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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13篇

发表时间:2023-12-17

变更登记申请书。

如果你从未听说过“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请务必阅读以下文章介绍。随着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申请书的语言必须准确简洁,态度必须诚恳朴实,切忌东拉西扯,避免意义模糊。您可能会好奇,一份合理的申请书应该如何书写呢?我们建议您多关注我们网站的最新消息,以确保您不会错过任何重要信息!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1)

2.(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289a.coM

3.(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 )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2)

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注册号: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市××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市××区××街×号×××市×××区×××路××号邮政编码×××050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徐××注册资本100(万元)(万元)实收资本30(万元)(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批发零售;互联网接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营业期限股东(发起人)李××、徐××。张××、徐××、林××。备案事项章程修正案、执行董事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徐××

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3)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代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 车下列业务:

委托人和代理人(被委托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代理人(被委托人)在上述受委托代理的业务项目内所提供和签署的`有关申请材料,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代理人(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注:属于单位车辆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在被委托人栏签字,其他情形代理的在代理人栏签字或盖章。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4)

变更事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职责变更文件的复印件,内容涉及资质认可管理或者执业许可管理的,提交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变更住所

属自有房产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属租赁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属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属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准备变更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租赁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

提交编制部门经费来源变动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

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

七、变更举办单位

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变更后的执

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变更后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5)

注 册 号:企业名称(盖章)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 √实收资本(金) √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的出资时间 □认缴的`出资方式 √实缴的出资额 □实缴出资时间 □实缴的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投资人(股东、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章程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变更

□分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隶属关系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 :

张____(或周____)

20__年 ____ 月 ____ 日

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一)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表(二)

注: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请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栏内填写。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如其委派代表变更的,需在“委派代表”栏内填写。

2、“营业期限(合伙期限)”仅供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填写。 3、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 4、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篇四: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文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股 东

(发起人)

备案事项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6)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7)

(10)股东变更: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5、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五: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898字)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5.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6.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8.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9.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8)

姓名:包秋娟系别:

会计系专业:会计(投资与管理)

班级:理财2班

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应聘与X单位,并与该单位达成就业实习意向,现申请到该单位进行就业实习。经家长同意,特向学院申请于20年7月X日离校前往X单位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公司实习期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及各项安排,认真学习业务,不擅自提前结束实习,否则按有关程序自愿接受惩罚。

二、在实习期间,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发生工伤或其他各类事故,由自己负责。

三、在外实习期间,如违法、违纪、违规章、不服从管理、无法完成工作,或因身体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无法按届大专(高职)毕业生派遣(个人原因)等被单位退回,由自己负责。

四、按学院的要求,利用业余时间复习所学功课,按学院规定按时参加考试答辩等,如有成绩不合格,后果由个人负责。

申请人(签字):包秋娟家长签字:

学院领导签字:

20年5月24日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9)

(一)按表格所列栏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或毛笔填写,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等不耐久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各表均需填写一式三份:二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由申请单位留存;

(五)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B5(182×257MM)纸填写。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

事证第××号:填写登记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单位名称:填写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本人填写,如因离任、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不能或者不签署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内页:

变更事项:根据实际变更的事项选项填写: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变更多个事项的依次填写。

现登记情况:填写与变更事项相应的现法人证书上的内容。

拟变更情况: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事项的内容。(若变更业务范围,应填写全文;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在此栏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变更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在此栏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除外。

一起推论坛

封底: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实际情况。

表格中的其他栏目(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公告刊登情况、证书更换情况等)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或领证人填写。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户籍所在地:填写有效身份证上的住址。

本人简历:详细填写参加工作后的个人经历,并加盖个人名戳。

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填写“属实”,同时加盖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附件:

一起推论坛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10)

1、公司名称(公司字号,所在行业类别);

2、公司地址(同个行政区域和不同行政区域);

3、公司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

4、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

5、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等项目的变更。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指定(委托)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11)

公司名称(盖章)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5、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①只填登记事项变更的栏目、登记事项未变更的不填。

②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还应领取有关表格。

③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 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④“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⑤有关栏目填写不下时,可附纸填写,粘贴于后。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注:①在“有关说明”栏应注明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②“申请人”系指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或董事会指定的代表。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12)

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根据以下变更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

三、变更住所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2、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租期租赁合同;

3、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屋证明。

四、开办资金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张、一式两份,所需表格、申请书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各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各单位的登记申请。

否则我办将

关于变更登记申请书(篇13)

社会团体登记、年检须知

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行使结社权利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一、成立登记

(一)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行业协会以单位会员为主,且本行业覆盖面大);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基金会除外);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基金会要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基金,200万元以上的活动基金;省级以上政府的民政部门才能登记基金会);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能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先到登记机关进行核准名称

2、申请筹备: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建社会团体的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建社会团体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3、申请成立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社会团体成立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要求社团提交以下备案材料: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号备案表、社会团体举办实体备案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申请筹备社会团体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表1,编号:1201);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筹备的文件;

4、活动资金的验资报告;

5、办公场所使用面积、期限和所在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表2,编号1205);

7、章程草案(依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样式起草);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申请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成立的社会团体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报告;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表3,编号:1203);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 人登记表(表4,编号:1204);

4、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社会团体章程;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表5,编号:1215);

6、社会团体办事机构登记表(表6,编号1207);

7、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花名册(包括名称、地址、电话)。

(五)有哪些情形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只要有下列情形中的一种,登记管理机关即不能批准筹备社会团体:

1、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即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利用社会团体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宗旨、业务范围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相同社会团体”或“相似社会团体”,再成立势必造成业务交叉、过多过滥,乃至不良的国际影响。

3、申请筹备社会团体的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正在或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身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已经获准恢复的人,可以成为某个社会团体的个人会员,享有结社权。

4、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弄虚作假,使用假材料、假证明欺骗登记管理机关。

5、国家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有禁止性规定。

(六)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规范的社会团体名称,要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有与其相悖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有封建迷信、不健康习俗以及与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具体地说,确定社会团体名称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1、明确行政区域,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地方性社会团体名称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字样,应冠以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

2、反映业务范围,与社会规范提法一致。

3、标识社会团体性质,为区别于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基金会、商会等。

4、不使用已被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名称。

(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否可以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正式任命的副县(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包括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也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

对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应由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征得干部所在单位同意,并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干部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兼职的人员,作为推荐人选按所在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再到相应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省委管理的干部兼任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要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确需由省委管理的干部兼职的社会团体,必须是地区、行业和经济、政治、社会生活中起重要作用,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有较强行政职能,并经民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组织。办理程序为:由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事先征求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的意见,经干部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以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中,省直机关正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兼职,还需由干部所在单位事先征求省委或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意见后,再报省委组织部。

(八)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哪些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1、只有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2、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要符合该社会团体的章程,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审议的内容应包括设立哪些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其负责人的人选、办公场所、业务分工等项。

3、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签发批准文件。

4、向登记管理机关申报所需要的各项文件。

5、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发给批准文件,办理相关的手续。

(九)社会团体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其内容应当包括: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理由,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等;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会议纪要,其主要内容是:经过审议,同意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决议;

3、办公场所使用权的证明,其内容包括办公场所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面积等。属于自有产权的,要提供产权证明;属于租赁的,要提供使用权证明,注明使用期限;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情况,按社会团体负责人申报的内容申报;

6、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表7,编号:1206)。

社会团体代表机构以及分支机构住所与社团住所不在一地的,还需提交拟设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二、变更登记

(一)社会团体的哪些登记事项改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社会团体的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活动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都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二)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要履行哪些的程序?

社会团体将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然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核后,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变更的决定。准予变更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重新制发《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人代表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整理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社会团体办理所住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住所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要写清使用面积、使用期限、据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社会团体办理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4,编号:1204);

6、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七)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八)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不再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九)社会团体办理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变更后新机构 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所在地址、业务范围、联系电话等情况;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表8,编号:1211)。

(十)社会团体章程修改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1、加盖会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

5、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表5,编号:1215);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社会团体检查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凡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社团不接受年检或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团体处罚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社会团体接受检查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上一工作总结。这是主体文件,是包括检查规定的全部内容,并且要反映自己团体的特点。

2、本的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本的总体目标及措施,重大活动的安排等。

3、上一财务决算并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要真实地反映社会团体财务收支状况。

4、《社会团体检查报告书》(样式见表9,编号1301)。要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所列项目要写全。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6、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年检初审意见的文件。主要填写“初审合格”,或者“初审不合格”。对初审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建议给予何种处罚。

7、其他需要报送的有关材料。

海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65339496