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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合同(合集8篇)

发表时间:2023-12-26

电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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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服务部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及范围

1.本合同以_____特检部门发证之日起生效。服务期为____年,即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建筑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物设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形式

1.乙方提供全日制紧急故障维修服务。接报修电话后迅速到达维修现场。

2.乙方维修期内免费提供设备易损件和低值易耗品,因不适当使用损坏的配件除外。

3.保养为每月两次,并且每次服务都由业主认可签字。

三、甲方责任

1.安排专人负责维修实施,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工作时,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上的方便,并在工作报告单上签字,包括更换零部件签单。

2.对于因甲方人为导致设备部件损坏,由乙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件,费用由甲方负责,对任何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工程项目及零配件更换,乙方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完工后再向甲方结算费用。

3.自到货之日起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电梯修理、更改增加功能,应于乙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解除无偿保修保养合同。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质量责任。

4.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年检时用。

5.负责对使用电梯人员的教育及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电梯维修工必须按照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发的市房业字(83)第518号和市房企(83)第104号及市房经管字第(86)第288号文件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发的(2002)

278号及市政府13号令的各项规章守则进行工作,认真填写运行维修记录。

2.必须定期对维修工进行技术培训并加强劳动服务态度和责任心的教育,定期对机房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发生故障时及时维修。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有支出应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由甲方签字承诺后实施服务。若同意甲方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倍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5.维修人员实施规范化服务,服务质量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

6.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性检查。

7.合同期内对正在进行维修施工未经乙方负责人或维修人员书面同意,甲方任何人不得启动,否则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8.合同期内凡政府部门的随机性检查,其管理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支付。如发生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损坏,或人身事故均不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

五、违约处理

1.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为期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电梯合同 篇2

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机号、数量、附件。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期限:

租赁期从报停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机械的期限交纳方式、期限:

租金的计算:

租金的支付方式:

春节期间扣除15天租金(每月均按30天计算) 以上租金包含租赁机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的费用及随机人员的工资。

第四条:租赁期间机械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1、维修: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保养: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3、机械故障:出租方负责,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安全事故;责任方承担,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将所有权移交第三方,出租方应在所有权移交日的15天前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与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自然过渡至第三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若将使用权移交第三方,承租方必须在使用权移交日的15天前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要求, 在付清租金款的同时,取得出租方的签证认可方可移交,承租方租出租方的合同关系过渡至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规定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及时支付租金。

3、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租赁机械不能按期交付,出租方应承担每延误一天向承租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4、出租方必须确保每台电梯双笼15小时运行,15小时外保证单笼24小时可以运行。

5、机械如发生故障若4小时不能及时修复,承租方有权扣除当日租金。 6、出租方派出的操作工应持证上岗,服从承租方工作安排。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施工升降机楼层呼叫装置分机,如正常损坏由乙方承担,如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承担(发射头每个90元,分机每个110元)。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5天内,如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限,应与出租方协商,并办理重新签订合同的手续。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垂直运输的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下述施工电梯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设备概况;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不得低于陆个月,低于陆个月按陆个月计算。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发货单)所列租赁设备及配套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等。

四、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移交手续后,设备进场由乙方向甲方做书面证明,进场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将完好的设备交给甲方并结清租赁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办理退场手续,并及时拆出设备。

3、设备租金按月收缴,不足一月,按天数计算

4、设备租赁费用的支付:每月 日至 日内支付上月租赁费,或约定为:

五、租赁设备进出场、验收和费用

1、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 元由乙方承担,并在设备进场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包括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必要技术参数。

3、乙方应在设备进场时及时按照甲方随车的发货清单清点验收租赁设备的各项,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发货清单交给甲方。如果乙方未按本款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甲方将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将租赁设备的发货清单交付给甲方。

六、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与验收

1、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调试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安装、拆卸、调试的现场条件及人员配合等。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相关设备的基础图及安装现场的技术要求事项,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设备的基础。并按照技术要求核实场地、道路、电源等条件情况,保证设备正常安装。

4、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申请有关职能部门的安装检测,取得检验报告后(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案。

七、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乙方在使用租赁设备期间,租赁设备任何部件、任何装臵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处理,或委托乙方处理,不得带病作业,若因设备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现的故障其修复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乙方违规操作或因供电等乙方的原因素导致的租赁设备发生故障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由乙方配备,甲方可以推荐,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若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设备操作人员的工资费用由乙方结算,不含在甲方租赁费内,

3、甲方将设专人对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八、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设备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2、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3、乙方应对作业范围内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设备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设备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设备发生毁损和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设备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状态;

(2)更换与租赁设备同样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设备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按日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付款后继续租用,合同照常生效。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向对方偿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因设备故障乙方通知甲方维修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维修过程超过4小时时间乙方扣除甲方当天租金。

2、若乙方实际需要的高度超过标准高度,增加部分的安、拆人工费用需另算:安拆费用:标准节 元/节,附着 元/套,由乙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电梯租赁合同范文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甲方因 青海省政协老干部昆明疗养小区(云青花园)A1地块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租赁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

二、租赁单价:

1、施工升降机从启算之日起计算,租赁单价 (不含税价) 为 18000元/月/台(大写: 壹万捌仟元/月/台)。

2、施工升降机进出场费不含税价为18000 元/台(大写; 壹万捌仟元/台)。包括运输、安装与拆除等,二次安装费用5000元/台(大写:伍仟元/台)。

3、施工升降机按甲方要求进场,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4、安装完毕当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第二天起开始计算租金。若甲方逾期验收视为认可,并在安装完毕第三天开始向乙方计算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截止日期以甲方书面“停用通知”且具备拆除条件为准,租期每台不得少于 陆 个月,租期不足时,甲方须补偿乙方约定租期的余额数,超过时间按实际发生的使用时间计算。

5、升降机标准节总高度超过100米之后,超高部分按 捌 元/节/日计算,附墙 捌 元/道/日。超高配置的租期起止时间从安装之日开始至施工电梯拆除退场止。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施工升降机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至拆除时间,甲方应对施工升降机整机及相关配件承担保护责任,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2、乙方免费提供楼层呼叫器给甲方使用,但如果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呼叫器将按以下价格赔偿,呼叫器主机:600元/台,呼叫按钮:50元/个。

3、安装拆除升降机、增高标准节、附着时,甲方提前三天以上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配合施工,以满足甲方的施工需要,而甲方必须安排塔吊配合,现场甲方协调人员 电话: ,乙方服务电话: ; 安装负责人员 投诉电话 。

4、施工升降机基础图由乙方提供,甲方按技术要求照图施工,如因甲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基础质量和承载力没有满足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提供的图纸原因造成基础质量和承载力没有满足设计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放线及施工,若因楼层结构外形异常或基础位置特殊导致需订做附墙件则乙方协助完成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架设半永久性线路,安装总闸,负责电源接到施工升降机配电箱上,保证380±10V工作电压。

6、乙方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配备相应的人数确保施工升降机的运转正常,以保证安全运行。

7、安装前,甲方应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的隐蔽资料,C35混凝土抗压报告。保证施工升降机的进场道路畅通,并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

8、甲方免费提供塔吊、水准仪、经纬仪配合安装,并提供操作工宿舍两间。

9、乙方提供所需规格的施工升降机及相关技术资料,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基础施工图。施工升降机的基础预埋时乙方应进现场配合及认可。

10、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并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出场、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11、乙方每台设备配备的机组操作人员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要,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机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甲方施工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并做好施工升降机的维修及月检工作,月检约定于每月5日,由乙方提供书面检测记录。

12、施工升降机的维修检修时间(安装加标节时间除外),每月累计单笼不得超过3天,超过天数在3天外的,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减单笼日租金。

13、租赁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定期保养检查制度,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谁违章、谁负责。

14、升降机运转期间,因障碍物进入机械上下行程区域和发生物体下落撞坏和挂拉机械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5、甲方要求乙方吊运超出吊笼以外的超长物件时发生的一切人机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确需运送超长物应由甲、乙方双方及时沟通制订安全方案后才能运行,保证安全。

16、设备进场之前若不是全新设备进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检验设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四、租金结算与支付:

1、施工升降机按甲方要求进场时间安装完毕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第二天起开始计算租金。若因甲方故意找理由不参与共同验收,则在安装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租金。

2、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一次性支付进出场费,进、出场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月租金÷30天×实际天数=不足月的结算金额)。

3、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若未及时支付,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情况下,按每台设备累计所欠租金的3‰每天计算滞纳金,但乙方不得停机。机械退场前甲方必须把尾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拆除施工升降机,并且租金延续。乙方财务电话: ;负责人: 。

4、乙方收取施工电梯租金时,只提供收款收据,不出具发票。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发票,所产生的税额由甲方支付。

5、甲方报停施工升降机使用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在具备拆除条件以后出具书面的“停用通知”。

四、本合同约定每台升降机违约金贰万元,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者向守约方赔偿每台施工升降机贰万元。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各种手续完善、帐务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合同 篇3

电梯补充合同范文篇一

需方:

供方:

需、供双方于20xx年7月15日签定电梯供货合同(编号:FLD070713),需方因经营调整,现要求将GX-Y01半圆形观光梯改为乘客电梯,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取消GZ-Y01半圆形观光梯的定货,已生产出的该梯由供方另行处理。

二、将观光电梯改为乘客电梯,其型号、参数如下:

1、品名:乘客电梯(JX-001)

2、型号:FVF-P13-CO60

3、载重:1000kg(载客:13人)

4、停靠层站:-1、3、4(1楼与3、4楼开门方向相反),主板模块预留1、2楼开门接口。

5、轿厢:发纹不锈钢(厚1.2mm)。

6、厅门及门套:发纹不锈钢(1.2mm)及M-01标准小门套,轿厢地面使用3mm厚PVC材料,下面使用3mm厚钢板作支撑面。

7、其它配置、功能与原合同一致

三、金额及付款方式:

1、原合同总价:肆拾万零肆仟元整(¥404000.00元)现减为: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00元),由供方提供税务发票,需方已付款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供方已于20xx年10月将另一台方形全透明观光电梯交付需方使用。

2、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需方支付预付款陆万元整(¥60000.00元);电梯设备到工地后支付柒万元(¥70000.00元),凭供方提供的两台电梯税务发票支付);电梯安装完毕并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叁万元整(¥30000.00元),余款伍仟元整(¥5000.00元),在电梯验收合格交付需方次日起满一年后三日内付清。

四、交货时间及条件

1、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陆万元整(¥60000.00元)起35天电梯设备应到达工地。

2、电梯设备到达工地后经需方派员验收确认供方提供的电梯设备与合同所确定的设备配置一致后才能安装,(验收不得影响安装人员开箱、搬运),安装后的功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因此而迟缓竣工由供方承担责任赔偿需方每日1000元。电梯设备在交付需方前由供方负责保管,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货到工地前三日,需方应向供方移交经双方确认的合格井道(含正式电源进机房),否则交货日期顺延。

4、货到工地13天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迟延交货则每日由供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电梯安装完毕后时间不超过10天,否则赔偿需方每日1000元。

五、本协议属原合同(编号:FLD070713)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除修改了原合同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代表:

供方:

代表:

年月日:

电梯补充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曾于200 年 月 签订了《电梯设备买卖合同》。近日,甲方又提出在地下室增设一站,并要求对电梯轿厢进行装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电梯装饰等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电梯装饰内容

二、电梯安装增加内容

原合同所购的奥的斯客用电梯为地面一层至六层六站式,现在在地下室再增设一站,计电梯安装工程

总计为七站式。

三、电梯执行技术标准

本合同所列电梯执行技术标准为:《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5)》。

四、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补充合同新增项目价款

电梯厅门装潢共7套,每套 元,共 元;电梯轿厢前围壁、门眉、轿门装潢共1套, 元;电梯轿顶装潢共1套, 元;地下室新增一站,价款 元。补充合同总价款为 元(¥ 元)

(二)原合同价款

原合同所购VWF型奥的斯电梯总价款共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

两个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元),含安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合同工期

乙方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货。

乙方应在200 年 月 日前完成调试并交付使用。

六、质量保证与保修

1、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即从设备完成调试并交付使用之日起。

2、乙方对设备质量负责“三包”售后服务。设备使用期间,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的一小时之内赶到甲方现场进行维修。

3、免费保养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两次到甲方现场,对所安装的电梯设备进行免费保养。

七、相关约定

1、乙方负责向当地技术监督质量检验行业管理部门申报电梯安装许可和安装调试后的报验及注册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费用按原合同规定由甲方承担。

2、电梯验收以当地技术监督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为准。

3、其它事项按原合同条款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人:

乙方:

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

电梯补充合同范文篇三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鉴于发包方愿将名称为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工程交由分包人(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实施,各方本着尊重事实、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分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在发包人认可的时间内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其分包工作内容,如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在强制时间完成施工节点的工程,分包人按照发包人违约金额赔偿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节点工程未完成或影响工程竣工验收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赔偿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二、分包人承包范围的工程,因工程质量的问题,不能通过竣工验收,经二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连带责任的罚款由分包人承担。

三、若指定分包人承包范围内未能达到“中山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指定分包人承担违约赔偿金额。如发包人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违约赔偿,发包人向承包人的违约赔偿金额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四、承包人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维护施工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因分包人或独立承包人损坏现场内外的公共设施应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五、分包人应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收集点,在施工过程的垃圾负责及时清理,如不遵守承包人的指示,承包人可另雇用他人进行清理工作,由分包人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工程竣工之后和移交完成工程之前,分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剩余材料设备、垃圾,保证整个工程的整洁,如分包人在合理时间内未把材料设备、垃圾清理运出,承包人可委托他人清运,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分包人承担。

七、施工水电费用

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为该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RMB:40262元),该费用由分包人一次性交给承包人。

八、工程资料

分包人要按承包人的要求做好工程资料,并在承包人要求的时间内交由承包人归档。

九、安全协议

分包人应在施工前与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并交RMB50000.00元安全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施工期间无安全事故),承包人无息返还给分包人。

十、本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中山市永安新城

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与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工程的《中山市永安新城二期住宅电梯指定分包工程合同文件》有冲突的条款,按本协议为准,原合同的其余部分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九、本补充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持一份。

承包方(公章): 分包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电梯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以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临设、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机具)的场内运输、包设备安装质量通过国家法定检测机构的检验、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包安全保护用品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工程按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工程量,实行总价包干。结算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2、本项目安装施工电梯 台;包干总价为, ¥ 。

大写(暂定),人民币

3、承包单价,

序号基价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数量包干单价

1

2

3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1)含底架定位、预埋、总体安装、附墙件的预埋安装、附墙撑杆(架)、附墙架的安装、随工程进度需要进行导轨架加高的工作和费用;2)含施工电梯安装好后报劳动局验收并领取准用证的工作和费用;3)含编制施工方案的工作和费用;4)含一次性损耗材料的费用;5)含临时设施费用;6)含生活用水用电费用;7)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8)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2)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1)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协助乙方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 %,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天内付至 %,相关设施拆除后 天内结清 %余额。

2、乙方每收取甲方每一笔款项,须同时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国内大陆地区合法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收据,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乙方开具发票。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采用网银直接转帐或支票,乙方接收款项(含开具发票)的帐户为,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500.00元。

6、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2、每台施工电梯安装 天内完成;底座安装 小时内完成;

3、基本高度安装 小时内完成;标准节筋安装 小时内完成;

4、按第2、3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6、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质量条款,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2、安装施工工序,

(1)乙方负责地脚螺栓的预埋、定位、复校工作。预埋地脚螺栓及底架定位时应充分考虑设备在拆卸时是否会受周边建筑物及其它机械的妨碍。每次安装、加高后都必须进行安装后的调试工作,办理安全检测手续;因乙方预埋、定位地脚螺栓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拆卸困难、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 每次安装、加高后进行踏身垂直度检测,垂直度偏差在1‰以内,调试后要达到设备出厂说明书和广东省劳动局安全技术验收标准;

(3)安装、加高作业时,要按照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严禁野蛮作业,各部螺栓要紧固,各部工作装置安装正确、可靠,剩余待装的机件在完成一个工作环节后要清理现场及时送回仓库保管,严禁机件流失;因机件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严格做好防雷接地,施工电梯机体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5)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雷、无漏电工作,每次安装作业施焊后要有专人检查余火,确认安全无余火后才准离开现场,并向保安值班人员交待情况;

(6) 施工总体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负载安全试验(会同厂家驻现场人员一起进行),要达到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规定,否则禁止申请办理交工手续;

(7) 新机安装时,第一次接通电、试运行工作,一律严格交由厂家驻场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随意进行接线、通电、运行等工作;

(8)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厂家驻场人员指挥;

(9) 施工底部骨架的安装要做到水平、牢固、可靠.

3、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工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5、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6、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九、定岗定员要求,

1、 施工电梯安装分为, 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 人;

2、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3、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每人¥120.00元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4、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平面布置图一份。

5、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7、甲方指派 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有关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提供一次性损耗的材料,如铁丝、黄油、机油等等。

5、乙方自带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泡、光管、小太阳光管支架、灯头、插头及电线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6、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设备使用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及不定期进行运行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

7、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11、 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2、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3、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14、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元-¥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5、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元-¥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7、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8、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9、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20、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21、负责编制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计划编制施工方案,并送甲方审批备查。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厂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按月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工期在15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工程内容15天以上的,除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延误工期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无法定或约定事由,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10%。

3、除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补货,或逾期更换电梯设备的,每逾期一天按该电梯设备金额的分之千三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无故拒收电梯设备的除外。

5、如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转包或分包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且乙方退回甲方已付款项并支付该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尚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6、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电梯设备随附资料或者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竣工资料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乙方延迟执行甲方依照本协议所发出的指令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8、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保修/维修/保养责任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如乙方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履行本协议所需的资格资质的,乙方应退还已收甲方费用,并赔偿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10、除非另有约定,如乙方有违反本协议行为或者违反依照法律法规应履行的行为,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12、对于乙方按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选择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四、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合同任何一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的,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达10日以上的;

(2)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条件的。

4、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安装调试,如属于分批交货的,该批次电梯设备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达7日以上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维修、更换义务达2次以上的;

5、任何一方依照本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收到合同解除通知后,无论是否对解除通知存在异议,均应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如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还继续交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且乙方应对该等电梯设备自行承担保管、运输、装卸以及一切风险责任。

6、本协议提前解除/终止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支付价款;对本协议解除前所供及安装的电梯设备,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天灾、意外事故、战争等),任何一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当局(政府部门)签署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由双方按不可抗力对原合同的影响程度进行协调,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六、解决纠纷的方式

15.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15.2双方争议期间,除甲方有相反指示之外,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非争议部分的内容。

15.3产生争议,在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之前,如果甲方认为解除承包人的承包权利、变更其他承包人有利于按期按质完成该工程,则在甲方与监理方共同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以及要求撤场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乙方必须主动无条件撤离工程现场。如果不能在限期内主动撤离,甲方可采用任何合法手段、措施促使乙方撤离工程现场。撤离后,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双方产生的争议。乙方承诺不通过控制工程施工现场、阻拦甲方委托的其他施工方施工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或非法权益。

十七 其它约定

【可通过本条约定对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调整】

1、如本条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2、 。

十八 附则

1.本合同文件的修订或变更,需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修订或变更文件上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议定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件一,产品技术规格详细说明。

附件二,经双方确认的电梯井道土建施工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电梯合同 篇5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项 目 名 称,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产品型号规格及报价明细表(技术规格详见附件一)

人民币单位,元

说明,

梯号 梯号产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数量(台)设备单价安装费单价合计单价

载重量kg

层/站/门/

速度m/s

载重量****kg

层/站/门/

速度m/s

梯号产品名称型号技术规格数量(台)设备单价安装费单价合计单价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级宽度mm

提升高度m

角度°

梯级宽度mm

合计总数量小写, 台

大写, 台

设备总价小写,¥00000.00

大写,人民币元整

安装总价小写,¥00000.00

大写,人民币元整

合同总价小写,¥00000.00

大写,人民币元整

1、本价格为含税设备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卸货起吊费、当地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报装检验费及一年期免费维修保养费(不含现场土建整改费、施工水电费、人员配合费等)。

2、 设备发票类别, □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公司全称提供公司全称和统一社会社会信用代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票详细信息)

3、发票税率,设备为13%,安装为3%。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5日内支付设备总价款的3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排产款给乙方,乙方收到该款项后,根据合同交付期安排生产。

2、甲方应在提货日前的15日之前付清设备总价款的7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提货款给乙方,乙方收到款项后生产完毕如期发货。

3、甲方应于安装进场前10日支付设备安装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

4、甲方应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设备安装总价款的47%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元整)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次付款的2日内,向甲方办理电梯正式使用的移交手续。

5、本次合同设备安装总价款的3%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作为质保金,本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一次性支付。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扶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则从发货之日起六个月满视为政府验收合格,甲方应立即付清所有余款给乙方。

7、甲方在未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而擅自使用电梯的,由此引发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将所有未付款项付清给乙方。

8、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不以转帐方式或未按乙方指定帐户及帐号付款的,乙方均不予承认且有权向甲方追索。任何情况下,电/扶梯的交付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或收据均不能作为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依据。

9、为了避免债权、债务问题的困惑,若电/扶梯设备已到达甲方工地但甲方未付清本合同设备价款时,则本合同所指的电/扶梯设备的所有权归属乙方。若电/扶梯设备已安装完工并经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未付清本合同除质保金外所有款项时,乙方有权停止电/扶梯的任何使用,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直至甲方付清本合同的所有款项。

三、交货日期

1、一般梯型的交货期限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和经甲方确认的所有技术条款(包括土建布置图、规格参数表)之日起30个工作日,特殊梯型及含有特殊部件的梯型另行约定。

四、交货

1、交货单位,乙方

2、交(提)货地点,甲方工地

3、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乙方代办

4、收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5、收货/安装地址,

五、产品包装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以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甲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负责提供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压的堆放场地,由甲方负责保管,防止任何损蚀、损失、丢失和损害。

六、安装施工及竣工日期

1、本合同拟定预计开工时间为 年 月 ,预计安装工期为 30天;调试、检测工期为 5天;

验收工期为 天;预计总工期为 天。

2、当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一个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而调试、检测工期及验收工期,在项目已具备条件时按约定的工期展开、完成。

3、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计划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甲方延迟付款等),则工期相应顺延,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由于停工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而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安装工期延迟时,则按违约条款执行。

4、本合同设备竣工日期未包括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部门验收日期。

七、产品质量

1、乙方在生产的乘客电和载货电梯按照GB/T10058-2009电/扶梯技术条件和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进行制造,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及第 2 号修改单。扶梯按照国家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进行制造符合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含第 1、2 号修改单)。

2、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电/扶梯,由乙方开具发票及提供相应的报装资质。

八、电/扶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职责和费用

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照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进行井道的土建工程,并及时通知乙方勘察井道,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整改完成。

2、在发货前16日,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并出具书面确认函。

3、在发货前16日,机房内每台电/扶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土建图的要求并且机房应具备防雨及防盗的条件;在电/扶梯进场前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安装要求的动力电源(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220v)至电/扶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

4、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堆放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场地,免费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电消耗。

5、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并负责相关土建配合费用。

6、负责电梯机房至监控室的通话电缆敷设以及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7、负责提供电/扶梯卸货、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电/扶梯保管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电/扶梯导轨(5米长)搬去候梯厅通路的地方。

8、根据政府规定要求,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开工或验收申请(甲方提供相关规定的资料由乙方办理)。

9、 根据国家法律,电/扶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10、负责货到现场至开工前、安装完工后的保管工作。

11、如开工后,因甲方原因而无法进行正常安装,相应设备及其部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乙方不承担缺件责任。

1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设备报装、报检、验收手续,并负责产品移交后的日常及安全管理。

13、根据政府规定要求,甲方应配备至少1名具有电梯安全管理证的人员,并提供相应证件协助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14、负责机房安全护栏及楼梯护栏(若有)。

乙方职责

1、在安装进场前,负责派人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2、办理运输货物的保险事宜及运输本合同设备在厂家提货至甲方项目安装现场,货物风险自乙方接收到合同设备生产商交付运输起由乙方承担。

3、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货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 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5、按照国家电/扶梯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6、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7、乙方在工地现场安装施工时,需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参加现场会议,解决安装、调试中的全部问题,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8、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

9、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10、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检验费用。

11、乙方应对甲方技术人员和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为现场培训,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资料;在设备进行调试时,甲方将安排技术人员一同参与。乙方应在现场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乙方应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对设备的如何使用、零配件及耗材的安装和拆装、如何排除故障、设备保养等进行指导,费用由乙方承担。

12、配合甲方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甲乙双方负责安装费用清单(如此条款与上述甲方、乙方责任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1、负责电扶梯主要零部件现场起吊工作。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2、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的搬运。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限于卸货点到存储地点的距离小于50M的情况)

3、负责二次搬运 (若存储地点距安装地距离超过50M)。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4、提供符合电/扶梯安装标准的脚手架(如有)。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5、提供符合电/扶梯安装要求的固定的防盗防水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6、负责井道、机房、底坑的杂物和积水清理。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7、提供符合电/扶梯安装要求的厅门护栏。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8、负责施工期间水电费用。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9、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及费用。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0、负责安装开工申报、验收费用及监检费用。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1、提供符合电/扶梯规格安装要求的动力电源线(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线(220v)至电/扶梯机房乙方电源箱内(如无电源箱,则至控制柜内)。

■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九、工程验收

1、安装完毕,乙方按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标准进行设备质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2、乙方负责特种设备的检测、验收工作,并取得许可证、合格证等。

十、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扶)梯发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3个月,则乙方有权上调相应安装价格。

十一、售后服务,

1、质量保养(修)期,自乙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自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扶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若多台电/扶梯分批验收,从每批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之日起12个月内(以先到日期为准)。

2、甲方应加强电/扶梯的日常使用管理,确保电/扶梯的安全运行。如果电/扶梯运行不正常或出现任何险情,甲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电/扶梯并通知乙方,乙方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771-5385997。

3、在质量保养(修)期,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扶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需退回乙方工厂。

4、产品投入使用之前,甲方应仔细阅读乙方随机提供的电/扶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扶梯安装手册、电气原理图等、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并遵照执行。

5、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扶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6、鉴于电/扶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后于保修期满前签订电(扶)梯设备保养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在本合同预计交货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认可。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该变更影响交货和安装日期的,交货和安装日期由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逾期付款未超过双方约定交货期30个自然日的,应按每天万分之四支付给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乙方可免费保管5天,自第6天起,乙方按如下价格向甲方收取仓储费,甲方付给乙方电/扶梯库位费及保管费每日计人民币100.00元/台,甲方付清库位费及保管费后乙方发货。

4、甲乙双方在此一致确认,若甲方超过双方约定交货期30个自然日仍未付清货款或未提货,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置。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5、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部分电/扶梯设备金额万分之四/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5%。超过交货期30个自然日的,乙方仍然不能履行交货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应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

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如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支付合同相关款项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具体计付方法为,每延误一周,违约金为当次应支付款额的千分之五,不足一周的以一周计,但此违约金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7、无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事由,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享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若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违约方拒绝履行的,则前述违约金调增为10%,同时守约方享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8、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定金罚则仅适用于本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情形。

9、定金在合同履行后转为应付货款的一部分,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要求取消定购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10、若甲方逾期付款,则相应的交货期和安装期均相应顺延。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罢工、政府禁令、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拉闸限电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及一方供应商所遭遇的类似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

3、甲乙双方均无需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违约负责。

十四、其它

1、甲、乙双方了解并同意本合同标的设备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项目。如由于任何原因,甲方需要变更目的地,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交货。乙方行使这一决定权并不构成违约。如甲方单方面变更目的地,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2、因本合同发生的损失赔偿限于直接损失,双方均不得就任何可能的间接损失向对方提出主张。

3、若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签订后六个月的,乙方保留调整价格和/或技术条款的权利。

4、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附件。

5、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在变更后2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按约定通知,则相应法律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6、本合同及所有附件、补充/变更协议(如有)仅需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乙方的任何承诺等必须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后才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

7、在第6项所述所有文件中的任何位置上签字或盖章的任何个人、其他公司、组织或分支机构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视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除非乙方另行书面(需加盖公章)明确授权。

8、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一项权利不应作为放弃这项权利,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应妨碍将来另外行使这项权利。

9、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如有手写修改增添内容,修改、增添处应双方盖章确认,否则仍以打印本的文字为准。对任何条款所作的修改应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注明并在盖章确认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替代之前双方有关本合同标的所有的往来函件、协议等,本合同为双方有关本合同标的履行的全部依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合同 篇6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电梯合同 篇7

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前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买卖合同,来欣赏阅读哦电梯合同范本欣赏阅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新版电梯买卖合同范本(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电梯是指服务于建筑物内若干特定的楼层,其轿厢运行在至少两列垂直于水平面或与铅垂前倾斜角小于15°的刚性轨道运动的永久运输设备,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买卖合同,来欣赏阅读哦

电梯合同范本欣赏阅读

甲方:泉州中联华庭物业管理处

乙方:XXXXXXXXXXXXX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中联华庭小区电梯内位置交由乙方用于发布所代理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置交由乙方使用代理发布广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二条 广告位置的数量、规格、面积、范围及座落地

1、广告位置范围位于:泉州中联华庭(地址:刺桐路刺桐公园旁)7部电梯轿厢内。

2、电梯轿厢内的具体广告位置及该广告位置距电梯上下左右的距离。 甲方一部电梯的广告位为5面,共叁拾伍面广告位。

3、乙方在电梯轿厢内发布广告的规格:

镜框规格为 mm(长)× mm(宽)× mm(厚), 广告图幅规格为 mm(长)× mm(宽)。

第三条 广告位置用途

1、该广告位置属于乙方用于发布广告,甲方不得再转租给别人。

2、广告范围限制:乙方所代理发布的广告,不得影响甲方利益或损害甲方声誉。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半年,自2011年02月15日起至2011年08月15日止。

2、乙方保证其所代理发布的广告不得超过该期限。如超过该期限的,除非本合同甲方、乙方达成续期协议,否则期满一律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欲继续使用该广告位置,应当于合同期满前一个礼拜,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使用协议。

第四条 使用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使用费为每部电梯半年为人民币一仟元整(¥1000元),7部电梯共计为人民币七仟元整(¥7000元),签约当日支付所有的使用费。

第五条 广告发布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所需的广告发布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设置并承担费用。

2、相关广告设备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办理及制作、设置、安装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设置不得损坏电梯轿厢及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如损坏须由乙方进行恢复或按价赔偿。乙方并须保证设置、安装的质量。

4、乙方人员在设置广告设施及进行广告发布过程中所受到的一切伤害(包括与小区业主发生的纠纷)及与业主所产生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设置的广告设施设备,于本合同期满后或本合同无论何原因提前解除后无偿保留给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逾期支付使用费等相关款项达三十日的;

(2)利用电梯广告位从事非法宣传活动的;

(3)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对进入小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人员在本合同期内如与小区业主产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各种宣传活动,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法定节假日期间,乙方可使用电梯轿厢的相关位置发布广告、通知等,甲方不得提出异议,节日结束后,乙方将所使用位置恢复原样。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于电梯买卖合同范本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 商品名称: 电梯;

1.2 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 合同总价:共 部电梯,总价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 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 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 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 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 。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 交货期限:

5.2.1 本合同项下 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 最迟在 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 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 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 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 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即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2 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 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5 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6 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留作质量保证金(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 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 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 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 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 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 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 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 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 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 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11、附加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1.2卖方负责良好的安装、售后服务。

1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双方具备同等的效力。卖方、买方的任何书面单方义务承诺,一经对方接受,也构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11.5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11.6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8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

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附件四:《 电梯技术规范》;

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

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电梯买卖合同范本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而订立,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具体规格参数详见附件一、主要零部件配置清单详见附件二):

单位:____________(rmb 元)

区域梯 号型 号层/站设备单价数量小计

设备总价___________¥

备注:1、乘客电梯已经包含井道内随行视频监控电缆、五方通话系统电缆、并包括五方通话系统全部设备。

2、电梯机房内控制柜已预留安防监控接口及轿厢摄像头安装孔位。

3、本合同总价已包含设备、包装、运输、装(卸)车费用、安装前保管、全部进口件的海关关税及增值税、运输保险费、维保期内的免费保修和保养、税金及电梯因井道尺寸和圈梁间距超标造成导轨支架长度及总数增加的所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4、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2.交货的时间及地点:

2.1交货时间:自甲方支付预付款并提供井道土建图纸之日起计算,于 日内达到供货条件;达到供货条件后,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本合同约定款项(本合同约定6.2条)后5日内将货物送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可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调整货物分批到货时间及到货数量,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变更供货时间的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 市 路 号 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3.货物的包装、质量要求及技术文件:

3.1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2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质量符合或高于gb7588-2003(客梯)、gb16899-1997(扶梯)国家标准及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电梯技术条件》,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

3.3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等的措施。在设备交付以前,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以下一整套技术文件应妥善包装并随货物一同发运 :

1) 备件清单;

2) 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

3) 质量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进口部件的原产地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3.5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验货 :

货物运达目的地后,甲方(或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对乙方送达的货物进行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送达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及品牌、产地、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发或更换,乙方因此延误货物交付的还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对货物的抽检,均不减轻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规格、质量、数量供货的责任。

5.货物的保管责任:

乙方负责将货物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运至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货物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损毁灭失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6.2甲方接到乙方供货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 %(如甲方要求分批发货,则按实际要求发货时间及发货设备金额的比例支付),乙方在收到上述甲方所付的款项后,组织发货。

6.3货到工地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 %;

6.4乙方安装完毕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合同设备总价的 %;

6.5剩余合同总额 %(不少于3%)作为设备保修金,设备保修金在电梯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全部结清(不计息)。

6.6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请款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支付第6.4项货款前开具的发票应包含保修金),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7.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7.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图制作电梯总布置图及其他与电梯安装有关的图纸交给甲方,作为甲方组织完成电梯安装所涉及的土建整改的依据。

7.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等工作,具体约定事项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 电梯安装合同》。

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8.1在电梯未经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前,甲方不得自行接管该项目电梯,否则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如遇特殊原因甲方需使用电梯(例如甲方交楼期限届满),电梯还处于调试期内的,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梯服务(不另行收取费用),乙方提供临时用梯服务期间,电梯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2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为18个月,自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电梯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经其他质量技术检验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参见附件三《售后服务承诺书》及2011年4月25日实施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45/681-2010),乙方应按附件三约定的内容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规定的内容履行电梯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对电梯进行维保,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迟延履行义务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4保修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本合同附件四中所列配件的,乙方同意按当时零部件出厂价的8.5折向甲方提供相关零配件,并且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两天内完成供货。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报出厂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的,由乙方返还多收价款。

8.5 乙方应免费提供一套电梯应急工具给甲方。

9.违约责任:

9.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9.2因乙方原因迟延到货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争议及索赔

10.1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0.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因设备质量、规格、性能等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已收甲方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其相应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0.4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选定有资格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合同组成、合同生效及终止

11.1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2.不可抗力

若生产或装货及运输过程中或付款期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发货或甲方因此不能如期付款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天内向对方提供当地有关当局出据的事发证明以供对方确认。如不可抗力发生在乙方的,乙方在此情况下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加速供货,如事故持续2周以上,则甲方应有权解除本合同。

13.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新版的电梯买卖合同范本相关

电梯合同 篇8

发 包 方 (甲方):

承 包 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指标及要求,供货范围及数量(详见清单)。

二、合同文件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设备报价表;(9)其他合同文件。

三、合同总价

3.1承包方式:固定价承包。

3.2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3以上合同总价已包括乙方为甲方完成本次招标所有项目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止,乙方所需花费的所用费用(新设备的购置、安装、设备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技术培训、通货膨胀及风险等) 以及乙方的有关税费和合理利润。

3.4本条规定的合同总价的汇率及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其他任何因素不能对本价格造成影响。

四、付款方式和支付条件

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甲方付乙方工程款30%,发货前七日内付本批次款的40%;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并办理电梯准用证后一个月内付至总价款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五、交货及工期

5.1本工程的工期为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所报的工期。

5.2交货地点:发包方指定地点

5.3收货人:

5.4乙方在货物具备发运条件前10天,准确通知货物的发出日期、发运方式及到达时间。

5.5货物发运前,应以书面通知甲方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尺寸等基本情况,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准备。

5.6在设备交付时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5.6.1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手册等

5.6.2随机工具清单

5.6.3随机配件、易损件清单

5.6.4随机软件清单

5.7标准和检验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在质量、性能等方面均符合双方商定的技术标准。

5.8乙方对提供的设备质量负责,设备到现场后,甲方及时对货物进行开箱检验,若设备外观无破损、数量和规格型号满足合同要求,由乙方负责保管,竣工验收前风险及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5.9在货物发运前,乙方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进行准确、全面地检验,应出具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书。该质量保证书为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不作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检验结果和细节说明。

六、甲方职责

6.1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场地及有关资料

6.2为乙方施工人员联系住宿及生活方便:

6.3提供完整清洁的施工现场,井道和底坑须防水,机房门窗须完好,买方还应提供三相五线制施工供电电源及电梯安装期间的水电供应。

6.4配合乙方进行设备安装和测试验收。

七、乙方职责

7.1办理设备的运输、货物保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以及由此引起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2本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设备到齐后,由乙方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施工,负责合同中全部设备的验货、安装、系统调测开通等工作,并应对设备、系统质量全面负责。

7.3做好一切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因此造成财产损失与人员伤害赔偿所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4施工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7.5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安装、提供设备,包括维修用的附件、备件、测试仪表、安装材料及专用工具等;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测等工作。

7.6提供测试仪器,完成验收测试。

7.7按照国家规定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7.7.1乙方根据所提供的设备及辅助设备等,推荐一个能满足设备运行后二年中,进行正常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包括消耗备件)的详细清单及单价。

7.7.2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中外文对照技术资料文本一套:

①电梯安装施工图;

②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③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④构件、机械安装图;

⑤安装手册;

⑥维修手册;

⑦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⑧安装和验收报告;

⑨零部件目录和易损零件制造图;

⑩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7.8安装及验收

符合规定的电梯,由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装。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应文明施工,且与其他施工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本工程不计取总承包配合费。电梯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建筑工地现场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负责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并办理电梯准用证后交付甲方使用。

7.9电梯的检验与调试

乙方应提供电梯的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检测报告,电梯安装完毕后,甲方要求对整机的性能进行调试、试验、检测。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以及乙方提供的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1)检验内容

安装完毕的电梯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对外观及无特殊要求部件的制造、安装质量、进行直观检验。对于锁紧装置、厅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部件,乙方应提供有关的鉴定合格证,并将其合格证详细内容与电梯特性进行比较。

(2)试验和校验内容

①运行速度和运行加速度、减速度试验。

②运行平稳性(振动加速度)测试三个方向振动幅度。

③噪音测试(机房、轿厢、自动门机构等)。

④平层准确度。

⑤曳引机的静载、满载、超载试验。

⑥控制系统、信息系统性能测试。

⑦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电流、功率测试。

(3)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的检测

限速器动作性能;缓冲器动作性能;厅门、轿门等机电联锁性能;安全钳检查和安全钳机械件及开关动作性能;终端限位开关性能。

(4)不同电路的绝缘性能检测

①锁紧装置。

②电气安全装置。

③因故中途停电、轿厢慢速移动措施。

④制动系统。

⑤报警装置。

⑥通信装置。

(5)甲方及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部门要求的其它检测项目。

7.10做好售后服务

7.10.1培训和考察

7.10.1.1在适当的时候,甲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乙方公司和系统设备运行现场进行技术考察,了解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设计、生产及实际运行情况。

7.10.1.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包括设计、安装、调测、维护及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的数量、时间、地点由乙方在投标时自报,并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7.10.1.3培训内容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安装测试、故障检修、维护、软件功能的修改等全部内容,并提供全部教材(中文、英文必须标注中文)。

7.11.2技术服务及保修期

7.11.2.1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设备的所有硬件和软件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或不合格部分应由乙方免费及时处理。

7.11.2.2从最后一批交货之日起的20xx年内,如甲方需要,乙方应以合理的价格提供设备的部分或适当的替代物。

八、质量保证及索赔

8.1质量保证期为系统验收合格开通投入使用之日起1年。

8.2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或投标单位自报的质量等级要求,由乙方返修至达到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8.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由乙方解决。

8.3.1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更换的零件、部件、设备或缺陷修理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其质量保证期。

8.3.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所退货物的金额全部退给甲方。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协助处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8.5如果一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另一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另一方接受。

九、不可抗力

9.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受阻一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9.2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快件信函寄给另一方审阅认可。

9.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在与另一方协商后,根据实际影响的时间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另一方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提出赔偿要求。

9.4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9.6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由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

十、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分包其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上的履行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则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供货之日或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之日。乙方逾期超过15天未供货的,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时,则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

11.2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之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须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并应立即予以更换,同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另行比照第11.1条的规定处理。

11.3 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后,如经双方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重作,届时除须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质量违约金外,如因此延误总工期,则另行比照第11.1条规定处理。

十二、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