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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通知

发表时间:2023-12-19

银行通知。

“愿你去往之地皆为热土,愿你所遇之人皆为挚友。”中国的文化传统历来都很重视生日,我们都会在这一天发送各种风格的生日祝福语。如何面对不同的对象送上自己的特别的生日祝福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银行通知”,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银行通知 篇1

各应聘人员:

定于下午xx:xx时起,在台州市市委党校组织 (椒江、路桥、黄岩)应聘人员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笔试地点:

台州市委党校(椒江区白云山中路

笔试科目:

由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同,笔试不考专业知识。请参加笔试的人员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

如报名时未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等应聘资料的,请在笔试时交本考场监考人员,并在资料背面写上座位号及姓名。

通过网上报名等《应聘申请表》未填写的人员请提前半小时到场,并向监考人员领取《应聘申请表》,填写好后与报名资料一起交监考人员。

银行通知 篇2

银行批贷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们很高兴地通知您,您的借款申请已被批准。作为专业金融机构,我们对贷款审核过程非常严谨,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和调查,我们对您的信用和还款能力有了充分的了解,因此有信心给予您所需的贷款。以下是有关贷款的详细信息和注意事项。

贷款金额:XXXXXX(具体数额)

贷款期限:XXXXX(具体期限),按照贷款金额和服务条款计算。

还款方式:您可以选择按月等额本息、按月等本等息或利随本清等灵活的还款方式。请您提前选择并告知我们您的还款偏好,我们将据此进行合同签订。

利率:XXXXX(具体利率),该利率将根据您的信用和还款能力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您的还款负担合理且更加灵活。

还款日期:每月XX日为还款日,您可以选择设置自动还款功能或手动进行还款。

贷款用途:请您提供关于贷款用途的详细说明,以便我们能更好地为您定制贷款产品,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注意事项:

1. 提供资料:请您及时提供必要的材料,以便我们能够尽快为您办理贷款手续。

2. 信用评估:请您定期检查个人信用记录,确保良好的信用记录,以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和更好的利率优惠。

3. 还款责任:请您履行还款义务,按时还款,确保良好的信用记录,并避免逾期还款所带来的额外费用和信用损失。

4. 贷款咨询:如果您在还款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更多的咨询,请随时与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联系。我们将确保及时为您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最后,我们由衷地感谢您对我们银行的信任和支持。作为一家专业金融机构,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您贷款顺利,实现自己的目标!

此致

XXX银行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银行通知 篇3

内容提要:我国刑事诉讼法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显然具有不科学性,缺乏具体操作性。本文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反思,并与国外的相关做法相比较,从而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关  键  词:提起公诉  证据标准  司法审查……

一、引言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是以国家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指控特定的犯罪,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提起公诉的决定一经作出,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这不仅限定了人民法院审判的范围,而且更重要的是政府针对特定公民的刑事追究程序正式启动,使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地位,其自由、财产乃至生命面临着被剥夺的危险。可以说,提起公诉是刑事诉讼中相当重要的一个阶段,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法律能否得到正确地实施,而且直接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基本人权能否得到政府的尊重与保障。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似乎顾虑重重,作法很不统一:一方面,人民检察院极力追求起诉的成功率,强调有罪判决率,对没有十足把握指控成功的案件不愿起诉。  此举极易导致对大量犯罪,特别是重大的犯罪疏于追究,不利于国家法律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有时又滥用公诉权,对一些明显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案件或根本就无望获得有罪判决的案件提起了公诉,从而进入了实体审理,既极大地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司法资源,又导致被告长期被羁押,徒增了讼累,甚至造成冤假错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说到底就在于没有确立一个科学而完善的公诉的证据标准。所谓公诉的证据标准,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决定提起公诉时所掌握的证据需要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规定的不科学性并缺乏具体操作性,而且学界对于这一问题又缺少很深入的研究,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现象。在此,我就这一问题谈谈我的个人的一些看法,以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二、我国现行刑诉法对起诉证据标准的规定及其反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由此看来,我国法律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谓“犯罪事实清楚”,是指构成犯罪的各项要件以及定罪量型的各种情节都必须是清楚的、真实的。而“证据确实充分”是对用以确定案件事实证据的质和量的要求,它要求每一证据都必须是已查证属实,并且案件事实的各个要件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明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得到排除,全案的证据形成一个闭合的锁链。由此得出的结论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这种证据标准往往又被人称之为“客观事实”的证明标准。以“客观真实”作为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而且我们可以发现,其实这一标准与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时所适用的证据标准是一致的,这已引起了法学界广泛的争议。那么该如何评价这一证据标准呢?目前基本上形成了两种主要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我们应当坚持而不应当降低现行法规定的公诉证据标准,它要求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要慎之又慎,有利于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并认为“中国法律对于提起公诉要求较高的证据标准,是与中国特有的诉讼构造和证据规定相适应的。在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构造没有得到切实充实以前,中国现行法规定的公诉证据标准应与定罪的证据标准相同,决不能轻易降低!”[1]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我国的公诉证据标准太高,不切实际,不具有操作性,而且也不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不符合法律适用中的及时性原则;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移送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并不能决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命运,为了兼顾诉讼效率,没有必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2]主张“只要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已达到定罪标准,有定罪的可能,就应当起诉”。[3]还有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是一个渐进过程,是有层次性的,在立案、逮捕、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与判决各个阶级应有不同的程序证明标准,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不能等同于定罪证据标准。[4]  对于第一种观点,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是很有道理的,但我认为这一观点有着理想化的倾向,又过于原则性,不能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不利于全面地实现刑事诉讼目的。从整体而言我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在此,我认为,要把握与完善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就应当对下面的一些问题予以关注与反思:1、在确立提起公诉证据标准时,一定要注意对刑事诉讼的两大目的,即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进行全面而慎重地权衡。刑事诉讼目的是整个刑事诉讼的灵魂,对具体诉讼程序的设计起导向性作用。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已确立了刑事诉讼的两大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要求兼顾两者平衡,而不能只片面强调一个方面。[5]由于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是以强大的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无论是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还是对于保障公民权益都会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检察机关必须要正确运用其这一职权,而要正确运用这一权力,又必须设立适当的证据标准:如果这个标准过宽过低,对许多显然证据不足的案件提起了公诉,那不仅会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会严重损害公民的人权,这与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及国际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是相违背的;相反,如果这个标准过高过严,检察机关在行使公诉权时就会过分谨慎,求全责备,不敢冒任何风险,这会使一些应该打击而且有可能定罪的罪犯逃脱法网,甚至会放纵一些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这又明显背离了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刑事诉讼目的,也背离了检察机关的职责要求。目前我国以“客观真实”作为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虽然在保障人权,防止将无辜的公民带入审判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这一过高的标准往往又会束缚检察机关的手脚,影响其发挥追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因此,在确定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时,应当做到宽严适度,全面兼顾刑事诉讼两大目的。2、确立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应当适应庭审方式的变化并要注意观念的转变。在过去,法院庭审实行“书证中心主义”,其审判基本依据是检察院提供的案卷,一般情况下,这些案卷中形成的证据足以决定被告人的命运。因此,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与法院的有罪判决的证据标准相一致是情有可原的。可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以法官中立、控辩双方积极对抗为特征的新的庭审模式。这时,由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讼权利的扩大,庭审对抗性的增强,庭审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大大增加,这导致起诉与支持公诉的难度加大,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庭审后,其主张未必能得到法庭的支持并产生有罪的判决。在这种背景下,抬高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以至于等同于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证据标准,显然是不合时宣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提起公诉也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检察机关只要在刑事诉讼中尽力量发挥了职能作用,有理有据地提起了公诉,就不应当有其他过多的顾虑

银行通知 篇4

尊敬的xxx:

感谢您应聘中国xx银行的职位。

现有消息通知您,消息内容如下

祝贺您入围笔试!

我行xx年校园招聘笔试时间定于xx年11月20日上午。请您务必于xx年11月18日12:00前登录预约考点并于xx年11月19日24:00点前打印准考证,登录用户名为您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含字母,请统一使用大写)。准考证可于预约考点时一并打印。逾期未预约并打印准考证的,我们将视同您放弃参加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已在准考证中说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做好相关准备,提前了解交通及天气情况。准考证上提供的公交路线仅供参考。

请您按时参加笔试,祝您考试顺利!

中国xx银行广西分行

20xx年11月15日

银行通知 篇5

银行通知:重要公告!


尊敬的用户们:


荣幸地通知您,我行将在即将到来的几个月内进行一系列的变革与改进,旨在提升的服务质量和顾客体验。本通知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新变化,并说明它们将如何对您的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在的网上银行平台中,将引入一系列创新的功能。通过您的个人电脑、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您将获得更便捷的银行服务。您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转账、查询账户余额,甚至预约面对面的金融咨询。的目标是确保您的资金安全,并且为您提供更加自由和灵活的银行服务。


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将增加更多的ATM机,并在现有的ATM机上提供更多的服务。您将享受更少的排队时间,更方便的现金取款和存款服务。同时,还将更新ATM机的界面,以提供更直观、更易用的操作逻辑。无论您是技术新手还是资深用户,都将为您提供无与伦比的便捷体验。


另一重要的变化是,将加大网络安全力度,以更好地保护您的财产安全。了解,在当今信息化的时代,网上诈骗等不法行为越发猖獗。为了确保您的信息不被窃取,您的账户不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将引入最先进的安全措施。网络安全不仅仅是的责任,也是对您的承诺。


除此之外,为了加强与您的互动,计划开展一系列活动,使您对银行产品更加了解。将开设各种培训课程,旨在提高您的财务知识。 无论您是新用户还是老用户,这些课程将为您提供有关理财、投资和风险管理的宝贵信息。坚信投资于知识将是最明智的选择。


为了更好地反映对您的承诺,还计划增加工作时间,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将为您提供更多的时间进行业务咨询、转账以及各种办理。无论您是凌晨还是深夜需要银行服务,都将全天候为您服务。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的支持和信任。将一如既往地倾听您的需求,不断改进和创新,以提供更好的银行服务。尽管可能会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一些不便,但相信这些变化将为您带来长远的好处。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联系。的客户服务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并解答您的任何问题。


再次感谢您的耐心阅读,希望新的变化能为您的生活带来便利和安全。


您真诚的,


XX银行联合团队

银行通知 篇6

银行催款通知书范文

导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使用银行信用卡,或是个人直接向银行申请到贷款,但处于信用度不同,部分人逾期未还相关的借款,这种情况银行通常会以发出催收通知书,催款单/函的方式催款,那么具体的内容有哪些,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篇针对不同欠款对象的银行催款范文。

         XXX银行

个人逾期催收通知书

编号:

XXX先生/女士:

您于 年 月 日向我行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并于我行签订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今,您已累计逾期 日未还款,逾期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逾期利息壹万元整(¥10,000.00元),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将上述逾期贷款本息存入您授权扣款的账户内,或前往我行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人签章:

借款人签收: 年 月 日

本通知一式贰份:借款人签收后退贷款人一份作为回执,借款人留存一份。

银行催款通知书(企业)

编号:____

________:

贵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从我行借款____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请抓紧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否则,我行将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停止受理贵单位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申请。

2.报请人民银行列入信用不良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3.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或直接提起诉讼,追偿贷款本息。

借款人公章:________ 贷款人公章:(或签收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借款人签收后退贷款人一份作为回执,借款人留存一份。

银行催款通知书(公司贷款)

编号:____

致:________

贵公司与我行于____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 的贷款合同,约定我行向贵公司发放贷款____ 万元,期限____月,我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业已履行了贷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据借款借据,贵公司应在____ 年____ 月____日归还贷款____ 万元,但贵公司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尚有____ 万元贷款未与归还,业已造成我行贷款逾期。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我行现正式通知贵公司立即归还尚未偿还的已到期贷款共计____ 万元,以及相关的利息、罚息和费用。如贵公司不能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随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________银行

银行通知 篇7

各应聘人员:

定于下午14:00起,在椒江区东海大道168号台行银座金融学院2楼多功能教室六组织总行对外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

一、考试科目:

(一)后台中心岗位:

逻辑测试、写作测试(

(二)其余岗位:

专业知识测试(

二、必须携带资料(烦请务必携带齐全):

1、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A: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复印件(国内高校已毕业人员);

B:学校就业推荐表或者学生证复印件(未毕业人员);

C: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验证(国外留学人员);

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其他在校期间获得证书和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

请提前十分钟赶到,在考试现场向监考人员领取《应聘申请表》填写后与报名资料一起交监考人员。

三、联系电话:0576-89036935/89020292

银行通知 篇8

尊敬的客户:

“中秋”临近,为方便您在“中秋”期间办理存取款业务,现将我行“中秋”期间各网点营业安排情况告知如下:

一、10月1日—10月4日,我行有39个机构网点保持营业,有45个机构网点放假。需办理存取款业务的客户可到保持营业的网点或在全市有银联标志的ATM取款机及我行自助银行办理。

二、10月1日—10月4日保持营业的39个机构网点是:__

三、10月1日—10月4日放假的45个机构网点是:__

四、10月5日开始,我行市区营业网点恢复正常营业,可办理储蓄业务,10月8日起恢复办理对公业务。

xx银行

20xx年9月28日

银行通知 篇9

银行内部通知


尊敬的银行员工们,


大家好!我写这篇内部通知是为了向大家传达一些重要信息和提醒,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执行。


我想向大家介绍一项重大的改进措施。为了提高银行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决定引入先进的数字化技术。这项改革将涵盖的各个业务领域,包括贷款、存款、转账以及其他银行服务。通过数字化,可以实现更高的自动化水平,加快流程处理速度,提升客户满意度。将逐步实施这项新技术,并适时对员工进行培训,以确保大家能够熟练地使用和适应这些系统。


另外,我想要提醒大家注意信息保密。作为一家银行,客户的隐私是最重要的责任,也是最核心的价值观之一。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任何未授权的第三方,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私下里,都必须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并加强对公司和客户信息的保护。


我也要提醒大家重视风险管理。银行行业面临众多风险,例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为了应对这些风险,需要每一个员工都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在处理各项业务时,务必要仔细审核和核对相关材料,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如果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或潜在风险,请立即上报主管,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


我鼓励大家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的服务精神。是一家银行,的责任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帮助他们实现财务目标。只有在不断努力学习和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此同时,我也鼓励员工之间要有更多的合作和沟通,相互支持和分享经验,共同提高工作效率。


银行业是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行业,每一个人都承载着重大的责任。我相信,在共同的努力下,能够进一步提高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银行的支持和贡献!


祝大家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银行行长

银行通知 篇10

[摘 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存在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对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不力和基金契约结构的条款内容互相矛盾等缺陷,亟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国应当采取三位一体的一元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即由投资者的委托人兼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为管理受托人和托管受托人订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从而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信托,三位一体,一元结构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依组织形态的不同,其可分为公司型和契约型两种。前者以公司形态集合投资者的资金,由公司运用基金为证券投资;后者则以契约形态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成一基金,由管理人指示保管人运用基金为证券投资。由于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于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证监会于同年发布的《<暂行办法>实施准则》只允许设立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所以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上存在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形态,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也就无疑成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制的核心。基金投资者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能否健康地发展都主要取决于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立法设计。然而,《暂行办法》及其《实施准则》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设计却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而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草拟并于2002年8月23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亦未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做出明确规定。鉴于此,本文拟对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设计略陈管见,以期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有所裨益。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现状与缺陷《<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第2条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契约是由基金发起人,或者基金发起人委托的基金主要发起人依本准则的要求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订立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用的契约。其中的“主要发起人”,依《暂行办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同时在其“基金契约正文”部分关于“基金托管”中规定,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必须按照《暂行办法》、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管协议。据此,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基金契约与托管协议并存的体制,而基金契约结构又因发起人的不同分为三类形态:(1)若发起人为非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契约系发起人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2)若发起人或发起人之一为基金管理公司,且其同时为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契约系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或其他发起人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3)若发起人或发起人之一虽为基金管理公司,但不是该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契约系基金管理公司与另一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或基金管理公司、其他发起人与另一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契约。这种基金契约结构存在以下缺陷:第一,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因为发起人是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其行为及权利义务均发生在基金设立之前;基金设立后,发起人便退出了基金的运作,不可能享有基金契约当事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尽管发起人一般应认购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且在基金设立后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但此时,其地位已与一般投资者无异,并非发起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通过发起人协议来确定的,其从来就不是基金契约当事人。即便是美国的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协议与基金管理契约、托管契约也是泾渭分明的。第二,对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不力。基金投资者是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基石,因而维护其权益至关重要。但依上述规定,基金投资者并非基金契约的当事人,实践中其至多是在阅读招募说明书后购买基金单位的,根本无法了解业已存在的基金契约的内容。若因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的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投资者无法直接对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显然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尽管依《<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中“基金契约正文”部分第9、10条的规定,当因基金托管人的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由基金管理人代投资者向其求偿;反之,则由基金托管人代为向基金管理人求偿,但是,且不说这些条款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代投资者向对方求偿缺乏法理根据,单就其内容而言也存在着疏漏,即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均有过错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或双方出于关联关系均怠于向对方求偿的情形下,又由谁来代为求偿呢?第三,基金契约结构的条款内容互相矛盾。从文义上解释,既可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第2条的规定理解为以基金发起人为一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为另一方的双方契约,又可将其理解为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订立的三方契约。但无论将其理解为双方契约还是三方契约,都与其他条款内容存在着矛盾。如果理解为双方契约,则与《<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中“基金契约正文”部分关于基金契约当事人的规定相悖,因为其规定基金契约当事人为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托管人。如果理解为三方契约,又与《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一号)中关于基金托管的规定相冲突,因为既然基金发起人应与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岂有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另外订立托管协议之理?二、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构想关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的构想,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主张通过两个信托契约来构造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即由投资者分别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管理契约和基金托管契约[1](第19页)。第二种观点主张由基金管理人为委托人、基金托管人为受托人订立一个以投资者为受益人的信托契约[2](第96页)。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不妥当。就第一种观点而言,其虽然将投资者作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但存在以下问题:(1)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实践,须由基金管理人指示基金托管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指示并监督其行为。但依此观点,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无契约关系,这使得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各自的权利义务不清,从而有碍证券投资基金的正常运作。若再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订立第三个契约,又造成基金契约结构过于复杂,不仅投资者难于理解,而且在实践中也难以接受。(2)可操作性较差。证券投资基金为大众集合投资方式,投资者数量众多,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分别与每一个投资者订立契约既不必要也难以实现。就第二种观点而言,其固然具有结构简明、易行的优势,但也存在以下缺陷:(1)基金管理人作为委托人地位的合法性问题。信托关系的委托人必须是财产的所有者,而基金契约中基金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财产并不享有所有权。(2)基金托管人的受托人地位的合法性问题。信托关系中受托人负有积极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义务,而基金契约中基金财产的管理权基本上由基金管理人享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是

银行通知 篇11

银行简报通知

尊敬的各位银行职员,

大家好!在这份银行简报通知中,我将详细介绍一些最近的业务动态和相关的注意事项。请大家耐心阅读,以便更好地了解并履行各自的职责。

业务动态:

1. 存款业务:

过去几个月,我们银行的存款业务增长迅速,这主要得益于我们优质的服务和竞争力的利率。为了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我们将推出一项全新的存款产品,在利率和灵活性方面有所创新。请大家积极向客户推销这个新产品,以提高我行的存款规模。

2. 贷款业务:

我们的贷款业务也有所增长,但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为此,我们计划推出一系列的促销活动,包括低利率贷款、灵活的还款计划等。请大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了解客户需求,并及时向他们提供相关信息。

3. 电子银行:

近年来,电子银行服务逐渐受到客户的青睐。为了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我们决定增加自助终端机,并提供更多便捷的服务,如在线开户、转账和支付等。请大家积极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以更好地帮助客户使用电子银行服务。

注意事项:

1. 风险管理:

银行作为一家金融机构,必须高度重视风险管理。请各位职员严格遵守我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贷款和信用卡等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同时,我们也要注重对内部操作风险的防范,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 客户服务:

客户是银行的核心资源,他们的满意度将直接影响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以客户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请各位职员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关系建立,积极主动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和需求。

3. 团队合作:

作为一个团队,我们的成功离不开每个人的积极贡献。请各位职员加强团队合作,相互帮助,共同完成工作。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和业务需求。

总结:

通过这份银行简报通知,我们详细介绍了最近的业务动态和相关的注意事项。希望各位职员能够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时刻以客户为中心,确保银行的持续发展和客户的满意度。

谢谢大家的配合!

银行行长

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