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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精华15篇)

发表时间:2024-02-05

我们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今,我国人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合同内容与格式是否合规,并符合相应的条件。希望这些技巧能帮助您成为更出色的领导者!

劳动合同(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试用期)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工作地点: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时间: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1计时工资: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以确认公布产品单价为准计件,不低于______元/月。

五、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及其他: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按照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其它约定条款: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地点、岗位、职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务变更后其薪资也将同时变更。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并参照考核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职务及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3、乙方必须自觉遵循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

5、乙方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方根据自身业务特点,有权安排乙方在晚上或休息日加班,并完成业务淡季补休。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支付等,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住址(通信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 XXXXXXXXXX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要求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本职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澳路548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选择下列其中一项)

□本合同为综合计算工时制;□本合同为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时间或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乙方休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3.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等休假。

四、劳动报酬

1.乙方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嘉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发给乙方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作为乙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属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甲方按照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计发乙方的工资报酬。

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5.如甲方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甲方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6.甲方每月10日以货币或转帐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甲方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

7.甲乙双方对工资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第九项中约定。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在每月应付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自愿提出不需要甲方办理社会保险,也不需要其它相应的经济补偿。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止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范措施。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劳动纪律

1.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2.如乙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证明,或使用假证 而导致其它不良影响与后果,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乙方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不得拒绝、拖延或隐瞒应移交事项。如果乙方拒不按规定办理或移交不完全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另有约定的,可在本合同第九项中约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有关手续。

4.乙方因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除合同,甲方将不承担对乙方的任何经济补偿;若乙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害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制订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和《员工守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员 工 入 职 登 记 表

入职承诺:入职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及其它情况;本人已知晓《员工守则》,并承诺遵守;本人无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竟业限制协议。表中所填内容均为真实情况,提供的身份证件合法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入职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不予个人经济补偿。

入职人签字: 年 月 日

员 工 守 则

1.员工均应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2.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3.热爱公司,忠诚敬业,勤勉谦虚,认真履行在公司应尽的职责。

4.服从公司的人事和工作调配,尽忠职守,服从上级,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5.努力钻研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6.工作主动积极、保证质量、提高效率,不拖延、不积压,完成公司交与的各项工作任务。

7.爱护公司财物,规范使用机器设备、工装夹具、物料等,不故意损坏;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化公为私。

9.维护公司形象,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10.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业务,或兼任其它厂商的职务。

11.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接受馈赠、贿赂,贪 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2.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下班后不得擅自留在工作场所玩耍或处理私人事务;工作时间和考勤、请假等,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或通知。

13.不得私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区域。

14.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物品及文件资料等)出离公司。

15.每天上下班时做好机器设备、物料、工具箱、工作台、办公桌及工作区域内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16.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艺要求和安全作业规定。

17.工作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闲书、报刊、听音乐、随便接打电话以及干私活、吃零食、吸烟、打瞌睡、酒后工作等,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18.严禁在电脑上看、听或下载与工作业务无关的内容。

19.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朋好友;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会客。

20.工作时间内不准任意离开岗位或串岗,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21.禁止在工作区域、检验室、仓库、配电房等禁烟场所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2.保持仪容整洁,在公司内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裤或背心、穿拖鞋;必须身着公司提供的工作服、鞋进入工作区域;规定需要戴上安全头盔的必须戴好后方可进入相应区域。

23.语言礼貌、举止文明,不得吵闹、骚扰、恐吓、漫骂、施用暴力,或互为聊天闲谈,或造谣生事、扰乱秩序。

24.同事间团结互助,通力合作,不搞小团体和分裂帮派活动。

25.个人应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附则

1.若有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违反公司制定的其它规章制度,公司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作出处罚决定。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换岗、降级、减薪、劝退等,情节严重者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2.本守则已提交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以上守则,接受人已熟知,无异议,并承诺遵守,若有违反行为,愿意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罚(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等);同时不要求公司对个人的经济补偿。

制订方(盖章):XXXXXXXXXXXXXXX 接受方(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苏州市劳动合同样本,合同范本《苏州市劳动合同样本》。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月 日起。并约定试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篇4)

1、《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3、《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5、《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篇5)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终止劳动关系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与甲方于______签订劳动合同

1.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天内,将乙方负责的未完成工作项目提前移交给甲方相关人员。乙方所掌握和使用的公司所有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电子文件和物品也应移交给甲方,并编制移交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披露、公布、公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第三方知晓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掌握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已终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试用期

1.本合同试用期为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职务(工种或岗位)为。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详见部门职位说明书。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度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三)本行业带有特殊性,淡旺季较为明显,公司依法制定符合本行业的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1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 1510 元/月;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为 1510 元/月。

2. 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详见薪酬管理制度。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详见薪酬管理制度 。

(四)甲方每月 15 日发放 上月 (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将安排乙方补休。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八、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甲乙双方可就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依法签订专门的协议。

(二)甲乙双方签订培训协议的,且协议中有约定服务期的,乙方应等服务期满后才可离职,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公司《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劳动合同(篇7)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从事 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无条件服从;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按以下第 方式计算工资:

1、计时工资 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甲方应以以法定货币支付工资,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工资不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按法律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均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xx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

a(固定期限);

b(无固定期限);

c(以 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 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

a(定时工作制);

b(不定时 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 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 150%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 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 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8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 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篇9)

名称: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位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保证乙方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

2、试用期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____________/月。

3、加班工资基数____________/小时。

五、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及其他

1/2页

(一)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支付等,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八、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九、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篇10)

用人单位全称:

地址:

劳动者: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时间: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岗位:

技术等级:

健康状况:

参加工作时间:

主要简历:

家庭主要成员;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愿签订如下一劳动合同,共同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定期: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学徒期限的工种,学徒期_____年____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二)不定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生产(工作)任务及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分配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 工作,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应根据国象、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规定,给乙方提供必需的生产(工作)条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按岗位责任,检查督促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按照国家、省和企业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处分;

3.根据生产工作或调整劳动组织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动乙方生产、工作岗位,改变乙方工种;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5.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6.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宜传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经常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2.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和技术业务素质;

4.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按时发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保险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权利:

1.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有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参加工会,参军,参与民主管理和担任管理人员职务,评选和被评选先进职工等项权利;

2.按规定领取工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要求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

5.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令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和甲方的机密,爱护公共财物;

2.按照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遵守劳动纪律、服务规范、安全生产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3.服从领导,尽职尽责,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4.努力学习政治文化,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技术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

5.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杜会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二)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现行规定执行;

(三)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丧假、节育假、产假、探亲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费、困难补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托等按国家、省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失业保险基金、退休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省规定由甲乙双方负担。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缴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五)乙方退休养老保险待遇、工龄及养老保险投保时间计算,按国家、省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而且不损害国家和双方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其他情况:

(二)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责任的;

5.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伺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又没有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内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

2.甲方未按照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必要劳动条件和保险福利待遇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的;

6.乙方出境定居的;

7.乙方要求辞职甲方同意的;

8.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在下列情史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产、工作确实不能离开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技工学校),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未满_______年的;

3.属于技术骨干,担任某项重点工程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变更、续订、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九)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有关事宜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应交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在三十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无效,由劳动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

鉴证人(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篇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

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

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

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劳动合同(篇12)

单位分立合并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吗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那么,在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时候,是否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呢?要按什么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有关知识。

依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

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有一定条件的,但并不包括这里的用人单位分立合同的情况。所以劳动者们要注意了,在单位分立合并时是不能要求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篇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和试用期

1.合同期限(约):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职务、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xx xxx xxx xxx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执行: 月生活费:_____元/月,日工资: 元/日。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_____元/月。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3.余款在农历 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由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清单由甲方存档保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对乙方的管理。甲方应当将有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造安全工作的环境。

3.甲方为乙方缴纳规定的保险,甲方确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漏保。

4.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奖罚乙方的依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3.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结清乙方的工资。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劳动合同(篇14)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

第一、“劳动关系”的定义以及“劳动者”主体资格不明确。

国家建立劳动合同制度,主要是为了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法虽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无论在劳动法中,还是在本法中,我们均无法找到“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法对用人单位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争议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认定与区别问题,并不太可能因为本法的颁布实施而得到解决。比如:保险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的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大学生能否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些问题将继续存在争议。这不能不说是本法的一个缺陷。

第二、没有明确全日制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周期。

本法第72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但是,对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本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虽然《劳动法》早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工资,但是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是在次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有的是次月1日,有的是次月5日,还有的是次月10日,甚至还有次月29日才发放的。至于具体到次月的哪一天发放才属不合法,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又实实在在是按月发放工资,似乎也很难认定用人单位违法。但是,这样种做法的结果是劳动者总有一定期限的工资无法及时领取,而且延后发放的期限越长,劳动者被留存在用人单位的工资就越多,有的甚至接近一个月的工资。

所以,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亟待有关部门规范,以防止用人单位延长发放工资的周期。否则,用人单位将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漏洞,在劳动合同中将发放工资的时间近可能地延后,这将严重影响劳动者及时领取工资和辞职的自由权。

第三、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不明确。

对试用期进行规范,是本法的'一大特点,也广受舆论好评,但笔者不以为然。本法第20条规定虽然对试用期工资的标准进行规定,但是该规定仍然不明确,存在严重的漏洞。

本条规定了试用期的工资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外,还有一种理解最低档工资没有80%的限制,说明这里的表达有歧异)

但是,其中第一个条件中可以选择有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所以,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第一个条件。如此一来,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问题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套用这一标准的话,本法规定“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摆设。

第四、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反复试用,损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本法第19条规定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笔者认为这一规定过于绝对。没有考虑到离职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现在离职员工回原单位工作的情况越来越多,其间隔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几个月,有的好几年。笔者认为,对于这类离职员工重新被单位招用也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明显不合理。因为时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或者就职的部门和岗位与原来不一样。甚至由于人员的变动,原单位没有人认识这个曾经在单位工作过的人。所以,如果因为是同一个单位和劳动者,就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很可能引发新的问题,用人单位招用离职的员工不能约定试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顾虑,但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者有可能依据本条提出异议,引发新的纠纷。

第五、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定义模糊、终止条件不明确。

我们都知道本法突出的特点是引导劳动合同的长期化,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但是,要认真考察一下本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我们会发现存在一些的问题。

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笔者认为这一定义存在几个问题: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无确定终止时间”如何理解的问题:是理解为可以随时终止,还是理解为不能终止?很显然不能理解为随时终止,但是如果理解为不能终止,显然也是没有道理的。因此,“无确定终止时间”表意不明确,让人感到费解。

根据本法的规定,笔者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不得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受限制的。

二、本条规定“无确定终止时间”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也让人难以理解。笔者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定的合同期限形式,不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为“无确定终止时间”,双方只需要约定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可,甚至在一定情形下,法律可以直接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根本不存在双方对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约定”问题。

另外,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几种情形,包括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关闭撤销、提前解散等。但是,对于一个正常运作的企业,若劳动者因故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又达到退休年龄,该如何终止该劳动者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法并没有规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单方终止达到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很难找到法律依据的。

第六:没有明确“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和标准。

根据本法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本法并没有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和标准做出任何规定。因此,用人单位有可能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通过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来规避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甚至有的用人单位有可能滥用本条的规定。

另外,笔者认为本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本身就没有明确的期限,在很多情况下,是否需要三个月才能完成,可能在事前是难以确定的。由于事前无法确定,所以用人单位很可能约定了试用期,而事实上有可能这项工作在试用期内就完成了,这对劳动者来说也是不利的。

第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病防治作为合同约定条款。

首先,何谓“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这一条款在实践中对保护劳动者权利所能发挥作用必将大打折扣,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很难在劳动合同中正确规范地约定这一条款。

其次,笔者个人看来,这样的条款根本不应该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应该由法律法规来规范,规定由用人单位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方面应该遵守的一些规定和原则,而不是授权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从实务的角度讲,其实是授权用人单位单方规定)。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假如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又该如何执行呢?不本法也没有明确。

本法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果劳动合同根本没有约定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那用人单位岂不是永远不可能发生违反“约定”的情形,那劳动者岂不是永远无法根据这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禁止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设定违约金。

虽然本法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为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而且立法者的意图是要求用人单位尽可能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但是,本法却规定劳动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对劳动者设定违约金或者追究赔偿责任(有培训协议的除外)。

如此一来,劳动合同期限条款成了约束用人单位的单方条款,对劳动者是没有约束力的,这样的条款作为合同约定条款就没有意义了。因为劳动者可以对自己工作和未来收入的稳定性有较清晰的预期,但用人单位却无法预期到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因此,本法实施后必然导致企业人才流动过于频繁,严重影响企业人员的稳定性,可能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包

括流失到国外)。企业人才流失和离职频率过高,对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没有好处的,尤其是一些关键岗位的劳动者可以不受限制地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同时,不要求劳动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利于培养劳动者守合同、讲诚信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虽然这种观点可能遭到劳动者的反对,但是笔者还是坚持这样认为,只是对劳动者违约责任的设定需要法律明确的规范)

第九、违反培训协议服务期限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法第22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的约定应该承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该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一规定只是要求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培训费用进行补偿,实际上对劳动者没有太大制约作用,难以保障用人单位的利益,消除用人单位的顾虑。

笔者认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应当适当地高于培训费用,以有效地对劳动者遵守约定发挥制约作用。否则,将导致企业之间人才恶性竞争,也影响企业对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在目前企业普遍不愿意为员工培训进行投入的情况下,这样的规定可能导致企业今后对于员工培训方面的投入更加慎重,对于提高我国劳动者整体素质是没有好处的。要知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培训往往要比在大学学习到的东西更为实用。笔者认为国家的法律应当鼓励企业对员工培训进行投入,提高企业培训投入的积极性。

第十、变更劳动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本法第35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但是,立法者并没有考虑到有些变更虽然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但对劳动者却是有利的,比如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内为劳动者提高了薪资待遇,晋升了职务,一般都有可能用人单位单方决定的,未必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尤其是今后长期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成为主流,有可能出现签一次份劳动合同用上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情况。在这么长的期限,完全有可能在薪资待遇等方面发生有利于劳动者的变化。如果法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能有效,那么用人单位就可能故意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确定,随时以无书面变更协议而“反悔”,将工资待遇降回到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甚至用人单位有可能以劳动者不当得利向劳动者索要已经支付的差额部分的薪资待遇。这对维护劳动者的权利是不利的。

第十一、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不明确

本法第23条和24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时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但是,笔者认为这里所谓的“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作为一个兜底条款,几乎可以把所有的劳动者都“兜”进去了。因为作为劳动者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讲,不论其职务高低必定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机密。换句话说,所有劳动者都有义务对本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至于劳动者是否知道或者是否有可能接触商业秘密,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滥用该条款,任意扩大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那么对劳动者来说显然是不利的。

第十二、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的标准不明确

本法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对限制就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也没有对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数额进行限制。这样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用人单位有可能利用自身的优势,让劳动者签订经济补偿标准较低,而违约金较高的竞业限制条款。这将严重影响劳动者自由择业。

第十三、无效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参照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确定

本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的劳动报酬确定。笔者认为这一规定里不合理,没有考虑到约定的劳动报酬与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的存在差异以及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

如果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与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么按照本法的规定,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形:在约定的劳动报酬较低的情况下,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反而可以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反之,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报酬较高的情况下,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反而更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笔者认为应该根据引起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来,按照不利于引起劳动合同无效一方的原则来确定劳动报酬,即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引起劳动合同无效,应该在约定工资和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中选择较低的一种工资标准;反之,应该选择较高的工资标准;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标准确定。

第十四、“支付令”中看不中用。

本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会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条规定看起来很美,实际没有什么实用价值。稍有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都知道,《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也就是说法院是不审查债务人提出异议的理由是否成立,只要提出异议,支付令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劳动者来说,等于没有申请支付令。这种看上去很美的规定无形中在引导劳动者申请支付令,但结果却是增加了劳动者追讨工资的程序和时间以及经济成本。

第十五、第三十八条的第一款(六)规定不明确。

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而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由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很多,包括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第38条前五种情形均属此类)和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各种情形,但本条对“法律、行政。

劳动合同(篇15)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护理人员管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楼担任护士,主要负责老人生活护理及相关服务;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需要在老人房24小时作息。乙方每周休息一天;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放假一天;休息休假期间按基本工资发放;休息休假前向主管领导请假,休息休假前妥善安排我照顾的老人。

第四条:劳动报酬和奖金

乙方月工资总额:______________

乙方放弃休息休假,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年终享受全勤奖300元,全年享受无责任事故安全奖200元;甲方每月全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根据国家规定,甲方按月为乙方(非本地户口)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医疗保险)。年标准39.36元/月/人。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劳动和劳动保护条件,如工作服、手套、口罩、洗澡、清洁、劳动所需的用具和物品,以及沙发床、休息用床上用品等生活条件。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应具有应有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政治学习、专业技能培训(甲方提供培训费)、技能竞赛等活动,获得上岗资格;乙方应自持有证书之日起,继续为甲方服务至少3年。乙方违反服务期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培训费用的违约金..

2.乙方在本职工作中应服从同级主管的管理和指导;上班不做私事,不串岗,不离岗,不收,拿老人和家属的钱和东西;团结协作,没有流言蜚语,员工之间没有争吵;以爱、耐心、真诚、关爱对待老人,不带态度地爱护老人,一视同仁,热情规范地为老人服务;经常和老人家属沟通,征求他们的意见。

3.根据甲方规定,洗衣房每周定期给老人洗衣服(内衣除外,有排泄物的衣服要清洗干净送到洗衣房)。为此,乙方应自觉遵守本规定,掌握老人大小便规律,定期为老人取尿,最大限度减少垫污染。

4.其他按甲方工作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劳动合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意见或向相关方反映甚至投诉,甲方应无条件纠正并依法履行本合同。

2.乙方因失职未进行巡查、检查、监督、报告、安全意识和安全对策,导致老年人安全等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声誉和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济损失金额的30%-50%),接受警告、严重警告,扣除年终安全奖,经批评教育仍不能积极改善的,予以辞退。

3.乙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工作制度的行为,视为乙方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方未依法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单位无法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甲方工作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

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附于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