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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计划(锦集十三篇)

发表时间: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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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区域调整后及时成立的街道重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严格河长制,落实全覆盖管理,编印河长制资料汇编,明确河长职责,建立河长工作微信群,及时交流反馈河道信息,制定年度管理计划,定期检查河长日志。通过系列措施督促河长履行职责。

3、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治水工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五水共治”精神,研究工作方案,布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做好环城河清淤共10条环城年初完成高岗横河的清淤。其余9条通过一系列的前期工作,现已成功招标,并召开了技术交底会议,待潘岱泥浆池建成后马上进入施工。

2、拉高标杆做好“三河”提升工程。进星内河列入小溪流整治项目并进场施工,现完成工程量的2/5,双山河拆除沿河历史违章1.5万平方,现已完成图纸设计很快将进入清淤驳坎工程建设。界河头、朱坑脚河正在清淤施工中。

3、强化措施,落实长效监管。疏堵结合,严管非法排污,推进畜牧禽养殖污染整治。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强制拆除50头以上规上生猪养殖场1家,关停8家规下养殖场,整治5家畜禽散养户,拆除沿河烧烤广场1000 ㎡ 。

加强工业排污基础设施建设进星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已竣工即将投入使用。解决了职业中专、体育小区、周岙小区雨污合流直排周岙河问题。配合市政园林部门做好城区截污纳管设计前期工作。结合“双创”工作,进行河边环境卫生大整治。

4、严格保洁队伍的管理考核,提高保证质量。

三、存在问题

1、工程建设进度偏慢,政策处理难度大。

2、个别群众企业不珍惜“清三河”成果,偷倒垃圾、偷排污水,在河边种植茭白、养鸡鸭时有存在,打击处理存在一定难度。

3、今年治水任务重,街道治水办人手缺,业务生疏。

4、城区排污管道陈旧,直排、漏排等现象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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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我省召开“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当前“河长制”强化落实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区领导王慧琳、陈坚、程学法、徐耘、吴建平参加在上虞分会场的会议。

省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回顾了“河长制”工作阶段性成效,同时强调指出,目前阶段要强化制度供给、制度执行,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促进治水常态化和长效性。

会议指出,要正视污染反弹问题,强化“清三河”治理,切实转变“河长制”工作不到位、截污纳管不到位、重验收轻管理、重考核轻问责等现象,严格执行清理标准,实行动态化、智能化管理机制;要加快建章立制,促进“河长制”体系化,确保工作思想、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考核问责和执法监督“五到位”,夯实水环境网格化管理之基;要狠抓截污纳管,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水、岸同治,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遵循治水的经济、自然和生态规律,确保水质根本性好转;要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组织领导、要素保障、运营维护和公众参与,将治水、护水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强化形成全社会治水合力。

绍兴市委副书记、市长俞志宏在贯彻落实省级会议精神时就强化落实“河长制”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属地职责抓落实;坚持突出源头治理重点,强势推进抓落实;坚持常态、长效,强化机制抓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王慧琳在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时指出,“河长制”工作是“五水共治”的重要举措,从目前情况看,我区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进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到位、专项整治到位、推进督查到位,有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思想有所松懈、机制不够健全等不少薄弱环节。

就下阶段工作,王慧琳要求全力推进垃圾河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要在前期全面普查到位的基础上,全力攻坚整治,确保5月15日前完成河道及两侧垃圾、沉船等清理,6月30日前完成河道两侧10米范围内违章拆除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一河一策”整治,全面开展区、镇、村日常巡查机制,同时通过推进截污纳管、引水活水、污染整治等多措并举推进整治,持续抓实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王慧琳强调,要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尤其要强化长效保洁机制,严格综合执法机制,完善水质监测制度,严肃行政问责制度,确保水环境治理的常态化、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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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淮发〔2009〕12号),现就切实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做到“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河道管理机制;坚持因河制宜,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实行远近结合、综合治理。

(三)目标任务。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2014年全市61条省级骨干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管护制度,2015年全市全面落实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河长制”管护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河道管护现代化,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

二、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四)进一步深化“河长制”领导责任制。“河长制”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市“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县(区)行政首长对境内所辖河道管理负领导责任,各县(区)、各乡(镇、街道)逐级成立“河长制”办公室,逐条河道落实“河长”,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全面落实“河长”。省骨干河道按现行属地管理体制,结合防汛工作责任制度,由河道所在市、县(区)政府领导或水利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区域骨干及重点县域以下河道由各地政府参照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主要职责是:督促建立河道管护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维修养护经费;组织实施河道疏浚和环境治理;检查河道工程维护、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协调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依法组织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

三、明确责任、各尽其职

(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源治理,保护河道水质。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国土部门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填埋河湖水域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通航河道岸线保护,严格船舶管理和危险品管理,协调解决水上运输等水上纠纷。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河道湿地和堤防绿化管理,在服从河道行洪、排涝和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河道养殖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明确沿河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做好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上报工作。经信部门负责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的搬迁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污水管网覆盖工作,完成主要河道的生活污水截污任务。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城区河道两岸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的执法管理。监察部门负责对责任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整合各部门河道管理和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

四、明确目标,分级负责

(七)明确工作目标。全市河道管理工作分为: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河道监测和工程管理等六个方面。根据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目标任务,各地应按照“目标明确,时序合理,安排科学”的原则,对省骨干河道及以下河道逐条制定分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要着力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严格水源地保护,加强综合执法,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目标实现。

(八)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市级“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各县(区)“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同时指导、协调、督促乡(镇、街道)的“河长制”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管辖范围内河道的教导员、河长,负责管理和实施管辖范围内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村(社居)范围内的所有河、塘整治和长效管理由所在的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要逐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逐条河明确责任人,挂牌负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标按时完成。

五、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九)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强化对县(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考核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真正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十)地区之间密切配合。各县(区)要在坚持属地管理基础上,着眼大局,积极组织和参与跨区域河道的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建立信息数据、治理技术等共享渠道,健全问题排查、工作会商的协调制度,形成协调有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统筹推进、合作治水的联动机制。

六、强化保障、注重实效

(十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河湖管护工作。各级从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河道管护工作。

(十二)加强监督。市级“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61条省骨干河道管理督查工作。各县(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其他各级河道“河长制”管护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各级“河长”及河道管理单位应及时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督查意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市水利、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对各县(区)安排相关管理经费。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区),取消该县(区)次年市级及以上河道管护经费安排:辖区内河道“河长”落实未达50%的;未建立“河长制”办公室的;经费落实不到位,未专款专用的;河道发生堤防溃口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管河道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

(十三)深化管理改革。各级“河长”要督促落实河道管理机构和单位,协调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建立河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良性工作体系。

(十四)加强监测预警。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道水质监测、河势监测、水文监测和遥感监测,定期对河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布重要河道健康公报,加大社会公众对重要河道管护的关注度。

(十五)注重能力建设。重视河道管理设施建设,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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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蒸湘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明确了区委书记为第一河长,区长为总河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河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精神,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构建了河长制工作体系

3月底,谷平区长主持召开了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了河长制工作;4月初,全区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衡蒸办19号),细化实化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项任务;对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同时在政府机关办公楼817室设立衡阳市蒸湘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设施设备到位(衡蒸河委2号、衡蒸编发25号);4月份,市水利局在《衡阳日报》对全市区级河长名单统一进行了公示。8月份,对镇(街)、村两级河长名单在区党政站进行了公示,10月建立了《蒸湘区河长制会议制度》、《蒸湘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六项制度,积极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

二、摸清了河湖现状

按照省市“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要求,区河长办全面开展了河湖现状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分流域、分行业、分区域全面排查影响河流健康的.问题.河长制实施范围覆盖全区河流,衡蒸河委办〔20xx〕1号中明确“蒸湘区所有河流、湖泊(含水库)全部实施河长制”,5月,经排查确定区级河流有蒸水、杉旭河、柿江河3条,乡级河流有6条(呆鹰岭镇的鸡窝山、熬陂河2条,雨母山镇的谢家台、代背河、畔龙桥河3条,联合街道的幸福河1条),明确3条区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流河长、6条乡级河流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25段河段由村干部担任河段长。按照“分级负责、先行试点”原则,7月,确定杉旭河为我区“一河一策”试点河流,9月已全面完成杉旭河蒸湘段的河流排污口和排水口、沿河500m范围内养殖场、砂场、沿河垃圾点、周边黑臭水体、沿河水闸、桥梁、泵房、排渍站及其它建筑物、一级支流、河道保洁、防洪堤、拟建污水处理厂、水土流失等18个事项的调查摸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等相关资料已汇编成册。

三、加强了河道管理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3月15日,我区开展了“关干全面推行河长制,共同呵护燕湘美”的主题活动,区长亲自到现场参加活动,带队到蒸水河巡查,并宣布全面启动全区河长制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树立河长制公示牌48块。二是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坚决落实市城区河道禁止采砂,督办协调各镇认真落实河道采砂整治,取缔非法砂场。大力推进河道保洁工作,全力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河道整治。3月以来,我区河道保洁打捞队伍对全区范围内蒸水水域面的垃圾打捞,共出动14次,清理出河道管理范围河岸内垃圾和河面垃圾近1300吨,依法处理3起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的行为。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20xx年,为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河长制工作任务,我区将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为了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河、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保护河湖水质,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明确区、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机制、方式和金额,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对乡镇、行政村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区、镇(街)河长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凝聚起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将工作压实到河长、到成员单位、到乡镇村组。同时要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调动和发挥社会公众、沿河湖群众的积极性,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保护生态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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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昆明市召开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要求,要抓好重点,突出河长主治、源头重治、工程整治、标本兼治、社会共治、依法严治,全力推进深化河长制各项工作。

在下午的推进会上,王喜良要求,我市河长制工作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要正视问题、攻坚克难,切实发挥好省会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全力以赴把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大局意识,既要兼顾当前发展,又要着眼水资源的长远利用;既要兼顾城市开发建设,又要统筹生态宜居农村建设,让绿水青山成为昆明最宝贵的资源、最靓丽的名片。要强化创新意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以创新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完善的制度来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治理之路。

王喜良要求,要抓住重点,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突出河长主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建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河长制网络体系,明确治理责任,发挥好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河长的优势和作用。二要突出源头重治,把破坏和污染河(渠)湖库的行为控制在源头、遏制在萌芽,着力解决点源和面源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三要突出工程整治,按照“一河一策”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和营运监管,切实发挥好工程设施的环境效益。四要突出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综合运用搬迁、升级、淘汰等多种方式提升现有产业形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五要突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市场、政府、社会各方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治理的良好格局。六要强化依法严治,健全涉河法规体系、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以最严厉的法制手段,推动河湖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

据悉,作为全国较早实施河长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地方法规的城市之一,昆明在2008年就在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长责任制,对36条出入滇池河道及支流进行综合整治。经过全市上下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河道管理体系,河(段)长责任制的实施,对探索滇池治理有效路径,促进滇池水质持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滇池流域主要河道水质逐年好转,2016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6条入滇河道水质全部达标,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了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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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宣传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指导思想,大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谋划的理念思路,提倡全民参与,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提高公众河库保护意识,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保障我镇河库健康。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在我镇中心校开展河长制工作进校园活动,推行“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的创新治水护河模式,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美丽河库,加快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推行“以师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的创新治水护河模式,发挥师生河库保护管理教育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的

加强中心校学生环境保护教育,把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河长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宣传到校园,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为渗透到中心校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之中,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意识,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带动保护环境社会风尚的形成。

三、活动主题

“小手拉大手,爱我家乡水”

四、领导小组

长:叶勇成

员:河长办、水利干部

五、实施地点溪柄中心小学

六、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爱我家乡水”为主题的河长制进校园活动。

通过“共建、共治、共促”的方式,让孩子们向广大家长积极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他们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倡议学生和家长自觉保护美丽河库,维护良好生态,建设美好家园。以此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让溪柄镇的“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天更蓝”。

(二)讲授一堂河流保护课。

以“保护好母亲河,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激发师生“参与河造保护、共护母亲河”的意识。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保护我们生存的环境,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营造良好的环境资产,是一项长期的、永不能松懈的工作,让学生做环保理念的积极倡导者,做生态文明的努力推动者。

(三)进行一次主题签名活动。

组织学生以“绿色河水、舰丽河道、从我做起”为主题,进行一次签名活动,通过签名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安全意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河长制工作进校园活动”,将其纳入河长制工作重要内容,确保将河库保护管理教育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学校阵地作用,利用教育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校信通等积极向师生及家长传播河库保护知识,管造浓厚的珍爱河库、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确保安全。

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第一原则“不影响学习的, 不影响安全的”,参与活动的教师及工作人员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及自身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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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20xx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20xx年,我乡对紫溪河、板渭河进行了多次巡河,主要对紫溪、板渭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鱼类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排查。对巡河结果及时处理,对打捞上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就地焚烧的就地焚烧、掩埋,不能焚烧的垃圾打包运走,避免二次入河。巡河发现电鱼、毒鱼的行为4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

今年来我乡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乡级财力有限,就村庄保洁和河面清理垃圾工资每年就达到30万,没有更多的财力去对河道进行维修和保护。巡查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门执法权,给巡河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存在这些问题,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多搞几次统一行动,严厉整治河道内发生的所有问题,使全乡河长制工作越做越好,真正做到“水清、岸绿、河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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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精神,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情况

(一)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河长、乡长为副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印发了《xx乡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怀化市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乡河长制工作方案,方案对我乡河长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三)进一步加强乡、村、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坚定开展河长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四)营造浓厚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氛围,在公路沿线,重要路口制作、悬挂了横幅宣传标语,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增强群众自觉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对养殖户、养殖场,乡“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环保办、畜牧站、农技站等单位部门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养殖户、养殖场是否按整治要求落实整治到位,坚决防止直排污染水源。

(六)组织乡村干部职工、保洁员进行巡河、清河、护岸、保水行动,对区域内的河流、溪渠、塘、库内的垃圾漂浮物定期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对河流、水库的清理整治,成效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配合不够紧密。在“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乡村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上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河道治理资金短缺。xx河从未整治过,在我乡的排查中也凸显了出亟须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河道整治投资较大,我乡财力有限,时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我乡地理位置特殊,位于xxx乡交界处和靖州坳上交界处,xx溪上游为靖州坳上,水位上升期间上游大量垃圾漂往我乡境内,因位置特殊、人员有限,处理工作较麻烦。

在今后的“河长制”工作中,我乡将上下齐心、形成合力,自觉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确保环保工作与经济建设齐驱并驾、同步并重发展。要求各村及乡级各部门要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等工作,全面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责任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举全乡之力着力打造绿水青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xx乡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xxxx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到xxxx年底,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让水活起来,让水靑起来,呈现人水和谐的情景。

(二)加大村级干部的培训。为了更好地完成好河长制工作,将邀请上级部门对涉河村的河段长、保洁员、巡查员进行系统的工作培训,增强他们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三)开展河道巡查。乡、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好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账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四)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五)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六)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

⬒ 河长制工作计划 ⬒

今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力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经我委多次开会专题研究部署,总河长、河长亲自调度河长制工作,全区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现将我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高新区范围内共有两条河流,其中蒸水河4.3公里,柿江河2.5公里。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优美”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两条河流的水环境整治,现已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效率搭建工作机构。市政府3月份部署工作以后,我们迅速建立了以区、街道(办事处)、村主要领导为“河长”的三级“河长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为促进“河长制”工作快速实施,先后印发了《高新区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新区“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试行)》等文件,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三大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截止5月20日,高标准落实了人员、机制、办公地点和工作经费,为河流保护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宣传形成保护共识。把宣传教育作为强化河流保护的重要环节来抓,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河流的共识,为“河长制”的推进提供舆论保障。组织区环保局与城管大队等部门一起,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开展了保护“生活河”倡议活动,同时还组织街道(办事处)、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共向村组居民、周边小区住户和沿河散步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份。同时,将“河长”公示牌的树立作为一个重要的宣传载体来对待,在蒸水河、柿江河沿岸醒目位置树立了多块“河长”公示牌,广大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多举措提升河流环境。一是洁化河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强化河面保洁,租用一艘船随时打捞河面上出现的漂浮物,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随时监督,确保河面时刻保持洁净状态。二是净化河水。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和提质改造工作力度,将高新区段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坚决做到污水零排入。三是美化河岸。对区内采砂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将13个砂场和1个搅拌站全部迁离蒸水河岸,同时加大对蒸水河岸风光带的投资建设力度,硬化河道边坡,河岸植树种草,为市民提供舒适的江边生活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客观上:由于高新区现阶段人员编制有限,可用于专职进行“河长制”工作的人员欠缺,导致相关工作进展较慢。主观上:由于“河长制”工作目前尚处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有些工作人员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相应的巡河、晒河、管河、治河工作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堵截七个污水口的排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高新区将继续严格按照 “河长制”目标管理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扎实有效做好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高新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坚持长效治水。开展水环境大排查工作,对可能威胁河道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进行地毯式搜查,对存在的隐患出台对应解决方案,建立覆盖全面、监管严密的水污染防患防控体系。

二是坚持全民治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广告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治水工作。建立全民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24小时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坚持创新治水。坚持“可游,可赏,生态休闲”的河道治理理念,依托高新区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推进“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生态河道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示范性沿江风光带。

⬒ 河长制工作计划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现黑臭状态,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困扰,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根据《xx市环境状况公报》(20xx年),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仅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达标率在全省居后,内、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内河水质,按流域评价标准仍不达标,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现象。xx市虽然已基本建立起对各区政府的大气环境质量的刚性考核机制,但确未覆盖至水环境质量。在尚未形成水环境质量刚性考核机制前,水环境“河长制”作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区进一步重视水环境质量,推动各区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继而有效提升水环境质量。

20xx年4月,国务院正式下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水十条”明确了2017年消除黑臭、20xx年3类以上水体达到省“水十条”要求等具体目标,而对比xx市目前现状,差距甚远。因此,亟需出台多类政策和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从市级层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质监测评价和目标责任体系。2013年,xx市政府正式印发了《xx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通过“河长制”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逐条明确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河长,负责落实该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项措施,明确属地政府责任,以重点断面达标为目标,推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的持续改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xx市“河长制”管理情况

1.1 “河长制”管理考核内容

1.1.1 明确“河长制”管理范围 xx市对于河长制河道实施市、区两级管理,市级河长制河流包括除长江干流、湖库以外的功能区水体、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广泛关注的主要河道,跨区(园区)的设出入境断面及控制断面;区级河长制河流则由各区(园区)自行梳理、确定,确保区(园区)内主要河道全覆盖。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条河道纳入“河长制”河道管理。

1.1.2 明确“河长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区政府两级河长制河道管理体系,对各区政府的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开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区自查、市管理部门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单条河道考核与区政府综合考核,其中单条河道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目标、水环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护等3个方面;区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辖区内河长制单条河道考核情况、区级河长制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媒体曝光情况等。

1.1.4 考核结果的应用 根据考核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并向社会公开,向市督查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水环境河长制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区长(园区主任)环保目标责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制等考核。

1.2 “河长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河长制”推行2a以来,市、区两级均高度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在市级层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态化的部门协作机制;在区级层面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也较为顺畅,其中江宁区等专门成立河长办,统筹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实施河长制管理后,各区水环境整治积极性明显提升,针对辖区内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计划,通过采取截污、清淤、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现象,水质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宁区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区护城河、浦口区城南河、建邺区向阳河、玄武区玉带河等从原来脏乱黑臭变为水清岸洁,已成为市民休闲新去处。

1.2.3 通过长效管理稳定成效 各区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护机制,定期打捞水面及两岸漂浮物,同时对相关具备条件的河道实施引水补水。建邺区、江宁区、六合区、河西管委会等已形成了较好的长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较少、引水补水机制完善,对水质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xx市“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

2.1 河长制工作机制还不完善 个别区未充分重视河长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使得相关工作难以推进和开展,区域内河流黑臭现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质达标率较低 部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滞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网尚未完全切换到位、部分管网疏于管养等情况,污水下河现象屡见不鲜,尽管引水补水常态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计划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属地管理,具体整治工作落实在各区。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连贯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关系,而各区的整治方案自行确定,导致了河道整治计划总体规划性不强。因此,目前存在着上游区(园区)未进行整治,下游区(园区)已开展了整治,导致下游区(园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情况。

3 意见与建议

3.1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责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梳理区域内河流,纳入区级河长制管理,按照河流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进实施;同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辖区内河道管养责任部门,建立长效的管养机制,做好河道管护工作。

3.2 持续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进一步加快推进河流汇水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对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对污水下河现象进行整治,切实改善河道水质。

3.3 强化水质异常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纠正不规范的排水排污现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监测、巡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应急联动,确保水质异常时能够及时处置,对河道污染问题要向社会信息公布。

⬒ 河长制工作计划 ⬒

我镇位于绿水河主河道上,上游为永乐镇,下游为文星镇,主河道流经我镇7个行政村,长约7.4公里,流域面积20余万平方米,是我镇群众生产生活主要用水来源之一。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 镇党委、政府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考核到位,绿水河保平段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2017年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后:

一、 工作推进情况

1.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党委书记任总河长,主要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由分管副镇长任主任,业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推进与协调。三是设立镇村社河(段)长。绿水河镇级河长由镇长担任;流经的行政村均设立河段长,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并由镇派驻村干部作为联络员;各村细化辖区河道,分社分段包干,聘用保洁员,明确责任人。四是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巡河巡查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切实明确工作要求。

2.群众宣传到位。利用村社干部会、坝坝会、广播会、村务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截止目前,我镇20个行政村均召开了宣传动员大会,制作环保宣传栏20个,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群众的绿水青山意识明显增强,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

3.集中整治到位。一是彻底清理河道。我镇绿水河河道较长,建有石河堰1处,水流较缓,水葫芦疯长,多处倒伏树木堵塞河道,也很容易聚集漂浮物,整治难度非常大。2017年,县统一水面清理成效明显,在此基础上,我镇又多方筹措人力物力,组织党员干部等头顶烈日对辖区河段进行彻底清理,现已初步实现河畅水清。二是严管河道排污。对非法设置的排污口全部予以取缔,加大畜禽养殖场专项整治力度。争取项目建设安乐场镇污水处理站1座,技改保平场镇污水处理厂1座,预计今年将全部投入使用。

4.日常监管到位。建立《河长制巡河巡查制度》,明确镇级河长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巡查每周1次,村级河长每天1次,保洁员每天1次巡河,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沿河居民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场镇污水管网老化破损、覆盖面不足、雨污管网未分流、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仍然不强,以及沿岸部分居民自身无能力、不主动建设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2.河道保洁缺乏资金保障。目前,我镇已多次组织人员进行河面漂浮物清理,但此工作需匹配专项资金,固定专职人员进行维护。

3. 河岸线损毁情况。境内部分河堤因年久冲刷损毁,岸线下部漏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 整改措施

1.完善场镇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组织力量对直排户进行监管,对贫困户等无能力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建设。

2. 多渠道筹措资金,探索河道保洁长效机制,确保保洁工作正常运转。

3.我镇目前正在进行河岸线损毁排危,对仍存在险情且无法或无能力排危的部分区域,通过设置告示牌等方式进行告知。

4.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肆意倾倒生活垃圾、河道采砂、建筑垃圾等行为坚决从严重处,切实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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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体制机制

1.压实河长湖长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段长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总河湖长是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河湖最高一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河湖段长是相应河湖段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是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单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河湖巡查工作,保证巡查频次、巡查质量,着力发现问题、组织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巡河巡湖日志,完善“一河(湖)一档”。

2.构建长效机制。健全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各级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河湖长制的统一领导,健全兵地一体、部门联动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部门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河湖长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3.落实工作人员。结合机构改革,尽快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经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河湖长制工作力量。

4.切实发挥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功能。各县(市)要认真整理基础资料,加快完成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更新工作;组织各级河湖长及有关人员利用“河长通”App和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工作,推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长办”,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xx年全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95.56亿立方米以内;各县(市)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及每条河流。

6.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继续加强农业节水建设,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和城乡生活节水改造,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污废水处理回用率。

三、加强水域岸线管理

7.开展河湖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河湖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河湖的有关河湖长要组织编制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的安排,持续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湖、非法采砂。(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各级河湖长落实)

8.编制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积极配合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湖长的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复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喀署发〔20xx〕2号)的要求,地区领导担任河长的2条河,应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规划批复工作,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49条河、其他需要编制岸线保护规划的乡级河流,应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规划批复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水利部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要求,启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倒排工期,强化督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完成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的河湖,要及时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9.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对有采砂任务的河湖,要抓紧编制采砂规划;没有编制采砂规划的河流,一律禁止采砂。严格采砂许可管理与审批,明确采砂量、采砂范围、采砂方式、采砂弃料堆放、采砂坑回填等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历史上采砂形成的弃料堆、砂坑等,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0.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12个县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0%。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11.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功能区和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整治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工业园区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水环境。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登记、审批;对塔什库尔干河、叶尔羌河、盖孜河、提孜那甫河、库山河、喀什噶尔河、吐曼河、克孜河等地区8条重点河流1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研究制定更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督促按时限完成行署办公室《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喀署办发〔20xx〕1号)目标任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

12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落实农村河湖、渠道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保护

13.加强生态补水。高度重视重点区域的生态补水,积极配合塔里木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工程和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制定重点河湖水系生态补水方案,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落实生态补水任务。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科学实施水系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管

14.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加强河湖水资源、水环境、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河湖水质动态,加强取用水监控,实现监测成果的全方位共享。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提升突发水环境事故处置能力。

15.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建立多部门、地方与兵团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巡查检查,严厉查处涉河湖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强化保障措施

16.加强考核。加强对下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指导,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督办、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7.加强培训宣传。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交流学习,相互借鉴经验,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快推广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湖治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治水格局。

18.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河湖管理保护模式,积极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 河长制工作计划 ⬒

“街长制”探索新路径,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设立“总街长”统筹管理,“分街长”分路段管理,重点改善“门前三包”、占道出店经营、乱停乱挂乱放、噪声乱响、灰尘乱扬、污水乱排等现象,落实“总街长”主体责任,“分街长”属地责任。定期开展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扩大整治范围、提高整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整治工作,严管严控辖区内“脏乱差”现象,提升城市颜值。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街巷管理无死角、全覆盖,真正发现基层问题,化解初期矛盾,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河长制”“有名”到“有实”,擘画双河美丽画卷。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宣传“河长制”的重要意义与必要性,引导更多干部、群众自觉加入“护河、保河、卫河”的行动中来,守护母亲河。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水利站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做好河湖摸底、集中整治、后期维护提升等各阶段的工作,建立“清四乱”台账,发现一处、处理一处、整改一处,坚决做好河湖的守护工作。明确“镇村河长”,深入推进开展每周、每月巡河任务,填写巡河日志,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一河一档”,实行河湖动态监管。

“林长制”推深走实做细,打造绿色生态发展。

强化护绿,落实“一把手”带头,各林长及护林员“跟随”,主动巡山护林,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方位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切实筑牢林业生态屏障。加快增绿,每年“3·15”植树节做好该镇的植树造林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生态护林员及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大力营造推崇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严格管绿,结合入户走访,宣传松材线虫防控的意义,督促农户及时处置松木大柴及疫木制品;高度重视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禁使用和外运松木,全力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路长制”助推“路长治”,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落实责任人,分片分区包干,严管道路沿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秩序、安全隐患等情况,立查立改。常态化做好文明劝导工作,履职尽责,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戴头盔骑摩托车、礼让出行,及时整治各路段存在的不文明行为、不文明现象。加大整治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将不文明行为纳入振风超市“黑榜”管理,后期进行跟踪教育,传递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城市形象。积极探索新模式,定期总结提升,充分借鉴河长制的成功有效经验,不断修正、不断创新、不断完善“路长制”,真正建设好“四好农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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