1元)。

2、略阳电厂集资机组、地方小火电、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30元;总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6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各电厂计划上网电量见附件七。

二、销售电价

为了解决上述电厂上网电价调整对电网销售电价的影响以及新投产电网项目的还本付息需要,将陕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6分,调整后各类用户的具体价格见附件一、二。

大工业用户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三、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调整后,峰谷分类综合电价及照明最高限价不作调整,如确需调整的由地市物价局、电力局重新测定,报省上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为了增加电价透明度,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列入销售电价。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标准和征收范围及使用办法均不改变。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未经批准不得征收),电价标准按附件一执行;已开征的地区征收标准为:大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6分,居民、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每千瓦时2分,电价标准按附件二执行。上述三项基金和收费项目由电力企业收取后专户存储,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

五、为了减轻高耗电企业、涉农企业的电费负担,决定实行以下电价优待措施:

(一)对生产能力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企业和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标准适当降低。在本文附电价表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价标准的基础上,各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3分。

(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用电的电价优待措施另文下达。

(三)为开拓电力市场、扩大电力销售、减轻工业用户电费负担,供电企业可以对工业用户新增用电量实行电价优惠。具体措施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

六、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从1999年9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七、从1999年9月1日起,地方小水电、小火电上网电量的电费由各电厂直接与省电力公司结算,具体办法另行下达。9月1日前的上网电量仍按原办法由各地供电局与电厂尽快结清,如有问题,由省电力局、水利厅负责协调,省物价局监督。

八、供电部门向地方小火电、小水电厂收取的调度管理费标准仍按陕价电发〔1995〕281号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供电部门要严格计划让各电厂上网,不得随意减少电厂上网电量。上网电量按考核。超计划电量的价格由省物价局、电力局另行核定。

十、请各地市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附件六:

电 价 说 明

一、居民生活电价应用范围

1、居民家庭生活照明用电。

2、居民普通家用电器用电。

3、居民家庭烹饪、烘焙、取暖等生活用电热用电。

4、家用空调、电热设备(不论相数和容量)用电。

5、居民生活小区、厂区、生活福利区、楼堂馆所、大型商务等使用电热锅炉、蓄热式电锅炉、空调冰(水)蓄冷装置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峰谷分时电价执行。

6、其他家用非营业性电器用电。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应用范围

1、机关、部队、医院、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学校等用电。

2、铁道、航运等信号灯用电。

3、霓虹灯、荧光灯、弧光灯、水银灯(电影制片厂摄影棚的除外)、非对外营业的放映机用电。

4、总容量不足3千瓦的晒图机、医疗用X光机、无影灯、消毒柜等用电。

5、以电动机带动力电机或整流器供给照明的用电。

6、工业用单相电动机,其总容量不足一个千瓦,或工业用单相电热设备,其总容量不足2个千瓦,而又无其它工业用电。

7、大工业用户属于生活福利性质的空调用电。

8、以蒸汽、煤气、油等为能源,吸收式或直燃式空调设备本身的用电。

9、各单位生活福利性质的烘焙设备用电。

10、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空调、电热等用电,凡属生活性质的或者属于非工业性质,其容量在3千瓦以下的用电。

11、在非工业用户中,除地下铁道、基建工地和地下防空设施的照明以外,其它用户的生产照明用电。

12、其他规定

(1)路灯。对市政部门管理的公共道路、桥梁、码头、公共厕所、公共水井用灯、标准钟、报时电笛、公安部门交通指挥灯、公安指示灯、警亭用电以及不收门票的公园内路灯等用电,均应按照非居民照明电价计收电费。

(2)实行大工业电价的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各种空调设备用电,按原规定计收电费。其它用户凡空调设备(包括窗式、柜式空调机、冷气机组及其配套附属设备)用电,不论相数多少、容量大小、装在何种场所、调冷还是调热,均按非居民照明电价计收电费。

(3)在非工业用户中,凡属生活性质的或者属于非工业性质,其容量在3千瓦以下者(地下铁道、基建工地和地下防空设施的照明除外),按非居民照明电价计收电费。

三、商业电价应用范围

凡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的电力用户的用电:

1、商品销售业:如商场、商店、批发中心、超市、加油站等。

2、物资供销、仓储业:如物资公司、仓储等。

3、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餐馆、美容美发厅、浴室、休闲中心等。

4、文化娱乐场所:如收费的旅游点、公园、影剧院、录像放映点、游艺机室、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厅等。

5、修理、修配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如洗染衣、彩扩、摄影站等。

6、金融、证券、保险等业务用电。

四、非工业用电电价应用范围

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燃、电解、电化的非工业性生产、试验用电,其总容量在3千瓦及以上的用电:

1、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电动机、电热、电解、电化、冷藏等用电。

2、铁道、地下铁道(包括照明)、管道输油、航运、电车、电讯、广播、仓库、码头、飞机场及其加油站、打气站、充电站、下水道等处(所)的电力用电。

3、电影制片厂摄影棚水银灯用电。

4、基建工地施工用电(包括施工照明)。

5、地下防空设施的通风、照明、抽水用电。

6、从地下室、防空洞和室外抽取冷风的风机用电,从蓄水池深水井抽水用于空调的风 机、水泵等用电。

7、冷藏仓库、活动冷库、冰棍机、生产豆芽菜、菌类、食品加工等电热用电,总容量在3千瓦及以上用电。

8、有线、无线广播站、电视台、信息台、传呼台等用电(不分设备容量大小)。

五、普通工业电价应用范围

凡以电为原动力,电冷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315千伏安或低压受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的下列各项用电;

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生产用电,或对外承受生产、修理业务的生产用电。

2、铁道、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设部门以及部队等单位的修理工厂生产用电。

3、自来水厂、工业试验、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4、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分配指标内的电量执行普通工业化肥优待电价,超基数执行普通工业电价。

5、其他规定

(1)普通工业用户的照明用电(包括生活照明和生产照明)应分表计量。如暂时不能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电度,按相应的电价计收电费。

(2)对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至315千伏安的电解铝、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合成氨的用电,可继续执行大工业电价或式照同类大工业电价水平核定单一电价。

六、大工业电价应用范围

(一)凡以电为原动力,电冶炼、烘焙、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 在315千伏安以上者,以及符合上述容量规定的下列用电:

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用电,或对外承担生产及修理业务的用电。

2、铁道、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讯、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的修理工厂用电。

3、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工业试验、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4、中小化肥生产用电分配指标内的电量执行大工业化肥优待电价,超基数执行大工业电价。

(二)电价构成

大工业电价包括基本电价、电度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三部分。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度数计算的电价。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价。

力率调整电费是根据用户力率水平的高低减收或增收的电费。

(三)基本电费的计算:

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计算。具体对哪类用户选择哪种计算办法根据情况确定。

1、按用户自备的受电变压器容量计算:凡以自备专用变压器受电的用户,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计算。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按其容量另加千瓦数(千瓦视同千伏安)计算基本电费。

2、按最大需量计算。由电业部门安装最大需量表记录最大需量的用户,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应实行以下规定。

(1)最大需量以用户申请、电业部门核准数为准。超过核准数的部分,加倍收费;小于核准数时,按实际抄见千瓦数计算。

(2)按最大需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凡有不通过专用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其最大需量应包括该高压电动机的容量。用户申请最大需量,包括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电动机千瓦视同千伏安)低于变压器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和高压电动机容量总和的40%时,则接容量总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由于电网负荷紧张,电业部门限制用户的最大需量低于容量40%时,可以按低于40%核定最大需量。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办理。

4、其它规定

(1)大工业用户的生产照明(系指井下、车间、厂房内照明)与电力用电,实行光、力综合计价,生产照明并入电力用电,按“大工业用电”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计收电费。其生活照明用电,应分表计量,按相应电价计收电费。

(2)对有两路及以上进线的用户,如因电业部门有计划的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用户倒用线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计算用户当月最大需量时合理扣除。

(3)对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用电的电度电价范围规定如下: a.电石的电价,仅限于生产电石的用电,不包括乙炔、石灰氮等用电。

b.电炉铁合金、电炉钙镁磷肥和电炉黄磷的电价,仅限于电炉生产的钙镁磷肥和黄磷用电,不包括高炉生产的铁合金、钙镁磷肥和黄磷用电。

c.电解烧碱的电价,仅限于电解法生产的烧碱用电,不包括液氯、压缩氢、盐酸、漂白粉、氯磺酸、聚氯乙烯树脂等用电。

d.合成氨的电价包括合成氨厂内的氨水、硫酸铵、碳酸氢氨等氮肥以及辅助车间用电。(4)农村用电不关行两部制电价。

5、力率调整电费见(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七、农业生产电价应用范围

1、农村、国营农场、牧场、电力排灌站和垦殖场、养殖场、学校、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举办的农场或农业基地的农业电犁、打井、打场、脱粒、积肥、育秧、社员口粮加工(非商品性的)、牲畜饲料加工、防汛临时照明和黑光炉捕虫的用电,均按农业生产电价计费。

2、其他规定

除上述的各项农业生产用电外,按下列电价计算:

(1)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农具修理和炒茶、渔塘等的抽水、灌水等用电执行非普工业电价。(2)农村兴办的乡镇工业,符合大工业条件的应执行大工业电价。

八、农业排灌电价应用范围

凡属农口排涝、灌溉、山区、高原地区人、畜饮水的用电,均按农业排灌电价计算。经济作物(如:瓜果、蔬菜等)灌溉用电按非工业电价计收电费。

九、趸售电价的应用范围和说明

1、应用范围

需要采取趸售方式的,按供电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电网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部门批准,并只趸售到县一级,不得层层趸售。县级转售单位必须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门的独立核算供电管理机构;有一定的供电区域和供电线路设备,供电设备容量在300千伏安(或千瓦)以上,转供电户数较多,并自行负责本供电区域的运行、维护、抄表收费和用电管理工作;由电力部门安装总表,对受电者实行趸售电价。

2、其它规定

(1)趸售电价执行陕西电网趸售电价表。

(2)趸售地区销售电价应执行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

供热通知【篇3】


尊敬的业主:


您好!诚挚地向您发送这份供热收费通知。为了确保小区内的居民在寒冷冬季里都能够享受到温暖,维护热力管网的正常运行,并提供高质量的供暖服务,不得不对供热收费进行调整。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供暖季节即将到来。在过去的上个供暖季,注意到了一些问题和反馈,经过仔细调研和分析,为了提供更好的供暖服务以及更为合理的收费方式,决定做出以下调整。


将对供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这次调整基于小区内居民的实际需求,兼顾成本和服务效果。将按照每户住户的使用情况进行计量,以确保您支付的费用与您的实际用热量相匹配。新的计费方式不仅更加公平合理,还将鼓励居民节约能源,提高整体供热效率。


将对供暖设备进行更新和维护。为了保证小区内的供暖设备运行良好,将进行全面的维修和更新工作,以确保设备的效率和稳定性。这将有助于提升供热质量和减少故障的发生频率,为您提供更加可靠和持续的供暖服务。


也将加强对供暖管道的维护和保养。热力管网是供热系统的核心,将定期检查和维修管道,以确保热力能够顺利传输到每个住户。此举将提高供热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损失。


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和稳定的供暖服务,确保小区内每一位居民在寒冷冬季都能够享受到温暖和舒适。为此,不得不对供热收费进行调整,以保障热力管网的正常运行并提升供热质量。


理解调整后的供热费用可能对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请相信这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您的需求和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做出的决策。希望您能够理解并接受这次调整,并积极配合的工作。


我代表整个供热团队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将始终努力提供优质的供暖服务,确保您的温暖和舒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联系,将尽力为您提供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合作!


祝您过一个温暖而愉快的冬季!


此致


敬礼


xx小区供热服务团队

供热通知【篇4】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为缓解供热企业因煤炭、劳动力等价格上涨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确保用户用热需求和广大群众冬季正常采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建设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05〕220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城市集中供热价格

1、提高热力出厂价格。全省热电联产企业热力出厂价格(指到用户热交换站的价格)按热量计收热费,具体调整标准:居民类用热价格每吉焦提高14.2元;非居民用热价格每吉焦平均提高15元。其他集中供热企业热力出厂价格参照以上提价标准执行。

2、理顺供热销售价格。我省居民类供热销售价格,按面积计费的提价水平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0.5元,调整后的用户终端销售价格(含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和费用,下同)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5.8元;以流量计费的居民供热销售价格按照每吉焦一个采暖季可供热建筑面积2平方米左右的比价关系予以理顺,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每吉焦不超过44元。非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终端销售价格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7.5元;按流量计费终端销售价格每吉焦不超过59元。各设区市可按照以上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后,提出具体热价调整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并报省局备案。

3、非采暖期的非居民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可参照以上标

准执行。

二、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1、简化热价分类。将我省现行居民、行政事业、工业企业和经营服务四类热价划分为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热价(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执行居民类用热价格)。

2、鼓励热力企业与用户直供。新建及新增供热能力的企业,凡有条件直供非居民用户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所在设区市或省级价格部门进行协调。

3、推进供热计量价格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城建〔2010〕14号)要求,各设区市在本次热价调整时应同步调整或明确两部制供热计量价格(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及收费办法,全省统一基本热价比例按30%执行,计量热价按70%执行。

4、规范供热企业收费行为。本次热价调整后,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各类热交换站(或小区物业公司)除各设区市价格部门规定的热交换站到用户之间的损耗和费用外,不得再向用户加收其他费用。

5、适当提高采暖补贴标准。为减轻职工个人及低保家庭用热经济负担,本次供热价格调整与增发采暖补贴一并进行,采暖补贴增发标准和办法有关部门将另文下达。

三、有关要求

1、供热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挖潜降耗,在保证供热质量的同时,消化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用户用热需求和广大群众正常采暖。

2、各地要加强对集中供热价格的监管检查,严格审核集中供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确集中供热终端销售价格,严禁供热各环节变相加价。同时要加强对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的监管,采取价格协商备案等有效措施,使其价格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3、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方对供热价格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通知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同时,请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省局。以上供热价格调整自2011年采暖期起执行。

供热通知【篇5】

山东省物价局

鲁价格发〔2011〕97号

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补偿电煤价格上涨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1、山东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1),新投产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219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未获得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

2、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4137元。

二、调整销售电价

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29分钱,扣除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后,大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07分钱,调整后各类用户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2。

2、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3、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按照以鲁价格发[2009]219号文件为基础同步调整、维持现有 利益、促进县级供电发展、简化结算方式的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测算,报我局核定备案后执行。

三、执行时间

1、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0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18分钱,自2011年4月10日起每千瓦时提高2.27分钱。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按上述标准的80%同步调整。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自2011年4月10日起执行。

2、销售电价调整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各级物价部门和电力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充足、稳定供应。

整改通知(精华7篇)


平日的工作和生活中,常常会和公告通知打一此交道。对于上传下达的内容,一般都以公告通知来呈现,对写公告通知的格式要求不太清楚?邀请您的朋友一起加入我们分享健康的生活方式!

整改通知(篇1)

回复内容如下:

市民您好!

经执法局落实,前期执法局针对上述问题已进行过清理,现在问题又出现了反复。接到来信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对小卖部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严禁其夜间扰民行为,并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x月x日之前将占路台球桌自行清理。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清理,执法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清理。同时,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商店经营者协商沟通,规范商店门口摆放秩序,避免再发生经营扰民现象。感谢来信。

截至20xx年x月x日,上述违法行为依旧存在,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强制清理。

20xx年x月x日

整改通知(篇2)

各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审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政办19号)要求,为认真做好省局复审专家关于餐饮服务监管方面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省复审组反馈“建卫”工作中关于餐饮服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专业管理”的工作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确定完成时限,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认真组织进行整改,保证整改到位。

二、整改的范围

市四区、生物园区和东川工业园区的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等。

三、整改的内容

(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索票索证的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不采购、加工及供应腐败变质,掺假掺杂及散装无标识、无QS标识的食用油、食用醋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2、食品及原料进货索票台账齐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好所有食品原料的进货台账记录或粘贴凭证。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物品。认真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局4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查验、登记、保管制度,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索取购物凭证,做好台账记录,台账应记录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时间,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2、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和“五专”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市及各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食品添加剂规范化管理,实行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杜绝个别餐饮单位使用的添加剂未及时公示、公示栏内容与使用情况不符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监督,规范充实餐饮单位分户档案

1、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小餐饮店做到:①前厅、吧台内严禁摆放个人生活物品和其它杂物,设有垃圾桶,保持店内清洁。②后厨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摆放;做好防蝇、防尘、防鼠、防霉工作;不得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③操作间内按照污染区→半污染区→洁净区的流程进行布局,不得有交叉污染。操作间冰箱、冰柜、案墩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生熟标识;废弃物盛放容器要加盖,并保持外观清洁。④自行餐具消毒的餐馆必须设置专用的消毒间或洗消区域,并备有三个水池和带盖的能满足使用量的白色塑料桶,正确配置消毒液,按一刮、二洗、三清、四消、五冲、六保洁的程序进行消毒;并设置能满足最大就餐量所使用餐具的保洁柜。使用由消毒公司统一提供的“消毒碗”的餐馆,严禁私自重复清洗使用。

2、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规范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检查制度建设;要做好餐馆现场审查、日常监督频次记录、日常量化考核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充实分户档案内容,各餐饮服务单位分户档案做到专人专管,体现对餐饮业的动态监管。

(四)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与重大活动主办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认真落实《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大活动或大型聚餐超过100人供应的食品成品留样,大型餐馆必须设立供聚餐留样的专用保险柜,便于必要时检验,并做到:①食品留样冰箱专人负责、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②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应分别盛放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内,重大接待活动宜保留72小时。③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五)严格许可证发放审查工作和严查超范围经营情况。

要坚持对餐饮服务行业的分类指导,对于卫生设施和场所功能布局达不到标准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缔。对存在超范围经营凉拌菜、使用内扒灰燃煤等现象的小餐馆坚决予以查处。

四、整改时限:20xx年x月x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投入到餐饮服务行业规范整改工作中去。

(二)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把餐饮服务行业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违法者要严管重罚,以确保餐饮服务行业加工和经营场所卫生整洁,餐具、消毒工作规范。

(三)探索建立餐饮服务行业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对监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分组,包若干条街道,对所管辖区域内餐饮服务行业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各区要抽调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组成应急执法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不间断巡查,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包街包片监管人员反映的问题迅速查处,处罚的情况,要以公告的形式在其店内公布,以起到震慑警示作用。

(四)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执行力。

(五)加强对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培训工作;各区针对行业,以街道或办事处为单位,加强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守法和安全意识。

(六)市及四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弘扬先进典型,勇于曝光和抨击反面典型。要建立餐饮服务行业投诉、举报制度。

(七)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对省级复审专家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给予通报,做好迎接省级暗访抽检准备工作。

整改通知(篇3)

尊敬的商户您好。

_____区消防局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__________内商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下:

1.照明用线、私接电线裸露在外

2.消防喷淋及消防烟感被遮挡

整改意见:

    请商户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做整改商户,我们将勒令其停业整顿,在整改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将由商户自行负责。

    单位名称: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户签字:__________

    整改通知(篇4)

    尊敬的用户:

    我公司安检人员于 年 月 日来你处对燃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一、擅自安装、拆除、迁移、改造燃气设施; ( )

    二、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 ( )

    三、管道被私自改动、更换、迁移; ( )

    四、燃气器具不符合国家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规范; ( )

    五、燃气器具安装在密闭不通风的环境; ( )

    六、在燃气地下管网上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 )

    七、管道有重物搭挂、破损; ( )

    八、其他: 现开具《燃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请予签字确认。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您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整改:

    一、公司上门整改 ( ) 请与我们的现场安检人员确定一个双方都方便的时间以便我们上门整改,并收取相应的材料、人工费用。

    二、自行整改 ( ) 请您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届时我公司将组织复查,复查仍然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将暂停对您供气。

    您的支持与配合是对我们莫大的帮助!谢谢!!

    如果您拒绝签字或不同意加以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用户签字: 安检员签字:

    用户电话: 安检员电话:

    公司抢险电话: 公司业务电话:

    自贡市回龙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整改通知(篇5)

    安徽xx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经查,你公司代理的xx有色铜冠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品江山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完整、未能提供查询房屋销售备案电脑等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xx]53号)有关规定。

    经研究,现决定暂停你公司代理销售的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行为等手续。同时,请你公司于8月18日前对所涉及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20xx年8月14日。

    责令编制日期:2015年3月16日美嘉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从2013年使用至今,物业服务一直存在不足。物业管理混乱,在业主中造成恶劣的影响。为此经小区业主委员......

    模板模板1xxxxx:依据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现物业管理中心于_____月_____日对你公司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重大(一般)隐患。......

    整改通知(篇6)

    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近期公司日益壮大,发展迅猛,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挑战。为了确保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提升员工工作质量,经过公司领导层的研究决定,现将以下整改通知发布给全体员工,希望大家能认真理解和遵守。

    1.加强团队协作

    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同时也需要大家的紧密合作才能最大化发挥效能。为了提升团队协作意识,我们将加强团队沟通交流的培训,包括定期召开团队会议,鼓励分享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同时,希望大家能提高主动沟通的能力,减少信息断层和误解的情况发生。

    2.规范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的规范是公司运转的基础,也是高效工作的关键。因此,大家必须认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制定好的流程和标准化操作。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学习和提升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是职场发展的关键。我们将组织各类培训课程,帮助大家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提升个人竞争力。

    4.强化责任意识

    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我们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通过明确的目标和指标,激励大家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对于存在问题的员工,我们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和素质。

    5.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是推动公司发展的重要动力。我们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员工关怀机制,包括定期组织员工活动、提供员工福利等。同时,也希望大家能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面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压力,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以上整改通知,希望大家能认真理解和遵守,共同努力推动公司发展。借此机会,我们也欢迎大家提出更多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改进和进步。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创辉煌!谢谢大家!

    公司领导团队

    本文共计132字。

    整改通知(篇7)

    XXXXXX

    本机关于月,限于年月日前予以整改,并将问题改正情况由你单位(公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回检查单位。逾期仍达不到环保相关规定的,本机关将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地址:X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

    送达人:

    接收人:

    XXXXXX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通知精华十四篇


    在我们所处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我们一般都会留意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常用来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和活动,到底应如何写公告通知呢?继续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您阅读下文!

    注册通知【篇1】

    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的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目前已圆满结束。考试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各省人事部门已通过各种途径陆续向社会公布各科考试成绩及合格人员名单,近6000人获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安排在12月31日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会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及时下发了报名考试条件、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的文件。为了正确引导考生考试、提高其应试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中心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教授编写、修订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并及时发到了考生手中。

    通过统计,2004年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数为104184人,人次数为335295人次,比去年略有减少,其中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有10人,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有2184人。具体情况是:《财务与会计》69628人,《税法(一)》66919人,《税法(二)》72631人,《税收相关法律》62129人,《税务代理实务》63988人。由于去年与今年考试时间间隔较短,报考人数比去年分别减少了8.87%、17.91%、18.34%、8.19%、7.22%.

    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仍采用人工阅卷形式外,其余四个科目均采取由各地人事部门机读阅卷评分的方式进行。从考试合格率情况看,与去年相比,《税法(一)》科目难度较大,合格率偏低,其余几个科目单科合格率基本适中。

    今年考试合格通过的.人数为5931人。其中考五科的通过5861人,考两科的通过70人。至此,通过的资格认定考试和6次全国统一考试,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62414人。

    注册通知【篇2】

    2017年江苏省注册岩土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为做好全省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举行(详见附件1)。

    二、管理模式及科目作答方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应试人员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三、各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并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者,均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7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和相关规定(专业学历明细见附件3)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关于设计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申报人的设计工作年限是指申报人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对于取得结构(工民建)专业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后,又获得本专业本科或硕士学历的,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时间可作为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后的实践年限计算。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7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4)和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

    严格按照“2017年度注册土木 (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5)和及相关专业规定(见附件6)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四)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详见附件7。

    (五)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201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1. 个人注册或登录。报考人员访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进行个人注册或登录。

    2.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4.网上报名时间:6月26日09:00~7月12日17:00(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不必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指:首次报考相关专业的基础考试或基础考试合格后首次报考对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

    (三)首次报考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7年度考试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注:请用激光打印机,在线、黑白打印,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专业考试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基础合格证明,07年及以前无基础合格证明的,由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帮助核查基础合格情况。

    注:①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工作年限有异议的,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单,单据中包含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报名表上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②社保缴费记录单只需打印符合报考条件所对应年份的缴费清单。

    (四)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详见下表

    市别主管部门 (全称)现场审核地点现场审核时间咨询电话

    南京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龙蟠路163号(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7月10日~12日025-68793973

    无锡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建设培训中心(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二楼)7月10日~14日0510-68786682

    徐州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建设大厦421室7月10日~14日0516-66998078

    常州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105室7月11日~13日0519-85682071

    苏州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锦帆路211号苏州市地震局北楼4楼会议室7月10日~13日0512-65224498

    南通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主楼22楼东会议室)7月11日~13日0513-59000341

    连云港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市海州区景观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连云港城乡建设局518室7月10日~14日0518-85802240

    淮安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513室7月12日~14日0517-83660183

    盐城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150号10楼出电梯左手边办公室7月13日~14日0515-88420001

    扬州扬州市建设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363号5楼7月10日~14日0514-87203686

    镇江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镇江市檀山路211号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分中心2211室(镇江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7月11日~14日0511-85581829

    泰州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9028室7月12日~13日0523-86882681

    宿迁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93号,建设大厦1215房间7月10日~14日0527-84387105

    省直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江苏省住建厅便民服务中心7月10日~14日025-51868911

    省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7月10日~14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五)网上缴费

    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缴费;老考生填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后即可在线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6月26日~7月15日17:00时(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五、注意事项

    (一)执业资格考试是在职人员考试,在校生不得报名,凡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确认后可在线打印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支付,完成网上支付即报名成功。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应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网上报名只审核照片,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首次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一旦在现场资格审核中被审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凡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整理要求:

    1. 材料要求:(a)齐全、平整;(b)请事先将报名表、学历 (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一起;规格为A4纸。

    2. 装订要求:(a)材料请用订书机装订于左上角;(b)装订材料前后顺序:报名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由于报考人数多,审核场地狭小,为确保现场秩序,加快审核速度,请报考人员自觉排队,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 为避免现场拥堵,请单位尽量派专人统一送审报名材料。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报名费:10元/人;

    (二)考试费:

    1.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128元/人,专业144元/人

    2.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150元/人;

    3. 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128元/人,专业278元/人;

    4.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基础166元/人,专业320元/人;

    5. 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基础146元/人,专业310元/人;

    6. 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基础128元/人,给水排水专业268元/人,暖通空调专业280元/人,动力专业290元/人;

    7. 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基础128元/人,专业280元/人;

    8. 化工工程师:基础140元/人,专业320元/人;

    9. 环保工程师:基础140元/人,专业290元/人。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关注“江苏建设人才”“通知公告”栏,自行在线打印准考证。

    八、发票领取

    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0日~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12号窗口领取(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A座8楼)。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将不再办理。其他各市报考人员的发票领取请查询相关报名点网上通知或咨询当地报名点。

    注册通知【篇3】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注册通知【篇4】

    工作安排12月开始 各地发布考试公告,做好资格审查等报名工作,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5月12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考

    间 6月22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24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6月28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7月底前 各地完成客观题阅卷工作,并上报客观题成绩 8月上旬 下发主观题阅卷成绩 8月24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注册通知【篇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注册安全工程师已列入准入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5年5月27日(注册工作暂停之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注册工作恢复之日前1天)期间的,需重新注册。自注册工作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重新注册的,若执业单位未发生变化,仅需在注册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也不必报送有关纸质申请材料;若执业单位发生变化,仅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重新注册终审通过后不再制发新执业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注册终审机构将印有注册记录的专用标签邮寄至各初审机构,申请人领取专用标签后自行粘贴在所持执业证的注册记录页中。

    二、执业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申请延续注册的,免除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三、上述情况以外的注册申请,均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对注册工作暂停前,各初审机构已接收的申请材料,请予退回申请者本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注册通知【篇6】

    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任职资格检查,是《注册会计师法》赋予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重要职责,是进行行业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保持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的重要保证。依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现就做好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密安排,确保检查顺利

    各地要高度重视2015年度年检工作,按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注册会计师年检制度,统一部署检查要点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协调相关人员和资源,提出本地年检的具体安排,明确有关年检政策、年检时间、年检程序和注意事项,统筹安排年检相关各项工作,确保年检工作进展顺利。

    二、突出重点,保证检查效果

    各地要依据年检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检查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继续教育、专职执业等情况。重点关注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尤其是专职执业情况。

    各地在工作中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规范程序,提高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在鼓励事务所自纠自查的同时,加强实地检查的力度。对于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和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及合伙人(股东),全部进行实地检查。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清单、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业务工作底稿等。

    三、多措并举,整合会员管理

    (一)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为基础开展工作。各地年检要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数据为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在参加年检前必须全部更正、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股东)等信息,注协要严格检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在年检后及时更新系统相关信息。

    (二)加强协作,提高检查效率。各地年检要加强与行业监管、培训、财务等工作的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继续教育、会费缴纳、综合评价、执业会员转非执业会员等情况,共同完成年检工作。

    (三)严肃处理,提高行业诚信水平。各地年检要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等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年检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一经查实送审材料不实,协会可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第八条规定对相关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主任会计师进行惩戒。受惩戒注册会计师所在的事务所将在次年年检时受到实地检查。对于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各地要在年检时予以清理,并及时更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在工作总结中予以说明。

    (四)强化监督,保证检查公正性。各地要设立和公布年检工作举报电话或邮箱。年检工作结束后,要在协会网站和当地权威报刊公告检查结果,并及时注销、撤销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人员的资格,保证检查程序和结果完全透明公开。

    (五)增进服务,提高检查便利性。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以简便实用为原则,充分调动可利用资源,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注册会计师接受检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四、其他事项

    我会将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指导各地年检工作,汇总分析各地检查工作进展并通报全国检查工作情况,并把年检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地注册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评比打分。

    请各地注协分别于2015年1月底、3月底两次上报年检进展情况;4月30日前,将年检工作报告、当地年检通知、《2015年度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检查情况统计表》等上报我会;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并将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公告及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包括重点检查情况、实地检查情况、信息更新情况,检查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报送我会,以便在我会网站公告各地年检结果和进行总结报告。以上上报材料均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我会联系人:注册部:张素青;联系电话:(010)88250138;邮箱:zhangsuqing@cicpa.。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2月12日

    注册通知【篇7】

    各市、州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4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发104号)、《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条件问题的通知》(国税注字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符合免试三科条件的报考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五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商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确定。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相同,续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档案号。《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由各地按省里统一规定的样式自行印制。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3日至24日,报名地点:军凯宾馆(长沙市远大一路132号)后栋六楼,联系电话:2217795.

    (一)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并注意审核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经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人员的《资格考试登记表》须签署“同意免试部分科目”审核意见,以示负责。根据人事部办公厅人办发52号文件规定,省职改办将在发证前对各市、州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二)“报名信息卡”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自行光电阅读,有条件的市州可数码照像或自行扫描照片。各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参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科目及代码等报考信息数据的审核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过期或临时身份证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打印清样及数据软盘,连同《资格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花名册》一并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对各地的报考信息逐人进行校核。

    根据湘价费字281号文件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2.6元,各市、州向省人事考试中心上缴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39.1元(含上缴人事部考务管理费7.6元)。

    我省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各地人事、税务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会计         

    注册通知【篇8】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4〕37号)精神, 现就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报名条件和范围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16号、人发〔〕4号规定执行(见附件1)。凡涉及时间期限计算的一律算至2005年底。

    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两科(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

    报考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贴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近照两张,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税务专业工作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要求的原始证件及复印件;

    5、对上年度参考人员今年续考的,需提供档案号或上年度的准考证(准考证或档案号是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在报名表相应栏目(“考试周期内合格科目栏”)内打勾,可不附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6、要求订书及培训者须填写《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指定用书登记表》(附件5),可按附件5所列分别与相应部门联系。

    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原始证件,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于12月27-29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服务厅(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三楼)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7134800、87116422.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凡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40元。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由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电话:87732099、87732503,地址:百丈路8号)。此次教材征订仍然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考前培训应按考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组织。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影响面大,备受社会关注,各级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名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册通知【篇9】

    福建省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6日至7日及5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

    二、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3) 。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各地在受理港、澳、台居民报名时,须认真检查“国家/地区”栏目填写内容,以便最终统计港、澳、台居民的参考情况。

    (四)上述一、二级建筑师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指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4)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人社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 3月10日。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为老考生,否则为新考生。

    1.新考生经网上报名后使用A4纸打印《2017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老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需打印《报名表》和现场审核。

    3.省外转入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类型显示为“异地考生”)按新考生要求报考,并须进行现场审核,无需提供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二)现场审核

    1.新考生、省外转入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8日至10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符合二级建筑师报考条件第二款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

    (5)《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一级注册建筑师申报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加盖单位公章,仅限首次报考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首次报考人员应上报项目图纸以便专家审查。

    (6)报考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分支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该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以总部报考。

    以上有关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项目图纸除外)统一为A4纸。

    2.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其不良行为记入福建省建设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三)网上缴费

    1.考试考务费实行网上缴费。老考生自动审核通过后、新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后于3月15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内的缴费按钮支付考务费。报考人员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方才全部完成。

    2.考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建筑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函[2016]330号)的标准执行,具体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包括场地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考试考务费每科162元,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73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和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结构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8元;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包括建筑构造与详图、场地与建筑设计)考试考务费每科85元,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考试考务费75元,建筑结构与设备科目考试考务费8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28日-5月4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一、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报考和缴费事宜,逾期报名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考生不能补报名。

    (二)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2017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科目及成绩有效期等保持不变,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四)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详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五)201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

    五、其他事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3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省(含驻闽部属设计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报名资格审定工作。经审查,符合考试条件人员的材料上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备案,不符合考试条件人员的材料退回原上报机关。

    (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建筑工程设计实践年限及职业道德证明》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从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公布的报名简章内下载。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1、213室;电话: 0591-87667921-2。

    注册通知【篇10】

    一、商标注册所需文件

    如果是以法人名义申请注册,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清晰的商标标识、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营业范围和商标申请范围一致)、清晰的商标标识、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签字。

    二、商标注册的程序

    商标申请的程序分两步。首先是查询,可通过国家商标局网站免费查询(无法进行图形查询),也可通过国家商标局内部系统付费查询;然后是申请注册,在手续文件齐备,我们将当天上报国家商标局,三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九个月左右初审公告,一年左右领注册证书。因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请及早办理商标申请并注意保密,以免被他人抢注),申请日期的确立对于商标注册能否成功非常重要,若因别人早一天申请,将导致您的创意或前期对品牌的巨大投入付之东流。

    三、商标注册的时间

    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审查、初审公告(、领证。

    四、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查询费和注册费。

    英文免费查询,图形查询可以付费查询,付费300.00元查询一次。

    ,商标核准注册后十年有效,提供十年优质服务,十年内不需产生任何费用。

    注册通知【篇11】

    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3000元(十年有效期,十个指定项,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3000

    所需手续

    注册一个商标的费用是1800元,时间是从注册日算起大概是1个月左右国家商标总局给您下发受理通知书,2年左右拿注册证。

    注册商标申请流程

    一、注册准备

    1、注册方式的选择:

    一种是自己亲自到北京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为您代办商标服务。

    2、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

    3、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您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名义注册的话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二、申请注册

    1、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但应附有个体营业执照。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商标申请的只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45个类。

    3、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五、注册公告

    由提出申请,大约需二年半年时间。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直接办理注册的,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合肥市神州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注册通知【篇12】

    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人事厅(局)人事考试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接此通知后,各地要立即着手组织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 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确定,但报名截止时 间全国统一定为2004年12月31日前,不得拖延。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于2005年5月7日前将试卷预订单一式两份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并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

    三、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共5个科目。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四、《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五、考试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信息代码不变。

    六、上缴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每科次6元。

    七、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发行工作由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各地考务部门在安排考生报名时,应同时安排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工作,具体办法可与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协商。

    此次教材征订仍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为及时做好向考生供应教材工作,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可根据往年考生报名情况先行预订教材,以备集中发放。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教材征订数和相应书款(售价另行通知)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八、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分别上报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有关考务问题请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试卷内容方面的问题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注册通知【篇13】

    (一)省人事厅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负责我省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二)全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实施本考区考务组织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

    (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主要精神,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掌握:

    1、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8)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1)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并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地人事考试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县(市)应设两个以上报名点,报名时间不得少于20天。省直属单位报名时间定于12月13日―30日(节假日休息),报名点设在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省国税大厦),联系电话:83329027,83101521.

    (二)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三)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税务代理与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税务代理实务》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全部在试卷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地点。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精神,2005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42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发行工作由各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负责。为方便报考者,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组织报名工作的同时应安排考试大纲和教材等征订事宜,具体办法可与当地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协商。考生报名时,各报名点要安排预订考试大纲和教材并预缴书款(征订单另行通知)。此次教材征订仍采取单科(本)征订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购买。

    会计

    注册通知【篇14】

    湖南2017年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公告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将湖南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4月28日。《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将在2017年3月公布。

    二、考试时间

    2017年8月26日 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

    2017年10月14-15日 专业阶段考试

    2017年10月21-22日 欧洲考区考试

    特此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

    拓展阅读:

    2017年CPA考试选择题特点及答题技巧

    选择题有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之分,通常占卷面分数的30%一40%左右,主要测试考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命题者常常使迷惑答案具有同等吸引力。因此,不把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吃透,你是很难回答有经验的命题者所设计的选择题的。

    答好选择题,当然必须掌握一定的知识。但如果再掌握一些答题技巧,就将使你如虎添翼。下面的提示有助于你掌握答题的技巧:

    1、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

    采用选择题型,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份试题可以覆盖大量的材料。因此,选择题考试通常要求在短时间内作答。在考试开始时,你应该看一看试题的分量,并且对每道题应占用的时间迅速作出估计。也许你会发现,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不到一分钟。在某些情况下,这似乎不大可能。但你不必担心,有不少问题可能只需几秒钟就可作出选择。这样,你就有足够时间去考虑相对较难的问题。

    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也是很必要的。一般的做法是:首先通读并回答你知道的问题,跳过没有把握作答的问题。然后重新计算你的时间,看看余下的每道题要花多少时间。在一道题上花过多的时间是不值的,即使你答对了,也可能得不偿失。

    通过对历届考试试题的分析,命题者在一份试题中所包括的题量,往往比规定的合理(正常)答题时间所完成的'题量小,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的答题速度,试题规定的考试时间应该有一定的富余。

    2、按题目要求答题。

    在阅卷中发现,有不少考生连题目的要求都没看一下就开始答题了。比如单项选择题要求选择一个最佳答案,显然,除最佳答案之外,备选项中的某些答案,也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只不过是不全面、不完整罢了。而我们有些考生,一看基干项,紧接着就被一个“好的”或“有吸引力的”备选答案吸引住了,对其余的答案连看都不看一眼就放过去,从而失去了许多应该得分的机会。请记往,一定要看清所有的选择答案。一道周密的单项选择题,所有的选择答案可能都具有吸引力,然而,判卷时却只有一个是正确的选择。

    3、运用排除法。

    如果正确答案不能一眼看出,应首先排除明显是荒诞、拙劣或不正确的答案。一般来说,对于选择题,尤其是单项选择题,基干项与正确的选择答案几乎直接抄自于指定教材或法规,其余的备选项要*命题者自己去设计,即使是高明的命题专家,有时为了凑数,他所写出的备选项也有可能一眼就可看出是错误的答案。尽可能排除一些选择项,就可以提高你选对答案而得分的机率。

    4、运用猜测法。

    如果你不知道确切的答案,也不要放弃,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一般来说,排除的项目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一份试卷有10道备选答案为四项的单项选择题,你有把握选对的只有6道,其得分为6分(每道题1分)。如果盲目乱猜余下的4道题,按概率来说,你可能猜对一道题,于是你的总分数为7分。假如你对不懂的4道题,都能成功地排除二个备选答案,你可望猜对2—3道题,这时你的总分为8-9分。这个分数对于一道满分为10分的单项选择题来说,应该是很理想的。

    5、运用比较法。

    直接把各项选择答案加以比较,并分析它们之间的不同点,集中考虑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总之,由于选择题命题难度大,因此不是所有选择答案都是很理想的。有些答案可以排除掉,提高你的猜测成功率。要做到这一点,建议你最好仔细考虑各个选择答案,把备选项与基于项、备选答案与备选答案之间联系起来考虑。不要盲目胡猜,不要选择那些看起来像、读起来很有吸引力的错误答案,中了命题者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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