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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买卖合同合集

发表时间:2023-12-21

买卖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效益的增信,我们应该谨记要签订全面且完善的合同。合同具有保护当事人交易核心利益的功能,一份合法合规的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请继续阅读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希望能给您带来收获!

买卖合同 篇1

(20xx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二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三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五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八条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具体认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期限”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限。该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十三条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检验期限、合理期限、二年期限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限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限、质量保证期、合理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xx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xx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第十九条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第二十二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违约责任范围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五百九十二条、本解释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第二十三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

六、所有权保留

第二十五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下,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已经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七、特种买卖

第二十七条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九条合同约定的样品质量与文字说明不一致且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能达成合意,样品封存后外观和内在品质没有发生变化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样品为准;外观和内在品质发生变化,或者当事人对是否发生变化有争议而又无法查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文字说明为准。

第三十条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八、其他问题

第三十一条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后诉请买受人支付价款,买受人以出卖人违约在先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买受人拒绝支付违约金、拒绝赔偿损失或者主张出卖人应当采取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的,属于提出抗辩;

(二)买受人主张出卖人应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

第三十二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权利转让或者其他有偿合同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引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再引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有关购销合同、销售合同等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的规定,与本解释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买卖合同 篇2

买卖合同篇1

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

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xxx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x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xx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就东昌华加油站买卖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其位于X路北东X加油站占用土地、地上所有房屋、设备及所有附属物件(详细见交接清单)全部出卖给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本件买卖价金共计价金人民币元整。

本件价金元整,乙方已于签订合同前交清于甲方,在此盖章后为甲方已收到价款,甲方不再给乙方另行出具收据。

第三条甲方授受前条价金同日由甲方会同乙方至合同第一条所载加油站地址,将加油站内工厂建筑物、加油设施及连同附属物件全部逐件验对交乙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对于买卖标的物交付同时应告知乙方,所交接标的上的瑕疵。

第五条甲方于合同成立同日将出卖加油站相关的证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乙方以已方名义办理相关经营手续。

第六条本件买卖成立后,乙方在办理手续时倘若手续上应甲方另出立字据,或需要甲方的盖章等时;甲方应无条件应付,不得刁难推诿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补贴加价等情况。

第七条本件买卖标的物甲方保证为自己所有,确与他人毫无交加不明事情。

倘日后如有第三人提出异议时,甲方自应出来抵御并据理排除一切障碍,绝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亏损。

第八条甲方保证本件买卖标的物全部所有权并无与他人经过订立买卖合同及抵押权、典权、质权等他项权利的设定,没有为任何债权提供保证。

第九条如甲方违反前三条合同条件之一时,乙方有权追究的甲方的责任并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本件买卖标的物有关营业水电费用,自合同签订日以后则归乙方负责缴纳。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负责完纳,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致乙方受损害的责任。

第十一条自本买卖合同订立日起,甲方将加油站占用范围内(拾亩整,南北长玖拾捌米,东西宽陆拾捌米计666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在加油站出卖的同时也一并转让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至20xx年5月18日。土地使用到期后,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土地使用续期手续由乙方办理,乙方有权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在加油站内兴建各种设施,经营从事多种业务。如国家征用加油站或加油站拆迁,政府按规定给予的补偿由乙方所有,在办理手续时甲方给予协助。

第十三条本件买卖标的物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结算单价:见单价附表(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许变动)

沥青混凝土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数量为准。计划供应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2沥青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2.1原材料

沥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技术要求。

集料:沥青混凝土骨料选用质地坚硬、质量较好的石灰岩加工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矿粉由石灰岩加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

2.2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外观: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结团和离析现象。

混合料出场温度:165-175C,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C。

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场检测报告。

3、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3.1乙方供应甲方的沥青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

3.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外观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沥青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3.3如经外观检验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现场甲方对沥青混合料质量及温度进行检验。

4、供货方式: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购量及供货时间,准时、连续的供货。

买卖合同篇4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签约地点:

第一条:产品、含量、数量、价格、金额。

第二条:产品质量按化工行业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产品重量和含量损耗计算均按国家标准统一执行。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质量检验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检验,如客户发现质量问题,在到货一周内提出异议,并传真通知甲方。甲方及时与乙方商定异议处理办法。超出异议期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付合同总款额30%作为预付款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后合同生效,发货前付清余款。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不按约定的时间付款或提货,甲方有权将30%预付款作违约金扣留。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

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买卖合同篇5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将位于郫县友爱镇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约10亩的苗圃(原洪程园林)卖给甲方,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正)的总价,将该苗圃卖给甲方,包括苗圃内现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现有经营权及苗圃现有土地租用权。

2、乙方必须保证该苗圃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且已与该苗圃的其他股东协商好,自愿卖出该苗圃,若由此在后期发生纠纷,视作乙方违约,将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违约金。

3、自本合同签定日起,该苗圃原有的所有债务、债权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签定以后,该苗圃新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合同签定后,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将该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义重新签定;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协调该苗圃后期事务(如:甲方在苗圃内修一些临时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签定后,该苗圃内所有苗木的成活与乙方无关。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先付140万(大写:壹佰肆拾万正)给乙方,余下20万(大写:贰拾万元正),甲方在20xx年3月1号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30万(大写: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

(签章)

乙方:身份证号:签定日期:

买卖合同篇6

买方:重庆鼎皇体育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重庆沙坪坝区王府井B座14-5

卖方:重庆赛通体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融汇大道5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直: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交货时间:20xx年8月10日2.交货地点:沙坪坝公园网球中心第三条:验收

1.验收20xx年8月162.由谁负责验收:丁相涛第四条: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货之后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五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两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或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二日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格。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处理意见。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7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元(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中证人(签字):xxx

x年x月x日

买卖合同篇8

买方(下称乙方):贾金利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作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同:

一、作品概况

二、作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第一条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说明作品的情况及瑕疵。

三、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作品的价格合计为:5000000人民币(伍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均有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和其他事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应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付款方式因乙方资金原因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协议五个月后,在年月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五、作品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五日内将作品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的同时对作品进行现场验收。

1、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定。

2、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作品概况。

3、验收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对作品进行确认正视、俯视、底视的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六、交易终止

1.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终止交易:有证据表明作品在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纳作品款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作品的权属、真伪、瑕疵纰漏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7天内将画退回,否则除归还作品外,还要按合同规定总价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发生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及时协商合同终结或延期协议,并书面做出合同附件。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未做规定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协议与其他补充材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手印)生效。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分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3

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它是商业交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并有助于维护商品市场的正常运作。本文将详细介绍买卖合同的定义、内容和重要性。


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就交易标的、价格、数量、品质、交付方式、付款条件等方面达成的一种协议。它是买卖双方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合同的主体是买方和卖方,买方是需要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卖方是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商业交易的起点,通过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和卖方约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交易标的,即具体要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即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数量,即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品质,即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即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方式;付款条件,即买方对商品或服务支付款项的方式和时间。


买卖合同非常重要,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性。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和交易条件,一旦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买卖合同有助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减少了交易中的不确定性,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可靠性。另外,买卖合同对于商品市场的正常运作也非常重要。它规范了商业交易的行为准则,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诚信交易的环境。


为了确保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合同条款应该明确、清晰,尽量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防止不必要的争议。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应该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和商业背景,降低交易风险。


买卖合同作为商业交易的基础文件,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和维护市场的正常运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该仔细考虑合同的内容和约定,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交易的公正性。只有在合同条款明确、清晰的情况下,才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达到双方的共赢目标。

买卖合同 篇4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买卖合同 篇5

(1)17版示范文本新增或更新了"重要提示"、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2)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由形式监管变成实质监管,以保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3)强化了出卖人对出售房屋权利状况的承诺;

(4)对商品房交付的书面通知及交付地点,17版示范文本采用书面通知及推定通知两种形式;

(5)明确约定买受人有权在交付前查验房屋的质量问题;该条主要是要求开发商对于分户分项验收标准的明确,一房一验收制度能有效解决使用功能和观感功能的问题,减少业主的投诉;

(6)细化面积差异的处理规则;且在附件二房屋分层分户图(标明详细尺寸)

(7)增加了规划变更的违约责任;

(8)细化了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担保责任;

(9)增加了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条款,以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政管理;

(10)细化前期物业规定;

(11)新增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条款,明确了买受了对其购买的商品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明确了建筑物共有部分归业主共有等;

(12)新增了销售和使用承诺,明确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时不得涉及依法或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并要求开发商以附件形式交有关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予以说明;

(13)新增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

(14)增加了合同附件,对各附件内容作了明确要求。

因溧阳市还未具体提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执行的通知,但执行已是趋势所至,新的版本对开发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我们在制定补充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不得违背制定新版示范文本的本意。会后,我们也根据实际情况向周善良律师提出了质疑,周律师及相应的领导也给出了回复。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 年____月___日

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第一条、家具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基料及金额:

家具名称/商标

基料价格

规格型号

等级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自定规格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甲方自定规格的家具,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图纸一式两份交付于乙方。乙方审定认可的,由乙方卖场销售人员签名(盖章)后,将其中能够一份交还给甲方留存。

第三条、家具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和要求及处理方法:

本合同的质量按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甲方在验收中发现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质量有异议的,可在《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知悉或应当知悉甲方有异议后,有义务按《上海市家具行业“三包”规定》办理,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四条、交(提)货期限、地点和方式:(任选一项)

本合同所订家具由:

1、乙方在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 日间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_____弄____号_____室。

运费约______元由______方负担。(若由甲方负担的,乙方应凭合法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日到乙方处自取。

第五条、结算方式、期限及订金:

双方同意在脚(提)货时,以现金方式银货两讫;甲方若以个人支票、信用卡结算的,款到乙方帐户后三日内交付产品。甲方给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0%以下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能交货的,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逾期提货、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计算方式均为:价款的万分之______×逾期的天数。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家具如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名优标志、认证标志、厂名、长址、产地,或者其他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增加赔偿,即乙方先赔偿甲方的损失、再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家具的价款的一倍。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请求卖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

2、向卖场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申诉;

3、或者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办理:(√)

(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及卖场主办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能够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悖,应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撤离卖场的,由卖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民事责任。

买方

甲方姓名(签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卖 方

乙方姓名(签章)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卖场主办单位

单位姓名(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备注:本合同一式三联,第一联买方存,第二联卖方存,第三联卖方主办单位存。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保健品买卖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乙_____货物,合同标的总额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合同货物的单价、数量

商品名称:

规格:

剂型: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审批:

售价:

协议零售价:

(注:产品数量以送货单为准)。

第三条质量要求:

1.质量应符合国家保健品或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

2.保健品或食品须附产品合格证。

3.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4.甲方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等证件。

第四条合同货物交付及运费

1.交货时间和期限: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将货物交付于乙方。

2.交货地点:由甲方将货物安全,及时送到乙方指定的到站(便于零担卸货)。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4.费用承担: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结算与付款方式

1.乙甲价款议定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甲方交货同时悉数付清。

2.合同的全部价款,由乙方以现金现场交付于甲方负责人,或者以电汇、汇票方式将价款汇至甲方账户内。

第六条其他事项

1.乙方验货如发现产品短缺,破损时,应提供有效证明,经甲方确认后予以换补。

3.乙方要求货发至______站,提货人:______,联系电话:。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所供合同货物与本合同第三条相符。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约定不相同时,乙方可要求更换或解除乙甲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应如期交付货物,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仅能交付一部分,应于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3.因质量问题甲方予以退换产品,并承担运费。

4.甲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甲方违约的,均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乙方责任

1.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立即交付价款。如乙方不能付清,甲方可停止交货,直至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日前通知甲方延缓交货日期,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其损失。

3.乙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约定,乙方违约的,均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如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全数交付,可延长交货期,但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2.市场价格如有升降变动,各方不得主张增减货价,或借故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5.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均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经对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第十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保健品买卖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8

买卖合同篇1

(房字[]第号)

卖方(下称甲方):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

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

立合同人:卖方(签章):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买方(签章):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2

出卖方:公司(以下称甲方)买受方:公司(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旧设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物

第二条设备资料

甲方向乙方尽可能提供现有的设备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三条设备验收

1,乙方应于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先行验收设备,并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以示符合乙方质量要求。2,乙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将上述设备进行封存。

3,乙方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无异议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概不对上述设备承担质量瑕疵责任。

第四条设备交付

1,甲方于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备款后日内向乙方交付已验收的设备。

2,设备交付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鲁路原甲方工厂内。

3,双方应在交付设备清单上签字,以示乙方收到上述设备。

第五条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经另一方同意,并承担合同总价的20%的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视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承担约定损失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

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争议。

第九条本合同在乙方对上述设备先行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方:买受方:

代表:代表:

20xx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3

1.房屋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市“____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____楼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____”大厦地址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该地块是经_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颁布的《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____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_________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证券营业部_________系统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标的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

_________系统,开发费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二章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乙方要求提供合同所规定的软件产品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硬件环境,并有责任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2、有责任为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内部各部门、各营业部的协调,调动相关资源,配合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实施。有责任按乙方要求与相关第三方沟通。

3、按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软件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以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4、按具体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及按期交纳技术支持费用。

5、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收货义务并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及程序切实履行验收义务。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供相关软件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文档。

2、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操作、使用及技术培训。

3、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与相关第三方沟通。

4、若有需要,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准备工作。

5、负责对甲方长期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实施完毕,一次申购业务完成一周后的三日内,营业部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全部金额即_________元整给乙方。

第四章逾期责任

一、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逾期支付超过10天的,甲方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期限完成实施,超过10天的,乙方按迟延一日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承担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第五章版权

一、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甲方应负责保密并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甲方的此项责任并不因本合同的终止及无效而解除。

二、乙方对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及相关文档拥有独立版权。甲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作他用,并不得向第三方公开及转让。

三、甲方不得自行复制、仿制相关软件产品,并不得使用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地点。

四、甲方不得对软件自行修改,对修改后软件的使用效果乙方不作质量保证,并且甲方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版本。

第六章验收

一、甲方应在系统实施完毕后一周内进行验收。若甲方届时未提出拒绝验收的合理理由,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

二、验收标准:验收的内容及功能以乙方提供的手册为准。

第七章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二、当出现电话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所不能解决的交易系统重大事故时,乙方相应技术支持人员应当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现场处理。

三、若甲方将来改用或增用第三方产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甲方改用第三方产品时,本合同即终止。

四、如因证券主管机关或交易所变更交易规则或数据接口,在甲方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维护费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前完成对乙方软件产品的修改。

五、对于甲方在使用乙方相关软件产品过程中产生的个性化需求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要求,甲方应向乙方售后服务机构提出。乙方应及时给以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另行立项开发。

六、从合同涉及的软件产品投入使用之日起,相关服务及维护溶于柜台系统,但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要求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章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协议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