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邹谦之书读后感(汇总十六篇)
发表时间:2025-12-09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平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2
我最喜欢的书之一。高中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简介是黑暗童话,出于好奇买来读,直接就被震撼到了。所谓黑暗童话,是披着经典童话形象的皮揭露黑暗,而不是它们本身多么黑暗。男主人公是个孩子,所以作者就站在这个孩子的角度上,把残酷和事实包装在甜蜜美好之后,当他一步步在幻境中经历完这一切,他也就长大了,成为一个正义坦荡的人。
真的感叹没有什么是作者不敢写的,几乎把七宗罪都打上了例子。最让我惊讶的是关于骑士【罗兰】的故事,他深爱着的恋人也是一名骑士,但却丧命于女巫的塔。同性的爱情并不卑微,他终于找到他的尸体后,坦然面对死亡,和他死在一起。
还有肥胖的白雪公主,她压榨着小矮人,如同资产阶级在剥削无产阶级。最后扭曲人的城堡满是人间极恶,充斥着恶臭污浊的灵魂,倒映着世间百态。
而戴维最后是真正的发现了“爱”,他明明不喜欢后妈生的弟弟,可当扭曲人要他叫弟弟的名字,带走弟弟的灵魂时,他却说,弟弟的名字就是“弟弟”。看到这里突然眼眶一酸,站在戴维的角度,他还是个孩子,就看着妈妈去世,爸爸再婚,后妈给他生了个弟弟。
打击肯定是非常大的,他不喜欢他的弟弟,也是情理之中。所以他来到了幻境,有很多讨厌自己兄弟姐妹的孩子,只要对着扭曲人喊出他们兄弟姐妹的名字,他们的兄弟姐妹就会被带走,而他们就能拥有父母全部的爱。很多孩子就这么答应了,而戴维最后并没有让扭曲人带走弟弟。
小说的最后用几百字写戴维长大后结婚生子,到年老去世。他闭上眼又回到了幻境,他还是那个孩子。真的写的非常非常好,看到最后我差点掉眼泪,这个故事的题材是奇幻,像爱丽丝掉进兔子洞,也像潘神的迷宫,公主最后还是用的自己的血。但又是截然不同的、全新的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这本书虽然不长,但故事转折意蕴都极其丰富,并且反复读都不会厌倦,能在杂乱之中洗涤心灵。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3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4
《失物之书》,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早在高三的时候已经被书那美丽的封面所吸引,买了一本。封面是黑白的,可以展开成一张海报。其实从那混乱黑白的画面,已经可以预测书的内容不会那么美好简单。
那时候看完的感觉是,不适合小孩看。特别是,相信童话的小孩。看完他们会很失望的,因为,那会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所期待的美好童话,其实没那么美好。
“逃跑了,再也没有人看见她”的意思,就是被“被吃掉了”。那么“从此以后幸福快乐”呢?
“很快被吃掉。”
上次女生节的时候,班里男生帮女生实现愿望,于是我收到了一本书。很巧的,是我已经有了的《失物之书》。因为种种原因,拖了半个学期之后,我才把书,重温了一遍。
戴维,一个还没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便又接受父亲再婚打击的小男孩,在心中神秘声音的招呼下,进入了充满险恶的世界。在这个奇特的世界里,他遇到了路普(小红帽和大灰狼的后代,在那个世界中,小红帽是一个连大灰狼都逃避不及的女人),哈比女妖,恶搞侏儒,白雪公主与七矮人(白雪公主是他见过的最肥硕最高大的女人,七个充满阶级意识和反抗精神的小矮人因谋杀她未遂,被迫伺候她),喜欢猎杀动物和小孩并把他们的身体拼接在一起的恶心女猎人,吸引勇士去救她最后却杀掉他们的睡美人,最邪恶的终极大boss扭曲人。。。当然,他也遇到了好人,善良的守林人,和英勇却因某种不被世人接受的原因而被驱逐的骑士罗兰(其实,其实。。。他喜欢的是人是男的。。。)。。。
面对未知的恐惧,面对完全颠覆的`人物,面对险恶的奇怪生物,面对朋友的死亡,面对要依靠自己的局面,面对。。。我们的主人公戴维,终究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一次一次地坚强起来,一点一点得勇敢起来,最后,和众多主人公一样,成为了历尽艰难,突破自我,胜利归来的勇士。所以,这本书其实还是不忍心摧毁人们心中所有的美好的。虽然戴维严守他的小规则但还是无法挽救他妈妈的生命;虽然可怜的戴维因继母和弟弟的到来而感到孤寂;虽然小红帽,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轰然倒塌;虽然被罗兰和戴维所救的村民最后不但没有感激他们反而怨他们毁了他们的家园;虽然英勇的罗兰在找到拉斐尔下落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乔纳森为了自己的怨恨而让一个女孩的心被扭曲人吃掉;虽然。。。。。但是,至少,戴维到最后,还活着,还能回到他的家中,重新找到幸福的家庭温暖。更重要的是,戴维完成了他的成长,有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更是一本讲述成长的书。但是,还是不建议小孩看。这本书讲述的更接近现实,虽说它的内容是童话的。童话中缺少现实,同样的,现实中也没有童话,早一点认识现实的残酷,虽然能更早看清现实,但是,这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毕竟,谁忍心剥夺他人的童心,剥夺他人的纯真?
小时候的我是相信童话的,我庆幸我是在高三的时候才看到这本书,我庆幸我曾经相信的世界没有突然地被夺走。但现在的我不相信童话,我更相信现实。所以,我现在更喜欢这本书,多过于童话。因为它是一个不错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本质接近现实的故事。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5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6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7
这个绘本跟一般的科普书不太一样。这本绘本一开始不会直接把要介绍的动物展现出来,而通过5个形式(提出问题、提供线索、解析骨头、揭晓答案以及拓展知识)来一步一步吸引小孩子,增加了趣味性。
例如,在第一页抛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谁的骨头最大?”,紧接着一段文字叙述。这段文字叙述也是跟一般的科普书不一样。没有专业的术语,用的是第一人称书写,就好像是这个骨架在跟小朋友说话一样,引导小朋友发挥想象力。
文字叙述下面还有给正在猜谜的小朋友3个提示,把自己的习性和特点描述得简单精准。在旁边的骨架页面,也是使用第一人称“我”介绍着自己的骨头的特点,例如在哪个位置,骨头的名字是什么。
不断地卖关子吸引小孩子的注意力,一步一步加深小孩子的好奇心,激发他们想要立刻知道答案的冲动。当答案揭晓的时候,小朋友已经对这个动物有了一个很深的第一印象。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8
《失物之书》是另一种穿越,希望引起我们的重视。--《序言》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戴维,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自此,他便带着仇视的目光看着家中的一切。后妈,和这个家中新出生的宝宝乔治无疑成了戴维眼中夺取他原有的一切的"扫把星".之后,他循着妈妈的声音踏入一个奇幻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9
科普知识本来就是很枯燥的。为了让这种枯燥乏味的知识变得更加生动,作者加入了很多的幽默话术,比如说:
“我希望我的角长得越大越好,因为角的尺寸越大意味着我越能吸引伴侣。嗨,那边的美女,你好啊!”
“我的脑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形状像一把锤子,但我从来不用它挖地!”
是不是让人会心一笑的描述,或者引起大家的哈哈大笑。
4、画中的秘密等你来挖掘
在每一幅动物彩图上,用手触摸,你会感受到一个磨砂的触感。当你把这些磨砂颗粒放在阳光下或者灯光下,你会发现一副完整的骨架!与前面骨架那一页完全重合在一起。
可以让孩子一起摸一摸这些骨架,让他们感受一下这些凸起的磨砂颗粒,让他们观察一下这些骨头是长在动物身上的哪个位置。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实在太新奇了,就好像是在摸真的骨头一样,加深小朋友对骨头的印象。
5、具象化的表述加深孩子的认知
平常我们形容一种动物的骨头很大的时候,会说“硕大无比”、“大得惊人”。但是对于孩子来说,他们并不知道到底有多大。
为了让孩子可以更形象地了解骨头的尺寸,作者作了以下的描述:
“我的下颌骨,也就是我下颌处的一根长长的骨头,可长达6米呢!这个长度意味着,可以将3辆摩托车排成一排,立在我的下颌骨上。”
摩托车想必很多小朋友见过,3辆摩托车立着排列就是下颌骨的长度,这个是不是比单纯地说6米更形象呢?
“我一张口就能吞进70万只磷虾!我每天需要吃掉大约4千万只磷虾。如果用浴盆为单位来计算,相当于吃下2万4千盆像豆豆软糖般大小的鱼!
我的体型超级小,我的颅骨比你的小指上的指甲还要小......不过你的这些骨头如一根眼睫毛那么长,而我的则跟这个小圆点差不多大。”
用浴盆、豆豆软糖、指甲以及眼睫毛之类能看得到摸得着的物件,来衡量和具体化那些动物的骨头尺寸,化抽象为具体,看得出来,作者为了让小朋友们能更好地理解关于骨头方面的知识,下了不少功夫。
整本绘本就像是一个寻宝的过程,从封面的黑白设计的页面开始,一步步引导小朋友思考和猜测,到最后揭晓答案,看到那一幅幅让人惊艳的动物彩图,那是一种非常充实的阅读体验。而且这本绘本的猜谜形式非常适合过一段时间之后再去考考小朋友。孩子们是非常喜欢这种猜一猜的阅读模式。他会积极的回答你,如果答对了,就会很自豪,你也可以给他一点小奖励。答错了,也可以让他重温这本书,一举两得。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科普绘本。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0
丛林之书读后感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头衔使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有一个关于普兰和尚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深。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放弃了一前的一切。他来到一个安静的小山村的寺庙,成为一名苦行僧。
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
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体滑坡前感觉到灾难,是因为他通常与动物有着很深的接触,这让他知道动物的不安是危险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重要的小事可能是关于生活的。很多时候,只要你愿意接受并亲近动物和自然,你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
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可以归结为奇迹,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想是普兰。因为达斯亲近自然,接受自然,接受自然,并指出了一种融入自然的方式,这使得他不同于其他人,提前感知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这一页,就好像进入了真实和想象中的丛林,在其中徘徊,目睹了奇异而刺激的丛林生活。
莫格里是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被一只老虎追赶,误入狼窝,成为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虽然这本书的用意不深,但个人带来的却是一种美好的感觉。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用狂暴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舍尔汗;把红毛狗引诱到死区,野蜂在那里杀死和伤害了它们中的大多数;动员了动物群,夷平了**个村庄,让丛林淹没了它们。这些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
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有无数的野兽和人。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比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疑,羡慕有钱的米苏亚,但说她是以莫格里为借口的巫师。老猎人说莫杰里是个魔鬼。他们无知而放肆,这是魔格里非常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当莫格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他被一只老虎谢尔汗追赶,误入了狼的巢穴。他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从这里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
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些文字,作者的深刻意蕴在我的阅读中显显出来。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是世界上的普通人。自然是作者心目中理想的社会。作者倡导的丛林法则,不正是作者心目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这一页,就好像进入了真实和想象中的丛林,在其中徘徊,目睹了奇异而刺激的丛林生活。
莫格里是一位印度樵夫的儿子,被一只老虎追赶,误入狼窝,成为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虽然这本书的用意不深,但个人带来的却是一种美好的感觉。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
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有无数的野兽和人。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比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疑。他们嫉妒有钱的米苏亚。他们一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个巫师。老猎人胡说八道,说莫格里是个魔鬼一个接一个,他们无知无耻,这让莫格里恶心。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 (三)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2
内容简介:《渴望之书》中的诗歌是科恩在南加州伯地山禅修中心、洛杉矶、蒙特利尔、孟买写下的,距他上一本诗集出版已经有二十多年了。这本灿烂动人的诗集同时收录了科恩顽皮挑衅的画作,这些作品和玄思冥想、无始无终却又隐隐透露着晦暗幽默的诗作相映成趣。《纽约时报》评论:“《渴望之书》的书写范畴独特,清晰却又氤氲着水气,辽阔无边却又私密,顽皮却又深刻。”
渴望之书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我很爱这老头,非常爱,他的声音模模糊糊,总能带走所有理智。可是这本诗集(这算是诗集么?),必须得砸!用力砸!想看看什么叫英文版的梨花体么?去看看吧!当然其中也不乏稍好的作品,也仅仅是稍好而已,然而渣起来,真让人欲哭无泪。两颗星给诗,第三颗给插画。每一首诗都配有一幅小画,不知是否Leonard本人绘制,小画倒是很不错,随意,有灵气。
渴望之书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莱昂纳德·科恩,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民谣运动传奇人物,诗人、小说家、民谣歌手、创作人,影响了其后一大批名声赫赫和的音乐人。与鲍勃·迪伦并称,而其文学造诣更被普遍认为远高于后者。被认为是“加拿大有史以来最重要作家之一”。1968年获得加拿大文学界的最高荣誉:总督奖,却拒绝领奖。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3
寄邹谦之祭酒
明-皇甫汸
曾览先朝籍,君家名与通。
著书称马走,问道得鸿蒙。
岁月别来久,云山归去同。
幽居应不远,负郭即墙东。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4
“就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时光飞逝,白居易乐天已任江州司马三年矣,此为白进士及第后从政的第十八年。宦海生浪,贬官南下,年过中年的白居易对风声已无所知。
元微之即元稹,唐代著名诗人,与白居易自小相交,友情深厚,且著艺相当,元稹与白居易同为新乐府运动倡导者,当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元稹诗的代表作有《菊花》、《离思五首》(其四)、《遣悲怀三首》、《兔丝》等,名句如“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其诗辞浅意哀,仿佛孤凤悲吟。
元和十年时元微之染疟疾病重,时已与白居易相隔千里,但常挂念于心,托好友熊孺登给白居易捎去短柬:“残灯无焰影幢幢,此夕闻君谪九江。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
元和十二年,白任江州司马,元亦贬官江陵士曹参军,量移通州司马,感念知己的白居易,给元微之写下深情并茂的一封信,即为著名的《与元微之书》。从白居易的诗里即可看到,作者好以真情动人,辞藻清丽不艳糜,文字明白流畅,《与元微之书》是一篇极其出色的散文,语意直白,行文之间很有白诗风骨。
如信的第一段:“微之微之!不见足下面已三年矣,不得足下书欲二年矣,人生几何,离阔如此?
况以胶漆之心,置于胡越之身,进不得相合,退不能相忘,牵挛乖隔,各欲白首。微之微之,如何如何!天实为之,谓之奈何!
”注意,此信的开头和段尾,均有“微之微之”重叠呼唤收信人元稹小字,真情穿越时空,意切之态宛然就在读者的面前。
信的第二段概述了信的内容和作者的读后感。此段悲剧气氛甚浓。但作者不愿这种情绪影响好友,故在第三段笔锋轻转,向友人报告三件值得友人宽心的事。
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一段。从这一段里,既能欣赏作者优美的文笔,更能从中约略了解到唐人的生活家居及白居易苦中作乐的休闲生活。这也是超越时空的。
让我们来看看这三件事:第一件:“我来九江三年了,身体还算健康,生活也算稳定,家人也很好。
大哥是去年夏天从徐州来的,小兄弟姐妹也是。我关心的人现在都在我身边,我们可以一起患难与共。”
第二件:“江西气候凉爽,少流行病和毒蛇蚊虫,即使偶尔出现,也都很少。建江的鱼很好吃,酒也很好,其他食物的味道和北方的相似。虽然我家人口多,工资少,但只要安排得合理,不需要求助也能自给自足。
”第三件“去年(元和十一年)秋,我到庐山玩,东林西林两寺之间的香炉峰下,有美丽的云,清澈的泉水,奇美的山石,(注意:白居易只有‘云水泉石’四字形容),美得不得了,所以我就在这里建造了草堂三间两柱,二室四牖(不知花了多少钱?)。
周围环境很美,一窗景,有修竹青萝装扮”,下面的原文美极了:“流水周于舍下,飞泉落于檐间,红榴白莲,罗生池砌。大抵若是,不能殚记。
每一独往,动弥旬日。平生所好者,尽在其中。不唯忘归,可以终老。
”我每读到此,顿生羡慕古人之心,一羡古代人少地广,风景优美,人天和-谐;二羡置田买地只要数量少纠纷亦不似今日之多。
白居易之所以告诉朋友这三件事,是因为元稹应该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再为他担心。大家各自过好各自的生活。信写完时天快亮了。在信的结尾,白居易告诉元稹:
“我写这封信的地点,就在我的庐山小屋里,看到山僧两位,或坐或卧,又听见山猿啼鸣,哀鸣啾啾。”此时,忧郁如寒雾袭林,牵念哪能说止就止的?故作者用笼鸟槛猿比喻自己与好友,呼唤重逢的一天早日到来。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5
通篇读下来,有小的欢愉,却没有大的感动或感悟。
说到底,还是新瓶装旧酒。旧酒就是西方文化底蕴,仅在《另一个人中》就提到赫拉克利特、《一千零一夜》、基切拉特、塔西佗、《堂吉诃德》、《血栏板》、《成衣匠的改制》、《艾米尔传》、陀思妥耶夫斯基、达里奥、魏尔伦、雨果、惠特曼。新瓶就是新式的写作技巧,混杂着幻想、南美风情、神秘主义、跳跃的言语逻辑。这种新式的技巧让暮气沉沉的西方文化一次又一次地焕发出光彩,以往的文化仍旧迷人,只是需要像博尔赫斯这样的人不断的擦拭。
小的欢愉就是——如同有人评价博尔赫斯是“作家中的作家”——感觉博尔赫斯像同行者一样,提及以前的文学,读过的或者没读过的,有一种共鸣感。没有大的感动或感悟在于自己对神秘主义宗教没什么兴趣,再者所谓的玄而又玄的哲思其实很难在小说中体现的,必须在哲学体系中经过严密的推演才能切实得到,最后真的像沙之书一样看着无穷尽,实则抓不住,留不下什么。
寄邹谦之书读后感 篇16
《寄邹谦之书》是唐代文学家皮日休的辞章之作,该书是皮日休给好友邹谦写的一封信。在阐释人生价值观和友情之美的同时,该书也对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刻的观察与批判。阅读完《寄邹谦之书》,我深受触动,产生了许多思考。
书中充分展示了邹谦和皮日休之间的深厚友情。皮日休对邹谦表达了深深的思念之情,并且不吝赞美之词。他用“愿为双鬓白,相与度余岁”的词句表达了与朋友相互陪伴度过岁月的愿望。朋友之间的相互支持和理解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财富,而这种友情的呈现也使我深受感动。
书中不乏对社会现象的批判与思考。皮日休以自己的真实经历为基础,揭示了社会现实中的不公与虚伪。他在书中提到了诗人之流的艰难生活,以及众多正直守信的人们遭遇的困境。他对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刻的思考,并与友人分享他的疑惑与不安。这种对社会现象的深入观察和批判,使我反思了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道,以及应对社会变化的智慧。
《寄邹谦之书》也对人生的意义和人生价值提出了思考。皮日休用“吾曾瞻云台,人间不能获兮”的词句表达了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不能满足内心渴望的想法。他认为追求真正的精神寄托和内心自由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满足。这使我深刻思考了人生价值追求的本质,以及应该如何对待权贵和名利。
同时,在书中,皮日休也透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对逝去的青春和旧日的友谊进行了深情回忆。他深情地表达了对岁月流转和已故友人的怀念之情。这种对过去岁月的思索和回忆,使我明白了友情的宝贵,以及时光的匆匆流逝。读完《寄邹谦之书》,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友谊,也更加意识到了时间的宝贵。
小编认为,阅读《寄邹谦之书》让我受益良多。通过皮日休对邹谦的追思和对社会现象的观察,我认识到友情的珍贵和人生追求的真谛。该书不仅给了我启迪和思考,也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友情,并深入思考自己的人生追求。读完《寄邹谦之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皮日休对友情和生活的热爱与真诚,也进一步明白了友情和人生价值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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